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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一诺威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2]第3-0002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对审核问询函提及的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说明。问题1.贸易业务销售收入真实性及总额法合规性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贸易业务)分别为79,259.02万元、92,574.97万元和174,657.87万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13,315.96万元和82,082.89万元,增幅分别为16.80%和88.67%。贸易业务根据货物流转方式可以分为上游供应商直发到下游客户处和货物从公司发出两大类。销售业务员和客户就货物种类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等协商一致后生成销售订单,采购部向上游供应商下达发货指令,上游供应商收到发货指令后,将货物运送到下游客户处。

请发行人:(

)结合具体合同约定、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充分说明贸易业务实质,发行人是否仅有流转形式上的货权及是否为实质上的“空转”贸易,是否通过贸易业务虚增经营规模,总额法是否涉及高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合规风险。(

)说明发行人对前十大贸易商客户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并分析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说明主要贸易商的境内外终端客户构成(生产商,经销商及销售金额占比)及终端销售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进行利益输送,是否存在相关产品未实现最终销售、是否存在销售发票

开具对象、回款金额和来源异常的情形。(4)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按地域及客户类型的具体金额占比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1)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2)进一步说明对贸易业务是否实现终端销售,进一步说明穿透核查终端客户的具体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主要客户和发行人及其董监高、股东的关联关系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具体合同约定、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充分说明贸易业务实质,发行人是否仅有流转形式上的货权及是否为实质上的“空转”贸易,是否通过贸易业务虚增经营规模,总额法是否涉及高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合规风险

(一)结合具体合同约定、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充分说明贸易业务实质,发行人是否仅有流转形式上的货权及是否为实质上的“空转”贸易,是否通过贸易业务虚增经营规模

、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贸易业务主要涉及的原料为异氰酸酯、聚醚、酸类及少量助剂等,均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公司拥有稳定的上游供货渠道,同时拥有下游广泛的客户资源,部分下游客户在使用公司的产品时也需要搭配使用异氰酸酯等原料,开展贸易业务能为公司带来盈利的同时,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客户的黏性,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的开展。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由上述规定总结可知,判断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核算的关键区别点在于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

业务节点控制权企业身份核算方法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控制权主要责任人总额法
不拥有控制权代理人净额法

3、具体合同约定和相关事实

公司贸易业务采购和销售系两个独立环节,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分别建立采购和销售业务关系,即公司自上游供应商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下游客户。

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和贸易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对相关货物的控制权判断情况如下:

控制权的判断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内容提炼
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1、收到客户订单时,公司根据所需用量、市场供需变化自主决定外部采购量和选择供应商;2、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在指定时间、指点地点向客户交付相关货物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1、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若客户自提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与客户提货后转移至客户;若公司送货上门,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于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转移至客户;可知在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客户之前,由公司拥有相关存货的所有权并承担存货风险;2、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客户对相关货物验收后,若有质量问题客户应在货到七日内书面向公司提出异议,由公司承担质量责任,并且在质保期内公司向客户承担质保责任,而非上游供应商承担上述责任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收到客户订单时,公司结合相关货物的库存成本、现时采购价格和未来市场行情预测等确定最低销售价格,公司拥有自主定价权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综上,公司在贸易业务中系主要责任人,拥有贸易业务相关货物的实际货权,

而非仅有流转形式上的货权,不属于实质上的“空转”贸易。

、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处理方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汇得科技、红宝丽、隆华新材和沈阳化工均存在聚氨酯原材料贸易业务,且均采用总额法确认相关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可比公司会计处理方式
1汇得科技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原材料贸易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8,318.63万元、7,260.41万元和14,828.29万元,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7,693.94万元、7,119.83万元和14,439.49万元,确认原材料贸易收入采用总额法
2红宝丽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贸易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7,551.86万元、4,037.70万元和10,673.21万元,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6,702.20万元、3,933.61万元和10,715.69万元,确认材料贸易收入采用总额法
3隆华新材公司原材料在发货后,根据客户自提、公司配送两种不同运输方式,分别在客户提货人签收确认无误、送到后客户收货人签收确认无误两个时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存货成本,并根据收款方式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186.97万元、3,266.07万元和13,600.32万元,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2,776.56万元、2,791.97万元和12,632.10万元,确认原材料销售收入采用总额法
4沈阳化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08,532.13万元、162,864.62万元和25,657.4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205,148.75万元、157,673.88万元和23,957.84万元,确认销售材料收入采用总额法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美瑞新材和万华化学定期报告中无明确的原材料贸易业务相关数据。

由上表可知,公司开展原材料贸易业务并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系行业惯例,不存在通过贸易业务虚增经营规模的情形。

(二)总额法是否涉及高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合规风险

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时,从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时收取采购发票,销售给下游客户时开具销售发票,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完成增值税的抵扣、计提和缴纳工作。

2022年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证明》,证实公司从事化工原材料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符合经济业务实质,符合会计及税务有关法规要求。

据此,公司从事化工原材料贸易业务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及税务有关法规要求,不涉及高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合规风险。

二、说明发行人对前十大贸易商客户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并分析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前十大客户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毛利毛利率
1山东优力恩新材料有限公司7,939.6093.201.17%
2RavagoChemicalsNetherlandsB.V.及其关联公司4,920.09253.085.14%
3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222.6569.242.15%
4淄博庚乾商贸有限公司2,636.81-0.75-0.03%
5SAMACHIMIESAZTRADINGCO.2,541.44205.378.08%
6OXYDECHEMICALSCHINALIMITED2,531.5782.263.25%
7LLCFoamLine2,477.8645.371.83%
8山东汇程聚氨酯有限公司2,445.58-23.48-0.96%
9AbzarmehrTaktazH.S.HCo.,Ltd2,422.19102.444.23%
10SAMITRADINGINC.2,314.56157.076.79%
合计33,452.37983.802.94%
2020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毛利毛利率
1CINTACSA及其关联公司4,149.54335.398.08%
2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879.7294.953.30%
3山东优力恩新材料有限公司1,996.85-3.04-0.15%
4FORMSüNGERVEYATAKSAN.TIC.A.S.1,974.48368.6418.67%
5莱州市玉立包装材料厂1,501.6361.054.07%
6VitafoamNigeriaPlc1,345.24116.818.68%
7济南恒发一诚聚氨酯有限公司1,094.67103.799.48%
8天津市旺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57.37-3.66-0.38%
9青岛亚克斯贸易有限公司952.71-17.47-1.83%
10巅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938.8615.951.70%
合计17,791.081,072.426.03%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毛利毛利率
1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3,672.94134.503.66%
2保定维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05.7881.416.75%
3天津市优聚科技有限公司1,199.9533.222.77%
4济南恒发一诚聚氨酯有限公司1,178.6191.047.72%
5天津市旺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78.8988.428.20%
6莱州市玉立包装材料厂1,063.9756.015.26%
7青岛天成利工贸有限公司936.10-21.98-2.35%
8CINTACSA及其关联公司839.4056.916.78%
9巅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835.8441.184.93%
10湖北世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755.4264.248.50%
合计12,766.90624.954.90%

注: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鑫亿鸿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的原材料细分牌号众多,不同牌号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且报告期内该等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而不同客户由于采购原材料种类、牌号、时点的不同,导致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部分客户销售毛利率为负数,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销售时点为市场化定价,而成本系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值,因部分销售价格低于当月平均成本价所致。

三、说明主要贸易商的境内外终端客户构成(生产商,经销商及销售金额占比)及终端销售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进行利益输送,是否存在相

关产品未实现最终销售、是否存在销售发票开具对象、回款金额和来源异常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前十大客户的境内外终端客户构成及终端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2021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自公司采购数量自用数量对外销售数量
1山东优力恩新材料有限公司4,674.013,807.33866.68
2RavagoChemicalsNetherlandsB.V.及其关联公司2,700.800.802,700.00
3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816.261,816.26
4淄博庚乾商贸有限公司2,860.002,860.00
5SAMACHIMIESAZTRADINGCO.1,559.201,559.20
6OXYDECHEMICALSCHINALIMITED1,744.921,744.92
7LLCFoamLine1,716.001,716.00
8山东汇程聚氨酯有限公司1,410.001,410.00
9AbzarmehrTaktazH.S.HCo.,Ltd1,534.001,534.00
10SAMITRADINGINC.1,467.201,467.20
合计21,482.397,058.1314,424.26
2020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自公司采购数量自用数量对外销售数量
1CINTACSA及其关联公司2,472.001,392.001,080.00
2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852.521,852.52
3山东优力恩新材料有限公司1,411.75847.05564.70
4FORMSüNGERVEYATAKSAN.TIC.A.S.1,099.161,099.16
5莱州市玉立包装材料厂869.27869.27
6VitafoamNigeriaPlc1,000.001,000.00
7济南恒发一诚聚氨酯有限公司985.82985.82
8天津市旺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815.50815.50
9青岛亚克斯贸易有限公司767.25767.25
10巅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762.37762.37
合计12,035.655,969.856,065.80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自公司采购数量自用数量对外销售数量
1天津市鑫亿鸿贸易有限公司2,128.122,128.12
2保定维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33.76933.76
3天津市优聚科技有限公司1,058.501,058.50
4济南恒发一诚聚氨酯有限公司1,006.751,006.75
5天津市旺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27.25927.25
6莱州市玉立包装材料厂802.51802.51
7青岛天成利工贸有限公司1,347.001,347.00
8CINTACSA及其关联公司694.10694.10
9巅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69.25669.25
10湖北世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709.20709.20
合计10,276.445,155.825,120.6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向贸易业务主要客户销售的货物均被客户自身生产领用或对外出售,不存在积压的情况。由于公司不对客户进行管控,且出于保

护自身商业秘密的目的,客户配合程度有限,故无法获取客户向下游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具体销售金额和占比等情况。

公司和报告期内贸易业务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情形,销售发票开具对象、回款方均系客户自身,不存在异常情形。

四、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按地域及客户类型的具体金额占比情况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按地域的具体金额占比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盈利情况分析/(一)营业收入分析/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销售地区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400,345.2650.19%278,410.0054.52%240,690.6152.84%
华南88,869.5911.14%56,905.0811.14%67,937.3014.92%
华北62,457.737.83%51,755.3110.13%49,852.5910.95%
华中40,481.565.07%27,382.295.36%20,909.164.59%
西南14,631.721.83%9,708.171.90%8,724.331.92%
东北13,480.111.69%9,503.111.86%7,445.681.63%
西北7,147.850.90%6,821.271.34%6,649.441.46%
境外170,290.4021.35%70,187.6913.74%53,266.2611.69%
合计797,704.22100.00%510,672.91100.00%455,475.36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且华东和华南地区销售占比较高,2021年度境外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境外疫情反复,部分聚氨酯生产企业停工,导致海外订单转移至国内,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产品和原材料贸易售价亦同步上涨所致。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按客户类型的具体金额占比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盈利情况分析/(一)营业收入分析/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终端厂商611,858.0776.70%399,652.6478.26%349,138.6076.65%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经销商185,706.1923.28%106,827.9820.92%101,741.7622.34%
工程施工139.960.02%4,192.300.82%4,595.001.01%
合计797,704.22100.00%510,672.91100.00%455,475.36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客户群体中终端厂商客户占比略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终端厂商客户占比,系相较于上游原材料,公司产品更加贴合终端制品市场,故相较于主营业务收入经销商客户占比,其他业务收入客户群体中经销商客户占比较高。

五、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

)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进一步说明对贸易业务是否实现终端销售,进一步说明穿透核查终端客户的具体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主要客户和发行人及其董监高、股东的关联关系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内贸和国贸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贸易业务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方式、客户类型、对客户是否进行管控、客户自用及终端销售大概情况、报告期及期后贸易业务销售退回等情况;

)检查贸易业务客户的销售合同,结合销售合同条款分析发行人在贸易业务中的责任、相关货物的控制权和风险转移情况,判断发行人以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原材料贸易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分析发行人以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取得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证明其以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符合经济业务实质和税法相关规定,不涉及高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合规风险;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贸易业务销售明细表,查看发行人向主要贸易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时点和单价,询问相关业务人员不同贸易业务客户毛利率

波动的原因;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明细表,选取各年度销售额较大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从发行人处采购的货物种类、自身生产领用和对外销售情况;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贸易业务销售明细表,在各年内按照金额从高到低的顺序筛选出贸易销售额合计占全年贸易业务收入总额60%以上的客户,向该部分客户发函,函证内容包括客户自发行人处采购相关货物后自身生产领用数量和对外销售数量、对外销售相关货物对应的前五名客户名称和客户类型(生产商/贸易商)以及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和交易真实性等情况;

)检查主要贸易业务客户确认销售收入和收到销售回款的会计凭证,关注是否存在发票方、回款方和客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9)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期后的财务账、存货进销存明细和银行流水,确认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形。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拥有贸易业务相关货权,开展的贸易业务不属于实质上的“空转”贸易,不存在通过贸易业务虚增经营规模的情况;发行人在贸易业务中系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相关规定,不涉及高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合规风险;

)发行人对前十大贸易业务客户的销售毛利存在差异,主要系销售货物种类和销售时点不同所致;

)发行人与贸易业务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相关产品均用于自身生产领用或实现终端销售,销售发票开具对象、回款金额和来源不存在异常情况;(

)发行人已如实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按地域及客户类型的具体金额占比情况。

(二)进一步说明对贸易业务是否实现终端销售,进一步说明穿透核查终端客户的具体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访谈发行人内贸和国贸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贸易业务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方式、客户类型、对客户是否进行管控、客户自用及终端销售大概情况、报告期及期后贸易业务销售退回等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明细表,选取各年度销售额较大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从发行人处采购的货物种类、自身生产领用和对外销售情况,其中共访谈贸易业务相关客户68家,相关贸易业务收入金额和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被访谈客户贸易业务收入金额77,805.1630,837.1718,114.87
贸易业务收入总额174,634.7492,552.9179,238.33
访谈金额占比44.55%33.32%22.86%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贸易业务销售明细表,在各年内按照金额从高到低的顺序筛选出贸易销售额合计占全年贸易业务收入总额60%以上的客户,向该部分客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客户自发行人处采购相关货物后自身生产领用数量和对外销售数量、对外销售相关货物对应的前五名客户名称和客户类型(生产商/贸易商)以及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和交易真实性等情况;函证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贸易业务收入函证金额118,599.1957,548.3546,300.59
贸易业务收入总额174,634.7492,552.9179,238.33
函证金额占比67.91%62.18%58.43%

