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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公告编号:2022-120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料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9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永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1)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1)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2022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及有效性,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12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半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二次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21)、《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二次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20)、《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26)、《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25)、《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1)、《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0)、《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半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二次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21)、《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二次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20)、《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26)、《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25)、《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1)、《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0)、《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1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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