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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新文: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新文
股票代码:3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赛美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临平北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3081号虹桥基金小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何君琦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路****
一致行动人一: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U16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3081号虹桥基金小镇88号楼
一致行动人二:陈颖翱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新桥路****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二〇二二年九月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6

二、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 7

三、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简况 ...... 1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15

七、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5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 16

九、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1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间 ...... 1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9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 19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1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27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9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 ...... 29

二、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29

三、支付方式 ...... 29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30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整的计划 ...... 3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负债处置或者其他类似的重大计划 ...... 30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30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3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 31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3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31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32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2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3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3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 38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38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 38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38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38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39

第九节 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4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43二、其他事项 ...... 4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4

一、备查文件 ...... 44

二、备查地点 ...... 44

附表: ...... 54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ST新文、新文化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赛美、何君琦
拾分自然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双创炫勉上海双创炫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拾分自然、陈颖翱
激励计划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参与上市公司激励计划,持有上市公司12,093.4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赛美女士基本情况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生,获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和复旦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及资本市场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总经理,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海通直投公司)董事长,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董事长,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张赛美女士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拾分自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君琦女士基本情况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原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联创永钦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等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拾分自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及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U168室
注册资本40,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赛美
成立日期2018-11-30
营业期限2018-11-30至2038-11-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95Y3J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9.75%40,000万
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5%100万
合计100%40,100万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3081号虹桥基金小镇88号楼
联系电话021-6373668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陈颖翱女士基本情况如下:出生于1987年3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101151987********,住所/通讯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新桥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陈颖翱女士最近5年内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职务起止日期主营业务注册地与所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1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总助2016.06-2018.04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上海市
2上海联创永钦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级副总裁2018.08-2019.06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上海市
3国药君柏(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07-2020.03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天津市
4上海格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副总裁2020.05-至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上海市

二、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拾分自然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图中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公伙)为张赛美控制的企业,上海双创宝励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为非张赛美控制的企业。为便于展示公司的主要股权控制关系,未做穿透显示。

三、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拾分自然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及经济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放鹤路1088号第6幢B2023室
注册资本251,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赛美)
成立日期2018-04-27
营业期限2018-04-27至2028-04-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YYU8W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拾分自然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文棠”),上海文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双创宝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双创宝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双创企业管理中心,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张赛美女士。张赛美女士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赛美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1上海弘赛企业管理中心2018-09-0710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品牌策划。
2上海咏赛企业管理中心2018-11-2910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3上海双创企业管理中心2016-08-081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品牌策划。
4上海双创宝励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5-10-143,000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5上海双创宝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09-111,000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6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05-103,000创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7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08-3110,000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8上海绮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2017-05-127,000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合伙)
9上海文合未来影视中心(有限合伙)2019-07-26101,000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从事影视文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
10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8-11-3040,100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用品零售。
11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8-04-27251,00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
12上海双创宝励能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2017-03-31150,100从事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13上海襄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7-05-1070,100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14上海双创实业有限公司2020-11-09300,100许可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科技、通信科技、新材料科技、微电子科技、生物医药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会展服务。
15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5-12-30301,000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16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6-07-111,163,000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17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7-07-26201,000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18上海懿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12-07225,000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电气设备及配件、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备及配件、环保设备的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设备安装、维修。
19上海双创文化影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9-09-02161,000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从事影视文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
20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8-05-28300,00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21上海双创新文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0-04-15100,20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22上海文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1-2140,200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23上海双创集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7-05-25350,100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24上海双创孵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6-11-07101,000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25上海美棱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0-12-1640,01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26上海双创贺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7-04-01200,100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27上海双创炫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2-4-242,010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28舟山市筠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2-6-152,01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29上海双创凡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2-6-292,01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0上海双创金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11-039,00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品牌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物业服务,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人才咨询,日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授权范围内的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上海双创企投家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2019-01-171,000企业管理,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品牌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物业服务,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人才咨询,日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会展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停车服务,健身服务,美容服务,食品销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君琦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1上海隽黔商务咨询事务所2018-02-2310商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活动策划,品牌管理,品牌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宗珺企业管理事务所2018-12-131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包装设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翻译服务;从事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珺赛企业管理中心2018-12-0710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绮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03-31100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外,拾分自然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外,拾分自然控股股东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1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8-11-3040,100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用品零售。
2上海亘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05-1815,10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3上海燧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05-1211,956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颖翱女士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1上海棱俪企业管理中心2018-11-3010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2俪管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2-6-10100许可项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简况

拾分自然于2018年11月30日成立,主营业务包括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用品零售。