(4)汇总回函中发行人贸易业务客户填写的下游前五名客户名单,并和发行人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检查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期后的财务账、存货进销存明细和银行流水,确认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形。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贸易业务客户自发行人处采购后均用于自身生产领用或实现终端销售。

问题2.超产能生产合规性及安全生产合规性根据申请材料及问询回复文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东大化学各类产品合计产能利用率为103.31%、128.56%、131.74%,东大聚氨酯组合聚醚产品产能利用率达

218.17%、

229.89%、

221.10%,一诺威新材料各类产品合计产能利用率为125.88%、90.86%、53.09%,三条生产项目聚醚产品合计产能利用率为

230.67%、

250.00%、

48.73%。(

)发行人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交易(经营)等环节均存在违规情形,如:一诺威(母公司)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TDI达到规定使用量未及时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导致未完整覆盖报告期的情况;子公司一诺威新材料及东大化学报告期内存在超出《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载明的使用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从事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1)超产能生产合规性及整改措施有效性。请发行人:①说明生产项目、生产线及生产装置的含义及对应关系,准确计算并披露报告期各生产主体相关产能利用率及其与各生产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核定的相关产品产能的匹配情况。②说明个别用于进一步生产的中间产品(如一诺威母公司聚酯产品)的自用量不算入实际产能的合理性、合规性;结合前述事项以及环保监管要求等,说明是否存在超产能生产情形、是否构成重大变动并需要重新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③说明发行人后续拟对产能利用率较高、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执行情况、整改期间是否停止违规行为,结合业务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无法完成整改的风险。④结合东大化学报告期后的产能利用率情况说明通过承诺压降产能进行整改的可行性、有效性,未来是否仍然存在超产能生产的风险;说明东大聚氨酯相关技改扩建项目的进展情况、预计完工时间、完工后的用途及对发行人目前产能利用率的缓解情况,补充披露完工前是否制定压降产能利用率的有效整改方案,如否,请分析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⑤量化分析发行人针对超产能生产采取的整改措施或无法完成整改的风险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作风险提示及重大事项提示。

(2)危险化学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合规性。请发行人:①结合报告期内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使用、从事化工原料贸易业务、储存运输环节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料及助剂)情况,列表披露前述未及时办理危化品使用、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登记证等违规行为涉及的具体内容及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产品名称、违规类型及期间、涉及的产量及金额(如有)等,是否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及进展、整改期间是否停止违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存在无法完成整改的风险。②量化分析整改后或无法完成整改情况下,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下降情况,说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作风险提示和重大事项提示。③补充披露报告期后公司仍存在的违规情形涉及的产品类型、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公司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④结合报告期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贸易、储存运输违规情形,梳理发行人生产经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并说明具体应对措施,是否存在爆炸等安全生产隐患并说明具体应对措施,报告期内接受主管机关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是否存在被关停的风险。⑤补充披露公司对资质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能对前述违规生产进行有效监控和纠正。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公司治理、组织机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是否已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规范性问题,相关制度在制定后具体执行情况,后续如何保证制度有效运行,并就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执行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公司治理、组织机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是否已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规范性问题,相关制度在制定后具体执行情况,后续如何保证制度有效运行,并就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执行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发行人公司治理、组织机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2、查阅发行人三会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财务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各部门职能;

4、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

、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6、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关于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的具体措施。

(二)核查过程

、发行人已建立公司治理、组织机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公告,发行人提供的组织结构图、“三会”会议文件、相关内部制度文件、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等文件,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发行人已经建立公司治理、组织机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如下:

)在公司治理、组织机构方面,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根据前述制度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了审计法务部、办公室、证券部、企管部、财务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商务运营部、项目部、安环部、品管部、经营事业部、弹性体事业部、铺装事业部等职能部门;

(2)在信息披露方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行人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在安全生产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就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作业、检维修、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在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已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综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上述制度是否已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规范性问题,相关制度在制定后具体执行情况,后续如何保证制度有效运行

(1)上述制度已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规范性问题

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规范性问题,发行人已制订了全面覆盖相关规范性问题的制度,其具体情况如下:

规范问题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不规范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资质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等环节的资质管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正常执行
委托无资质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
委托无资质第三方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
超立项产能生产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正常执行

针对发行人存在的上述问题,发行人及时按照业务监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合规运营方面的公司内部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减少因为少数员工对合规要求理解不充分、合规意识不到位、业务能力不足或操作失误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违规使用、销售、储存、委托运输等不规范情形以及报

告期内发生但已规范的供应商转贷、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情况,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已经积极进行了整改,相关主管部门已经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该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相关违规生产、经营情况已完成整改,上述不规范事项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相关制度在制定后执行情况发行人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如下:

制度类别内部措施执行情况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计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12次监事会。发行人年度报告、章程修改、董事、监事换届选举等相关重大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自发行人选举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行人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资质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设立安环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公司安全事务的日常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及整改、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各部门经理联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转。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安全生产不规范事项,均已进行规范整改,并相应完善了《资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实行岗位分离、加强款项收付稽核、对募集资金专项管理,明确了物料的请购、审批、采购和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程序,在整个销售与收款环节,实行授权与审批,并定期进行存货、固定资产、产成品等盘点工作。

(3)发行人后续保证制度有效运行的措施鉴于报告期内存在不规范情形,发行人为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而积极采取了如下措施:

)加强教育培训及考核

按时组织对管理人员及下属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财务合规、生产合规、治理合规等方面的培训,定期对员工实施绩效考核,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与绩效和奖金挂钩,保障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

)加强各部门协同管理

安全环保部门、生产部门、商务运营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负责人及员工须切实落实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合规生产方面教育培训的要求,做好协同工作,互相监督,确保不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不合规生产经营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

安全环保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合规性方面的监督检查,财务总监定期进行财务内控执行方面的监督检查;董事会秘书定期对公司治理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落实责任机制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由商务运营部承担仓库储存及物流合规主体责任,落实对危险化学品依法依规进行储存、运输的审查;采购部门承担合规采购危险化学品的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采购筛查工作,确保合法合规采购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部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及安全责任制考核的主体责任,落实周期现场检查工作,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合规事项实施责任制考核,减少经营合规风险。若再度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不合规生产经营等上述不规范事项,则启动对直接责任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机制。

综上,公司现有制度及相关承诺能够覆盖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合规性问题,相关制度在制定后均在正常执行中,尽管报告期内曾存在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而导致的不规范情形,但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已经积极进行了整改,且上述不规范事项没有造成影响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的严重后果。此外,发行人已经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及考核、加强各部门协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机制等方式确保上述制度今后能够得到有效且严格的执行。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已建立公司治理、组织机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已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规范性问题,相关制度在制定后执行情况良好,发行人制定的有关措施可保证制度有效运行,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执行。

问题3.产量核算不准确是否影响成本核算准确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公司主要生产聚氨酯原材料及EO、PO其他下游衍生物系列产品,根据产品类型及工艺流程设置生产车间,主要产品生产流程通常由若干道工序构成,生产出的部分中间产品既可用于下道工序继续生产,也可直接对外销售。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采取逐步结转分步法及品种法相结合。(

)发行人存在CPU产品产量重复统计、母公司一诺威自用量未扣除的情况,首轮问询后进行了修改。

请发行人:(1)说明各类产品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2)说明报告期各年度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数量、主要产品生产成本中主要

原材料的金额和数量、结转营业成本的主要原材料金额和数量以及年末存货的相关情况,与报告期各年度主要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的产量、销量的匹配关系。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就上述事项在核查的基础上出具核查意见,并详细说明实施的相关核查的具体情况。(

)就发行人是否通过成本核算调节各期利润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各类产品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一)CPU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公司CPU产品依据主材和性能分为聚醚型CPU和聚酯型CPU。反应机理均分为两步:第一步由环氧丙烷(或环氧乙烷)和部分辅材依据聚醚制备机理反应生成聚醚(或由己二酸和部分辅材依据聚酯制备机理反应生成聚酯);第二步是在氮气的保护下,边搅拌边将聚醚(或聚酯)滴加到过量的异氰酸酯中,并及时移走反应产生的热量,使反应温度控制在一定限度以内,生产聚醚型CPU(或聚酯型CPU)。化学反应方程式分别如下:

1、聚醚型CPU

第一步:生成聚醚

第二步:生成聚醚型CPU

2、聚酯型CPU

第一步:生成聚酯

第二步:生成聚酯型CPU

CPU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聚醚型CPU
第一步:生成聚醚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乙烷0.08
环氧丙烷0.74
辅材0.20
聚醚1.00
废弃物0.02
第二步:生成聚醚型CPU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醚1.00
异氰酸酯0.35
聚醚型CPU1.35
聚醚型CPU理论收率98.54%
聚酯型CPU
第一步:生成聚酯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己二酸0.71
辅材0.47
聚酯1.00
0.17
第二步:生成聚酯型CPU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酯1.00
异氰酸酯0.23
聚酯型CPU1.23
聚酯型CPU理论收率87.86%

注1:产品理论收率=产品理论产出数量/各原材料理论投入数量合计,下同。

由上表可以计算得出,CPU的理论收率在87.86%-98.54%之间。报告期内,公司CPU产品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异氰酸酯己二酸聚醚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6.190.060.681.242.450.621.516.5694.34%
2020年度5.660.060.621.021.960.621.675.9595.24%
2019年度4.810.050.670.821.550.631.395.1094.34%

注:收率=产量/各原材料投入量,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CPU产品的实际收率分别为94.34%、95.24%和94.34%,介于理论收率之间,且保持相对稳定,具有合理性。

(二)TPU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公司生产TPU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己二酸、异氰酸酯和部分辅材,反应机理分两步:第一步是由己二酸、辅材按照聚酯反应机理生产出聚酯;第二部是异氰酸酯、扩链剂、聚酯通过双螺杆挤出机反应生成TPU,其中影响反应的主要因素有螺杆的各区温度、反应活性、螺杆结构等。化学反应方程式具体如下:

第一步:酯化反应

第二步:聚合反应

TPU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第一步:生成聚酯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己二酸0.71
辅材0.46
聚酯1.00
废弃物0.17
第二步:生成TPU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酯1.00
异氰酸酯0.66
辅材0.19
TPU1.85
TPU理论收率91.58%

由上表可以计算得出,TPU的理论收率为91.58%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TPU产品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异氰酸酯己二酸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4.671.351.961.775.0991.74%
2020年度3.821.071.561.684.3188.50%
2019年度3.871.051.591.704.3489.29%

报告期内,TPU的实际收率分别为

89.29%、

88.50%和

91.74%,和理论收率之间的差异分别为-2.29%、-3.08%和0.16%,差异较小。

(三)微孔弹性体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公司微孔弹性体产品包含A料(聚醚和多种助剂混合物)和B料(端异氰酸酯基预聚体)两个组份,下游应用时混合使用。其中A料为物理混合,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聚醚及其他辅料等原料投入反应釜搅拌均匀,不涉及化学反应。

B料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聚醚、异氰酸酯及其他辅料等原料投入反应釜搅拌,升温到指定温度保温反应一定时间,再加入助剂搅拌均匀。反应机理是“聚醚+异氰酸酯→端异氰酸酯基预聚体”,该反应属于聚合反应,反应过程在间歇反应釜中进行,影响反应的主要因素有反应温度、反应时间等,反应过程以催化剂控

制反应速度。化学反应方程式如下:

微孔弹性体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微孔弹性体A料
第一步:生成聚醚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丙烷0.74
辅材0.28
聚醚1.00
废弃物0.02
第二步:生成微孔弹性体A料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醚1.00
辅材0.40
微孔弹性体A料1.40
微孔弹性体A料理论收率98.59%
微孔弹性体B料
第一步:生成聚醚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丙烷0.74
辅材0.28
聚醚1.00
废弃物0.02
第二步:生成微孔弹性体B料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醚1.00
异氰酸酯4.00
微孔弹性体B料5.00
微孔弹性体B料理论收率99.60%

由上表可以计算得出,微孔弹性体A料的理论收率为

98.59%左右,B料的理论收率为

99.60%左右,使用时A料和B料配比为100:103,据此计算微孔弹性体的整体理论收率为99.10%。

报告期内,公司微孔弹性体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丙烷异氰酸酯己二酸聚醚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0.690.050.530.020.050.040.69100.00%
2020年度0.590.060.390.020.060.060.6098.04%
2019年度0.740.070.520.020.070.060.74100.00%

报告期内,微孔弹性体AB料的整体实际收率分别为100.00%、98.04%和

100.00%,和理论收率之间的差异分别为

0.90%、-1.06%和

0.90%,差异较小。

(四)铺装材料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公司铺装材料产品的反应机理为聚醚、滑石粉及其他辅料物理混拌均匀后,通过升温、抽真空将过量的水脱出,整个过程不存在化学反应,生产过程在釜内进行。影响生产质量、效率的因素主要有:原材料水分的高低、混拌釜温度及搅拌效果、研磨机效果、脱气釜压力、温度及搅拌效果等;搅拌效果、研磨效果直接影响物料均一性、稳定性;而原材料水分、釜内温度及真空度直接影响产品收率。

铺装材料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第一步:生成聚醚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乙烷0.08
环氧丙烷0.74
辅材0.20
聚醚1.00
废弃物0.02
第二步:生成铺装材料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醚1.00
辅材0.09
铺装材料1.09
铺装材料理论收率98.19%

