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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Recodeal Interconnect System Co.,Ltd.(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二年九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董事签名:

吴世均 黄 博 马 剑

许良军 周晓峰 王 焱

俞雪华 林 中 周 勇

监事签名:

钱芳琴 徐家智 丁国萍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世均 黄 博 马 剑

张 杰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目 录 ...... 9

释 义 ...... 10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1

二、本次发行概要 ...... 13

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 20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 2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0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6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7

审计机构声明 ...... 38

验资机构声明 ...... 3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 ...... 40

二、查阅地点 ...... 40

三、查阅时间 ...... 40

四、信息披露网址 ...... 41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瑞可达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行为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章程》 指 现行《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方案》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 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国浩律所

指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容诚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及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年6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8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年7月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2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3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2年9月1日向12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2年9月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43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9月6日止,主承销商账户已收到12家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682,999,966.88元。

2022年9月7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44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9月7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2,999,966.8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550,634.8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49,332.0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157,05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65,292,280.01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24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118.33元/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5,771,993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3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5,157,0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2,999,966.88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8月29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18.33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2.44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118.33元/股的111.92%。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999,966.8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550,634.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49,332.01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2.44元/股,发行股数5,157,052股,募集资金总额682,999,966.88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全称

获配数量

(股)

认购资金(元)

限售期(月)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5,058

99,999,881.52

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1,214

23,999,982.16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151,011

19,999,896.84

6 UBS AG 626,698

82,999,883.12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4,270

34,999,918.80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1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1,736

231,999,915.84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2,010

89,001,004.40

合计 5,157,052

682,999,966.88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26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16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基础之上增加该16家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具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力黄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UBS AG

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方永中

序号投资者名称

10 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11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4 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 何慧清16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2022年8月31日(T日)申购报价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向165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送达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165名投资者具体包括:截至2022年8月19日收盘后发行人前20名非关联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金公司43家;证券公司29家、保险机构16家及其他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57名。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8月31日(T日)9:00-12:00,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31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产品申购信息表》和投资者适当性材料等相关附件。

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本次发行的31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118.33元/股-141.69元/股。

按照《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的先后排序,上述31名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拟申购资金(万元)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源乐晟-晟世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是 是

131.00

2,000.00

129.00

3,000.00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源乐晟-晟世2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是 是

131.00

2,000.00

129.00

3,000.00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源乐晟-晟世6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是 是

131.00

2,000.00

129.00

3,000.00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源乐晟-晟世7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是 是

131.00

2,000.00

129.00

3,000.00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源乐晟-晟世8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是 是

131.00

2,000.00

129.00

3,000.00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源乐晟-晟世1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是 是

131.00

2,000.00

129.00

3,000.00

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不适用 是 140.14

2,400.00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140.51

10,000.00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1.50

3,000.00

10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34.12

2,000.00

119.00

3,500.00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33.19

2,000.00

125.89

3,000.00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拟申购资金(万元)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7.88

2,00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7.88

2,000.00

14 钟飞 是 是 123.88

2,000.00

15 田万彪 是 是 129.00

2,000.00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30.00

5,000.00

123.20

5,200.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是 是

135.59

2,000.00

130.99

4,000.00

118.98

6,000.00

18 UBS AG 不适用 是

138.00

5,300.00

135.00

8,300.00

122.00

10,900.00

1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23.00

16,000.00

118.33

21,400.0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126.66

2,000.00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30.08

4,70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富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121.00

2,000.00

119.00

2,200.00

2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41.60

2,000.00

130.90

2,100.00

118.60

2,100.00

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40.00

2,000.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134.19

3,500.00

127.19

4,500.00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41.69

8,700.00

137.06

13,900.00

132.44

23,200.00

27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33.00

2,000.00

28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是 是 120.05

2,000.00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拟申购资金(万元)

