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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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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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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7月14日出具的审核函〔2022〕010626号《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黑体加粗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加粗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本次补充内容

1-3

目录

目录 ...... 3

问题1、关于股东及历史沿革 ...... 4

问题2、关于业务和技术 ...... 12

问题3、关于精密给药装置 ...... 35

问题4、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 55

问题5、关于专利诉讼 ...... 60

问题6、关于关联交易 ...... 64

问题7、关于环境保护 ...... 82

问题8、关于营业外支出 ...... 95

问题9、关于营业收入 ...... 97

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 ...... 115

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 ...... 129

问题12、关于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 ...... 153

问题13、关于毛利率 ...... 182

问题14、关于期间费用 ...... 197

问题15、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 205

问题16、关于存货 ...... 213

问题17、关于非流动资产 ...... 228

问题18、关于流动负债 ...... 243

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251

问题20、关于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 269

附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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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关于股东及历史沿革申报材料显示,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2001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控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2001年6月,於玉凤(许云初配偶)、许文茂(许云初之父)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除股权激励持股主体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发行人存在外部股东复星惟盈及复星惟盈员工黄淼、白涛。请发行人:

(1)说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业务、人员、客户资源等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与许云初家族成员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的背景,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投资、改制等过程中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结合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原有业务的发展情况,说明发行人开展微特电机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的背景。

(2)说明复星惟盈及相关人员入股价格的依据及公允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业务、人员、客户资源等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与许云初家族成员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的背景,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投资、改制等过程中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结合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原有业务的发展情况,说明发行人开展微特电机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的背景。

1、说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业务、人员、客户资源等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与许云初家族成员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的背景

2001年6月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以下简称“华星电机”)与於玉凤、许文茂共同投资成立华阳有限,华星电机与华阳有限的业务、人员、客户资源情况如下:

(1)业务情况

华星电机成立于1991年12月,其投资设立华阳有限前主要从事微电机制造,其投资设立华阳有限的前三个会计年度,即1998年度、1999年度和2000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85.74万元、996.41万元和1,623.57万元(上述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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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摘引自华星电机工商年检报表,未经审计)。华阳有限2001年成立后从事微电机制造,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自2004年开始华星电机仅为华阳有限提供电机部件配套服务。

(2)人员情况

华星电机投资设立华阳有限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许云初担任董事长、厂长、法定代表人,许鸣飞、於建东均担任董事。

2001年6月华阳有限设立时,许云初担任华阳有限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於玉凤(许云初之妻)为华阳有限的监事,於建东担任副总经理。

许云初现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鸣飞现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於建东现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综上,华星电机、华阳有限的主要管理层人员均为发行人现有的核心管理层。

(3)客户资源情况

2001年6月华阳有限成立前,华星电机的主要客户包括泰州春兰空调器厂、苏州春兰空调器有限公司、飞歌空调(合肥)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波尔卡空调器有限公司等,但业务规模较小。

华阳有限成立后主推“华阳”品牌电机产品,在原有业务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积极拓展新客户,逐步成为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等主流大型家电集团的供应商。

(4)华星电机与许云初家族成员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的背景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公司制企业逐步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展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华星电机的部分客户也更倾向于合作伙伴同样采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为了便于未来经营主体的业务发展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华星电机和许云初家族成员於玉凤、许文茂共同投资成立华阳有限。

2001年6月华阳有限成立时,华星电机的股权结构为许云初及其父亲许文茂合计持股95.00%、於金焕(许云初配偶於玉凤的哥哥)持股5.00%,系许云初家族成员100.00%持股企业。因此,华星电机与许云初家族成员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属于内部规划决策,未产生相关纠纷或潜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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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投资、改制等过程中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华星电机的前身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1994年6月前名称为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1995年8月前名称为武进县华星电机电器厂,2002年8月前名称为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2004年11月前名称为常州市武进华星电机电器厂)的投资、改制等过程情况如下:

(1)1991年12月,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成立

1991年11月20日,武进县地方工业局签发《关于新办武进县潘家皮革服装厂等的批复》(武地工[1991]第109号),同意洛阳镇阳光村创办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主营金属装潢材料并兼营钣金、塑料制品,企业性质为村办集体所有制。

1991年11月30日,武进县审计事务所出具《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验资证明书》,验明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实缴注册资金10.60万元,为阳光村民委员会投入,其中:固定资产8.6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鉴于当时公司法尚未颁布实施、私营企业经济未充分活跃、挂靠集体便于企业业务拓展等因素考虑,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于1991年12月设立时的注册资金10.60万元实际由自然人许云初、於金焕和秦伟峰投资,并挂靠于洛阳镇阳光村民委员会。

1991年12月7日,武进县洛阳镇阳光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上述出资所有权属于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并报武进县地方工业局洛阳镇工业联合公司批复同意。

1991年12月25日,武进县洛阳镇阳光村民委员会签署《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章程》,聘用许云初为厂长、法定代表人并实行厂长负责制。

1991年12月25日,武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开业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5095769-X)。

(2)1997年9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7年8月21日,洛阳镇工业公司资产评估小组对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自创办以来至1997年8月20日止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资产总额49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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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负债总额为390.00万元,净资产为100.00万元。1997年8月21日,武进市洛阳镇人民政府、武进市洛阳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武进市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1997年8月21日,武进市洛阳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市洛阳镇阳光村民委员会和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签署《产权界定书》,按照“谁投入、谁所有”的原则,对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进行产权明晰并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明确该企业自创办以来由许云初同志经营,到1997年8月20日止企业通过资产评估确认后净资产为100万元,属许云初、秦伟峰和於金焕所有,其中许云初、於金焕和秦伟峰分别享有90.0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改制后的企业承继原企业的债权债务,与镇村集体无关。

1997年8月22日,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召开股东会审议股份合作制改制事宜。

1997年8月26日,武进市阳湖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查验注册资金证明书》,验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已实缴到位,均为净资产折股。

1997年8月26日,根据中共武进市委员会《武进市深化乡村集体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武发[1996]87号),武进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签发武改制复字[1997]第1532号文,同意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7年9月10日,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完成股份合作制改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31202340)。

本次改制完成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云初90.0090.00%
2於金焕5.005.00%
3秦伟峰5.005.00%
合计100.00100.00%

(3)2004年11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于1997年9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经过数次股权转让,截至本次改制为有限公司前,许鸣飞、於建东和许文茂分别持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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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9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00%、5.00%和5.00%。

2004年5月20日,常州市武进华星电机电器厂召开股东会决议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将常州市武进华星电机电器厂规范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5月24日,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常州市武进华星电机电器厂更名为“常州华星电机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6日,常州华星电机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改制后公司股权结构,并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4年11月18日,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星电机本次改制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32109781)。

本次改制完成后,华星电机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许鸣飞90.0090.00%
2於建东5.005.00%
3许文茂5.005.00%
合计100.00100.00%

(4)投资、改制过程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

2021年4月19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确认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合规性的函》(常政办函[2021]3号):

①华阳股份于2019年6月收购了华星电机,并于2020年7月吸收合并华星电机(华星电机注销);

②华星电机前身武进县洛阳金属装潢材料厂成立于1991年12月,注册资金10.60万元,系由自然人许云初、秦伟峰、於金焕实际出资创办并挂靠原武进县洛阳镇阳光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③1997年8月,原武进市洛阳镇人民政府按照“谁投入、谁所有”的原则,对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进行改制,明确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是挂靠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界定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资产负债均归自然人许云初、秦伟峰、於金焕所有,改制后的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④华阳股份历史沿革清晰,涉及的集体企业改制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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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投资、改制等过程中履行了相应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3、结合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原有业务的发展情况,说明发行人开展微特电机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的背景

华阳有限2001年成立后,华星电机继续从事电机制造,2001年-2004年华星电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72.54万元、1,224.66万元、417.20万元和199.2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摘引自华星电机各会计年度工商年检报表,未经审计),自2004年开始华星电机仅为华阳有限提供电机零部件配套业务。

华阳有限设立后积极以“华阳”微特电机品牌拓展业务渠道和承接新客户订单,相继拓展了格力、海尔、美的、海信等高质量客户群。关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华阳有限之间业务、人员、客户资源等关系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之“1、说明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的业务、人员、客户资源等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与许云初家族成员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的背景”的回复。

随着客户资源、品牌地位和技术积累逐步发展壮大,华阳有限设立投产运营后其营业收入逐年增长,2001-2006年度,华阳有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44万元、101.85万元、244.67万元、1,608.71万元、2,260.01万元和3,558.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摘引自华阳有限各会计年度工商年检报表,未经审计)。

(二)说明复星惟盈及相关人员入股价格的依据及公允性。

2019年12月,发行人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复星惟盈、黄淼和白涛,其中黄淼为复星惟盈的员工,白涛为复星惟盈的前员工,三个股东入股价格经商议确定,均为11.68元/股。2019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1.61元,本次增资的PE估值倍数为7.25。

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祥明智能(301226.SZ)于2020年6月引入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时的股权转让交易作价为8.20元/股,其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1.13元,本次投资PE估值倍数为7.26,估值倍数与复星惟盈及相关人员入股发行人时相近。

综上,复星惟盈及相关人员的入股价格系根据发行人的经营情况、未来行业前景,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一致确定,具备公允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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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查过程

(1)查阅华星电机、发行人全套工商档案;

(2)查阅华阳有限成立前后,华星电机和华阳有限的工商年检财务报表,并抽查了部分主要客户销售发票、银行进账单、记账凭证等材料;

(3)访谈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设立华阳有限时的主要管理人员许云初、於建东;

(4)查阅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于1997年9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取得的武进县计划委员会、武进县地方工业局、武进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武进市洛阳镇人民政府、武进市洛阳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武进市洛阳镇阳光村民委员会、洛阳镇工业公司资产评估小组和武进市阳湖资产评估事务所等部门出具的《产权界定书》、《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查验注册资金证明书》等文件资料;

(5)查阅常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的《关于确认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合规性的函》(常政办函[2021]3号);

(6)查阅复星惟盈、黄淼、白涛于2019年11月8日与发行人等相关方签署的《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补充协议书》及增资认购款支付凭证等材料;

(7)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祥明智能(301226.SZ)于2020年6月引入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时的投资PE估值等相关材料;

(8)查阅复星惟盈、黄淼、白涛填制的调查表及访谈问卷。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设立时,华星电机的业务规模较小,其业务、人员、客户资源在发行人设立后向发行人逐步转移,后续主要为发行人进行零部件内部配套,发行人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出微特电机生产销售业务及现有的主要客户群。

(2)华星电机与许云初家族成员共同投资设立华阳有限主要为了便于未来经营主体的业务发展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

(3)华星电机的投资、改制等过程中履行了相应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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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星惟盈及相关人员入股价格具备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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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关于业务和技术

申报材料显示:(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及其他。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包括微特电机、空调水泵及运动组件;“其他”产品主要包括离心泵和线性驱动系统,系公司以电机技术为主线在智能家居、工业水务领域进行的多元化开拓。

(2)发行人形成了微特电机及传动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向两个方向进行拓展,一是基于电机技术的组件开发,二是开发卫浴、安防等其他应用场景的微特电机产品。

(3)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包括智能电机控制技术、先进电机制造技术、精密传动机构技术、创新产品设计、智能物联技术等五个方面。

(4)发行人与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隆公司)存在采购、销售等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开展离心泵业务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离心泵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由2019年的355.75万元上升至2021年的2,064.81万元。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的微特电机产品的应用领域分布情况,相关产品是否向卫浴、安防等领域延伸;说明除家电(空调)领域外,其他下游领域客户的基本情况;结合产品的应用场景,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

(2)说明精密给药装置在机器设备使用情况、生产工序、技术特点方面与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共性特征,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开发精密给药装置相关产品的背景及优势。

