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2—01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分在公司本部二
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
份数 162,405,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5%,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长沈小军女士
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
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梁作金、陈捷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各提案后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逐人表决方式及相同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股东大会选举沈小军女士、金良顺先生、苏明波先生、周俭先生、
孙卫江先生、毛东敏先生、颜春友先生、陈显明先生和周应苗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颜春友先生、陈显明先生和周应苗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沈小军女士、金良顺先生、苏明波先生、周俭先生、孙
卫江先生、毛东敏先生及独立董事周应苗先生的任期为三年;独立董
事颜春友先生及陈显明先生的任期至 201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4 年
轻纺城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 月 12 日,颜春友先生和陈显明先生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405,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会议以逐人表决方式及相同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股东大会选举张伟强先生和虞建妙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张伟强先生和虞建妙先生的任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405,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另: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12 年临时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马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任期为三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梁作金、陈捷现场见证,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 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