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述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6月,为解决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结合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开发经营集团对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截至目前,开发经营集团下属国际面料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新西市场)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近日,公司收到开发经营集团《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拟对新西市场处置相关承诺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原承诺的具体内容
开发经营集团承诺:新西市场建造竣工后3年内,完成原西市场经营户的安置工作、招商工作取得实效后,并具备良好盈利前景时,将其注入上市公司。如延长的承诺期间内,该等资产仍不符合注入条件,开发经营集团将采取相应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现状
新西市场于2019年9月30日竣工,根据承诺约定,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资产注入或以适当方式处置。
三、拟变更内容
目前新西市场已完成原西市场经营户安置工作,正在进一步招商
中,尚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开发经营集团拟采取相应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由于相关资产需履行审计、评估及国资审批程序,预计无法在9月完成,提议将承诺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2023年3月31日。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建华、虞伟强、王海明、何明回避本项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中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3、同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控股股东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