(3)结合相关核心技术对发行人生产效率、产品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情况,发行人产品性能数据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或行业通用产品的优势或其他特征,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4)结合与曼卡隆公司的历史合作情况说明发行人离心泵业务的发展历程、发行人主要参与的生产、销售环节情况、与曼卡隆公司内部员工合作的情形及时间段、双方权利义务及资金、货物流转方向,是否存在向个人付款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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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发行人离心泵业务2019年2月“自产”而2020年9月开始“不自行从事产品生产”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上述因素更新、补充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专项说明文件及专项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的微特电机产品的应用领域分布情况,相关产品是否向卫浴、安防等领域延伸;说明除家电(空调)领域外,其他下游领域客户的基本情况;结合产品的应用场景,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的应用领域分布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主要用于空调领域,同时也在厨卫电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领域延伸并实现少量销售。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空调41,837.7033,450.8326,052.81
厨卫电器214.15242.25272.24
安防监控32.1329.9958.56
新风除尘55.69123.4128.04
其他行业4.873.0838.85
微特电机及组件合计42,144.5333,849.5726,450.50

上述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四)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的应用领域分布”中补充披露。

2、除家电(空调)领域外,其他下游领域客户的基本情况

除空调领域外,其他下游领域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领域客户名称基本情况
厨卫电器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欧普照明下属企业。欧普照明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照明企业,是国内家用、商用照明领域知名品牌。 发行人微特电机应用于其暖风浴霸产品中控制扇叶摆动。
浙江巨合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专业从事集成吊顶、集成吊顶电器及智能远程监控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 发行人微特电机应用于其暖风浴霸产品中控制扇叶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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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域客户名称基本情况
宁波甬泰平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从事家居、交通、户外照明、家用电器配件等各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业务,年进出口总额1.5亿美元左右,其采购发行人微特电机并销售给境外家电制造商,用于抽油烟机等家电产品中。
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容声(扬子)冰箱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旗下企业,海信集团是国内家用电器知名品牌。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应用于其冰箱产品中控制循环系统等机构。
安防监控深圳汇讯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专业从事前端视频监控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目前国内专业的一体化红外高清球型摄像机、智能球型摄像机、一体化云台摄像机、筒型IPC、半球IPC等监控产品的生产厂家。 发行人微特电机应用于其摄像机中控制云台转动。
新风除尘浙江欧伦电气有限公司专业除湿机生产商,拥有“欧井”除湿机品牌。 发行人微特电机应用于其除湿机中控制扇叶摆动。
苏州上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从事金属件精密冲压加工和吸尘器等电器研发生产的企业。 发行人微特电机应用于其空气净化器产品中控制扇叶摆动。

3、结合产品的应用场景,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

(1)微特电机及组件的应用场景

微特电机及组件可在各类电气机械场景中广泛应用,如控制各类机构部件进行转向、升降、伸缩等步进运动,或用于驱动叶轮、扇叶等部件快速转动以实现液体或空气流动。

发行人目前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空调领域。微特电机的应用场景广阔,除空调外还可在厨卫电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汽车、光伏等多个场景中使用,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应用场景示例图应用功能
空调微特电机控制导风板运动,从而控制风向,实现立体送风。 空调水泵用于输送、增压冷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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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示例图应用功能
厨卫电器-暖风机微特电机应用在暖风机中驱动导流板,从而控制风向。
厨卫电器-智能马桶微特电机驱动喷管组件做往返运动,从而实现冲洗等功能;驱动翻盖,实现自动翻盖功能。
厨卫电器-智能冰箱微特电机用于控制冰箱内部循环系统。
安防监控微特电机驱动监控云台按照控制指令旋转,实现安防动态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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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示例图应用功能
新风除尘微特电机控制新风除尘设备导风板运动,从而控制风向。
汽车微特电机应用于汽车的电动尾门、电动门窗、风门执行机构、座椅调节机构等,控制门、窗、椅的自动上升、下降、前后移动。
光伏微特电机用于光伏自动跟踪系统,采用步进电机控制的自动跟踪系统,跟踪精度更高,有效地提高太阳能利用率。

(2)下游市场分析

微特电机在各类下游市场的发展空间分析如下:

①空调

空调行业是中国家电规模最大的行业,伴随着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制造的“世界工厂”,是全球最大的空调生产国,2020年占全球空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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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80%以上。空调行业整体发展稳定。未来空调行业的市场空间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A.下沉市场有较大潜力由于空调具有“一户多机”属性,一个家庭往往会选择购买多台空调以实现不同房间、不同场景的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空调城镇百户保有量从1999年的24.5台上升至2020年的149.6台;我国农村家庭空调百户保有量从1999年不足1台上升至2020年的73.85台。农村等下沉市场仍有较大市场潜力。

随着乡村物流与网络设施完善、消费能力和观念的转变,中国农村以及三四线城市等下沉市场的潜力不断被挖掘。以抖音、快手、拼多多为代表的新零售渠道以及京东、天猫等传统电商平台在下沉市场不断发力。2021年我国下沉市场占人口比例达70%,家电市场规模达到2,775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高于整体市场,是空调行业重要的增长极。随着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网络与物流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城乡家电消费观念迅速融合,下沉市场已成为我国人口基数最大、面积最大、潜力最大的空调消费市场。B.存量换新市场得益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每年有大量的空调换新需求。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颁布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空调的安全使用寿命为10年,根据家用电器协会推算,仅2020年度将有5,200万台空调达到安全使用年限。从2022年来看,对应前十年刚好落在2012年也就是家电下乡的政策周期内,意味着家电下乡的一大批产品已经到了安全使用的年限,未来换新市场将保持增长。

C.消费鼓励政策

2022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疫情冲击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因此近期我国不断出台政策稳增长、促消费,其中家电消费为重点促进领域之一。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继续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2022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稳定当前消费并释放消费潜力,扩大重点领域如家电等大宗消费。2022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指出,要加快释放绿色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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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消费潜力,在全国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鼓励有条件地方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广东、江苏、山东等多个省份也均已出台了配套消费补贴政策。消费鼓励政策预计将对空调行业起到促进作用。D.中央空调市场规模及国产率提升除分体式空调外,发行人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中央空调中也有较多应用,其中空调水泵产品主要应用于中央空调。2021年我国家用中央空调规模约460亿元,增长率约22%,家用中央空调制冷量大、送风均匀、噪音小、外观整洁,且不占用地面空间,符合消费升级的需求,渗透率预计将持续提升。从品牌市占率来看,近年中央空调国产品牌的占有率逐步提升,2021年国产品牌销售额份额已达48.2%,格力、美的多联机市场份额已与大金、日立相近。展望后续,内资品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加上国内的生产成本优势和广泛的渠道布局,有望助推内资品牌市占率不断提升,从而对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市场有积极影响。

E.新技术促进销售从产品端来看,近些年智能、健康、舒适体验逐步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多出风口的新式空调、新风空调等产品持续迭代。奥维云网监测显示2019年-2022年上半年新风空调的参与品牌数由2019年的4个增加至2022年13个,在售机型数量从26个增加至149个。从销售规模看新风空调2022年上半年线上销售额12.2亿,规模同比上升249.0%,线下销售额11.1亿,规模同比上升

17.9%。持续推陈出新的空调产品将打造健康生活的新卖点,从而促进空调销售;送风技术的升级则使空调行业对微特电机的单位需求也呈现增长趋势。

②暖风机

卫浴中的传统取暖方式是使用灯泡发热来取暖,长时间使用可能会灼伤眼睛,并容易让人产生头晕缺水等情况。而暖风机主要利用的是风扇热风,不用担心严重辐射,相对来说安全性更高。从智研咨询发布的《2022-2028年中国电暖器行业市场竞争力分析及市场需求潜力报告》中显示,在经历了新冠疫情之后,2019-2021年我国电暖器市场规模由72.4亿元下降至56.9亿元,预计在2022年会达到62.9亿元。其中,2021年暖风机占其比例约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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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特电机可以在暖风机中驱动导流板,控制导流板的上下摆动,以实现均匀送风。随着整个卫浴行业都呈现多功能集成趋势,暖风机也不例外,未来智能化、大面积供暖等功能的暖风机将会成为主流趋势,这就需要微特电机在其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微特电机产品的销售。

③智能马桶

智能马桶核心功能包括自动冲洗、离座自动冲水、智能控温、感应翻盖、感应翻圈和语音控制等,其中自动冲洗与感应翻盖/翻圈都离不开微特电机的应用。微特电机带动齿轮组与喷管组件中的齿条啮合,使喷管组件做往返运动,从而实现自动冲洗功能;微特电机和斜齿轮等组成齿轮箱,从而实现自动翻盖功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升级使得大众对于居家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作为智能卫浴产品中最为典型的智能马桶呈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智能坐便器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我国智能马桶销量从2016年的439万台上升至2021年的910万台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9.28%,智能马桶行业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从而也将带来微特电机市场规模的增长。

④冰箱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冰箱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2019-2021年我国冰箱零售市场规模由912亿元上升至971亿元,疫情对消费端的影响并未阻碍冰箱市场规模的连续扩大趋势,且在国内疫情囤货的刺激下,冰箱冷柜“1+1”的组合销售方式取得了突破,让冰箱企业看到了新商机。与此同时,伴随着多重家电消费鼓励政策逐步落地,冰箱行业的消费也有望受到进一步刺激。

在后疫情时代随着消费者精细化需求的增加和供给端的进步,冰箱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保鲜产品,更要满足消费者对于健康存储以及延长保鲜时间的需求,这也就要求冰箱企业在冰箱控温方面更加精准。微特电机主要应用于风冷智能冰箱的电动风门,通过正反转和脉冲步数来控制档板开合,以实现挡板无极调节通风量,进而控制冰箱冷藏室的冷风流量,最终实现快速制冷、无霜且精准控温。因此,随着风冷智能冰箱逐渐成为消费者首选冰箱,微特电机有望迎来新的需求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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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安防监控

微特电机在安防行业主要用于视频监控摄像头的云台转动、镜头变焦等功能。近年来,安防行业在公共安全、社会应用、家庭应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延伸拓展,从而为微特电机行业带来持续市场空间。

在公共安全方面,随着智慧城市在二三四线城市的不断推进,以及农村治安治理工程的下沉渗透,安防行业仍有较大规模的持续需求。

在社会应用方面,安防产品在教育、金融、交通、智慧社区等领域的应用逐步普及化,已从基本的安全保障功能,逐步演变为辅助管理和提升生产效率的重要技术手段。

在家庭应用方面,人们通过智能摄像头可以了解家中财务和人员安全,并通过摄像头视频对话。智能摄像头市场增速较快,是智能视觉市场的核心产品,2020年中国家用摄像头的出货量达4,040万台,预计2025年出货量将达8,175万台,复合增长率为15.1%。2020年中国家用智能视觉产品市场规模为331亿元,自2016年以来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3.5%,预计市场规模在2025年达到858亿元,2021年-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1%。

⑥新风除尘

发行人所生产的微特电机及组件可用于新风系统、除湿设备、除尘设备的开闭及扇叶摆风。

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升级,消费者对于室内环境的要求不再仅限于舒适的温度,更关注通风情况、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和生活品质的影响。另一方面,室内装修装饰、日用化学品以及密闭环境产生大量的物理、化学、生物污染,从而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下降。据奥维云网、中研产业研究院统计,2013-2020年我国新风行业销售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3%,且在2020年疫情的催化下,2021年销售量达到了311万套,同比增长47.5%。据预测,2022年我国新风系统销量将达461万套,同比增长48.2%,若按照3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2025年新风系统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877亿元,新风行业的发展将会给微特电机产品带来增量市场需求。

⑦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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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特电机及组件可应用于汽车的电动尾门、电动门窗、风门执行机构、座椅调节机构等多种电动零部件,用于控制部件自动上升、下降、前后移动,实现小体积输出大力矩且低噪音的应用。

