公告编号:2022-114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3,285.0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277.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量(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5%,即105.40万股。
5、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为“889977”。
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2年9月20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时需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6、2022年9月20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2年9月21日(T+1日)至2022年9月22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9月16日(T-2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新芝生物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风证券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战略配售 |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
网上发行 |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
发行公告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
申购日(T日) | 2022年9月20日 |
元 | 人民币元 |
日 |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 ||||
二、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21.57元/股的69.54%,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 | ||||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 以2022年9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2年9月14日)的平均收盘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1年每股收益(2021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42.96倍。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12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1.25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 ||||||
三、发行具体安排
选择权)的5%,即105.40万股。T日,已经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在申购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T日为申购日,下同)日终为准。投资者申购申报经北交所交易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2年9月15日(T-3日)及以前,战略投资者向中信证券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2年9月20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022年9月20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2年9月21日(T+1日)至2022年9月22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划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2年9月23日(T+3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注:上表中限售期系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三)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股票。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 |||||
2022年9月15日(T-3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中信证券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9月16日(T-2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3.8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2022年9月26日(T+4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根据发行人授权,中信证券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主承销商。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中信证券将及时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 | ||||
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
(3)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如未行使或部分行使,应当说明买入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4)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北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七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周芳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木槿路65号 | ||
联系人: | 曾丽娟 |
电话: | 0574-88350060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联系人: | 股票资本市场部 |
电话: | 010-6083 4384 |
(三)联席主承销商: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余磊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
联系人: | 股票资本市场部 |
发行人: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期: 2022年9月16日
公告编号:2022-114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 新芝生物 |
证券代码 | 430685 |
发行代码 | 889977 |
所属行业名称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所属行业代码 | C40 |
定价方式 | 直接定价 |
申购日 | 2022年9月20日 |
拟发行数量(万股) | 2,219.00 |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4.99% |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 是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110.95 |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 2,108.05 |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 105.40 |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是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 332.85 |
发行价格(元/股) | 15.00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2.59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0.63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30.12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7.51 |
拟募集资金(万元) | 44,086.96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33,285.00 |
发行费用(万元) | 3,601.73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29,683.27 |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
公告编号:2022-114注:请上传公告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