由上表可以计算得出,铺装材料的理论收率为98.19%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铺装材料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异氰酸酯聚醚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2.450.020.440.390.391.232.4899.01%
2020年度2.460.020.440.340.441.252.5198.04%
2019年度2.800.030.500.360.451.482.8399.01%

报告期内,铺装材料的实际收率分别为

99.01%、

98.04%和

99.01%,和理论收率之间的差异分别为0.82%、-0.15%和0.82%,差异较小。

(五)防水材料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公司防水材料产品的反应机理是异氰酸酯+聚醚+其他辅材→防水材料,反应

过程在反应釜内进行,其中影响反应过程的主要因素有反应温度、R值设计(原料配比)和反应釜内水分含量等。化学反应方程式分别如下:

R-NCO+R’-OH→R-NH-COO-R’2R-NCO+H-OH→R-NH-CO-NH-R+CO

↑防水材料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第一步:生成聚醚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乙烷0.19
环氧丙烷0.78
辅材0.06
聚醚1.00
废弃物0.03
第二步:生成防水材料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醚1.00
异氰酸酯0.27
辅材0.75
防水材料2.00
废弃物0.02
防水材料理论收率97.56%

由上表可以计算得出,防水材料的理论收率为97.56%。报告期内,公司防水材料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异氰酸酯聚醚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1.710.260.460.240.140.651.7498.04%
2020年度1.150.170.090.200.110.601.1798.04%
2019年度1.090.120.050.190.070.701.1397.09%

报告期内,防水材料的实际收率分别为97.09%、98.04%和98.04%,和理论收率之间的差异分别为-0.47%、

0.48%和

0.48%,差异较小。

(六)聚酯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公司生产聚酯所需原材料为己二酸和部分辅材如小分子多元醇等,反应机理是小分子醇+二元酸=聚酯+水,将醇和酸两种原料按工艺配方要求依次加入反应釜中,升温熔融后在氮气保护的条件下进行酯化反应,通过分馏塔及冷凝器脱出酯化反应的水,同时持续升温,待物料升温到一定温度开始进行真空脱水,影响

反应主要因素有升温速率、氮气流量、分馏塔塔顶温度、循环水温度、循环水流量、真空度等。化学反应方程式如下:

聚酯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己二酸0.71
辅材0.46
聚酯1.00
废弃物0.17
聚酯理论收率85.47%

由上表可计算得知,聚酯的理论收率为85.47%。

报告期内,公司聚酯产品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己二酸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2.191.561.052.6184.03%
2020年度2.281.511.142.6586.21%
2019年度1.480.990.771.7684.03%

报告期内,聚酯产品的实际收率分别为84.03%、86.21%和84.03%,和理论收率之间的差异分别为-1.44%、0.74%和-144%,差异较小。

(七)聚醚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公司生产聚醚所需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和部分辅材等,反应机理是小分子多元醇起始剂+催化剂+环氧丙烷+环氧乙烷→聚醚,反应过程在反应釜内进行,其中影响反应的主要因素有反应釜内催化剂、反应温度、反应压力、反应阶段进料流量等。化学反应方程式分别如下:

聚醚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乙烷0.08
环氧丙烷0.74
辅材0.20
聚醚1.00
水和废弃物0.02
聚醚理论收率98.04%

由上表可计算得知,聚醚的理论收率为98.04%。报告期内,公司聚醚产品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9.890.797.321.9810.0898.04%
2020年度6.130.434.841.166.4395.24%
2019年度5.070.204.150.865.2297.09%

报告期内,聚醚产品的实际收率分别为

97.09%、

95.24%和

98.04%,2021年实际收率和理论收率相同,2019年和2020年实际收率和理论收率之间的差异分别为-0.95%和-2.80%,差异较小。

(八)组合聚醚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公司组合聚醚产品的反应机理是各种单体聚醚+催化剂+泡沫稳定剂+水+发泡剂→组合聚醚,混合反应过程在密闭反应釜内进行,整个过程是物理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组合聚醚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第一步:生成聚醚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乙烷0.08
环氧丙烷0.74
辅材0.20
聚醚1.00
水和废弃物0.02
第二步:生成组合聚醚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聚醚1.00
辅材0.26
组合聚醚1.26
组合聚醚理论收率98.43%

由上表可计算得知,组合聚醚的理论收率为98.43%。

报告期内,公司组合聚醚产品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异氰酸酯己二酸聚醚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10.240.314.340.850.002.981.8610.3499.01%
2020年度8.510.193.341.070.001.742.348.6898.04%
2019年度7.190.153.011.160.001.002.017.3498.04%

报告期内,公司组合聚醚产品的实际收率分别为

98.04%、

98.04%和

99.01%,和理论收率之间的差异分别为-0.39%、-0.39%和0.58%,差异较小。

(九)表活聚醚单体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公司表活聚醚单体产品的所需原材料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和部分辅材等,反应机理是含有长链烷基的醇、胺、酸等为起始剂+催化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表活聚醚单体,反应过程在反应釜内进行,其中影响反应的主要因素有反应釜内催化剂种类、反应温度、反应压力、反应阶段进料流量等。化学反应方程式分别如下:

R-OH+mC2H4O+nC3H7ORO-(C2H4O)m-(C3H7O)n-H

表活聚醚单体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乙烷0.87
环氧丙烷0.06
辅材0.10
表活聚醚单体1.00
废弃物0.03
表活聚醚单体理论收率97.09%

由上表可计算得知,表活聚醚单体的理论收率为

97.09%。

报告期内,公司表活聚醚单体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聚醚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3.523.100.140.000.393.6397.09%
2020年度3.012.590.180.000.363.1396.15%
2019年度2.271.990.160.000.182.3397.09%

报告期内,公司表活聚醚单体的实际收率分别为97.09%、96.15%和97.09%,2019年和2021年实际收率和理论收率相同,2020年实际收率和理论收率之间的

差异为-0.94%,差异较小。

(十)减水剂聚醚单体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公司减水剂聚醚单体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为环氧乙烷和部分辅材,反应机理是环氧乙烷+小分子醇类起始剂(通常一元醇)+催化剂→减水剂聚醚单体,反应过程在反应釜内进行,其中影响反应的主要因素有反应釜内催化剂种类、反应温度、反应压力、反应阶段进料流量等。化学反应方程式分别如下:

R-H+mC

H

O?R-(C

H

O)m-H

减水剂聚醚单体主要牌号产品投入的原材料、产出的产成品和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具体如下:

项目理论投入数量(吨)理论产出数量(吨)
环氧乙烷0.88
辅材0.13
减水剂聚醚单体1.00
废弃物0.01
减水剂聚醚单体理论收率99.01%

由上表可计算得知,减水剂聚醚单体的理论收率为99.01%。

报告期内,公司减水剂聚醚单体实际投入原材料和产出产成品的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量生产成本中的原料投料量收率
环氧乙烷辅材材料小计
2021年度5.924.731.245.9899.01%
2020年度6.395.490.966.4599.01%
2019年度5.014.860.205.0699.01%

报告期内,公司减水剂聚醚单体的实际收率均为99.01%,和理论收率相同。

上述部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催化剂,用以增加反应中的物料活性从而加快反应速度、提高转化率,催化剂本身不参与化学反应,和主要原材料相比催化剂用量微小可忽略不计,不涉及理论和实际上的收率问题,和公司产品之间不存在理论上的投入产出关系。

二、说明报告期各年度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数量、主要产品生产成本中主要原材料的金额和数量、结转营业成本的主要原材料金额和数量以及年末存

货的相关情况,与报告期各年度主要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的产量、销量的匹配关系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异氰酸酯、己二酸、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和聚醚,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耗用、结存与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匹配如下:

单位:吨、万元

2021年度
项目期初库存本期入库生产领用+研发领用(形成产品)研发领用(未形成产品)贸易销售出库期末库存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主要原材料:
异氰酸酯2,132.633,616.3297,451.59160,067.1646,070.8273,049.2747.8083.1451,105.8487,033.622,359.773,600.59
己二酸628.00431.2674,375.0068,410.3559,857.8454,348.6314,093.6013,377.971,051.561,115.01
环氧丙烷786.491,155.86134,753.52196,734.35134,375.93196,491.370.050.081,164.031,398.84
环氧乙烷326.15215.9292,588.8763,557.9692,756.3363,665.860.040.02158.65108.02
聚醚(外购)1,341.082,025.8056,260.4181,732.5941,725.7158,878.2514,598.9223,226.701,276.861,653.44
合计5,214.347,445.15455,429.39570,502.41374,786.62446,433.3847.8983.2479,798.36123,638.296,010.867,875.89
产品:
CPU1,640.812,250.5761,925.3599,843.4562,292.39100,123.621,273.771,970.40
TPU1,736.472,154.7546,671.0679,594.6746,428.8178,467.601,978.723,281.82
微孔弹性体68.45134.476,931.9612,974.036,611.4612,509.36388.95599.14
铺装材料423.04578.5024,508.2232,966.7624,295.2432,697.15636.02848.11
防水材料264.00344.0717,091.8527,980.9217,196.1428,102.14159.71222.85
聚酯1,295.521,013.2521,905.9624,635.9422,169.1924,479.761,032.291,169.43
聚醚2,852.263,620.2298,858.62147,885.6796,891.60145,604.184,819.285,901.71
组合聚醚1,764.672,291.16102,378.63127,195.29101,409.54125,803.652,733.763,682.80
表活聚醚单体746.82606.9235,233.5633,066.6835,563.8633,252.90416.52420.70
减水剂聚醚单体1,052.70718.4359,187.1541,343.7959,922.2941,866.04317.56196.18
合计11,844.7413,712.34474,692.36627,487.19472,780.52622,906.3913,756.5818,293.14
2020年度
项目期初库存本期入库生产领用+研发领用(形成产品)研发领用(未形成产品)贸易销售出库期末库存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主要原材料:
异氰酸酯1,653.012,157.9685,642.45111,179.2540,875.1850,864.0457.0075.4044,230.6658,856.852,132.633,616.32
己二酸481.39324.0556,303.0032,536.5150,529.1629,165.780.030.025,627.203,263.52628.00431.26
环氧丙烷1,159.211,031.3495,309.36105,283.1895,681.91105,158.660.180.17786.491,155.86
环氧乙烷64.6545.2689,836.7855,655.2489,575.0855,484.580.210.13326.15215.92
聚醚(外购)1,233.731,206.1241,312.7743,740.9829,762.2228,868.7411,443.2014,052.561,341.082,025.80
合计4,591.994,764.73368,404.36348,395.16306,423.54269,541.8057.4075.7261,301.0676,172.945,214.347,445.15
产品:
CPU1,817.762,069.2556,614.8072,064.9156,791.7571,883.591,640.812,250.57
TPU2,532.322,918.9838,169.0445,691.5238,964.8946,455.751,736.472,154.75
微孔弹性体181.05235.915,877.748,613.995,990.348,715.4368.45134.47
铺装材料397.26407.0624,602.8426,378.9024,577.0626,207.46423.04578.5
防水材料254.88236.2911,492.8611,577.6111,483.7411,469.83264344.07
聚酯1,169.14946.7222,824.3716,111.7022,697.9916,045.171,295.521,013.25
聚醚3,274.992,789.1861,262.0372,318.1161,684.7671,487.072,852.263,620.22
组合聚醚2,028.392,045.5585,052.0791,002.3685,315.7990,756.751,764.672,291.16
表活聚醚单体531.75433.2930,124.0525,533.5729,908.9825,359.94746.82606.92
减水剂聚醚单体524.18332.9263,888.0945,910.1563,359.5745,524.641,052.70718.43
合计12,711.7212,415.15399,907.89415,202.83400,774.87413,905.6411,844.7413,712.34
2019年度
项目期初库存本期入库生产领用+研发领用(形成产品)研发领用(未形成产品)贸易销售出库期末库存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主要原材料:
异氰酸酯1,047.001,717.5884,257.20110,721.0540,648.0257,731.40228.99280.1642,774.1852,549.271,653.012,157.96
己二酸464.38310.2146,769.0033,044.3641,485.8829,346.470.010.005,266.103,684.05481.39324.05
环氧丙烷697.07641.6686,703.0275,489.2586,240.8175,099.570.060.061,159.211,031.34
环氧乙烷95.7476.7174,007.0950,175.0774,038.1950,206.5264.6545.26
聚醚(外购)1,785.891,778.4731,808.5230,672.1222,059.3020,447.5510,301.3710,796.921,233.731,206.12
合计4,090.074,524.63323,544.82300,101.86264,472.19232,831.52229.06280.2258,341.6567,030.244,591.994,764.73
产品:
CPU1,406.152,056.9748,168.5966,485.7347,756.9866,473.451,817.762,069.25
TPU1,530.071,866.9838,732.9152,787.4237,730.6651,735.422,532.322,918.98
微孔弹性体209.94278.927,360.4611,062.217,389.3511,105.22181.05235.91
铺装材料329.77358.2627,984.9129,529.9927,917.4229,481.19397.26407.06
防水材料222.8243.5710,931.7510,032.3310,899.6710,039.61254.88236.29
聚酯820.73682.7414,800.7912,625.1214,452.3812,361.141,169.14946.72
聚醚3,201.472,867.6550,657.4747,821.9050,583.9547,900.373,274.992,789.18
组合聚醚696.62724.271,937.6280,522.8270,605.8579,201.472,028.392,045.55
表活聚醚单体469.59447.5122,658.4820,044.1022,596.3220,058.32531.75433.29
减水剂聚醚单体1,423.191,266.5150,126.1142,331.5751,025.1243,265.16524.18332.92
合计10,310.3310,793.31343,359.09373,243.19340,957.70371,621.3512,711.7212,415.15

公司产品生产除涉及上表主要原材料外,还包含其他辅材耗用。报告期各期,生产和研发领用(形成产品)对应的主要原材料出库数量占公司产品产量的比例分别为77.02%、76.62%和78.95%,保持相对稳定,具有匹配性。

三、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就上述事项在核查的基础上出具核查意见,并详细说明实施的相关核查的具体情况。(

