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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6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伟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86,726,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63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4,841,0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44%。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49,863,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7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862,9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645,4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35%;反对6,062,61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3%;弃权1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759,6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07%;反对6,062,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49%;弃权1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60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8%;反对6,072,0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9%;弃权48,9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720,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387%;反对6,072,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21%;弃权48,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议案》持有公司可转债的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51,549,51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40%;反对17,385,3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8%;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8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360%;反对17,385,3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609%;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608,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73%;反对6,118,07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722,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40%;反对6,118,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李睿智律师、陈烨律师远程视频见证,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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