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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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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2148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数据有效期为6个月。为确保审核期间财务数据有效性,公司将进行加期审计并对相应数据进行更新。鉴于加期审计相应数据更新工作无法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

2022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2148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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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申请。

鉴于相关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已完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2022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2148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司恢复审查申请。

公司本次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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