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9.25

2,000.00

118.35

2,00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120.05

2,000.00

119.25

2,000.00

118.35

2,000.00

3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34.84

3,400.00

132.44

9,600.00

128.61

14,400.00

上海具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力黄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131.81

5,500.00

123.57

11,000.0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31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以132.44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5,157,052股,认购总金额为682,999,966.88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2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全称
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 (元)

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1,011

限售期 (月)

19,999,896.84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5,058

99,999,881.52

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1,214

23,999,982.16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151,011

19,999,896.84

6 UBS AG 626,698

82,999,883.12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4,270

34,999,918.80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011

19,999,896.84

1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1,011

19,999,896.84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1,736

231,999,915.84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2,010

89,001,004.40

合计5,157,052682,999,966.88-

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2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1,011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2、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42楼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1,000万元人民币

认缴出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ARHNP1L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管

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755,058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刘军

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59226P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81,214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获配数量(股)

151,011

6个月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限售期企业名称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钱俊文

185,555.5556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137180719N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经营范围
获配数量(股)

151,011

6个月

6、UBS AG

限售期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QFII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房东明

626,698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7、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轻盐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任颜

97,882.2971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

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

可开展经营活动)。

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获配数量(股)

264,270

6个月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期企业名称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QFII

企业性质
境外机构编号

QF2003EUS003

127.65亿美元

注册资本
法定地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England

Young Lee

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获配数量(股)

151,011

6个月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期企业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151,011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10、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6030A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其

经营范围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51,011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751,736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72,010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轻盐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非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不需要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相关制度,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和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等级风险等级 是否匹配是否已进行产品风险警示

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6 UBS AG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1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瑞可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保荐代表人:徐辚辚、王博

项目协办人:张博文

项目组成员:郑臻、王拙言

电话:0512-62938585

传真:0512-629385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5、7、8层

负责人:马国强

经办律师:侍文文、王骏、焦成倩电话:025-89660900传真:025-8966096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负责人:肖厚发经办注册会计师:褚诗炜、鲍灵姬、琚晶晶、郑飞电话:010-66001391/0551-63475868传真:010-66001392/0551-6265287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负责人:肖厚发经办注册会计师:俞国辉、琚晶晶电话:010-66001391/0551-63475868传真:010-66001392/0551-6265287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8,000,000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本性质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 吴世均 32,250,000

29.86%

有条件限售 32,250,000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168,000

6.64%

无条件限售 -

3 黄博 7,140,000

6.61%

无条件限售 -

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00,000

3.70%

有条件限售 4,000,000

东吴证券-民生银行-东吴证券瑞可达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00,000

2.50%

无条件限售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9,000

2.46%

无条件限售 -

7 马剑 1,980,000

1.83%

无条件限售 -

8 寿祖刚 1,940,000

1.80%

无条件限售 -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870,000

1.73%

无条件限售 -

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顺心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00,000

1.11%

无条件限售 -

合计62,907,00058.25%-36,25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3,157,052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本性质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 吴世均 32,250,000

28.50%

有条件限售 32,250,000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168,000

6.33%

无条件限售 -

3 黄博 7,140,000

6.31%

无条件限售 -

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00,000

3.53%

有条件限售 4,000,000

东吴证券-民生银行-东吴证券瑞可达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00,000

2.39%

无条件限售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9,000

2.35%

无条件限售 -

7 马剑 1,980,000

1.75%

无条件限售 -

8 寿祖刚 1,940,000

1.71%

无条件限售 -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870,000

1.65%

无条件限售 -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1,736

1.55%

有条件限售 1,751,736

合计63,458,73656.08%-38,001,73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5,157,05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吴

世均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世均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及《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博文

保荐代表人:

徐辚辚 王 博

法定代表人: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签字):

侍文文 王 骏 焦成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马国强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褚诗炜 鲍灵姬

琚晶晶 郑 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俞国辉 琚晶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办公地查阅。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电话:0512-89188688传真:0512-81880595联系人:马剑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世均

发行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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