近年来,随着中国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高以及整体需求的多元化,中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进入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阶段,汽车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提高,从而为微特电机行业带来新增需求。具体而言,汽车行业的市场发展空间受以下两方面影响:

一是节能环保政策促进了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增长迅猛。据工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57.8%,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预计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451.76万辆。无论是实现国家的“双碳”目标,新能源汽车补贴、购新能源汽车送“绿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支持,还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叠加、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加速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二是海外市场需求旺盛,汽车出口规模迎来快速增长。据中汽协统计,随着本土车企在电动化和智能化等新技术领域不断发力,并在全球逐渐形成引领之势,我国汽车品牌在海外的整体出口规模和影响力持续提升。2021年我国汽车产业出口首次突破200万辆,共出口201.5万辆,同比增长1倍,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且预计2022年我国汽车出口增速在20%左右。展望未来,中国品牌汽车无论从外观、内饰、续航里程、环境适应性到整车性能、质量、能耗、智能化应用等方面都已取得全面进步,有望在国际竞争中抢占更高的市场份额,从而对微特电机及组件的下游市场有积极影响。

⑧光伏

微特电机可用于光伏发电中的自动跟踪系统,可以提高跟踪精度,降低跟踪系统能耗,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太阳能利用率与光伏系统经济效益。

在国家政策支持及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驱动下,我国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之一,光伏产业也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自进入双碳元年后,光伏行业的利好政策便密集出台:仅2021-2022年,我国就出台了10余项扶持政策鼓励光伏产业发展创新,尤其是八部委近期相继发布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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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和《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利好文件,为后续光伏产业持续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据中商情报网整理所得,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由2016年的0.77亿千瓦增长至2020年的2.53亿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9%,预测2022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3.45亿千瓦。另一方面,在经历了新冠疫情冲击后,202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仍然迅猛,超过284亿美元,同比提升了43.8%。可以期望,在后疫情时代,随着新能源成为全球发展的主题,我国在光伏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随着光伏行业逐步迈入全面平价时代以及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的逐渐加大,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微特电机也有望依靠光伏行业的高成长获得更多的市场空间。

(3)发行人产品未来的发展空间

综合以上微特电机的直接应用场景及相关市场空间,微特电机应用领域广泛,未来随着公司产能、市场开拓能力、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除了稳固在现有空调领域内的优势市场地位外,公司还将利用原有客户资源开拓厨卫电器等其他家电市场,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行业继续延伸,并向各类其他领域进行积极探索。除以上微特电机的直接应用,发行人不止步于电气机械部件产品,而是基于电机技术原理积极向应用产品端开拓,目前发行人已成功延伸至精密给药装置这一医疗行业分支,未来还将向智能家居等领域进一步开发应用级产品和推广市场,实现公司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二)说明精密给药装置在机器设备使用情况、生产工序、技术特点方面与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共性特征,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开发精密给药装置相关产品的背景及优势。

1、精密给药装置与微特电机产品的共性特征

精密给药装置主要分为电子式和机械式两类。电子式注射笔的注射动力源和功能核心即超小型微特电机,注射笔通过脉冲控制及闭环反馈技术驱动微特电机实现精密剂量设定、自动排气、推药注射、自动换药等功能,因此电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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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笔在电气驱动部件上与微特电机产品有较多共性特征。机械式注射笔在注塑工艺、结构设计方面与微特电机产品存在部分共性特征。

上述产品在机器设备、生产工序、技术特点方面的比较如下:

比较微特电机精密给药装置
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
主要机器设备绕线机、注塑机、冲床、焊接机电气驱动部件所需设备与左列相同,其余机械结构需注塑机及流水线注塑机、流水线
主要生产工序冲压、注塑、绕线、焊接、组装、测试等电气驱动部件生产工序与左列相同,后续主要为注塑、组装和测试工序。注塑、组装、测试
技术特点核心为先进的电机制造工艺、精密传动机构技术及产品结构设计,以提升产品性能、可靠性和生产效率。在高可靠性、高精度的微特电机制造技术基础上,需具备双闭环控制技术等智能电机控制技术以实现精准控制; 此外,对精密传动机构设计和注塑件生产工艺有较高要求。核心为机械传动结构和关键塑料部件,对精密传动结构设计、注塑件生产工艺有较高要求

2、发行人开发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背景

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是发行人开拓微特电机多元化下游市场的重要成果。2010年公司设立江苏德尔福专攻医疗市场,基于积累多年的微特电机制造技术研制出应用于给药装置的超小型高精度电机。2011年江苏德尔福完成首款电子式注射笔的概念样机,以微型步进电机为动力核心实现微量可控给药。

2013年江苏德尔福通过电子式注射笔的验证程序。

2014年江苏德尔福在国内企业中取得第一支电子式注射笔注册证。

2016年江苏德尔福正式实现生长激素用电子式注射笔销售,销售额随着生长激素市场发展而逐步增长。

此后,江苏德尔福积极储备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特立帕肽、促卵泡激素等药物的配套给药装置管线,并将随着药物的陆续上市实现业务增长。

3、发行人开发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优势

(1)技术优势

由于电子式注射笔的核心部件即是超小型微特电机,发行人在微特电机领域的技术积累应用于精密给药装置有天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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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于微量精准给药的应用需求,精密给药装置对给药剂量的准确度、调节精度有较高要求,发行人凭借智能电机控制技术、精细化的生产工艺水平和开展新业务以来对给药装置传动结构的深入研究,实现了较高的剂量准确度。

②发行人的微特电机体积较小,驱动推力比大且持续恒定,在推药尤其对于高黏度药液注射的体验感上有较强的优势,不易出现推不动或过冲现象。

③发行人可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电子式注射笔的核心部件驱动电机,性能参数可以根据客户给药要求进行适配调整、量身定制,技术自由度高。

④此外,在电子式注射笔上积累的经验使得发行人在开发机械式注射笔时也具备了给药装置机械传动机构的技术基础,原有的精密注塑工艺也可在机械式注射笔上应用。

(2)业务先发优势

精密给药装置的开发需要根据给药方式对药物进行适配验证,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审评建议,给药装置需在药物研发早期或Ⅲ期临床时进行同步验证工作,尤其是电子式注射笔的结构、安全控制逻辑复杂,在临床端生命周期内的剂量准确度、剂量稳定性、安全性、使用体验感等需要生产企业有较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及花费较长时间的验证工作。

发行人在国内企业中较早从事精密给药装置的产品开发,依托原有微特电机的技术积累,在国内企业中第一个推出电子式注射笔产品,并迅速延伸开发出机械式注射笔,在产品线丰富度、注册证数量、知识产权数量方面均处于国内企业前沿,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树立了客户壁垒和技术壁垒。

目前公司多款产品已逐步批量上市,为产品性能和体验感的持续提升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端使用信息,先发优势得以进一步巩固。

(3)质量管理优势

发行人的原有业务长期服务于美的、海信、海尔、格力等大型家电集团,客户对产品质量、产品一致性的要求十分严格。发行人已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各环节均实施了较为完备、系统的质量检验程序,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和多次优秀供应商荣誉。

产品质量和一致性同样也是医疗行业客户的关注重点,尤其对于追求精准医疗的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公司依托原有的质量管理水平,健全了ISO13485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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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医疗器械产品研发、试验认证、注册、生产、销售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服务医疗行业客户奠定基础。

(三)结合相关核心技术对发行人生产效率、产品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情况,发行人产品性能数据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或行业通用产品的优势或其他特征,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1、核心技术的提升作用

发行人核心技术包括智能电机控制技术、先进电机制造技术、精密传动机构技术、创新产品设计、智能物联技术等,相关技术对生产效率和产品性能的提升情况如下:

技术领域技术名称对生产效率、产品性能的提升
智能电机控制技术基于脉冲控制和光电检测反馈信号技术的双闭环控制技术该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精密给药装置的注射剂量、精度上和安全性上: ①单次最小注射剂量从10微升减少至5微升甚至更小,剂量准确度达±5%。 ②双重保护机制,在精密电机驱动闭环计数的前提下增加反馈计数复核互锁,减小注射风险。
步进电机梯形线圈电流微步细分控制技术该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精密给药装置的注射剂量、精度上和体验感上: ①单次最小注射剂量从10微升减少至5微升甚至更小,剂量准确度达±5%。 ②推力大且恒定,大于65N,触键自动推药注射,解决手动推大剂量高粘度药液的困难,提升注射体验感。
抗干扰一键自动注射技术该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精密给药装置的注射体验感上,简化了注射流程,减轻恐惧感和注射痛苦,无法用量化数据表示。
先进电机制造技术线圈二次压针工艺骨架二次压针,结构设计完整紧凑,解决接线柱上漆包线断裂的问题。 ①采用该工艺后,因漆包线断线而造成的不良品占不良品总数比例由30.3%下降至3.3%; ②员工在操作时无需接触初夹具以外的作业设备,保证了员工的人身安全。
无PCB焊接技术无线路板的设计解决了线路板焊盘脱落、锡珠飞溅至电机内部、断路、二次压针导致的松线不良等问题,省去了焊接工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 ①直接取消线路板材料,可降低材料及加工成本1.5%左右; ②应用该技术前,因PCB板焊接导致的锡渣卡死不良占比约9%;应用该技术后,比例降低为0.7%,卡死问题显著改善,提升客户满意度。
微特电机防水技术

防水技术整体采用双重密封,实现电机在浸水状态下,水无法进入电机壳体内部,电机仍能够正常使用,解决客户导板清洗、空调漏水存在的安全隐患。

罩极电机双电压技术新型的罩极电机双电压结构,利用单骨架多绕组模式,满足不同电压环境的工作需求,通用性好,适用范围广。目前已经在220V/115V间实行转化。
精密传动机六级齿轮传动与原结构相比在牵入力矩和步距角上有较大提升,牵入力矩由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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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技术名称对生产效率、产品性能的提升
构技术结构150mN.m提升至160-280mN.m,步距角由7.5°/85提升至7.5°/130。
步进电机虚位角度技术主要解决电机运转噪音和齿轮啮合传动声,噪音降低2-3dB,同时提高内部齿轮配合精度,适用于对噪音和精度要求高的高端设备。
旋转差分放大传动技术该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精密给药装置的注射剂量和精度上: ①单次最小注射剂量达10微升,剂量准确度达±5%。 ②解决小剂量注射时注射推杆距离短而患者注射体验感(不能很好的判断是否注射完成)不好的问题。
直推式注射技术该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精密给药装置的大剂量注射体验感上: 相比常规的螺旋式,注射同样的大剂量其调节杆的旋出距离能降低50%,方便患者单手注射。
触发式自动注射技术该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精密给药装置的注射体验感上: 使用弹簧动力,注射时不需要人手用力按压。
创新产品设计齿轮箱外力保护设计增加齿轮箱打滑机构,主要解决产品在受到大于其承受的力时保护产品不被破坏。 应用该技术前,售后问题中齿轮箱断齿占比为16.7%;应用该技术后,未出现齿轮箱断齿问题。
多功能连接杆设计工艺

靠连接支架与泵盖配合以及螺钉定位,并可多方位固定,相比前期多个零配件的组合结构节约成本且简单方便,支架部件成本由1.80元/PCS降低至0.2元/PCS。

一种提高排水量的泵盖设计工艺新导流槽设计排水泵的泵叶用稳流环、叶片和多个加强主叶片相结合,设有导流部,能够起到导流作用,降低水流阻力,便于将水流引入至泵内。流量由前期的500mL/min左右提升至900mL/min以上。
智能物联技术该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精密给药装置提供智能化的多种功能,一方面方便患者自我管理,增加注射疗效;另一方面,医生、护理人员也可通过系统监控、分析患者病情,有利于精细化病情管理。

2、产品性能对比

产品性能是核心技术先进性的表征之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性能数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或行业通用产品的比较如下:

(1)微特电机及组件

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尚未公开具体性能参数数据。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知名家电集团,对供应商产品有较高的性能技术要求,发行人主要产品系列的性能参数与国家标准(GB/T 40131-2021 减速永磁式步进电动机通用规范)、客户要求的供应标准对比如下:

①24系列微特电机

项目24系列
牵入频率 (Hz)牵出频率(Hz)自定位转矩(mN.m)牵入转矩 (mN.m)噪音 (dB)温升 (K)
国家标准≥500≥1000≥34.3≥34.3≤35≤40
美的集团供货标准≥800≥1000≥51≥63.7≤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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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4系列
牵入频率 (Hz)牵出频率(Hz)自定位转矩(mN.m)牵入转矩 (mN.m)噪音 (dB)温升 (K)
格力集团供货标准≥500≥1000≥60≥60≤35≤40
海尔集团供货标准≥500≥800≥68.6≥78.4≤34≤38
平均值≥575.00≥950.00≥53.48≥59.10≤34.75≤39.50
发行人产品≥890≥1200≥73.5≥80≤28≤28
提升率54.78%26.32%37.43%35.36%19.42%29.11%

②35系列微特电机

项目35系列
牵入频率 (Hz)牵出频率(Hz)自定位转矩(mN.m)牵入转矩 (mN.m)噪音 (dB)温升 (K)
国家标准≥350≥800≥39.2≥78.4≤40≤60
美的集团供货标准≥500≥700≥90≥147≤35≤40
格力集团供货标准≥350≥800≥60≥100≤35≤40
海尔集团供货标准≥550≥800≥53.9≥147≤34≤38
平均值≥437.50≥775≥60.78≥118.10≤36.00≤44.50
发行人产品≥700≥1000≥100≥160≤30≤32
提升率60.00%29.03%64.53%35.48%16.67%28.09%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主要性能相比行业标准及行业主流客户要求均有较大的提升率,产品性能具备先进性。

(2)精密给药装置

①与行业标准对比

行业标准:《医用针式注射系统. 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针式注射系统》(以下简称“ISO11608”标准)、《YY/T 1768.1-2021 医用针式注射系统 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针式注射系统》对于针式注射系统的主要衡量指标为剂量准确度,具体要求是:

“当设定注射剂量(Vset)<0.2mL时,注射剂量(Vmean)允许的误差δ:

±0.01mL;当设定注射剂量(Vset)≥0.2mL,注射剂量(Vmean)允许的误差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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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的内部控制标准为在任何设定注射剂量下,注射剂量误差为±5%,在注射剂量较低(低于0.2mL)时相比行业标准更加严格,体现了发行人对驱动电机的精准控制技术以及对传动机构的优良设计。

②与同类产品对比

电子式注射笔/注射器的国际知名产品主要为Pendiq的Pendiq2.0(胰岛素)注射笔和默克雪兰诺的Easypod(生长激素)注射器。机械式注射笔的国际知名产品包括诺和诺德、礼来、Ypsomed生产的机械式重复注射笔,主要用于胰岛素。具体对比如下:

A.电子式注射笔/注射器

厂商Pendiq默克雪兰诺发行人
产品Pendiq2.0注射笔Easypod注射器DZ-ⅠB
剂量准确度±5%剂量高于0.25ml时:±10%; 剂量低于0.25ml时:+/-0.025mL±5%
剂量范围0.005-0.6mL0-0.8mL0.01-0.99mL
调节增量0.001mL0.01mg0.005mL
最小给药剂量0.005mL0.5mg(适配8mg/mL药物) 0.15mg(适配1.5mg/mL药物) 0.15mg(适配5.83mg/mL药物)0.005mL

B.机械式注射笔

厂商诺和诺德礼来Ypsomed发行人
产品诺和笔5代优伴IIYpsoPenBZ-Ⅱ
剂量准确度符合ISO 11608标准符合ISO 11608标准符合ISO 11608标准±5%
剂量范围0.01-0.6mL0.01-0.6mL0.01-0.6mL0.01-0.6mL
调节增量0.01mL0.01mL0.01mL0.01mL
最小给药剂量0.01mL0.01mL0.01mL0.01mL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的产品技术参数已达到国际知名产品的同等水平,具备先进性。

3、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

如前文所述,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对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性能参数、可靠性或用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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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有较大提升作用,反映在产品性能上也相比行业标准、客户标准具有技术优势,或达到国际知名产品的性能水平。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体系持续取得技术成果。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拥有国内授权专利166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26项,外观专利26项,相比2021年末新增29项专利。目前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相关技术还取得了德国专利1项。

基于公司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均被认定为2022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参与国家标准《减速永磁式步进电动机通用规范》(GB/T40131-2021)的起草。综上所述,公司核心技术具备先进性。

(四)结合与曼卡隆公司的历史合作情况说明发行人离心泵业务的发展历程、发行人主要参与的生产、销售环节情况、与曼卡隆公司内部员工合作的情形及时间段、双方权利义务及资金、货物流转方向,是否存在向个人付款的情形,发行人离心泵业务2019年2月“自产”而2020年9月开始“不自行从事产品生产”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发行人离心泵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发行人参与情况

离心泵是发行人2017年底至2018年初开拓的多元业务,由于离心泵的技术原理、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与微特电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发行人与长期从事离心泵业务的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隆”)进行合作。

随着对合作模式的不断探索,发行人与曼卡隆之间的合作存在四个阶段:

阶段期间发行人与曼卡隆的业务内容向曼卡隆销售金额向曼卡隆采购金额离心泵业务开展方式
①采购半成品阶段2019年3月前向曼卡隆采购半成品-报告期前:186.18万元发行人向曼卡隆采购离心泵零部件,自行组装后对外销售
2019年1月-2月:89.89万元
②自产阶段2019年3月-2020年8月向曼卡隆销售成品2019年:130.79万元-发行人:自产完整离心泵并对外销售,曼卡隆部分关键人员加入发行人工作 曼卡隆:由于曼卡隆停止生产离心泵,但仍有未交付的订单,因此向发行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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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期间发行人与曼卡隆的业务内容向曼卡隆销售金额向曼卡隆采购金额离心泵业务开展方式
③代工生产阶段2020年9月-2021年7月向明湖泵业销售成品2020年:112.02万元-曼卡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州明湖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湖泵业”)由于自身订单需求向发行人采购离心泵。
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采购成品-2020年9-12月:666.23万元发行人:直接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采购成品,负责销售和市场开拓 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为发行人代工生产离心泵成品。
2021年1-7月:889.79万元
④停止合作2021年8月以后停止合作,收购剩余存货-432.46万元发行人计划转变业务模式,自主掌握生产环节,停止代工生产,与曼卡隆也停止业务合作。

2、发行人主要参与的生产、销售环节情况

生产环节:在①采购半成品阶段,发行人进行离心泵零件至成品的总装工序;在②自产阶段、④停止合作阶段,发行人进行从零部件至成品的完整生产工序;在③代工阶段,发行人不直接从事生产,主要进行成品检验、仓储整理等辅助性生产工作。销售环节:在各阶段,发行人均独立向客户进行销售业务洽谈和市场开拓,由于曼卡隆、明湖泵业有历史客户和历史订单,其向发行人进行了少量采购。

3、与曼卡隆公司内部员工合作情况及时间段

曼卡隆2019年2月前从事离心泵业务,但由于客户零散、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且温岭地区竞争激烈,业务发展不畅,计划停止业务。公司则计划以微特电机的业务经验和品牌效应为基础,发展离心泵业务。基于前期的零部件配套合作基础,曼卡隆实际控制人赵云军之儿媳潘佳敏等8名员工(以下简称“原曼卡隆团队”),陆续加入发行人组成离心泵业务的管理团队,领取薪酬并以业务绩效计算奖金。

后续因对绩效考核存在异议,原曼卡隆团队计划独立运作公司进行代工生产,曼卡隆常州分公司成立后,原曼卡隆团队从发行人处离职加入曼卡隆常州分公司。

具体时间段情况如下:

期间原曼卡隆团队情况

1-31

期间原曼卡隆团队情况
2019年3月-2019年10月在发行人处工作,负责生产管理和产品设计。
2019年10月-2021年7月曼卡隆常州分公司2019年10月成立,原曼卡隆团队从发行人处离职,转入曼卡隆常州分公司。 经商议后续合作模式及生产筹备,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于2020年6月开始为发行人生产产品,2020年9月开始向发行人销售离心泵成品。
2021年8月后发行人购买了剩余的代工业务相关存货后,与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停止合作。

发行人与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停止合作后,除2名技术人员于2021年10月由发行人正常招聘入职外,发行人与曼卡隆、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及原曼卡隆团队不存在合作关系。

4、双方权利义务

(1)发行人与曼卡隆

发行人与曼卡隆的日常采购、销售协议中,双方权利义务与一般购销业务相同,主要系购买方收到合格货物的权利和及时付款的义务,出售方收取货款的权利和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

2021年7月,发行人与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结束代工合作业务时,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其中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包括:发行人收购经双方盘点确认的因代工业务而留存的剩余存货,发行人有履行及时支付收购款项的义务,曼卡隆常州分公司有保证资产状况、权属无争议的义务。

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曼卡隆未签订其他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2)发行人与原曼卡隆团队

发行人与原曼卡隆团队除标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合同外未签署其他协议约定额外权利义务。

在日常工作中,原曼卡隆团队主要负责生产管理、产品设计,发行人销售团队负责进行市场开拓、销售管理。

5、资金、货物流转方向、是否存在向个人付款的情形

发行人与曼卡隆各个合作阶段中,资金、货物流转情况如下:

阶段发行人与曼卡隆的业务内容资金流转方向货物流转方向
①采购半成品阶段向曼卡隆采购半成品发行人向曼卡隆支付采购款曼卡隆交付离心泵零部件给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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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发行人与曼卡隆的业务内容资金流转方向货物流转方向
②自产阶段向曼卡隆销售成品发行人向曼卡隆收取销售款发行人交付离心泵成品给曼卡隆
③代工生产阶段向明湖泵业销售成品发行人向明湖泵业收取销售款发行人交付离心泵成品给明湖泵业
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采购成品发行人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支付采购款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交付离心泵成品给发行人
④停止合作停止合作,收购剩余存货发行人与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结算往来余额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交付剩余存货给发行人

在曼卡隆团队筹备常州分公司时,由于代工业务需要进行材料采购、发放工资,对流动资金有一定需求,曼卡隆常州分公司自身资金不足,因此除日常货款结算外,发行人于2020年5月-9月期间陆续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提供了

689.14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截至2021年7月停止合作前,流动资金借款余额为444.14万元,在停止合作后已结清。

除向时任员工支付薪酬、报销款外,发行人不存在向曼卡隆相关个人(包括曼卡隆实际控制人、原曼卡隆团队等)付款的情形。

6、发行人离心泵业务2019年2月“自产”而2020年9月开始“不自行从事产品生产”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2019年2月自产离心泵的原因

发行人开展离心泵业务时间较短,2019年2月以前发行人仅从事总装工序和销售业务,尚不具备完整离心泵的生产能力和相关技术。

2018年底曼卡隆由于资金压力大、温岭当地竞争激烈而计划停止离心泵业务。对发行人而言一方面失去离心泵零部件供应商会导致业务难以维系,另一方面远距离配套的物流成本较高。出于继续发展业务、填补完整工艺环节、减少物流成本的考虑,发行人计划自行生产完整离心泵。

对于曼卡隆而言,以曼卡隆实际控制人赵云军儿媳潘佳敏为代表的原曼卡隆团队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并以业务绩效计算奖金,有望依托华阳品牌发展离心泵业务并随之获取较高的绩效收益。