拾分自然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375,510,832.10375,393,859.28376,978,693.70300,037,615.37
负债总额0.00420.00420.00400.00
所有者权益375,510,832.10375,393,439.28376,978,273.70300,037,215.37
资产负债率0.0000%0.0001%0.0001%0.000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0.000.00
净利润117,392.82-1,584,834.42-58,941.6737,215.37
净资产收益率0.0313%----0.012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2021年11月12日,深交所因张赛美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给予张赛美、何君琦通报批评的处分。除以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失信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七、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拾分自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任职情况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赛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上海
吉利监事中国上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拾分自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除本节“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所述事项外,拾分自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失信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新文化外,拾分自然及其控股股东、陈颖翱、何君琦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新文化外,张赛美通过其控制的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地点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深交所北京君正300223.SZ8.18%微处理器芯片、智能视频芯片等芯片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和销售

九、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拾分自然持有公司71,555,555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8.88%),拾分自然的实际控制人为张赛美女士,拾分自然为张赛美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颖翱持有公司37,802,5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69%)。2021年08月17日,拾分自然与陈颖翱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颖翱将其持有公司37,8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拾分自然,拾分自然拥有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合计为109,358,0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56%,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陈颖翱为拾分自然的一致行动人暨张赛美的一致行动人。

拾分自然、张赛美、何君琦于2022年9月1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行使有关公司董事或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自公司将股权激励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至张赛美、何君琦名下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所述,张赛美、拾分自然、陈颖翱、何君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激励计划的核心目的为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从而激励核心人员,并进一步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亦彰显了前述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通过激励计划,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2022年5月20日,张赛美控制的下属企业上海双创炫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超过241,869,0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间

1、本次激励计划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激励计划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张赛美、何君琦限制性股票数量8,465.4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50%)、3,628.0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0%)。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参与上市公司激励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赛美、何君琦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拾分自然持有上市公司7,155.5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8%;陈颖翱持有上市公司3,780.2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9%。2021年8月17日,拾分自然与陈颖翱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颖翱将其持有新文化4.6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拾分自然代为行使,拾分自然合计持有公司13.56%的股份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赛美持有上市公司8,465.4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后总股本的9.13%;何君琦持有上市公司3,628.0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后总股本的3.91%;拾分自然及陈颖翱持有新文化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下降,分别为7.72%和4.0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3,029.27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后总股本的24.8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张赛美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权益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有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有表决权比例
拾分自然7,155.568.88%13.56%7,155.567.72%11.79%
陈颖翱3,780.254.69%0.00%3,780.254.08%0.00%
张赛美00.00%0.00%8,465.429.13%9.13%
何君琦00.00%0.00%3,628.043.91%3.91%
合计10,935.8113.56%13.56%23,029.2724.84%24.84%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093.4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0,623.0192万股的15.00%,无预留权益。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人,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赛美中国董事长8,465.4270.00%10.50%
何君琦中国董事、总经理、代理财务总监3,628.0430.00%4.50%
合计12,093.46100.00%15.00%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公司董事长张赛美女士及董事、总经理、代理财务总监何君琦女士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2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6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2元/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88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6.17%;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91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4.82%;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76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2.05%;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77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1.53%。

3、定价依据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定价方式是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障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激励对象出资能力等因素,并合理确定了激励对象范围和授予权益数量,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需求,具有合理性,且通过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核心管理层持股比例,彰显实控人及管理层维护上市公司、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决心。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可有效地将管理层利益与公司利益深度紧密地绑定在一起,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助力上市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聘请的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本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I.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II.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减亏50%; 2、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2023年净利润较2021年减亏75%;

2、2022-2023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2.3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减亏”比例=(考核年度净利润-2021年净利润)÷|2021年净利润|×100%。归属期内,若公司未达成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S≥8080>S≥7070>S≥6060>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100%80%6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6、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彰显实控人及管理层维护上市公司的决心,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保持长期持久的竞争力,公司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公司根据当前实际需求选取净利润及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有效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是评价公司是否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指标。

公司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了净利润及营业收入指标,促使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广大股东带来更高效、更长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七)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赛美、何君琦拟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认购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2,093.46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

根据激励计划约定,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2,093.4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2元,合计交易对价19,591.41万元。

二、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等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权益变动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

三、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激励计划后续的要求支付交易价款。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负债处置或者其他类似的重大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为了保证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张赛美、何君琦、陈颖翱、拾分自然及其控股股东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五)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发生可能的同业竞争情形,张赛美、何君琦、陈颖翱、拾分自然及其控股股东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诺人”)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承诺人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经营主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4、上述承诺于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张赛美、何君琦、陈颖翱、拾分自然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如下:

1、2020年度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单位:元)
上海双创企投家俱 乐部管理有限公司(张赛美控制的企业)物业管理费1,659,606.07
上海优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145,631.07