)就发行人是否通过成本核算调节各期利润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就上述事项在核查的基础上出具核查意见,并详细说明实施的相关核查的具体情况

、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技术部负责人,了解各类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种类、化学反应机理和生产过程,根据化学反应方程式分析各类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理论投入产出关系,进而计算各类产品的理论收率;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材料出库单和产品完工入库单,统计各类产品生产对应的原材料投入数量和产成品的完工入库数量,计算各类产品的实际收率;

(3)对比发行人各类产品的理论收率和实际收率,发现存在微小差异,询问技术部负责人相关原因,主要系同类产品内部细分牌号众多,不同牌号间生产时的物料配比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明细表,汇总异氰酸酯、己二酸、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和聚醚的进销存数据,并和各类产品的完工入库数量进行对比,计算主要原材料的投入数量占各类产品完工入库数量的比例,分析主要原材料进销存和产品进销存的匹配关系。

、核查意见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各类产品投入的原材料、催化剂、产出的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理论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实际的投入产出关系差异微小,主要系同类产品内部细分牌号众多,不同牌号间生产时的物料配比存在一定差异所致;各年度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数量、主要产品生产成本中主要原材料的金额和数量、结转营业成本的主要原材料金额和数量、年末结存金额和数量与主要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的产量、销量相匹配,不存在异常情况。

(二)就发行人是否通过成本核算调节各期利润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方法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原材料及EO、PO其他下游衍生物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种类丰富,包含三大类十小类,每一小类下面包含多个具体牌号,不同牌号之间规格型号不同。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采取品种法和逐步结转分步法相结合,具体核算过程如下:

)品种法核算过程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生产工艺流程特点设置了聚醚、聚酯、TPU、CPU、组合聚醚等多个产品生产车间及设备维修保全组、生产管理组等多个辅助生产部门。公司以产品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部门作为成本核算中心,以产品生产车间所生产的产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按照最末级产品的具体牌号核算生产成本,即公司按照品种法进行成本核算。

产品生产车间归集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为生产各批次产品直接投入的原材料,直接人工为车间生产人员的薪酬,直接制造费用包括产品生产车间内发生的燃料动力费、折旧费、物料消耗、修理费、劳务费等。辅助生产部门归集的成本包括间接人工和间接制造费用,其中间接人工为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间接制造费用包括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燃料动力费、折旧费、物料消耗、修理费等。料工费的具体归集过程如下:

1)直接材料:在生产时由技术研发部门针对每一具体牌号产品下达产品配方,生产部门接到产品配方后按照配方中记载的原材料种类和数量进行投料工作。液体原材料的投料通过自动化DCS系统进行,数量通过质量流量计进行计量;固体原材料的投料通过PDA扫码系统进行,保证投料种类及数量的准确性。投料完毕后生产核算员将该批次原材料实际投入量录入NC系统中,形成该产品该批次材料出库单,即生成该具体牌号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

)人工:各月末人力资源部出具工资明细表,各产品生产车间所属生产人员的薪酬计入各产品生产车间的直接人工,辅助生产部门的人员薪酬计入各辅助生产部门的间接人工;

)制造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具体归属情况分别计入各产品生产车间的直接制造费用和各辅助生产部门的间接制造费用。

产品按照工艺操作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经品管部检测质量判定合格后,仓库对该批次产品办理完工入库手续,在NC系统中形成产成品入库单,该批次产品完工入库数量按照质量流量计、液位计、地磅等计量手段确认。

月末按照上述方法将生产成本归集后,将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间接费用按照完工入库数量分摊至各产品生产车间,并计入到各产品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中。间接费用分摊后,每月各产品生产车间归集的生产成本总额即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制造费用和从辅助生产部门分摊来的间接费用,其中直接材料可直接归属于具体牌号产品,直接人工、直接制造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当月该生产车间完工入库的所有牌号产品中按照完工入库数量进行分摊,即为具体牌号产品的完工入库成本。

(2)逐步结转法核算过程

公司聚醚、聚酯产品和其他多类产品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即上游生产出来的聚醚、聚酯既可以作为产成品进行对外销售,又可以作为下游产品如TPU、CPU、微孔弹性体、铺装材料、组合聚醚等的原材料,故月末核算生产成本时,首先核算聚醚、聚酯的生产成本,然后再核算下游产品的生产成本,即公司部分产品核算方法涉及分步法。

举例说明:聚醚车间生产的牌号为INOVOLR5118G的聚醚,既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也可被组合聚醚车间领用用于继续生产InovfoamC3114组合聚醚。月末在进行生产成本核算时,首先按照品种法归集和分摊聚醚车间的生产成本,确定INOVOLR5118聚醚的完工入库成本,进而与月初结存的INOVOLR5118聚醚成本进行加权平均后,再核算销售出库或者生产领用出库的成本;对于销售出库的部分用加权平均后的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对于生产领用出库用于继续生产InovfoamC3114组合聚醚的部分,则用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为InovfoamC3114组合聚醚的直接材料成本,然后在组合聚醚车间内按照同样的方法归集和分摊InovfoamC3114组合聚醚的生产成本,并和月初结存的InovfoamC3114组合聚醚进行加权平均,进而核算InovfoamC3114组合聚醚的销售出库成本。

综上,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按具体牌号进行核算,完工入库后进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并以加权平均后的单位成本来计算出库成本。如果该产品被其他产品生

产领用,则按照上述逐步结转法法先核算被领用产品的生产成本,再核算下游产品的生产成本。

(3)对于对公司前期产量数据统计差异的说明

)公司产品总产量的统计口径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上下游关系,即先生产出上游产品,再领用上游产品继续生产下游产品,故站在最终产品角度,公司产品总产量为扣除自用量(即中间产品领用量)后的产品产量,计算公式如下:

产品总产量=各产品产量合计数-中间产品领用量公司通过NC系统存货模块核算进销存数据,所有存货均核算到最末级具体牌号,入库和出库在左右两列分别逐笔核算,除轮子计量单位为“个”外,其他产品计量单位均为“公斤”。在统计产品总产量时,先统计入库数据中的各产品产量,再统计出库数据中的中间产品领用量,进而用各产品产量合计数手动减去中间产品领用量即可求得总产量。2)公司产品总产量更正对比公司原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总产量数据存在数据统计错误,差异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更正前总产量更正后总产量差异数量差异占比
合计原因一原因二
2021年度48.1647.470.690.691.43%
2020年度41.0439.991.061.062.56%
2019年度35.8634.341.520.780.744.43%

)公司产品总产量更正的具体原因原因一:轮子入库计量单位不统一<1>业务背景公司CPU产品中包括部分轮子,系领用部分牌号的CPU浇注而成,领用CPU出库时计量单位为“公斤”,2019-2021年度,领用CPU出库数量分别为3,081,120公斤、3,787,480公斤、1,957,580公斤。

轮子浇注完工后办理入库时计量单位为“个”,2019-2021年度,轮子完工入库数量分别为7,809,431个、10,627,496个、6,935,990个。由于领用CPU浇注轮子前后重量未发生实质变化,且公司将轮子视同CPU产品进行核算,两者正确的对应关系应为:

项目CPU领用出库(公斤)轮子完工入库
(个)(公斤)
2021年度1,957,5806,935,9901,957,580
2020年度3,787,48010,627,4963,787,480
2019年度3,081,1207,809,4313,081,120

注:轮子规格不统一。

据此,如以“公斤”为单位计量,2019-2021年度领用CPU出库数量与浇注轮子后入库数量应相等。

<2>统计错误的因由

公司向中介机构提供CPU产量数据时,双方由于对领用CPU浇注轮子事项沟通不到位,在导出CPU出入库明细账后,中介机构在统计CPU总产量时,没有扣除浇注轮子领用的CPU出库数量,又误将轮子入库数量的“个”视作“公斤”进行了统计。由此导致了2019-2021年度CPU的产量分别多计了7,809,431公斤、10,627,496公斤、6,935,990公斤,进而导致了公司产品总产量的数据统计偏大。

<3>更正思路

由于领用CPU浇注轮子前后重量未发生实质变化,且公司将轮子视同CPU产品进行核算,按“公斤”为单位,领用CPU出库数量与浇注轮子后入库数量应相等,而中介机构在统计CPU总产量时,没有扣除浇注轮子领用的CPU出库数量,又误将轮子入库数量的“个”视作“公斤”进行了统计,因此在更正2019-2021年度CPU总产量时直接减去多加计的轮子个数即可,即分别调减产量7,809,431公斤、10,627,496公斤及6,935,990公斤,折合0.78万吨、1.06万吨及0.69万吨。

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更正前后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更正前本期总产量应剔除数量剔除后数量本期实际总产量差异数量
2021年度48.160.6947.4747.47
2020年度41.041.0639.9939.99
2019年度35.860.7835.0834.340.74

原因二:遗漏扣除部分中间产品领用量<1>公司产品出入库核算体系及产品总产量的统计口径公司通过NC系统存货模块核算进销存数据,所有存货均核算到最末级具体牌号,入库和出库在左右两列分别逐笔核算,除轮子外,计量单位均为“公斤”。在统计产品总产量时,先统计入库数据中的各产品产量,再统计出库数据中的中间产品领用量,进而用各产品产量合计数手动减去中间产品领用量即可求得总产量。

<2>统计错误的因由中介机构在统计2019年度一诺威(母公司)入库数据中的各产品产量后,在统计出库数据中的中间产品领用量时,由于表格数据行数较多,数据筛选时发生错误导致部分中间产品领用量数据未统计上,即该部分中间产品领用量在计算产量时未作扣除,涉及数量为0.74万吨,导致了一诺威(母公司)2019年产品总产量数据偏大了0.74万吨,进而导致了公司2019年度产品总产量的数据偏大了

0.74万吨。<3>更正思路一诺威(母公司)2019年产品总产量调减

0.74万吨,公司整体层面产品总产量调减0.74万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2019-2021年实际产品产量应比照更正前分别调减

1.52万吨、

1.05万吨、

0.69万吨,即应分别为

34.34万吨、

39.99万吨及

47.47万吨。综上,公司存货核算准确,上述错误系在NC系统取数后人为整理时出现的统计错误,并非公司NC系统内原始数据错误,与公司生产成本核算无关,不影响产品成本准确性。

2、核查程序(

)访谈发行人财务部负责人,了解成本核算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步骤、

信息化核算情况;(

)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月度生产成本归集和分配计算表,检查相应的材料出库单、工资明细表、水电气能源等原始单据,复核生产成本的归集是否准确;在各车间内按照产量重新计算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的分配金额,复核生产成本的分配是否准确;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存货收发存明细表,选取发生额较大的主要原材料和主要产品,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收发存计价测试,检查存货出入库核算是否准确;

)按月度汇总主要原材料的出入库金额和数量,计算各月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入库平均单价和出库结转成本平均单价,并和同类原材料公开市场报价进行对比,检查波动趋势是否一致;

(5)按月度汇总主要产品的出入库金额和数量,计算各月主要产品的完工入库平均成本和出库结转平均成本,并和同类产品公开市场报价进行对比,检查波动趋势是否一致;

)填写存货倒轧表,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和营业成本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访谈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人员,询问信息系统的内部核算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可以人为调整的情形。

、核查意见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成本核算准确,不存在通过成本核算调节各期利润的情形。

问题4.研发形成产品对外销售核算合规性根据申报材料,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材料能源投入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3.16%、79.46%、85.66%,研发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不结转存货、营业成本。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公司产品种类丰富,注重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为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持续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并

同时开发新产品,需要不断进行原材料种类和配比的调试,研发费用中的材料、能源投入占比较高。请发行人:(1)说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说明进行差错更正对各期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3)说明新产品类型和市场销售情况,研发费用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请保荐机构及注册会计师:(1)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2)进一步核查上述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一致,及申报前未进行更正的原因,进一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说明是否勤勉尽责。

回复:

一、说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申报时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只确认了收入未冲减研发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为:

1、研发领用材料时

借:研发费用-材料投入

贷:存货-原材料

2、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入库时

财务账不进行会计处理,存货进销存系统正常办理入库。

3、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等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2022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将报告期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

对应领取的材料投入调整至营业成本中,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成本贷:研发费用—材料投入经上述追溯调整后,公司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满足了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则,符合《15号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进行差错更正对各期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

(一)对各期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公司根据《15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报告期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对应领取的材料投入调整至营业成本,并对原研发费用中部分材料投入加计扣除的金额予以冲回,对合并报表各期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年度报表项目追溯调整前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
2021年度/2021年末研发费用350,132,038.37-288,607,972.4361,524,065.94
营业成本7,143,137,053.62288,607,972.437,431,745,026.05
应交税费24,916,347.1616,093,672.3841,010,019.54
所得税费用24,473,277.607,898,661.1432,371,938.74
净利润243,132,031.55-7,898,661.14235,233,370.41
净资产1,139,854,954.23-16,093,672.381,123,761,281.85
2020年度/2020年末研发费用224,642,687.45-169,215,777.4355,426,910.02
营业成本4,483,517,016.03169,215,777.434,652,732,793.46
应交税费26,148,333.048,195,011.2434,343,344.28
所得税费用21,836,493.844,743,809.6926,580,303.53
净利润208,957,821.70-4,743,809.69204,214,012.01
净资产979,532,219.74-8,195,011.24971,337,208.50
2019年度/2019年末研发费用178,327,021.34-118,054,031.8860,272,989.46
营业成本3,952,519,224.85118,054,031.884,070,573,256.73
应交税费29,887,395.973,451,201.5533,338,597.52
所得税费用22,799,699.523,451,201.5526,250,901.07
净利润170,202,703.83-3,451,201.55166,751,502.28
净资产821,792,138.99-3,451,201.55818,340,937.44

通过上述调整后,公司2019-2021年度净利润调减比例分别为2.03%、2.27%和3.25%,2019-2021年度各期末净资产调减比例分别为0.42%、0.84%和1.41%,影响极小。