综合以上双方的一致诉求,双方协商由发行人吸收原曼卡隆团队自产离心泵。

(2)2020年9月不自行从事产品生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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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曼卡隆团队在发行人处工作后,需按发行人的内部管理考核制度计算绩效。由于发行人整体业务规模较大,进行管理考核时固定成本分摊较多,在离心泵业务量较小的基础上,原曼卡隆团队未获得预期的绩效收益。因此经历一段时间磨合后,原曼卡隆团队希望能够独立进行代工生产。对发行人而言,一方面,离心泵体积大,定制化程度较高,零部件种类复杂,与原有的微特电机生产管理、成本管理体系有较大差异,导致发行人需要在日常管理和核算监督上投入较多精力;另一方面,原曼卡隆团队就绩效考核事项与发行人存在异议,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发展。

因此,2019年10月曼卡隆成立常州分公司,原曼卡隆团队离职转入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发行人自有产线逐步减产消化库存,至2020年9月开始发行人完全停止自产,向曼卡隆直接采购成品。

综上,发行人2019年2月“自产”而2020年9月开始“不自行从事产品生产”主要系对合作模式的磨合和探索而导致的生产模式变化,具有商业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客户所属行业,统计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2)查阅客户官方网站或进行访谈,了解除空调领域外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3)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微特电机的主要应用场景;

(4)查阅行业研究报告、行业新闻,了解主要下游领域的市场发展趋势和市场空间;

(5)访谈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研发负责人,了解精密给药装置与微特电机产品的共性特征,开发该项业务的背景及优势;

(6)查阅了发行人电子式注射笔的早期注册证,网络搜索电子式注射笔相关信息;

(7)访谈发行人研发负责人并查阅相关技术文档,了解发行人各项核心技术对生产效率、产品性能的提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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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查阅行业标准、客户标准、同类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分析发行人产品性能与同行业产品、行业标准、客户标准的差异;

(9)访谈曼卡隆实际控制人赵云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了解发行人与曼卡隆、原曼卡隆团队的合作过程、发行人参与的环节、内部员工合作情况、双方权利义务、商业合理性等事项;

(10)结合发行人银行流水、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关联方银行流水的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向个人付款的情况;

(11)查阅了原曼卡隆团队的劳动合同和薪资发放记录。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产品报告期内已在厨卫电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领域延伸并实现少量销售;除空调领域外,微特电机其他下游领域也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2)精密给药装置与微特电机在机器设备、生产工序、技术特点方面存在部分共性特征,发行人开发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具有技术优势、业务先发优势、质量管理优势。

(3)发行人核心技术对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性能参数、可靠性或用户体验有较大提升作用,产品性能上也相比行业标准、客户标准具有技术优势或达到国际知名产品的性能水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

(4)发行人离心泵业务2019年2月“自产”而2020年9月开始“不自行从事产品生产”主要系对合作模式的磨合和探索而导致的生产模式变化,具有商业合理性。

3、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专项说明文件及专项意见

发行人已更新补充《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

保荐机构已更新补充《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更新补充内容已用楷体加粗字体标明。

1-35

问题3、关于精密给药装置

申报材料显示:

(1)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包括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相关产品在重组人生长激素、聚乙二醇洛塞那肽、胰岛素及类似物、特立帕肽等药物中成功应用。其中,电子式注射笔使用可替换的卡式瓶进行药物装填,长期使用成本较低;机械式注射笔包括重复使用型号和一次性使用的预填充型号;智能微量注射泵在2021年才实现销售收入。

(2)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金赛药业等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在客户药物获批上市后,客户向公司下发批量订单,公司安排发货和产品交付。

(3)招股说明书披露,由于精密给药装置并非直接向患者销售,销售价格系与生物制药企业独立谈判确定,与集中带量采购没有直接关系。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集中带量采购后理论上将减低治疗用药成本从而提升终端用户数量,有利于发行人产品市场空间的提升。

(4)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重点披露了生长激素、降糖药物、特立帕肽(适应症为骨质疏松症等)、促卵泡激素药物等四项药物对精密给药装置的市场需求,并说明发行人是国内起步较早、产品线较为齐全的注射笔研发企业,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

(5)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生产的电子笔式注射器、笔式胰岛素注射器等均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型号为DZ-I、DZ-IA等的电子笔式注射器取得了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请发行人:

(1)说明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等不同产品在产品特点、使用寿命、可重复使用次数、适配药物等方面的相同点及差异;智能微量注射泵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应用优势,产品定价远高于其他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发行人已应用并产生收入的精密给药装置对应的药品情况,以适用药品为分类,说明报告期各期精密给药装置实现收入的分类情况。

(3)除参与药品的前端开发环节并在药品获批上市后由发行人进行配套生产外,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销售模式或未来拓展其他销售模式的可能性(如直

1-36

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由消费者独立自主进行操作、完成药物的填充与注射等),如是,请具体分析相关销售模式的可实现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4)结合精密给药装置在国内市场的整体应用情况及相关药品的一般给药方式,说明发行人对应产品在各期销售规模存在波动、整体收入占比不高的情形下,认定发行人“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的依据,并结合上述因素说明精密给药装置在相关药品存在其他给药方式、采用给药装置并非必要的前提下,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

(5)说明发行人部分产品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与其他一般电子笔式注射器等获取的资质不一致的原因,获取了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与其他产品在应用范围、适应症、对应药品方面的差异情况;发行人智能微量注射泵获取的资质情况。

(6)结合目前精密给药装置对应的下游药物在集中带量采购中的中标情况,量化分析说明集中带量采购对下游药物成本、毛利的影响是否会传导至发行人。

(7)说明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或退换货、产品召回等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形及影响金额;说明产品应用于高端美容针等消费市场的具体情况。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等不同产品在产品特点、使用寿命、可重复使用次数、适配药物等方面的相同点及差异;智能微量注射泵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应用优势,产品定价远高于其他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1、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的相同点和差异

种类产品特点使用寿命/可重复使用次数适配药物
电子式注射笔1、使用电子控制系统控制精密电机,以直推方式实现注射给药,精度较高; 2、按键自动注射,推力恒定,注射速度可调; 3、注射信息自动记录,便于注射历史查找和客户用药管理;4年或1,600次重组人生长激素、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特立帕肽等卡式瓶装药液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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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产品特点使用寿命/可重复使用次数适配药物
4、结构复杂,单价较高。
机械式注射笔重复式1、以手动或弹簧动力为推力来源,通过旋转差分放大传动结构、直推式传动结构或触发式传动结构等机械结构实现注射给药; 2、剂量设定和校正操作简单; 3、无电气结构,单价相比电子式注射笔较低。3年或3,000次重组人生长激素、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特立帕肽等卡式瓶装药液都可以使用。
预填充1、卡式瓶药液装量限定设置,瓶中药液耗尽后即失效; 2、直推式推药,有效解决推杆旋出距离长不方便单手注射的问题; 3、结构简单,单价相比机械式重复注射笔较低。一次性,一般一支药液不超过30天
智能微量注射泵1、使用电子控制系统控制精密电泵作为注射推力来源; 2、方便携带的同时能够满足大剂量持续给药需求; 3、低功耗设计,单次连续注射最长工作时间24小时; 4、适配标准鲁尔接头柔性导连管针头,使用安全方便; 5、结构复杂,单价较高。4年或2,500次盐酸阿扑吗啡、胰岛素、单抗类药物

根据上表总结如下:

(1)产品特点

三类精密给药装置均可由患者独立自主进行操作、完成药物的填充与注射。电子式注射笔以重复使用为主,使用精密电机动力系统一键自动注射,用户体验感较好,注射精度相对较高。

机械式注射笔有重复式、预填充两种类型,操作均相对简单,采用手动或弹簧动力,无电气结构,单价相对较低。

智能微量注射泵在便携易用的同时可满足大剂量持续给药需求,能够长时间工作,有助于药液吸收。

(2)使用寿命和次数

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重复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都有数年的使用寿命和数千次的使用次数;机械式预填充注射笔适配卡式瓶不可替换,瓶中药液耗尽后即废弃失效。

(3)适配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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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角度而言,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在适配药物上没有显著差异,采用皮下给药、卡式瓶装的药液一般情况下都能够使用,仅需针对不同药液的剂量、流体特性进行一定程度定制。发行人客户会综合考虑药品研发方案、市场销售策略、政策应对策略来选择使用哪种类型的注射笔。

智能微量注射泵则一般适配需要大剂量持续给药的药物。

2、智能微量注射泵的技术特点和应用优势,产品定价高的原因

(1)技术特点

智能微量注射泵内置精密电动控制机构,搭载智能算法,是针对大剂量和持续输注需求而开发的产品,其技术特点及难点如下:

①核心算法:需要开发持续精准给药的控制策略,针对特定药物的给药方案编写核心算法;

②安全性要求:连续注射药物容易出现注射过量或不足的问题,因此安全控制方法和阀值都需进行大量验证设定;

③低功耗:产品体积较小容量有限,采用锂电池供电,必须保证电池容量足以满足长时间使用,因此在电路设计和软件设计时必须采用合理的低功耗策略;

④便携性:产品由患者持续携带,需在工业设计上满足便携式使用要求。

(2)应用优势

在皮下注射给药的基础上,智能微量注射泵针对某些给药剂量比较大的药物,能够突破注射笔单次给药剂量的限制,对大剂量给药需求实现持续、精准输注,既不影响药物吸收,还能根据治疗方案灵活调整输注流量,在帕金森症、糖尿病、肿瘤等疾病治疗领域有独特应用优势。

现有市场中用于持续给药的注射装置主要为胰岛素泵和镇痛泵、麻醉泵等。胰岛素泵较为小巧、便于携带,但适配容器一般较小仅为3mL;镇痛泵、麻醉泵则体积较大,使用位置固定。发行人开发的智能微量注射泵介于两者之间,在考虑了便携易用性的同时,又进行了低功耗和容器适配开发,能够进行大剂量药液(20mL)、24小时的持续给药。

(3)产品定价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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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智能微量注射泵国内生产厂家相对较少,进口产品主要为美敦力等国际知名企业生产的胰岛素泵。智能微量注射泵有较为复杂的技术特性,又有符合医药行业发展趋势的应用优势,竞争者也相对较少,因此发行人定价相对较高。

(二)说明发行人已应用并产生收入的精密给药装置对应的药品情况,以适用药品为分类,说明报告期各期精密给药装置实现收入的分类情况。

发行人已应用并产生收入的精密给药装置对应药品包括:

精密给药装置对应药品
电子式注射笔生长激素、特立帕肽[注]
机械式注射笔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促卵泡激素
智能微量注射泵盐酸阿扑吗啡

注:特立帕肽用电子式注射笔于2022年批量应用

按上述适用药物分类的报告期各期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适用药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生长激素2,994.392,165.872,804.98
胰岛素及类似物500.6661.96205.92
GLP-1RA510.58345.13215.49
促卵泡激素115.523.98-
盐酸阿扑吗啡57.52--
消费美容市场2.304.6722.17
合计4,180.982,581.623,248.55

(三)除参与药品的前端开发环节并在药品获批上市后由发行人进行配套生产外,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销售模式或未来拓展其他销售模式的可能性(如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由消费者独立自主进行操作、完成药物的填充与注射等),如是,请具体分析相关销售模式的可实现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1、独立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除少量用于消费美容市场的注射笔外,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均面向医药企业根据其需求定制开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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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预填充注射笔必须为医疗企业配套生产,与其药物组合共同向终端消费者销售。除此之外,其他精密给药装置均有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可能性,发行人也已有相关产品及技术储备:

①电子式注射笔:公司在研产品中包含一款双轨智能电子注射笔,适用于卡式瓶装皮下注射的多种药物,实现一键进针、注射、拔针功能,全过程无需患者干预,并且面向终端消费者的健康管理需求,搭载了智能物联技术,能够在移动终端实现患者情况储存/查询、用药情况储存/查询、疗程跟踪、医患咨询、自我在家治疗临床数据积累、药品真伪扫描等功能。

