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钢包装: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5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3,074,9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33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其他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他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22,973,90699.976100.0000101,0000.0239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22,079,80699.7647894,1000.2113101,0000.024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22,079,80699.7647894,1000.2113101,0000.024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22,079,80699.7647894,1000.2113101,0000.024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22,079,80699.7647894,1000.2113101,0000.024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22,973,90699.976100.0000101,0000.023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6,168,87999.847500.0000101,0000.1525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5,274,77998.4984894,1001.3491101,0000.1525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5,274,77998.4984894,1001.3491101,0000.1525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5,274,77998.4984894,1001.3491101,0000.1525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65,274,77998.4984894,1001.3491101,0000.1525
6关于续聘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6,168,87999.847500.0000101,0000.1525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第1至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继超、林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