(二)对各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具体影响

1、对公司报告期各期合并及单体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具体影响公司对原研发费用中部分材料投入加计扣除的金额予以冲回,对公司各期合并及单体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2021年2020年2019年小计
一诺威(母公司)277.28218.40163.53659.20
一诺威新材料269.249.13-26.77251.59
东大化学186.21244.18200.46630.84
东大聚氨酯57.142.687.9167.73
合计789.87474.38345.121,609.37

、公司各主体新增应交所得税缴纳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各主体新增应交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2021年2020年2019年小计
一诺威(母公司)277.28218.40注1495.68
一诺威新材料269.249.13注2278.37
东大化学186.21244.18200.46630.84
东大聚氨酯57.142.687.9167.73
合计789.87474.38345.121,472.63

:一诺威(母公司)2019年度新增应交所得税

163.53万元尚未完成缴纳,系税务系统升级原因导致无法缴纳入库,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已针对该事项出具相关证明并同意一诺威(母公司)待税务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缴纳。该金额占公司合并层面新增应交税款的10.16%,占比较小。

注2:一诺威新材料2019年度新增应交所得税金额为-26.77万元,不涉及欠税事项,无需进行所得税税款缴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完成各期所得税的补缴工作,不存在欠税事项。

3、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意见

)一诺威(母公司)

2022年9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证明》,内容如下: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为我局辖区企业。

一诺威根据上市要求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对2019-2021年度研发活动中的材料投

入由原计入“研发费用”科目调整至产品成本事项,具备法规依据。结合上述调整事项,一诺威将原计入“研发费用”科目的部分材料投入不再作加计扣除符合税法有关规定,一诺威作重新纳税申报调整后2019-2021年度涉及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1,635,256.77元、2,183,970.53万、2,772,773.85元,现2020-2021年度税款已缴纳完毕。因税务系统升级等原因,一诺威暂无法进行2019年度税款缴纳,我局同意待税务系统完成升级后一诺威按照上述金额完成2019年缴纳相关税款。

上述事项系一诺威根据上市要求主动进行的财务调整规范,我局予以认可,不会对一诺威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证明。

(2)一诺威新材料

2022年9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齐鲁化工园区税务局金山税务所出具《证明》,内容如下:

山东一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新材料)为我局辖区企业。

一诺威新材料根据上市要求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对2019-2021年度研发活动中的材料投入由原计入“研发费用”科目调整至产品成本事项,具备法规依据。

结合上述调整事项,一诺威新材料将原计入“研发费用”科目的部分材料投入不再作加计扣除符合税法有关规定,一诺威新材料作重新纳税申报调整后2019-2021年度涉及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267,716.28元、91,254.79元、2,692,366.55元,现2020-2021年度税款已缴纳完毕,2019年度不涉及税款缴纳事项。因税务系统升级等原因,一诺威新材料暂无法进行2019年度税款的退库工作,我所同意待税务系统完成升级后一诺威新材料按照上述金额办理税款退库。

自2019年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一诺威新材料不存在欠税情况,上述事项系一诺威新材料根据上市要求主动进行的财务调整规范,我局予以认可,不会对一诺威新材料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证明。

(3)东大化学2022年

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内容如下:

经查询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该企业自2018年

日至2022年

日,申报的税款已足额入库,无行政处罚记录。(

)东大聚氨酯2022年9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内容如下:

经查询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该企业自2019年

日至证明开具当日,申报的税款已足额入库,无行政处罚记录。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2022年9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军先生出具《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调整规范事项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现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务调整规范事项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敦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税务法规规范运作,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报告期内财务调整规范事项被主管税务机关处罚等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本人将无偿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本人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补偿。

特此承诺。

5、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研发领料出库明细账,了解发行人研发领料出库情况;

2)查阅发行人研发领料形成产品的入库明细,了解产品入库情况;

3)查阅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产品销售情况;

4)查阅《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

号)相关规定;5)复核发行人追溯调整的财务报表,了解追溯调整的过程,复核对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金额、比例;

6)查阅发行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了解发行人相关主体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7)复核发行人追溯调整后,剔除形成产品的材料投入加计扣除影响后的应加计扣除金额并对应交所得税调整事项、金额进行复核;

)取得发行人相关主体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核发行人相关主体税款补缴情况;

9)取得发行人相关主体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了解主管税务机关对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认定;

)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11)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等。

)核查过程

1)发行人对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后已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反映各期末新增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发行人按照《15号解释》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对原研发费用中部分材料投入加计扣除的金额予以冲回后,已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反映各期末新增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前述事项对公司2019-2021年度净利润调减比例分别为

2.03%、

2.27%和

3.25%,对2019-2021年度各期末净资产调减比例分别为

0.42%、0.84%和1.41%,影响极小。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除一诺威(母公司)因税务系统升级客观原因暂未缴纳2019年度新增税款外,发行人及其他涉税相关主体均已完成各期税款缴纳工作,不存在欠税事项。

2)发行人补缴税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①发行人已积极主动缴纳相关税款一诺威(母公司)因税务系统升级客观原因暂未缴纳2019年度新增税款,涉及金额为163.53万元,占发行人合计新增应交税款的比例为10.16%,占比较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已出具《证明》同意一诺威(母公司)待税务系统完成升级后按照前述金额完成2019年度的税款缴纳工作。除上述客观情况外,发行人及其他涉税相关主体已完成各期税款缴纳工作,不存在欠税事项。

②发行人不存在故意偷逃税款的情况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上述税款的产生系其对研发材料投入形成产品加计扣除理解有误,进而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计算错误导致,发行人已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提或补缴相关所得税及滞纳金

。发行人不存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条款具体内容
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不具有惩罚性;此外,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属于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条款具体内容
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号》(以下简称《审核指引》)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界定如下:

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原则上视为重大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等处罚且情节严重;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齐鲁化工园区税务局金山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分别出具的证明,一诺威(母公司)、一诺威新材料、东大化学及东大聚氨酯补缴税款事项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涉及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不构成《审核指引》界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③上市过程中有关补缴报告期税款的相关案例

证券简称及代码具体情况
安联锐视(301042.SZ)2019年8月29日,珠海市税务局、科技局对本公司2018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进行事后核查鉴定,本公司有三个研发项目未通过加计扣除优惠的鉴定,该三个项目研发费用金额合计1,552.97万元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4.73万元,影响应纳所得税额174.71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9月补缴企业所得税174.71万元并计入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
振华新材(688707.SH)2019年,因跨期收入等事项对贵阳新材2017年报表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贵阳新材2017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贵阳新材2017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4.36万元(含对应产生的滞纳金22.28万元)。2019年5月,贵阳新材已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企业所得税补缴申报,并已缴纳对应产生的滞纳金。义龙新材前期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委托外单位构建房产投入使用时对相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点解读与税务局认定标准存在偏差,2020年在自查及税务申报过程中,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61.89万元及对应产生的滞纳金48.83万元,合计210.72万元;补缴房产税418.70万元及对应产生的滞纳金132.25万元,合计550.95万元。
圣晖集成(603163.SH)2021年3月29日,圣晖有限、圣晖国际补缴印花税费24,479.00港元、罚金8,650.00港元;2020年11月20日,越南圣晖补缴企业所得税5.27亿越南盾;罚款1.73亿越南盾,滞纳金3.64亿越南盾。于2021年4月22日缴纳罚款7.51亿越南盾,于2020年5月18日缴纳滞纳金150.23万越南盾。
爱威科技2019年补缴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所得税,涉及补缴所得税金额分别为898,395.60
证券简称及代码具体情况
(688067.SH)元、354,094.54元。
嘉曼服饰(301276.SZ)发行人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部分正式员工的绩效工资通过劳务公司发放,劳务公司按照该部分工资金额的3%收取服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存在一定瑕疵。2020年6月,发行人就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所有通过北京德元发放的工资一次性计入各员工2020年5月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共计补缴税款76.81万元。
普门科技(688389.SH)2016年度,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较高,主要系公司于2016年进行2015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2015年的政府补助款项5,330.46万元,合计补缴所得税额726.99万元
赛诺医疗(688108.SH)2019年2月15日,子公司AlchimedicsS.A.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法国巴黎税务局格勒诺布尔大区第五分局下发的款项支付通知,主要内容为:1、AlchimedicsS.A.在2014年发生增值税相关业务活动,应补缴增值税进项税退税3.51万欧元,附加滞纳金0.34万欧元和罚款1.40万欧元;2、AlchimedicsS.A.在2014年、2015年分别发生专利维护费,应补缴所得税88.09万欧元、8.82万欧元,附加相应滞纳金9.65万欧元和罚款9.69万欧元;上述2014年、2015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金额121.51万欧元。
艾力斯(688578.SH)2019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因补缴企业所得税和代缴个人所得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税款金额为4,077.05万元、滞纳金金额为1,621.68万元)
欧陆通(300870.SZ)报告期内,公司因延期纳税产生税收滞纳金及罚款,其中,税收滞纳金分别为190.27万元、0.01万元和16.28万元,仅2018年产生税收罚款0.03万元,税收罚款金额较小。
盛德鑫泰(300881.SZ)2017年7月,盛德鑫泰自查后对2013-2015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后补缴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分别为5.53万元、3.29万元、和1.23万元;对2015年报废处理车辆进行补申报补缴所得税及产生的滞纳金0.13万元。
健之佳(605266.SH)2019年度,公司罚款及违约金支出增加,主要系公司主动对前期事项进行规范并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形成滞纳金216.62万元,主管税务部门并未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浩洋股份(300833.SZ)公司个人卡代收代付款项涉及收取货物废品收入160.89万元,对应应补缴增值税39.01万元,涉及支付工资薪金金额387.37万元,对应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32.87万元。涉及支付劳务报酬金额99.76万元,对应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9.31万元。涉及个人卡整体代收代付经营收支涉及净利润金额为-663.97万元,其中浩洋电子涉及净利润金额为-705.74万元,无需补缴企业所得税,智构桁架涉及净利润金额为41.77万元,对应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44万元。上述税费已全部完成申报及补缴,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深水规院(301038.SZ)2018年及以前,原始报表中收入确认未严格执行既定的政策,导致存在执行偏差,因此申报报表对2018年收入等进行了调整。针对2018年及之前收入等的调整,公司补缴的税款金额为2,863.29万元。
宁波色母(301019.SZ)2019年度,发行人缴纳的滞纳金系根据申报会计师IPO审计调整结果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此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威腾电气(688226.SH)发行人被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发行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19年10月14日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镇税稽处[2019]216598号):2015-2017年合计补缴增值税20,546.64元;2015-2017年合计补缴企业所得税256,860.51元;就上述补缴增值税税款自行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2,054.67元;加收滞纳金128,671.98元。
中科江南(301153.SZ)2020年8月18日,发行人根据本次上市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对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更正后需补缴企业所得税317,151.76元,滞纳金128,287.88元。2020年8月19日,发行人根据本次上市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对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更正后需补缴企业所得税803,822.70元,滞纳金31,349.08元。2020年10月19日,发行人根据本次上市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对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更正后需补缴企业所得税423,195.15元,滞纳金106,645.18元。
观想科技2019年,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并重新申报纳税,主动对2017年未开票收入补缴增值
证券简称及代码具体情况
(301213.SZ)税及附加,对应滞纳金97.11万元。2020年,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并重新申报纳税,主动对2018年、2019年未开票收入补缴增值税及附加,对应滞纳金分别为38.50万元和129.84万元;主动对2017年-2019年未开票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对应滞纳金分别为105.87万元、14.19万元和13.35万元。2020年,盛世融合主动对2019年未开票收入补缴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对应滞纳金分别为8.58万元和3.06万元。

从上表可知,我国IPO企业对于根据上市要求主动进行财务调整规范进而涉及补缴税款的情况较为常见。发行人已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提或补缴相关所得税及滞纳金,不存在潜在的税务处罚风险。(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已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对原加计扣除的材料投入进行追溯调整并重新进行纳税申报,相关税款已经计提或缴纳,符合税收法规有关规定;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构成税收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说明新产品类型和市场销售情况,研发费用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新产品类型和市场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形成的新产品类型和市场销售情况如下:

