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博科技”)控股股东戚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5%。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60,000股。董事、总经理戚淦超持有公司股份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75,000股。股份来源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戚建国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不超过2,560,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69%。戚淦超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不超过1,675,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戚建国先生与戚淦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自减持计划开始90天内两人合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戚建国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45,000,000 | 42.45% | IPO前取得:45,000,000股 |
戚淦超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6,700,000 | 6.32% | IPO前取得:6,7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戚建国 | 45,000,000 | 42.45% | 控股股东 |
戚淦超 | 6,700,000 | 6.32% | 戚建国之子 | |
合计 | 51,700,000 | 48.77%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戚建国 | 不超过:2,560,000股 | 不超过:2.42%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 2022/10/14~2023/4/1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资金需要 |
2,525,000股 | |||||||
戚淦超 | 不超过:1,67,5000股 | 不超过:1.58%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75,000股 | 2022/10/14~2023/4/1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资金需要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控股股东戚建国承诺:
(1)自本人取得朗博科技股份之日(即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且朗博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朗博科技的股权,也不由朗博科技回购本人所持股权。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朗博科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本人担任朗博科技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以及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朗博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朗博科技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戚建国承诺: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担任公司董事、1戚淦超承诺:
(1)自本人取得朗博科技股份之日(即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且朗博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朗博科技的股权,也不由朗博科技回购本人所持股权。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朗博科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本人担任朗博科技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以及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朗博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朗博科技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戚超承诺: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人员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在减持期间,如果公司增发或者配送股份,可能会导致减持比例发生变化。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