②机械式重复注射笔:公司目前拥有一款机械式重复注射笔产品已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可通用于胰岛素、生长激素3mL卡式瓶装注射液的皮下给药注射。

2、独立销售的可实现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在合规性方面主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经营许可证三方面要求: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独立销售的精密给药装置单独取得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因而需要进行设计研发、试制验证、适配性验证、第三方检测、注册审评、生产许可等程序;为了便于搭建销售渠道,发行人可能需要设立专门的医疗器械销售子公司,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经营许可证,如在网络销售则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在市场营销方面,发行人如开展精密给药装置独立销售业务,需对市场进行调研分析,制定风险控制预案,在终端消费者领域进行自主品牌建设,搭建医疗器械经销商网络或与成熟的医疗器械零售平台合作销售,以及面向经销商和终端消费者展开售后服务,因此承担一定的市场开拓、销售服务团队建设等费用。

3、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根据上述可实现性分析,未来若公司大力发展独立销售业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

(1)医疗器械行业资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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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行人设立销售子公司从事精密给药装置独立销售业务未能按计划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回执或经营许可证,或发行人用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新产品未能如期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均可能会对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责任及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进行独立销售业务时,客户数量及销售规模都将快速增长。若消费者使用公司产品产生不良反应,可能会引起消费者投诉、市场负面舆论或者因产品责任导致的赔偿诉讼,进而对公司声誉、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营销推广风险

医疗器械的营销推广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如开展精密给药装置独立销售业务,营销推广势必成为发行人占领市场的重要着力点。如果发行人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可能导致营销信息不符合合规要求,出现因夸大或者虚假广告宣传引发的纠纷或诉讼情况,或收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从而导致被消费者索赔、被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

(四)结合精密给药装置在国内市场的整体应用情况及相关药品的一般给药方式,说明发行人对应产品在各期销售规模存在波动、整体收入占比不高的情形下,认定发行人“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的依据,并结合上述因素说明精密给药装置在相关药品存在其他给药方式、采用给药装置并非必要的前提下,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

1、精密给药装置在国内市场的整体应用情况

目前精密给药装置在国内医疗市场主要应用于各类生物药的皮下注射给药中,如重组人生长激素(矮小症用药)、胰岛素及类似物(糖尿病用药)、GLP-1类药物(糖尿病用药)、特立帕肽(骨质疏松用药)、重组人促卵泡激素(不孕不育用药)、阿扑吗啡(帕金森症用药)等需中长期自行用药的慢性疾病药物,以及阿达木单抗、阿利西尤单抗等高价靶向药物。

2、相关药品的不同给药方式及优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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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药物药物类型皮下注射口服等其他方式
水剂粉剂
重组人生长激素肽类生物药
胰岛素及类似物肽类生物药
GLP-1类药物肽类生物药仅有一款
特立帕肽肽类生物药
重组人促卵泡激素蛋白类生物药
阿扑吗啡化学药
阿达木单抗单抗类生物药
阿利西尤单抗单抗类生物药

注:给药方式以国内市场批准上市为准

首先,对于蛋白质、肽类、单抗等大分子生物药来说,由于人体胃肠道的多种蛋白酶、粘液以及酸碱性环境,口服给药难以穿透生化屏障、粘液屏障和细胞屏障被人体吸收,因此多数大分子生物药必须通过皮下注射方式给药。部分化学药如阿扑吗啡由于口服吸收率差,剂量难以精准控制等因素也一般选择皮下注射方式给药。

其次,在皮下注射给药方式中,粉剂使用传统一次性注射器进行注射,需要先使用溶媒把粉剂混合成水剂,然后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把水剂抽到注射器内,最后进行注射。该种给药方式操作复杂,对操作人员要求比较高,患者(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难以实现自我注射;注射剂量无法有效控制,剂量精度差;一次性注射器针头粗,痛感明显,患者体验感、依从性较差,难以坚持长期注射治疗。

水剂药物一般适配对应的精密给药装置进行注射,有如下优势:

①操作简单便捷,只需按处方设定注射剂量,轻触按键(电子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或旋钮/推杆(机械式注射笔)进行注射,患者不需要较多的专业操作知识便可进行自我注射治疗,节省医护资源和患者就医成本,尤其适合慢性病的长期治疗。

②剂量精度高,可以实现对剂量的精准控制,有助于精准治疗。

③采用微特电机传动或精密机械传动,注射阻力较小,痛感减轻,用户体验较好,患者使用依从性高,从而提高了药品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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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功能上更加完备,比如电子式注射笔具有注射次数提示、注射时间提示、剩余药量提示、自动排气等功能。

⑤精密给药装置不需要多次药物吸取与转移,相较于传统注射器减少了药物的浪费以及药物污染的可能性。

3、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用的药物主要为重组人生长激素、降糖药物、特立帕肽、重组人促卵泡激素,结合给药方式对精密给药装置在上述药物领域的市场空间分析如下:

(1)重组人生长激素

重组人生长激素作为临床产品经历了多代更替,目前药效和安全性都已经得到大量验证,生物活性、药效与天然生长激素差别不大,安全性大幅提升。在儿科领域,重组人生长激素是近年来治疗矮小症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公认的治疗矮小症最有效的药物。除儿童矮小症外,重组人生长激素也是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短肠综合征的有效治疗药物,亦可应用于抗衰老等消费市场。

就生长激素的不同给药方式分析,生长激素有水针、粉针两类剂型,两种剂型的差异如下:

剂型粉针水针
短效粉针短效水针长效水针
给药方式传统一次性注射器精密给药装置精密给药装置
注射频率1天/次1天/次1周/次
疗程1年以上1年以上1年以上

高频率、长期的注射对儿童患者来说在维持治疗依从性方面有很大挑战,低依从性的患者在治疗疗效上将显著降低,从而浪费治疗时间、治疗费用,还有可能导致错过最佳治疗窗口期。因此维持依从性是患者选择给药方式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粉针剂型由于传统技术手段的限制,冷冻干燥的处理过程破坏了生长激素分子空间结构,产品活性降低还会诱导机体产生抗体,抗体容易在体内形成免疫复合物从而降低药效,以及带来长期的安全性风险。更为重要的在于粉针剂型使用传统一次性注射器,对儿童来说痛感和注射恐惧感较强,长期坚持每天使用的依从性较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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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针剂型一方面保留了生长激素的天然结构,活性更高,临床应用更安全;另一方面水针剂型适配的注射笔操作便利,注射全程不暴露针头,消除了孩子的注射恐惧,在提高用药依从性的同时保障了治疗效果。此外,长效水针突破了生长激素在体内长期保持血药浓度的难题,全年注射频率由365针减少到52针,帮助孩子们减少了313针的痛苦,提高了治疗的舒适性,更重要的是对治疗依从性的提升,让孩子能更好地坚持治疗,从而得到更好的治疗效果。根据德邦证券研究报告及药智网数据,2014年-2020年样本医院生长激素剂型占比如下:

如上图所示,水针剂型呈现逐步替代粉针剂型的趋势,2020年销售占比已达73%。未来随着水针剂型适应症的持续新增,销售潜力持续释放,水针渗透率预计还将进一步提升。

根据国金证券行业研究报告《生长激素,持续成长》对患病人数、生长激素渗透率的估算,并按水针剂型(含长效水针)占比达75%保守预估,对精密给药装置的国内市场空间估算如下:

估算过程儿童市场空间成人市场空间
人口数量(亿)2.0511.6
发病率3%2-3/10000
患病人数(万人)61429
生长激素渗透率25%50%
水针剂型占比75%75%
精密给药装置市场空间(万支)11511
精密给药装置市场空间(万元)[注]40,250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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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发行人应用于生长激素的电子式注射笔价格测算上述测算仅考虑了儿童矮小症和成人相关适应症的存量市场,除存量市场外,患病人数每年仍会持续新增,生长激素适应症也正在不断扩充,未来在抗衰老等消费市场的应用都还有较大市场空间。

(2)降糖药物(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

糖尿病治疗药物可以分为注射类和口服类,注射类包括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口服药包括磺脲类、格列奈类、二肽基肽酶Ⅳ抑制剂(DPP?4i)、双胍类等。根据《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临床指南(2020年版)》,临床上随着病程进展,常需要口服药物和注射药物联合治疗,其中对于低血糖风险较高或低血糖危害较大以及需要减重的患者,优先考虑GLP-1RA。从给药方式上看,国内上市的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药物中,除一款阿斯利康的艾塞那肽缓释微球外,其他药物均为水剂,一般使用胰岛素注射笔进行注射,部分采用持续输注方案的患者适用于胰岛素泵。注射笔等精密给药装置相较于传统一次性注射器的优势详见前文“2、相关药品的不同给药方式及优势分析”。根据西南证券医药行业研究报告《GLP-1引领全球降糖药时代变革》,在国外糖尿病市场中,胰岛素及类似物市占率约48%,GLP-1RA由于其心血管保护机制、减重机制、肾脏保护机制以及低血糖风险较小等优势,被多种官方诊疗指南优先推荐,销售额增长较快,过去十年年复合增长率达39.7%,截至2019年市场份额已达19%。

在国内市场,2019年胰岛素及类似物市场份额为37%,GLP-1RA仅为3%。国内GLP-1RA短期内受市场认知度不足和费用较高影响而占比较低,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但随着自主GLP-1RA药物研发加速、越来越多GLP-1RA进入医保目录以及GLP-1RA在中国官方诊疗指南中的地位不断提升,预计GLP-1RA在我国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据IDF估计,我国有1.41亿名成年糖尿病患者。假设我国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市占率未来达到国际市场水平,对降糖药物注射笔市场空间测算如下:

估算过程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
患者数量(亿)1.411.41
胰岛素及类似物渗透率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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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过程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
潜在使用人数(万人)6,7682,679
精密给药装置市场空间 -假设均使用重复式注射笔(万支)6,7682,679
精密给药装置市场空间[注1] -假设均使用重复式注射笔(亿元)33.8413.40
精密给药装置市场空间[注2] -假设均使用机械预填充注射笔(万支)81,21632,148
精密给药装置市场空间 -假设均使用机械预填充注射笔(亿元)162.4364.30

注1: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可使用电子式注射笔、机械重复式注射笔、机械预填充注射笔,此处重复式注射笔单价按机械重复式注射笔保守预估。

注2:机械预填充注射笔以一位患者一个月使用一支计算。

(3)特立帕肽

根据2018年的中国骨质疏松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骨质疏松症已经成为我国50岁以上人群的重要健康问题,中老年女性骨质疏松问题尤为严重,50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为19.2%,其中男性为6.0%,女性为32.1%。截至2020年,我国50岁以上人口合计4.87亿人,其中男性2.39亿人,女性2.47亿人,根据患病率估算骨质疏松患者约9,374万人。

根据《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2017)》,骨质疏松症之严重后果骨质疏松性骨折的危害巨大,是老年患者致残和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发生髋部骨折后1年之内,20%患者会死于各种并发症,约50%患者致残,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目前我国骨质疏松症诊疗率较低,即使患者发生了脆性骨折(椎体骨折和髋部骨折),骨质疏松症的诊断率仅为2/3左右,接受有效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者尚不足1/4。如此低的诊断率和治疗率为骨质疏松症药物的市场推广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抗骨质疏松症药物按作用机制可分为骨吸收抑制剂、骨形成促进剂、其他机制类药物及传统中药。特立帕肽是国内唯一批准上市的骨形成促进剂药物,能够有效改善骨微结构、增加骨强度,同时能促进骨愈合,降低椎体和非椎体骨折风险,是治疗骨质疏松症的理想药物之一,获得国内外诊疗指南推荐。目前国内特立帕肽使用量较少,但我国患病人口基数大,随着未来人口老龄化加剧,医保体系覆盖的逐步健全和居民支付能力的提升,特立帕肽药物存在较大的市场潜力,仅按0.5%的渗透率计算治疗人数也将达到4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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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立帕肽有水剂和粉剂两类剂型,水剂使用注射笔进行注射,目前特立帕肽市场规模尚小,礼来的进口水剂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的绝大部分将近90%。2022年4月,信立泰的水剂产品成功取得注册证获批上市,根据药融云数据价格为960元,与礼来同款药物5,200元相比有较强价格优势。随着国产药物价格大幅下降以及信立泰在国内市场推广力度的增强,预计使用特立帕肽的患者数量将显著提升,根据信立泰预测未来几年其特立帕肽水剂销量预计将每年成倍增长,从而带动注射笔的相应销售规模增长。