1、2021年度

单位:吨、元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代表牌号数量收入
1低密度快速脱模鞋底原液产品开发及推广CPUDXD-3270A、DXD-3119B、DXD-3780A等278.604,333,528.33
2高强度纳米改性自结纹塑胶材料技术开发及推广铺装材料DN581CW+、DSPU-201、DN1670CW+等914.4612,237,876.87
3高粘性低硬度胶系列产品的开发与推广CPUDH1384-A、DH1375-BY、DH1381-A等1,247.7613,898,538.84
4环保型节能家具海绵组合料的开发CPUDXD-3150A、DXD-3426B、DXD-3780A等129.161,953,103.15
微孔弹性体DG-5411、DG5412H等107.411,720,265.44
组合聚醚POLYOL3745、DHR-1001A、DHR-B等130.422,316,695.01
5聚醚酯多元醇的合成及新型聚氨酯弹性体的制CPUD3150、D3136、D3243等459.456,477,189.14
TPUT3088、T3690、T3375等248.244,323,612.38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代表牌号数量收入
备研究聚酯PE-2315、PE-2320、PE-2020T等285.323,543,641.57
6聚酯型耐低温聚氨酯弹性体制备技术的开发与推广CPUD3140、D3143等2,222.1428,751,291.56
7快成型易脱模手机护套产品的开发与推广TPUT3390、T3695、T2175等1,503.8423,803,871.13
8生物质聚酯多元醇制备的关键技术及其在聚氨酯材料中的应用开发CPUDXD-3140A、DXD-3146A、DXD-3150A等337.784,635,345.31
TPUT5260、T5160、T3375等273.044,004,606.20
聚酯PE-2515、JSM-501、PE-4040等254.732,959,093.09
9鞋材用高透明高耐黄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产品开发TPUE295、E298等624.0410,591,030.43
10用于智能穿戴新型有机硅改性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关键技术开发TPUT5260H、T690、T3190等568.7510,308,057.04
11CCOT高温管道用组合聚醚的研发及产业化组合聚醚P1101、P1102、P3111等487.575,120,300.58
12胺醚及低导聚醚多元醇产品的开发及市场推广聚醚R4400T、R4400E6.74114,983.90
组合聚醚C3114、C3111、P1101144.831,753,005.77
13超薄低能耗冰箱体系的开发与市场推广组合聚醚C4102、C3114、R3203888.549,762,219.57
14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的CAOS工艺开发和产品市场推广聚醚C240A、C280、C2120等333.735,042,524.75
15低温型矿用材料的开发及安标认证工作推进组合聚醚E3701、E3702、M0212等258.392,499,118.41
16多组份戊烷连续板体系的开发与市场推广组合聚醚P1101、R3203、R3106545.395,606,556.98
17高官聚醚多元醇高效节能新工艺开发聚醚R8238、R6205、4502S181.172,404,515.53
组合聚醚R320324.97311,576.61
18高品质特种OCF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及市场推广聚醚C310、F3500、C400668.8810,647,660.08
19高性价比胺工艺新体系聚醚多元醇开发及市场推广组合聚醚C3114、R32031,641.7817,641,992.59
20高硬度、超柔软慢回弹泡沫用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F5631、F3500、F330N等1,514.2123,059,812.73
21矿用聚醚多元醇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聚醚R3001、R3003、c30580.921,028,181.49
22磷腈催化剂体系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F330N263.653,980,275.29
23特种高活性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及转化聚醚S320、S227、F3500等572.658,990,816.71
24消泡剂系列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及推广聚醚C3050、AC305、C350A356.175,361,272.54
25植物基环氧大豆油聚醚多元醇开发及市场推广聚醚R6207、R4110B167.582,011,847.56
组合聚醚C21068.86147,187.16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代表牌号数量收入
26D1439体系水性灌浆料优化及精简替换防水材料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322.542,707,553.40
27EO/PO反应基础研究及喷射器与换热系统优化表活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500.183,815,510.47
28GPEG系列单体销量提升(专用母液开发)减水剂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683.095,650,311.44
29VBPEG聚醚性能研究及工艺开发减水剂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676.105,591,408.16
30低成本油聚醚的产品开发及下游应用聚醚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249.261,932,294.40
31低粘度MS涂料用硅烷改性树脂开发防水材料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769.366,030,996.68
32封端醇醚工艺优化及尾气处理研究表活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142.491,051,590.93
33甘油系列高性能软泡聚醚的开发及推广聚醚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170.311,104,691.95
34高强单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开发及生产防水材料TPEG0.11943.05
35高粘度聚醚C55000/75000效率提升及应用评价体系建立表活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148.701,078,463.42
36减水剂聚醚液体料推广(水溶液及热熔料)减水剂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899.316,854,284.77
37金属加工用反式聚醚产品及下游应用技术开发表活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146.781,105,548.32
38泡沫与EO/PO构效关系研究新型低泡表活产品开发表活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448.833,082,005.72
39水性聚醚新工艺及应用技术开发表活聚醚单体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G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146.551,007,485.40
40无气味聚醚开发及下游应用推广聚醚HPEG、TPEG、GPEG、TPEG60%水溶液、HPEG60%水溶液79.48647,824.23
41FM体系连续板开发及推广组合聚醚DonCool102P/DonCool113等175.562,531,652.41
42HFC-245fa在厨电行业的应用与推广组合聚醚DonCool103-门体/DonCool102P等136.742,008,161.50
43纯戊烷低能耗阻燃型产品开发组合聚醚DonBoiler214F/DonPanel422-PIR251.183,163,066.44
44低成本间歇板材及连续板材配方开发及国内推广组合聚醚DonPanel412139.052,225,415.54
45电热水器产品降本增效组合聚醚DonBoiler202HP/DonBoiler189.002,895,626.51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代表牌号数量收入
214F-G等
46国贸Cooler产品141b替代方案及推广组合聚醚DonCool104/2/Donol113/MP/1等150.762,139,957.40
47家电配方体系降本优化组合聚醚DonSpray502/DonCool113等162.182,758,091.34
48越南浪板竞争力提升组合聚醚DonSpray504/DonFoam812等209.193,286,259.75
合计24,527.88304,010,736.98

2、2020年度

单位:吨、元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代表牌号数量收入
1低密度、高硬度家具座椅产品开发CPUDXD-3426B、DXD-3119B等71.42941,794.74
微孔弹性体DG5412H夏季、DG5412H冬季、DG3520等116.231,671,524.78
组合聚醚MDI9000、DLT-02B等48.52661,185.49
2高回弹高耐磨水晶轮的开发与推广CPUDH1381-A、DH1384-A、DH1370-BC等376.664,894,807.39
3高耐黄注塑TPU产品开发及应用TPUT1290、T3375、T3175等702.428,118,186.04
4高曲挠鞋底原液产品开发及推广CPUDXD-2020A、DXD-3150A、DXD-3946A等608.996,212,678.22
5高性能TPU薄膜开发推广TPUE295、E298等625.846,807,663.42
6高性能改性筛板料的开发与应用CPUD3140等1,761.3016,595,314.68
7硅PU球场和跑道系列产品质量提升、新产品开发及推广铺装材料DPSJ-01红、DH1660-5AD红、DSPU-205A等1,179.8010,622,157.46
8胶黏剂用聚酯多元醇的开发CPUD3136、D3145G、DT3136M等520.965,618,389.48
TPUT1295、T2175、T6160等337.943,688,167.19
聚酯PE-2315、PE-2420、PE-2020T等446.433,265,130.06
微孔弹性体DG3520、DLT-01A等0.9911,333.36
组合聚醚DHR-A等1.3611,507.39
9溶剂型热塑性聚氨酯热熔胶产品的开发TPUT6160658.976,830,629.31
10新型聚酯多元醇应用于挤出型TPU产品TPUE295、E298等238.552,937,126.94
11OCF用特种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INOVOLC204249.602,913,882.87
12胺工艺聚醚多元醇的开发与工艺技改聚醚INOVOLR5118G32.77211,202.46
组合聚醚R3101、C3104、C3113等760.367,323,911.67
13低气味、低VOC330N的新工艺开发及转化聚醚INOVOLF330N286.383,312,052.56
14高官能度硬泡聚醚多元醇的开发与工艺技改聚醚INOVOL4502CN136.411,508,844.17
组合聚醚C3104、P11014.1041,731.33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代表牌号数量收入
15高羟值非精制聚醚多元醇的开发与市场推广聚醚INOVOLR4110BY、INOVOLR4110B143.781,814,617.04
16矿用聚氨酯材料的研发与推广组合聚醚M0101、M0102134.81942,738.24
17邻甲苯二胺聚醚多元醇的开发与市场推广聚醚INOVOL6205、INOVOL600245.332,475,908.18
18曼尼希系列聚醚多元醇的开发与市场推广聚醚INOVOLR4110B1.6210,859.06
组合聚醚P1101124.591,216,462.40
19耐142℃高温管道用组合聚醚的研发及产业化组合聚醚P1101、P2201103.041,042,815.92
20软泡聚醚新工艺的开发实施与优化提升聚醚INOVOLF5631、INOVOLF3500569.597,554,266.87
21戊烷发泡剂产品的阻燃研发组合聚醚R3101、R3102、R3102604.985,408,330.01
22戊烷型组合聚醚产品工艺改进及效率提升的研发组合聚醚P3101、P3111、P3112508.784,559,381.66
23小容积冰箱、冰柜用保温材料的开发和推广组合聚醚C3101、C3114617.295,565,522.03
24新型低温柔软慢回弹泡沫聚醚多元醇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INOVOLF1070A、INOVOLC310213.022,527,642.09
25新型高分子量高活性聚醚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INOVOLS320、INOVOLF8001A、INOVOLF82223.16248,847.60
26MS树脂工艺优化及市场推广防水材料DD-424、HPEG、TPEG112.01901,329.62
27PEG工艺质量提升及自动化表活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78.11623,358.88
28VPEG聚醚的开发与推广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DD-524607.614,784,727.71
29齿轮油用PAG润滑油聚醚产品开发及推广表活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108.08867,013.13
30低坍落度保坍剂(对标韩国PC550)的开发与推广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DD-524602.754,729,262.64
31高储存稳定性聚氨酯防水涂料的研发推广防水材料DD-424、HPEG、TPEG115.22922,580.23
32高适应性母液(对标BASFV30)的开发与推广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DD-524610.994,804,767.41
33高稳定性环保型灌浆材料的研发及市场推广防水材料DD-424、HPEG、TPEG59.16471,839.68
34减水剂聚醚产品收率的提升(催化剂、粉尘料等)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DD-524558.564,377,104.33
35减水剂聚醚的开发与推广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DD-524556.344,364,928.25
36减水剂聚醚生产工艺的标准化(产能提升10%)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DD-524549.984,313,315.41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代表牌号数量收入
37聚醚后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改善及盐结晶过程研究聚醚HPEG、TPEG54.30436,026.53
38开发高性能低不饱和度聚醚多元醇聚醚HPEG、TPEG108.83870,929.44
39密封胶(地板粘接,高铁,民用,胶泥)及聚合物研发推广防水材料DD-424、HPEG、TPEG116.48930,007.49
40新型山梨醇聚醚开发及下游应用推广聚醚TPEG108.79872,243.64
41腰果酚聚醚的产品开发及下游应用聚醚HPEG、TPEG53.25425,841.24
42早强型母液(对标Sika20HE)的开发与推广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HPEG、TPEG、DD-524624.564,916,707.13
43阻燃聚醚工艺优化及推广聚醚DD-424、HPEG、TPEG55.06442,505.44
442020年组合聚醚产品综合降本100万组合聚醚donpipe311-500/donboiler202/donboiler214f/g等358.234,362,970.35
45国内喷涂产品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组合聚醚donspray502149.242,244,675.86
46家电预混配方体系降本升级组合聚醚Doncool104/M/doncool113等460.535,196,664.47
47全水低密度浪板用组合聚醚技术突破组合聚醚DonPanel412313.494,422,308.52
48阻燃低导热型电热水器产品技术开发组合聚醚Donboiler202HP/DonBoiler214F-G324.304,292,088.64
合计19,141.88188,139,808.15

、2019年度

单位:吨、元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数量收入
1PU合成革用聚酯多元醇的开发聚酯PE-2425、PE-D505等32.88252,169.54
2吹塑型TPU产品的开发和推广TPUE295、E298等695.929,631,842.78
3低气味、高撕裂性能座椅组合料的研发铺装材料DN1670CW+、DP1675-B、DH1660-5AD红等347.454,129,860.55
微孔弹性体DG5412H、DLT-01A等85.601,175,178.00
组合聚醚MDI9000、POLOY3610、DHR-A等194.842,604,592.22
4高性能热塑性聚氨酯热熔胶产品的开发TPUT5160、T5260H等315.363,767,465.43
5高性能注塑产品系列开发及应用TPUT3390、T3190、T3090等450.746,026,147.53
6快速脱模水晶轮的开发与推广CPUDH1382-B、DH1381-A、DH1382-A新等225.232,778,051.12
7耐低温聚酯型预聚体产品的开发与应用CPUD3140、D3140A等1,012.7711,078,215.63
8软包装复膜胶用聚酯CPUD3150、D3249、D3145G等133.631,723,461.12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数量收入
多元醇的开发TPUT5260、T5160、T5260H等79.38912,590.03
聚酯PE-D505、PE-2315、PE-2024等230.361,770,727.15
9新国标球场系列产品技术研发及推广铺装材料PGB-5AD红、DPSJ-01红、DWPU-101A绿等584.215,732,690.13
10易裁切TPU薄膜TPUT6160、T3185等290.133,307,662.10
11中低密度功能性鞋底原液的开发CPUDXD-3425B、DXD-3945A、DXD-3270A等357.864,592,247.87
铺装材料PGB-5B等16.75123,410.70
微孔弹性体DLT-31A、DG5412H等34.98524,548.66
12CASE软泡聚醚绿色合成工艺的开发及实施聚醚INOVOLF5631、INOVOLC210、INOVOLC220等702.896,585,681.06
13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INOVOLC230、INOVOLC240A、INOVOLC260等294.242,769,096.94
14车用聚氨酯组合料研发与推广组合聚醚E26011.0513,803.54
15高官能度硬泡聚醚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INOVOLR6048、INOVOLR6205、INOVOLR6207等143.631,242,224.51
组合聚醚P110110.1596,770.69
16高料比冷库夹芯板研发组合聚醚R2101、R2201、R3101324.443,426,080.33
17高性能发泡胶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INOVOLC204、INOVOLC305、INOVOLS227等184.651,701,362.26
18高性能聚醚330N的技术开发及实施聚醚INOVOLF330N220.652,145,113.99
19环保型喷涂管道用组合聚醚组合聚醚P2101、P1101296.822,962,658.83
20经济型有机矿用加固材料的研发组合聚醚M0201、M020237.24377,221.00
21矿用聚醚多元醇开发与市场推广聚醚INOVOLR411022.57188,121.43
组合聚醚P110140.67387,695.74
22商用冷链聚氨酯组合聚醚的开发和推广组合聚醚C3104、C3101、C4102494.884,568,855.86
23石油助剂系列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组合聚醚P1101、P2101151.621,474,168.96
24新型记忆海绵聚醚多元醇开发和市场推广聚醚INOVOLF3500、INOVOLF1070A、INOVOLC310192.131,785,252.11
25硬泡聚醚改性增溶剂的开发和市场推广组合聚醚C3101174.661,611,721.70
26阻燃聚醚的开发和市场推广组合聚醚R2101196.222,006,306.50
27MS树脂自产聚醚替代工艺开发防水材料DD-424、DD-524、DD-IV24、DD-V24499.704,350,295.94
28高分子量减水剂聚醚的开发与推广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DD-524、DD-IV24、DD-V24514.874,482,906.05
29高性能密封胶及其改性聚合物研发及推广防水材料DD-424、DD-524、DD-IV24、DD-V24151.411,313,225.72
30硅烷改性聚合物及其封端剂的开发与推广防水材料DD-424、DD-524、DD-IV24、DD-V24208.771,807,481.62
序号研发项目新产品类别新产品数量收入
31减水剂聚醚的降本增效减水剂聚醚单体DD-424、DD-524、DD-IV24、DD-V24557.154,793,211.48
32润滑油聚醚产品开发与推广表活聚醚单体DD-424、DD-524、DD-IV24、DD-V24478.164,147,524.15
33水性低成本及高强度灌浆料开发和推广防水材料DD-424、DD-524、DD-IV24、DD-V24231.472,014,469.75
34B1级管壳配方的开发及推广组合聚醚DonCool113/DonCool102P328.704,092,131.94
35大管径管道用组合聚醚配方开发及市场推广组合聚醚Donboiler212/DonSpray502370.114,896,154.30
36东南亚浪板用组合聚醚的研发及推广组合聚醚Doncool104/M/Donboiler202HP737.658,516,427.62
合计12,654.60133,886,824.58

