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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关于蓝晓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晓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4日,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07元/股)的130%,若在未来触发“蓝晓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蓝晓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3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362号”文件同意,公司3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晓转债”,债券代码“123027”。

(二)可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

7月16日为授予日,以16.35元/股的价格向一名激励对象授予11万股限制性股票。“蓝晓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初始转股价格29.59元/股调整至29.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10月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

2.公司实施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50元(含税)。“蓝晓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29.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3.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194,410股,新增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214,574,377股增加至219,768,787股。“蓝晓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29.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24日起生效(公告编号:

2021-009)。

4.公司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蓝晓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29.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公告编号:2021-054)。

5.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11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对应减少。“蓝晓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29.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日起生效(公告编号:2022-022)。

6.公司实施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蓝晓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19.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公告编号2022-057)。

三、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四、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4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07元/股)的130%,若在未来触发“蓝晓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蓝晓转债”。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蓝晓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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