(4)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近年来我国辅助生殖市场发展较快,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剧,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达28岁且处于上升趋势中。

促卵泡激素(FSH)是一种重要的辅助生殖用药,主要用于促进卵泡生长和发育,从而辅助治疗不孕不育。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与预测,2014-2018年促卵泡激素行业市场规模从14.2亿元增长至23.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3.6%。未来促卵泡激素市场将会进一步扩张,预计2023年市场规模能够达到

46.7亿元。按7,200元/人次治疗费用计算,促卵泡激素年消费者人数为64.86万人,相对于庞大的适用人群,渗透率仍然较低,国内促卵泡激素市场仍有较大空间。

国内重组人促卵泡激素市场目前主要由外资企业美国默克、默克雪兰诺两家外资公司占据,国内企业主要包括金赛药业、康宁杰瑞、齐鲁制药。从给药方式来看,美国默克、默克雪兰诺已上市水剂、粉剂,国内企业目前已上市的均为粉剂,但康宁杰瑞、金赛药业的水剂产品均已在审批过程中。水剂使用注射笔完成注射,在对女性患者依从性上有较大优势(详见前文“2、相关药品的不同给药方式及优势分析”),预计将为配套注射笔带来一定发展空间。

4、认定发行人“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的依据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收入存在波动,目前占比不高,但仍认定“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的依据如下:

(1)公司的产品线丰富

发行人产品线涵盖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重复笔、机械式预填充笔、智能微量注射泵,也覆盖了旋转差分式、直推式及触发式三种主流传动结构,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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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不同客户对精密给药装置驱动系统、传动方式、剂量剂型、复杂功能的需求。发行人产品线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市场竞争力分析
Ypsomed以机械式注射笔为主,主要用于胰岛素及类似物,注射笔产品拥有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3项。
甘甘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机械式注射笔为主,主要用于胰岛素及类似物,注射笔产品拥有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1项。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机械式注射笔(预填充)为主,注射笔产品拥有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2项。
发行人包括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注射笔产品已取得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5项,三类注册证1项,已应用于生长激素、GLP-1RA、胰岛素及类似物、特立帕肽等药物的注射。

注:同行业信息来源于企业官方网站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结果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在产品线丰富程度、注册证数量上优于同行业企业。尤其在国内的电子式注射笔市场,发行人属于首家自主开发并成熟应用的企业,在行业中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2)发行人在主要药物领域的市场地位

①生长激素

金赛药业是生长激素国内市场的行业龙头,诺和诺德等国际医疗集团在国内市场的份额较小。金赛药业的水针剂型市占率为99.7%(2020年样本医院统计数据),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是其短效水针、长效水针用注射笔的独家供应商,相应在生长激素领域也处于领先地位。

②降糖药物

根据前文“3、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降糖药物(包括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是精密给药装置目前规模最大的下游应用市场。

根据Arizton(国际知名行业研究机构)《Global Insulin Pens Market-Global Outlook Forecast 2022-2027》所列出的全球重复式胰岛素注射笔主要厂商中包括诺和诺德、赛诺菲、礼来、美敦力等国际知名医疗集团,Ypsomed(知名糖尿病护理系统制造商)和江苏德尔福,江苏德尔福是唯一入列的国内制造商。

根据QYResearch(国际知名行业研究机构)发布的《2022-2028全球与中国糖尿病注射笔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国内降糖注射笔市场主要企业包括诺和诺德、礼来、赛诺菲、BD、通化东宝、甘李药业、江苏德尔福,其中除BD(Becton Dickinson,美国知名医疗设备企业)和江苏德尔福系第三方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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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生产企业外,其余企业均为综合性制药企业,所生产的注射笔主要用于自有药物配套。

从降糖药物发展趋势来看,GLP-1RA是目前降糖药物市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目前国内获批上市的GLP-1RA共有13款,国产药物仅有豪森药业的聚乙二醇洛塞那肽和上海仁会生物的贝那鲁肽(短效),其中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是中国首个自主创新的长效GLP-1RA,也是全球第一个PEG化的长效GLP-1RA,有望打破国外药企GLP-1RA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是豪森药业聚乙二醇洛塞那肽配套注射笔的独家供应商,同时还正在与6家其他国内医药企业进行GLP-1RA项目合作。

③特立帕肽

国内特立帕肽药物市场的企业较少,已上市产品的生产企业为礼来、联合塞尔和信立泰,其中仅礼来和信立泰拥有水针剂型。礼来的特立帕肽注射液使用自产注射笔,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则是信立泰的特立帕肽配套注射笔独家供应商。

④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国内重组人促卵泡激素市场的企业较少,已上市水剂产品的生产企业主要为美国默克、默克雪兰诺,国内企业金赛药业、齐鲁制药和康宁杰瑞等企业均在进行水剂的药物开发或上市评审。发行人已为康宁杰瑞、齐鲁制药的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批量提供注射笔或正在进行注射笔开发。

综上所述,在主要下游药物领域,发行人均为国内领先医药企业提供精密给药装置配套,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3)公司的知识产权丰富

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知识产权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主要企业精密给药装置相关知识产权
Ypsomed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
甘甘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42项实用新型专利(包含多项传统一次性注射器专利)
发行人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取得53项专利,其中7项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2022年7月,发行人还取得了1项德国专利,同时1项PCT国际专利正在受理中。

注:同行业数据根据公开检索国内专利数据库信息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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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知识产权较为丰富,且逐步向国际市场覆盖。

(4)公司的研发管线丰富

研发管线通常指医疗企业的一批正处开发阶段的药物,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等阶段。对于发行人来说,研发管线是精密给药装置的开发进程,通常包括设计研发、试制验证、适配性验证、第三方检测、注册审评、生产许可等阶段,通常针对客户的药物研发管线配套开发,待药物管线完成后同步上市销售。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除已上市产品外,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研发管线如下:

序号产品类别产品研发管线对应药物对应药物管线进展
1电子式注射笔第三方检测GLP-1RA(1号)临床前研究,预计2022年内开始临床试验
2电子式注射笔注册审评GLP-1RA(2号)临床前研究,预计2022年内开始临床试验
3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等待药物临床试验GLP-1RA(3号)二期临床试验
4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等待药物临床试验GLP-1RA(4号)二期临床试验
5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GLP-1RA(5号)三期临床试验
6机械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GLP-1RA(6号)临床前研究
7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等待药物临床试验特立帕肽二期临床试验
8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促卵泡激素(1号)已完成临床试验,已报产等待上市
9机械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促卵泡激素(2号)临床前研究,预计2023年进行临床试验
10机械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阿巴洛肽临床前研究,预计2023年进行临床试验
11电子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通用产品-

发行人已与多家在国内占据领先地位的药物研发企业完成深入沟通,签订开发协议,持续推进上述研发管线。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收入变动,主要是受已上市的生长激素电子式注射笔订单波动影响。随着研发管线逐步上市,单一产品引起的销售规模波动影响将会减弱,而且随着国产药物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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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的不断深入,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依托丰富的研发管线,预计未来增长潜力较大。

(五)说明发行人部分产品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与其他一般电子笔式注射器等获取的资质不一致的原因,获取了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与其他产品在应用范围、适应症、对应药品方面的差异情况;发行人智能微量注射泵获取的资质情况。

1、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原因

2015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文《食药监办械管(2015)49号,关于乳腺摄影立体定位装置等1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其中第12条“电子胰岛素注射器”分类界定管理类别属于Ⅲ类,分类编号为6854。发行人的电子式注射笔根据上述要求于2018年8月12日取得注册证:国械注准20183140336,有效期至2023年8月11日。

2017年8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版),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该目录中笔式注射器按第二类医疗

器械管理。因此发行人后续取得的注射笔相关注册证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发行人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国械注准20183140336”的产品为电子式注射笔DZ-I、DZ-IA、DZ-II、DZ-IIA、DZ-III、DZ-IIIA,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苏械注准20192140945”、“苏械注准20202141296”中的电子式注射笔DZ-ⅠB、DZ-ⅠC、DZ-Ⅴ在产品原理上无重大差异,应用范围、适应症、对应药品差异如下:

DZ-IA、DZ-ⅠB用于短效生长激素(矮小症用药);DZ-ⅠC用于长效生长激素(矮小症用药);DZ-Ⅴ用于特立帕肽(骨质疏松症用药);其余型号报告期内未实际应用。

2、智能微量注射泵获取的资质

发行人的智能微量注射泵报告期内的终端客户为土耳其市场,暂未在国内终端市场销售,因此未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该产品已取得CE认证,注册证号为HD6014777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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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合目前精密给药装置对应的下游药物在集中带量采购中的中标情况,量化分析说明集中带量采购对下游药物成本、毛利的影响是否会传导至发行人。

目前公司精密给药装置对应的下游药物集中带量采购情况如下:

适用药品带量采购情况
生长激素2022年1月19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通知,对包括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在内的276个药品进行了集中带量采购。 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中选结果,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即“水针”,注射笔适配药物)无企业中标;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冻干粉针剂,不使用注射笔)中标企业包括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胰岛素及类似物2021年11月3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完成了第六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标企业包括礼来、甘李药业、通化东宝等企业。 目前发行人的胰岛素注射笔主要应用于印度市场,未在国内终端市场规模应用,国内胰岛素带量采购对发行人客户不构成影响。
GLP-1RA国内未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特立帕肽国内未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促卵泡激素国内未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盐酸阿普吗啡国内未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已实施的且与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下游药物市场相关的仅为2022年1月进行的广东联盟生长激素带量采购。此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中,注射笔适配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即“水针”)产品由于无企业中选而流标,市场竞争格局和价格体系有望维持稳定,因此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尚未对下游药物的成本、毛利及发行人客户的市场占有率产生实际负面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形成传导。

此外,即使未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扩充,导致下游药物的成本、毛利发生波动,但精密给药装置与下游药物一般独立定价销售,并非下游药物的成本组成部分,因此也不存在药物成本、毛利的直接传导作用。

(七)说明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或退换货、产品召回等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形及影响金额;说明产品应用于高端美容针等消费市场的具体情况。

1、质量纠纷、退换货、产品召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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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精密给药装置客户不存在质量纠纷,不存在产品召回情形。退换货金额仅2020年销售退回302只,合计1.58万元。

2、产品应用于消费美容市场的情况

公司产品可用于美容机构注射美容针,目前公司对该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较小,报告期各年度销售金额分别为22.17万元、4.67万元和2.30万元,均为零星销售。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访谈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负责人,了解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等不同产品的产品特性,独立销售计划及相关要求、相关风险;

(2)查阅精密给药装置各具体产品的相关资料、说明书;

(3)查阅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收入明细表,按应用药物进行收入分类,统计退换货情况;

(4)查询行业研究报告等行业资料;

(5)访谈金赛药业、豪森药业、信立泰等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客户;

(6)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药融云平台等网站,检索精密给药装置注册证情况、下游应用相关药物上市情况、集中采购情况;

(7)查阅发行人研发管线的开发协议;

(8)查阅《食药监办械管(2015)49号,关于乳腺摄影立体定位装置等1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及发行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CE证书。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智能微量注射泵产品定价高于其他产品具备合理性。