(二)研发费用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制定了《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研发活动的日常管理、研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技术保密管理、专利申请管理等内容,重点对研发支出的标准、审批程序以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起始时点、依据、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明确的规定。

公司研发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效执行,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及摊销费用等,对研发费用根据项目进行归集,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直接材料:直接材料费系各项目研发过程中,研发人员直接从仓储管理系统领用的供研发项目使用的原材料,财务部每月统一根据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后的领料单、出库单等,将实际领用材料直接计入对应的研发项目。

)直接人工:研发人员工资薪酬包括参与项目研发实施过程的相关人员所发生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费等支出。首先经各研发项目负责人对研发人员工时信息进行统计,经研发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复核,并根据员工级别、工时等因素归集研发人员薪酬,最后财务部将归集复核后的工时及研发人员薪酬分配进对应的研发项目。

其中,研发人员的划分是根据其本职工作及岗位职责是否从事研发活动进行划分,公司的研发人员均为专职从事研发工作的,不存在同时参与研发和非研发工作的人员。

(3)折旧及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及软件等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每月由财务核算系统自动进行计算及分摊。

公司设立有研发部门,负责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各研发部门已建立研发项目的跟踪管理系统,有效监控、记录各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建立了与研发项目相对应的人、财、物管理机制,按照研发开支用途、性质据实列支研发支出。结合本次追溯调整事项,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研发支出核算体系,建立了完备的研发活动辅助账以对研发活动进行精确核算。

综上,公司建立了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

四、请保荐机构及注册会计师:(

)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进一步核查上述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一致,及申报前未进行更正的原因,进一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说明是否勤勉尽责。

(一)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检查与研发费用核算相关的账簿及原始凭证资料,核实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结合相关案例,判断发行人对研发产品销售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的明细及成本金额,复核加计是否正确,敦促发行人按照《

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复核对报告期内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金额;

)访谈发行人研发部门负责人、财务部核算人员,获取并检查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及内控资料;复核研究与开发内部控制及控制测试底稿,执行穿性测试,判断发行人是否建立了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有效运行。

2、核查意见

(1)发行人根据《15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相关会计处理已与《

号解释》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已就追溯调整对各期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进行如实说明;(

)发行人已就新产品类型和市场销售情况,研发费用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如实说明。

(二)进一步核查上述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一致,及申报前未进行更正的原因,进一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说明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首次申报时报告期为2019-2021年度,申报前未根据《15号解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系对《15号解释》的实施日期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公司已根据《

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相关会计处理已与《

号解释》保持一致。

1、核查过程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先前研发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政策,该政策是否一贯执行,了解发行人首次申报时未根据《

号解释》进行调整的原因;

)查阅《

号解释》的相关规定;

(3)对发行人根据《15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复核检查;

(4)与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讨论,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财务核算体系。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申报前未根据《

号解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系对《

号解释》的实施日期理解存在偏差导致。申报会计师已敦促发行人根据《15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相关会计处理已与《15号解释》保持一致,已勤勉尽责。

问题5.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1)经销收入核查不充分。首轮问询意见要求核查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中介机构回复“根据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较高的经销商客户的走访,公司经销商客户的下游终端客户主要为应用公司产品的化工企业、鞋材、家居、机械等工业企业,较多经销商客户主要采取“背靠背”式(接受订单-对外采购-交付货物,即先获取订单再进行采购完成交付的贸易模式)的经营模式,不存在异常囤货情况,且已实现向终端客户销售。”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重新回答首轮问题10(2),进一步说明针对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的具体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应付票据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回答不充分。首轮问询意见要求“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补充说明公司开具承兑汇票与公司采购业务是否一致,汇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中介机构回复各期前10名应付票据涉及供应商及采购业务情况……与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与采购业务一致,汇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一致,所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一步说明仅核查前10名能否得出上述结论,进一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说明是否勤勉尽责。

回复:

一、经销收入核查不充分。首轮问询意见要求核查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中介机构回复“根据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较高的经销商客户的走访,公司经销商客户的下游终端客户主要为应用公司产品的化工企业、鞋材、家居、机械等工业企业,较多经销商客户主要采取“背靠背”式(接受订单-对外采购-交付货物,即先获取订单再进行采购完成交付的贸易模式)的经营模式,不存在异常囤货情况,且已实现向终端客户销售。”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重新回答首轮问题10(2),进一步说明针对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的具体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一)说明经销商终端客户构成情况,主要经销商的定价策略、期末库存情况及期后销售情况。如存在直销客户和经销商终端客户重叠的情况,请说明同时对终端客户采取两种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介机构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较高的经销商客户的走访,公司经销商

客户的下游终端客户主要为应用公司产品的化工企业、鞋材、家居、机械等工业企业,较多经销商客户主要采取“背靠背”式(接受订单-对外采购-交付货物,即先获取订单再进行采购完成交付的贸易模式)的经营模式,不存在异常囤货情况,且已实现向终端客户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商的交易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且执行“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除地域代理外,由于对绝大部分经销商不存在管控,公司并不掌握下级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另通过对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销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经销收入总额60%以上的经销商客户进行访谈和函证,确认其自公司采购的货物均已实现终端销售,报告期内涉及主营业务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47,449.10万元、49,537.25万元和81,746.8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经销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52%、63.23%和64.84%。函证时,向经销商客户函证了其下游客户情况,通过回函确认存在少量终端厂商客户和经销商终端客户重叠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重叠客户家数13116
重叠客户收入2,564.641,709.05259.60
营业收入797,704.22510,672.91455,475.36
重叠客户收入/营业收入0.32%0.33%0.06%

注:重叠客户指报告期内同时向公司和上述提供了下游终端客户信息的经销商客户进行采购的客户。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销商下游客户与公司客户重叠情形对应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59.60万元、1,709.05万元和2,564.64万元,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6%、0.33%和0.32%,总体占比极低。一方面,公司向终端厂商销售产品系基于终端厂商的采购需求。除地域代理外,公司对绝大部分经销商并不存在管控,故经销商是否向公司的终端厂商客户销售货物并不受公司的约束。

另一方面,由于经销商的经营目的系赚取差价而非使用公司产品生产终端产品,加之其具有营销范围广、贴近市场等特点,而公司下游客户规模庞大,如经销商货物价格合适或其给出的账期合适,难免出现公司终端厂商客户向经销商客户采购货物的情况。据此,部分终端厂商客户采取同时向公司和公司经销商客户

采购货物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主要经销商销售情况和终端销售实现情况,说明销售回款是否及时,是否存在经销商大量囤货虚增收入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情况和终端销售实现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年度序号经销商名称销售收入销售数量经销商对外销售数量
2021年度1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5,658.425,304.145,304.14
2上海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4,622.518,898.138,898.13
3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4,520.952,791.832,791.83
4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734.331,940.611,940.61
5东莞市今实塑料科技有限公司3,730.202,300.882,300.88
合计22,266.4121,235.5921,235.59
2020年度1上海摩锡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350.334,357.254,357.25
2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867.832,537.002,537.00
3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2,649.103,906.263,906.26
4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2,515.721,774.491,774.49
5烟台世晟化工有限公司1,612.981,668.811,668.81
合计12,995.9514,243.8114,243.81
2019年度1上海摩锡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5,103.516,061.806,061.80
2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3,255.502,311.212,311.21
3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2,837.632,064.732,064.73
4上海亭沐化工有限公司1,996.452,119.322,119.32
5东莞市南胜塑胶原料有限公司1,816.221,231.131,231.13
合计15,009.3113,788.1813,788.18

注1: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和南通福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2:上海摩锡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上海摩锡化工有限公司、上海胤峰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东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注3: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和浙江英特工业电气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经销商客户自公司采购货物后均全部对外实现销售,不存在经销商大量囤货虚增收入的情形。上述客户在报告期内的销售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经销商名称销售收入回款金额期末预收款项余额
2021年度1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5,658.426,424.19222.90
2上海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4,622.515,325.00115.68
3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4,520.955,236.08173.44
4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734.334,230.1994.05
5东莞市今实塑料科技有限公司3,730.204,270.4280.36
合计22,266.4125,485.88686.44
2020年度1上海摩锡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350.333,741.550.26
2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867.833,268.5041.46
3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2,649.103,203.2583.65
4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2,515.723,186.19192.71
5烟台世晟化工有限公司1,612.981,751.274.96
合计12,995.9515,150.76323.05
2019年度1上海摩锡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5,103.515,763.3844.58
2南通三鹰聚氨酯有限公司3,255.503,721.6153.02
3乐清市鸿坤贸易有限公司2,837.633,242.7118.19
4上海亭沐化工有限公司1,996.452,486.7112.76
5东莞市南胜塑胶原料有限公司1,816.222,079.6813.32
合计15,009.3117,294.08141.8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经销商客户均及时回款,报告期各期末均为预收款,符合公司“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

(三)说明主要终端厂商客户的生产规模,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向主要终端厂商销售数量与其生产规模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终端厂商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万元

年度序号终端厂商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收入营收规模是否匹配
2021年度1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1,714.3416,109.192021年度科思创集团整体营业收入为159亿欧元
2FORMSüNGERVEYATAKSAN.TIC.A.S.6,072.009,163.23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3.6亿美元
3“Egida+”Ltd及其关联公司3,900.006,176.03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合12.75亿人民币
4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316.744,589.37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30亿元人民币
5QUIMICAVALFERSADECV2,596.004,015.88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3100万美元
合计27,599.0840,053.70
2020年度1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9,993.3110,468.632021年度科思创集团整体营业收入为159亿欧元
2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082.843,540.87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合29.43亿人民币
3BasparFoamGharbCo.2,690.333,168.38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合8950万美元
4CINTACSA及其关联公司1,675.012,442.10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合5.06亿美元
5湖州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3,522.842,056.58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合3.16亿人民元
合计20,964.3321,676.55
2019年度1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9,034.327,625.742021年度科思创集团整体营业收入为159亿欧元
2BasparFoamGharbCo.4,577.605,812.772019年度营业收入
年度序号终端厂商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收入营收规模是否匹配
约合8300万美元
3东莞市米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501.323,918.95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合2.30亿人民币
4安徽东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110.682,863.95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合6450万元人民币
5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415.052,551.67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合24.28亿人民币
合计20,638.9622,773.09

注1: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Covestro(Thailand)Co.,Ltd.、Covestro(India)PrivateLimited和Covestro(Taiwan)Ltd.;

注2:“Egida+”Ltd及其关联公司包括“Egida+”Ltd、LLP《EGOFOM》及《EGIDA-SIMAKX》JVLLC;

注3: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旭川化学(昆山)有限公司和烟台旭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注4:CINTACSA及其关联公司包括CINTACSA、CINTACS.A.I.C.及ATTOMQUIMICOSS.A;

注5:东莞市米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东莞市米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东莞市米灏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注6:由于各终端厂商生产终端产品不一,故生产数量单位无法统一,为增强数据可比性,此处采用营收规模替代生产规模;

注7:上述终端厂商营收规模数据来自中介机构实地走访客户了解、网络查询或者公司销售人员电话询问客户取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终端厂商客户的营业收入规模均远大于其从公司采购额,公司向主要终端厂商客户的销售数量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

(四)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一步说明针对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的具体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取得的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结合发行人与经销商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条款,了解发行人和经销商客户的具体合作模式,包括发货方式、结算时点和方式、货物风险转移时点等;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明细表,选取各年度销售额较大的经销

商客户进行访谈,了解经销商客户从发行人处采购的货物种类和对外销售情况,共访谈经销商客户

家,相关主营业务经销收入金额和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经销收入访谈金额55,280.7831,702.8431,902.08
主营业务经销收入总额126,077.8978,344.4775,889.84
访谈金额占比43.85%40.47%42.04%

(3)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明细表,按照主营业务经销收入金额合计占比超过主营业务经销收入总额60%的标准筛选出较大规模客户,对其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经销商客户从发行人处采购的货物种类和数量、客户对外销售数量、销售相关产品的前五名客户名称、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真实性等;函证金额和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经销收入函证金额21,728.9814,981.1715,547.03
主营业务经销商收入总额126,077.8978,344.4775,889.84
函证金额占比17.23%19.12%20.49%

(4)汇总上述经销商客户回函中的下游前五名客户,和发行人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检查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5)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期后的财务账、存货进销存明细和银行流水,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期末集中确认收入、期后大量退回的情形。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和经销商客户之间均系买断式销售,发行人不承担终端销售风险,经销商客户自发行人处采购后均已实现终端销售。

二、应付票据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回答不充分。首轮问询意见要求“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补充说明公司开具承兑汇票与公司采购业务是否一致,汇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中介机构回复各期前

名应付票据涉及供应商及采购业务情况……与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与采购业务一致,汇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一致,所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一步说明仅核查前

名能否得出上述结论,进一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说明是否勤勉尽责

针对上述情况,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开具承兑汇票与公司采购业务是否一致,汇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进行了进一步补充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过程

