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股票代码:00097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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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9月19日下午2:30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主 持 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会议安排:
1. 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4:00—14:30)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4:30)
3. 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并推选监票人
4. 宣读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5. 股东发言
6. 股东投票表决
7. 休会、统计会议表决票
8. 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9. 宣读大会决议
10. 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2.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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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将不再安排股东(含受托人)发言。
六、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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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各位股东: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关于拟终止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
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将增持主体由“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变更为“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该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增持股份金额: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5元/股 ,本次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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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即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完成增持。
在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增持窗口期,且受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无法在前述期间内增持股份,故决定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延长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11月1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该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0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6、本次增持主体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8、本次增持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5.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均价4.696元/股,累计增持金额1010.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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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终止增持计划的原因
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控股股东资金调度难度加大,同时受到筹资渠道及效率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控股股东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筹措。经审慎研究和考虑,增持方决定终止增持计划未实施部分。宣瑞国先生对本次未能完全按照增持计划完成增持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宣瑞国先生坚定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并将继续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公司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宣瑞国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的规定。增持主体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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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2022-049、2022-050)。请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