(2)关联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单位:元)
上海双创金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赛美控制的企业)房屋5,147,919.24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金额(单位: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赛美控制的企业)270,000,000.002020年06月29日2023年06月29日
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赛美控制的企业)220,000,000.002020年09月07日2021年09月03日
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0年12月02日2021年12月01日

(4)2020年1月,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达可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可斯”)和优服管理签署《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上海达可斯向优服管理预付1.566亿元咨询服务费用。2020年9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赛美,张赛美对优服管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上述咨询服务费部分预付款问题未能解决构成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3月,前述资金占用问题已清偿解决。

2、2021年度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单位:元)
上海双创企投家俱 乐部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873,650.20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092,861.85

(2)关联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单位:元)
上海双创金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6,082,568.81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金额(单位: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双创投资管60,000,000.002021年08月17日2023年08月16日
理有限公司
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21年09月03日2022年09月02日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拆借金额(单位:元)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7,500,000.002021年07月30日--已全部偿还

(5)公司与双创投管签署《公司债券兑付协议》,变更双创投管所持有的“16文化01”公司债券的兑付方式。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公司债券兑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如下: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单位:元)
上海双创企投家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服务565,833.33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借款利息2,430,084.52

(2) 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双创金翃企业管理有限房屋0.00128,440.370.007,183,210.24283,089.24356,095.17-14,788.6918,920,604.61

公司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拆借金额(单位:元)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200,000.002022年01月27日该借款为分笔借入,每笔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一年

(4)2022年5月20日,新文化与上海双创炫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双创炫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双创炫勉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尽量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张赛美、陈颖翱、拾分自然及其控股股东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上述承诺于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详见“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之“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除以上所述公告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披露的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自查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拾分自然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拾分自然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30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278,550.1026,161,577.285,017,093.7037,615.37
短期投资77,001,000.0077,001,000.0077,001,000.000.00
其他应收款0.000.0018,86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103,279,550.10103,162,577.28100,878,093.7037,615.3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72,231,282.00272,231,232276,100,600.0030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231,282.00272,231,282.00276,100,600.00300,000,000.00
资产合计375,510,832.10375,393,859.28376,978,693.70300,037,615.37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0.00420.00420.00400.0
流动负债合计0.00420.00420.0040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0.00420.00420.004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77,000,000.00377,000,000.00377,000,000.003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1,489,167.90-1,606,560.72-21,726.3037,215.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75,510,832.10375,393,439.28376,978,273.70300,037,215.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75,510,832.10375,393,859.28376,978,693.70300,037,615.37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上半年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0.000.000.000.00
税金及附加0.000.0047,125.000.00
管理费用0.001,782,761.8410,000.000.00
财务费用-117,392.82-197,927.42-7,487.17-37,215.37
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号填列)-117,482.82-198,101.82-8,767.17-38,035.3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7,392.82-1,584,834.42-49,637.8337,215.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7,392.82-1,584,834.42-49,637.8337,215.37
减:所得税费用0.000.009,303.84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7,392.82-1,584,834.42-58,941.6737,215.37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22年上半年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482.8218,860,000.000.0038,435.37
支付的税费0.000.0056,428.84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0.001,782,936.2418,871,260.0082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972.8217,077,063.76-18,927,688.8437,615.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0.003,869,318.000.000.00
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0.000.0053,101,600.00300,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3,869,318.00-53,101,600.00-300,00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77,000,000.00300,000,000.00
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0.00-198,101.82-8,767.17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198,101.8277,008,767.17300,000,000.00
四、现金净增加额116,972.8221,144,483.584,979,478.3337,615.37
加:期初现金余额26,161,577.285,017,093.7037,615.370.00
五、期末现金余额26,278,550.1026,161,577.285,017,093.7037,615.3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其他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7、财务顾问意见;

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字):

张赛美2022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字):

何君琦2022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赛美

2022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 字):

陈颖翱

2022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袁光顺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竟乾 牟佳琦

财务顾问协办人:

郭伟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字):

张赛美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字):

何君琦

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赛美

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 字):

陈颖翱2022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ST新文股票代码3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赛美; 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陈颖翱; 何君琦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临平北路****; 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U168室; 上海市黄浦区新桥路****;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71,555,555股;受托表决权37,802,500股 持股比例:8.88%;4.69%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后 变动种类: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2,093.46万股 变动比例:11.28%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张赛美、何君琦、陈颖翱、拾分自然及其控股股东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2022年5月20日,张赛美控制的下属企业上海双创炫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超过241,869,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 □ 本次激励计划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字):

张赛美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字):

何君琦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赛美

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 字):

陈颖翱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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