1、2021年度

单位:元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1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660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2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7092,000,000.00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3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733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4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678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5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6862,000,000.00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6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768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7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741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8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750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9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805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0一诺威2021-1-151309453009015202101158221858132,0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1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5950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12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5976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13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32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4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5984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5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1041,000,000.00淄博阳烨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16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57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17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811,0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8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1371,0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19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145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0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112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1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24500,000.00上海桓甄商贸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2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495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3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129500,000.00淄博万泰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4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655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5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165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26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0905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7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2235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8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2155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29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266500,000.00山东鑫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30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1705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31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207500,000.00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32一诺威2021-1-29130945300901520210129840396153500,000.00淄博万泰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
33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6161,000,000.00东营市神舟桶业有限公司包装桶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34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6571,000,000.00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35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690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36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12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37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8661,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38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6655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39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6735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0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681500,000.00浙江三美化学品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1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29500,000.00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2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37500,000.00沧州临港骏驰化工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3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53500,000.00北京汇智众成科贸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11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4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615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5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70500,000.00淄博建佳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6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8075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7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858500,000.00上海桓甄商贸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8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451,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49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881,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0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7961,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1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8231,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52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8741,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3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9111,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4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8151,000,000.00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5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8821,000,000.00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6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9031,000,000.00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7一诺威2021-2-51309453009015202102058509759461,000,000.00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聚醚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8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527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59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463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60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471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61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447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62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498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63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480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64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502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65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455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66一诺威2021-2-221309453009015202102228611105192,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
67一诺威2021-3-51309453009015202103058688386801,31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3月2021年3月2021年9月
68一诺威2021-3-221309453009015202103228794416953,13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3月2021年3月2021年9月
69一诺威2021-4-81309453009015202104088941723043,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4月2021年4月2021年10月
70一诺威2021-4-81309453009015202104088941723122,05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4月2021年4月2021年10月
71一诺威2021-4-19130945300901520210419900953502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4月2021年4月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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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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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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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一诺威2021-9-21309453009015202109020171576641,89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9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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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一诺威2021-9-24130945300901520210924033866240800,000.00山东皓德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2021年9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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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130一诺威2021-10-201309453009015202110200543429793,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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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一诺威2021-10-201309453009015202110200543429462,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1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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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一诺威新材料2021-1-71309453009015202101078156137261,0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37一诺威新材料2021-1-71309453009015202101078156137341,0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38一诺威新材料2021-1-7130945300901520210107815901717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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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一诺威新材料2021-1-131309453009015202101138196051942,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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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一诺威新材料2021-1-131309453009015202101138196051861,500,000.00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21年1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
147一诺威新材料2021-2-201309453009015202102208605126967,950,000.00上海天庚化工有限公司PO2021年2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
148一诺威新材料2021-10-1913094530090152021101905340788478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149一诺威新材料2021-10-191309453009015202110190534078682,240,0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1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150一诺威新材料2021-10-19130945300901520211019053407876570,000.00中山市东峻化工有限公司助剂2021年7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151一诺威新材料2021-10-19130945300901520211019053407850500,000.00淄博建佳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2021年9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152一诺威新材料2021-10-19130945300901520211019053407892550,000.00山东鼎盛容器有限公司包装桶2021年9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153一诺威新材料2021-10-19130945300901520211019053407905680,000.00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丙二醇2021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
合计245,950,000.00
核查比例88.01%

、2020年度

单位:元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1一诺威2020-1-14电564548391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2一诺威2020-1-19电5744354581,000,000.00山东省阳信维斯顿商贸有限公司BDO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3一诺威2020-1-19电574435466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4一诺威2020-3-23130945300901520200323602191339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3月2020年3月2020年9月
5一诺威2020-3-23130945300901520200323602191355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3月2020年3月2020年9月
6一诺威2020-3-231309453009015202003236021913471,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3月2020年3月2020年9月
7一诺威2020-3-231309453009015202003236021913631,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3月2020年3月2020年9月
8一诺威2020-10-21110245300011920201021749344803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10月2020年10月2021年4月
9一诺威2020-10-21110245300011920201021749344645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10月2020年10月2021年4月
10一诺威2020-10-21110245300011920201021749347061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20年10月2020年10月2021年4月
11一诺威新材料2020-1-2130945300901520200102553929891500,000.00北京汇智众成科贸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10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12一诺威新材料2020-1-2130945300901520200102553929914700,385.00东营市神舟桶业有限公司包装桶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13一诺威新材料2020-1-2130945300901520200102553930006500,000.00辽宁正新化工原料有限责任公司助剂2019年10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14一诺威新材料2020-1-19130945300901520200119574167948556,590.00张家港中粮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包装桶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15一诺威新材料2020-1-191309453009015202001195741679561,050,000.00佳化化学(滨州)有限公司三乙醇胺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16一诺威新材料2020-1-191309453009015202001195741679721,050,000.00佳化化学(滨州)有限公司三乙醇胺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17一诺威新材料2020-1-191309453009015202001195741679891,002,996.00浙江三美化学品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18一诺威新材料2020-1-191309453009015202001195741679971,100,000.00佳化化学(滨州)有限公司三乙醇胺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19一诺威新材料2020-1-191309453009015202001195741680041,050,000.00佳化化学(滨州)有限公司三乙醇胺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
20一诺威新材料2020-3-5130945300901520200305592366190765,232.40上上德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无缝管2020年1月2020年3月2020年6月
21一诺威新材料2020-4-261309453009015202004266253179621,133,8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4月2020年4月2020年10月
22一诺威新材料2020-4-26130945300901520200426625317979613,200.00石家庄合佳化学品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4月2020年4月2020年10月
23一诺威新材料2020-4-26130945300901520200426625317987809,600.00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4月2020年4月2020年10月
24一诺威新材料2020-5-22130945300901520200522642700453521,500.00上海麦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2月2020年5月2020年11月
25一诺威新材料2020-5-25130945300901520200525643332234516,870.60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调节阀2020年5月2020年5月2020年11月
26一诺威新材料2020-6-12130945300901520200612657460724835,0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6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27一诺威新材料2020-6-12130945300901520200612657460732805,0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6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
28一诺威新材料2020-6-121309453009015202006126574607571,439,700.00浙江三美化学品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6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
29一诺威新材料2020-6-29130945300901520200629668459564568,683.00张家港中粮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包装桶2020年5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
30一诺威新材料2020-6-291309453009015202006296684596011,000,000.00东营市神舟桶业有限公司包装桶2020年5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
31一诺威新材料2020-6-291309453009015202006296684596361,00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6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
32一诺威新材料2020-6-29130945300901520200629668459644718,000.00上海麦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3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
33一诺威新材料2020-7-17130945300901520200717681527327960,000.00上海麦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4月2020年7月2021年1月
34一诺威新材料2020-7-171309453009015202007176815273351,569,1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7月2020年7月2021年1月
35一诺威新材料2020-7-28130945300901520200728689102092597,3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7月2020年7月2021年1月
36一诺威新材料2020-7-281309453009015202007286891021211,100,000.00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电缆2020年5月2020年7月2021年1月
37一诺威新材料2020-7-28130945300901520200728689102130597,3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7月2020年7月2021年1月
38一诺威新材料2020-8-5130945300901520200805695768403714,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8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
39一诺威新材料2020-8-5130945300901520200805695768454683,657.00东营市神舟桶业有限公司包装桶2020年7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40一诺威新材料2020-8-5130945300901520200805695768462866,000.00上海麦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5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
41一诺威新材料2020-8-271309453009015202008277104246751,346,4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8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
42一诺威新材料2020-8-271309453009015202008277104246911,214,4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8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
43一诺威新材料2020-9-81309453009015202009087186154821,716,000.00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O2020年9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
44一诺威新材料2020-9-813094530090152020090871861549968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9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
45一诺威新材料2020-9-8130945300901520200908718615511633,210.00东营市神舟桶业有限公司包装桶2020年8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
46一诺威新材料2020-9-8130945300901520200908718615554834,800.00上海麦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20年6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
合计48,748,724.00
核查比例75.09%

、2019年度

单位:元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1一诺威2019-1-21电331676174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2一诺威2019-1-21电331676182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3一诺威2019-1-21电331676199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聚醚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4一诺威2019-1-21电331676203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5一诺威2019-1-21电331676211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6一诺威2019-1-21电331676220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7一诺威2019-1-24电335899399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8一诺威2019-1-24电335899403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9一诺威2019-1-24电3558994116,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10一诺威2019-3-26电368415751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11一诺威2019-3-26电368415809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12一诺威2019-3-26电368415833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13一诺威2019-3-26电368415850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14一诺威2019-3-26电371986477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15一诺威2019-4-26电386414986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16一诺威2019-4-26电3864149945,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17一诺威2019-4-26电3864150013,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18一诺威2019-6-20电417433553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6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
19一诺威2019-6-20电417433588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6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
20一诺威2019-6-20电4174335377,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6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
21一诺威2019-9-24480312989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
22一诺威2019-9-24480312850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
23一诺威2019-9-24480312921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
24一诺威2019-9-244803128251,5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
25一诺威2019-9-29487289603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
26一诺威2019-9-294872895743,0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
27一诺威2019-10-10490337846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28一诺威2019-10-104903377822,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29一诺威2019-10-17495110882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0一诺威2019-10-18495930361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聚醚2019年102019年102020年4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31一诺威2019-10-22497532827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2一诺威2019-10-22497532835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3一诺威2019-10-224975329682,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4一诺威2019-10-224975330241,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5一诺威2019-10-255008915211,5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6一诺威2019-10-255008915051,5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7一诺威2019-10-255008915131,5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8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07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39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66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0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303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1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23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2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58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3一诺威2019-11-45086502402,0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44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741,0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5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991,0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6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311,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7一诺威2019-11-4电5086502821,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8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393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49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4082,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50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449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51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4571,000,000.00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52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4161,0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53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4241,0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54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4901,000,000.00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BDO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55一诺威2019-11-21电5194074731,000,000.00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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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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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一诺威新材料2019-1-301313453011012201901303438187833,000,000.00无棣鑫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O2019年1月2019年1月2019年7月
59一诺威新材料2019-2-18130945300901520190218349387339900,000.00常熟市中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甘油2019年2月2019年2月2019年8月
60一诺威新材料2019-3-81309453009015201903083584520191,00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61一诺威新材料2019-3-8130945300901520190308358451995784,000.00上海森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反应釜2018年11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62一诺威新材料2019-3-81309453009015201903283701402041,000,000.00浙江三美化学品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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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一诺威新材料2019-4-11130945300901520190411376805290900,000.00常熟市中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甘油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68一诺威新材料2019-4-11130945300901520190411376805312970,000.00铜陵金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丙二醇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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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70一诺威新材料2019-4-11130945300901520190411376978619880,000.00新泰中巨化工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71一诺威新材料2019-4-11130945300901520190411376978660860,000.00扬州市大江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72一诺威新材料2019-4-111309453009015201904113769785141,000,000.00淄博宇田化工有限公司二乙二醇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73一诺威新材料2019-4-1113094530090152019041137697864350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74一诺威新材料2019-4-19130945300901520190419380937346751,500.00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0月
75一诺威新材料2019-4-261313453011012201904263861166541,60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7月
76一诺威新材料2019-4-26131345301101220190426386134656660,000.00淄博宇田化工有限公司二乙二醇2019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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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一诺威新材料2019-5-8130945300901520190508392183218500,000.00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反应釜2018年10月2019年5月2019年11月
88一诺威新材料2019-5-8130945300901520190508392183187500,000.00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反应釜2018年10月2019年5月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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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一诺威新材料2019-5-8130945300901520190508392183242500,000.00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反应釜2018年10月2019年5月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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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开具方出票日期票号应付票据金额供应商名称主要货物货物采购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时间期后结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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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一诺威新材料2019-7-1813094530090152019071843628300262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7月2019年7月2020年1月
99一诺威新材料2019-7-181309453009015201907184362828661,200,000.00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异氰酸酯2019年7月2019年7月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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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一诺威新材料2019-8-1131045300001920190801447585157500,300.00东营市神舟桶业有限公司包装桶2019年7月2019年8月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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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一诺威新材料2019-8-29131045300001920190829465191174500,000.00淄博建佳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2019年7月2019年8月2020年2月
105一诺威新材料2019-8-29131045300001920190829465191199680,000.00浙江三美化学品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8月2019年8月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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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一诺威新材料2019-9-29130945300901520190929486555260500,000.00浙江三美化学品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9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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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一诺威新材料2019-10-221309453009015201910224974137911,00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10月2019年10月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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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一诺威新材料2019-11-7130945300901520191107510842869604,000.00淄博建佳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2019年10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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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一诺威新材料2019-11-21130945300901520191121519310395500,000.00淄博宝山制桶厂包装桶2019年10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128一诺威新材料2019-11-211309453009015201911215193103541,000,000.00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2019年12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
129一诺威新材料2019-11-21130945300901520191121519310299740,000.00浙江三美化学品销售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11月2019年11月2020年5月
130一诺威新材料2019-12-101309453009015201912105339869011,179,687.00张家港中粮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包装桶2019年11月2019年12月2020年6月
131一诺威新材料2019-12-10130945300901520191210533986944601,000.00上海麦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9月2019年12月2020年6月
132一诺威新材料2019-12-101309453009015201912105339869851,200,000.00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12月2019年12月2020年6月
133一诺威新材料2019-12-10130945300901520191210533986993570,550.00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助剂2019年12月2019年12月2020年6月
合计190,628,857.00
核查比例82.42%

通过核查以上应付票据及采购业务原始凭证,发行人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与采购业务一致,汇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一致,所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

(二)核查程序

、获取发行人应付票据备查簿,选取金额

万元以上的应付票据,检查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是否一致,2019-2021年的核查比例分别为82.42%、75.09%和

88.01%;

2、根据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账,追踪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采购业务,检查票据原始凭证、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等资料,判断票据的开具是否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经进一步补充核查,发行人开具承兑汇票与发行人采购业务一致,汇票开具方与采购供应商一致,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申报会计师已勤勉尽责。

除上述问题外,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如存在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

回复:

经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7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

不存在其他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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