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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200,600股(即回购的库存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1,180,319股变更为762,979,71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81,180,319

元变更为762,979,71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48号奥园集团大厦23A层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欣;

邮政编码:511442;

电话:020-84506752;

电子邮箱:investors@aoyuanbeauty.com。

5、其它: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资料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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