(2)除参与药品的前端开发环节并在药品获批上市后由发行人进行配套生产外,发行人可面向消费者独立销售,具备可实现性;独立销售模式存在医疗器械行业资质风险、产品责任及质量控制风险、营销推广风险。

(3)由于大分子生物药的特性、精密给药装置的优势,以及下游药物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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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好发展前景,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的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产品线丰富、在主要药物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知识产权丰富、研发管线丰富,因而认定“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具有合理依据。

(4)发行人部分产品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主要系早期的相关法规要求;智能微量注射泵已取得CE认证。

(5)集中带量采购对下游药物成本、毛利的影响对发行人不存在直接传导作用。

(6)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在报告期内存在少量退换货,不存在产品质量纠纷、产品召回等情形;产品在高端美容针等消费市场实现零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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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江苏雷利(300660.SZ)、科力尔(002892.SZ)、祥明智能(301226.SZ)及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说明,微特电机及组件行业企业众多,同行业公司的选取系考虑了公开披露经营数据、应用领域相近、规模较大等因素。

请发行人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具体标准,所选取的可比公司与发行人产品在产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等的可比性,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完整性、准确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

1、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为86.28%,是公司的支柱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的“电机制造(C381)”,细分行业为“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C3813)”。因此公司在进行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以及整体财务数据对比时,以“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C3813)”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范围,考虑了公开披露经营数据、应用领域、经营规模进行选取,具体过程如下:

(1)公开披露经营数据

发行人在包含微特电机或类似业务的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中进行了逐一检索筛选,筛选结果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002176.SZ江特电机建机电机、起重冶金电机、风电配套电机、伺服电机、碳酸锂建筑、冶金、风电、军工、新能源汽车
002249.SZ大洋电机家用/商用空调用电机、建筑通风设备用电机、厨房电器设备用电机、自动车库门用电机、水泵用电机、商用空调用压缩机电机、暖气/通风系统及空调设备用高效率风机系统等。 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及电驱动总成系统、 BSG电机系统、车用及非道路机械用建筑、家用电器、商用电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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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起动机、发电机等。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自主研发氢燃料电池控制器)和氢燃料电池动力总成系统等。
002801.SZ微光股份冷柜电机、 外转子风机、 ECM电机、 伺服电机制冷、纺织机械、 工业自动化、机器人
002892.SZ科力尔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编码器、驱动器、精密泵智能家居(包含空调)、办公自动化、安防监控、医疗器械、 3D打印、锂电池设备、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
300660.SZ江苏雷利空调电机及组件、洗衣机电机及组件、冰箱电机及组件、洗碗机循环泵、跑步机电机、医疗仪器用丝杆电机、汽车水泵、汽车精密冲压件及配套零部件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医疗仪器、汽车
301023.SZ江南奕帆输配电行业储能减速电机和房车减速电机输配电高压开关领域和房车配件领域
301226.SZ祥明智能微特电机,包括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三大系列;风机,包括离心风机、横流风机、轴流风机、特种定制风机HVACR(采暖、通风、空调、净化与冷冻)、交通车辆、通信系统、医疗健康
600580.SH卧龙电驱工业电机及驱动、日用电机及控制及电动交通、电源电池、光伏储能暖通空调、洗衣机、冰箱、小家电及电动工具、水泵、风机、压缩机
603489.SH八方股份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电动助力车
300032.SZ金龙机电微特电机、硅胶塑胶结构件及触控显示产品消费电子
300403.SZ汉宇集团洗衣机、洗碗机等电器排水泵家用电器配件、终端电器、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配件
834300.NQ合泰电机伺服电机、步进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智能物流、智能割草、新零售、医疗器械、纺织器械、智能机器人
835544.NQ万盛智能微电机、电机转轴豆浆机、搅拌机等家用电器
836753.NQ华特机电智能管状电机智能门窗、智能遮阳、智能楼梯
871518.NQ惠利普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等空调、安防等行业
873515.NQ昊升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等美容仪、拖把、扫地机器人等家用电器、汽车、工业、医疗
873593.NQ鼎智科技步进电机线性执行器,滑动丝杆/滚珠丝杆运动解决方案,线性模组,电缸,音圈电机以及配套的控制器生命医学、工业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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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873669.NQ三协电机有刷直流电机、无刷直流电机、直流齿轮箱电机、混合式步进电机等太阳能、医疗、纺织等

数据来源:年度报告、公司官网或研究报告

(2)应用领域及规模

微特电机作为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家庭自动化、高端装备自动化必不可少的关键基础机电部件,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包括家用电器、汽车、信息处理、航空、医疗、轻纺、工业控制、视像处理等各个领域。不同应用领域的微特电机业务在经营模式、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毛利水平上有较大差异,导致财务数据难以进行同维度比较。因此在以上范围基础上,发行人以应用领域为空调或相近领域为标准进行了进一步遴选,主要为:大洋电机、科力尔、江苏雷利、祥明智能、卧龙电驱、惠利普。上述企业中,大洋电机、卧龙电驱产品线较广,包括各类高低压、中大型电机及微特电机,包含家用电器、工业自动化、汽车等多种应用领域,经营规模突破百亿,与发行人可比性较低,未纳入同行业可比公司范围。惠利普2021年销售收入为1.96亿元,净利润为607.81万元,经营规模较小,未纳入同行业可比公司范围。因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列示、对比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江苏雷利、科力尔、祥明智能。

2、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精密给药装置是公司的重要发展创新方向,但目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高,报告期内平均为8.57%。

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赛诺菲等综合性制药集团自行生产注射笔用于自身药物的配套,精密给药装置仅为产品线的一部分,与发行人不具有可比性。

Ypsomed专业从事注射笔研发生产,属于全球市场中较为知名的企业,其他国内从业企业大部分以单一产品(主要是机械式注射笔)为主,均不公开经营数据,因此发行人对Ypsomed等行业中主要企业进行了定性分析,未作为财务分析时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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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选取的可比公司与发行人产品在产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等的可比性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江苏雷利、科力尔、祥明智能与发行人在应用领域、下游客户方面的比较如下:

公司应用领域下游客户
江苏雷利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医疗仪器、汽车国内客户主要为格力、美的、海尔等知名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占比54.7%;国外客户主要包括伊莱克斯、惠而浦、 LG、三星、松下、夏普、富士通、GE等知名企业
科力尔智能家居(包含空调)、办公自动化、安防监控、医疗器械、 3D打印、锂电池设备、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海康威视、可胜技术、创想三维、松下(Panasonic)、美的、海信、宇视科技、广电运通、比依股份、新宝股份、伊莱克斯(Electrolux)等
祥明智能HVACR(采暖、通风、空调、净化与冷冻)、交通车辆、通信系统、医疗健康青岛海信、天加环境、松下、索拉帕劳、法雷奥等
发行人以空调为主,以及厨卫、安防等领域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金赛药业

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或公司官网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应用领域上相近,下游客户部分重叠,具有可比性。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完整性、准确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列举的可比公司如下: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可比公司
江苏雷利大洋电机、金龙机电、卧龙电驱、汉宇集团
科力尔大洋电机、金龙机电、方正电机、微光股份
祥明智能江苏雷利、方正电机、大洋电机、朗迪集团、微光股份

上述公司中,发行人未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如下:

未作为可比公司原因
大洋电机、卧龙电驱经营规模超百亿,差异较大,可比性较低
金龙机电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应用领域和下游客户差异较大
汉宇集团主营洗衣机、洗碗机等电器排水泵,应用领域和产品差异较大
方正电机主营缝纫机及缝纫机电机,应用领域和产品差异较大
朗迪集团主营空调风叶及风机,产品差异较大
微光股份主营冷链物流用电机及风机,应用领域和产品差异较大

1-59

综上所述,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备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通过WIND金融终端查询了微特电机相关的上市公司及公众公司清单;

(2)访谈发行人总经理,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发行人具体业务、行业竞争对手、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等情况;

(3)查阅了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官方网站或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合理选择可比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完整、准确。

1-60

问题5、关于专利诉讼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与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专利诉讼纠纷,主要涉及“电子膨胀阀”产品及相关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电子膨胀阀产品尚未规模化量产。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电子膨胀阀产品的产量、销量及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发行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未就相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电子膨胀阀产品潜在订单情况的分析、电子膨胀阀产品与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相关组件产品适配销售的可能性等,具体分析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电子膨胀阀产品的产量、销量及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发行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未就相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1、电子膨胀阀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电子膨胀阀的产销量和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期间产量/销量(万套)销售金额(万元)
2020年度1.3646.06
2021年度1.1334.16

报告期内电子膨胀阀产品尚处于持续研发改进阶段,2019年未生产销售,2020年-2021年的生产销售仅为试生产及小规模送样。

2、报告期内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截至本次申报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2022年4月28日),发行人尚未能获取关于本案的准确判决信息。

1-6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预计负债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是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针对本案件,根据专利诉讼代理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公司自身的技术判断,发行人产品结构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至少存在一处不相同的技术特征,且该技术特征也不构成等同特征,因此发行人认为被控产品不构成侵权。基于以上原因并结合当时的诉讼进展,截至报告期末及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案件尚未达到“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判断条件,因此报告期内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5月作出一审判决后,虽然该判决尚未最终生效,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根据一审判决书的赔偿金额20.91万元于2022年计提预计负债20.91万元。同时,发行人积极上诉,并于2022年7月13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二)结合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电子膨胀阀产品潜在订单情况的分析、电子膨胀阀产品与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相关组件产品适配销售的可能性等,具体分析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影响。

1、电子膨胀阀产品潜在订单情况及适配销售可能性

截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5月作出一审判决前,发行人2022年已销售电子膨胀阀0.72万套,目前电子膨胀阀尚处于小规模送样阶段,尚未收到大额订单。

电子膨胀阀应用于空调产品中,起到调节制冷剂流量的作用。公司电子膨胀阀业务的开拓方式为利用原有市场渠道向空调行业客户销售,但电子膨胀阀与微特电机及组件分属于空调的不同功能单元,公司仍需将电子膨胀阀产品独立参与客户的评审、测试、招标,无法直接与原有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捆绑搭配销售。

2、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影响

(1)对发行人原有产品的影响

1-62

电子膨胀阀与公司原有产品属于不同的产品线,在空调中的功能差异较大,需独立向客户进行市场开拓,无法捆绑搭配销售,因此假设未来无法生产销售也不会影响原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2)对发行人业务拓展的影响

目前本案件尚在二审上诉阶段,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案件最终结果尚不确定。

电子膨胀阀是发行人未来的储备产品之一。假设本案件在二审阶段仍然败诉且公司根据判决停止销售、生产目前的电子膨胀阀产品,也并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①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拥有电子膨胀阀相关技术及设计逻辑,已研发出多种电子膨胀阀结构且在不断优化,涉诉结构仅为其中一种,即使被最终认定为在结构上侵犯他人专利权,也不影响其他结构的产品未来进行正常销售。

②涉诉的“电动阀”(专利号为ZL201320040295.6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将于2023年1月11日到期,到期后发行人即使生产同样结构的电子膨胀阀也不会侵犯本案原告专利权。

③电子膨胀阀仅为公司多元化业务发展的其中一个方向。公司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在其他领域也在积极扩展电机技术的多元化应用。

综上所述,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业务拓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查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等诉讼材料;

(2)访谈专利诉讼代理人,查阅其出具的专项说明;

(3)查阅电子膨胀阀出入库台账,销售明细;

(4)查阅发行人上诉的《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5)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公司对电子膨胀阀业务的发展模式和规划;

(6)网络查询涉诉专利。

2、核查意见

1-63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就电子膨胀阀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2)假设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涉诉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64

问题6、关于关联交易

关于关联交易。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731.93万元、541.98万元、

519.42万元,主要交易对方包括常州市东渠电机厂、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等。

(2)上述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体中,常州市东渠电机厂系许云初配偶於玉凤三姐的儿子控制的企业,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系许云初妹妹的儿子、儿媳控制的企业,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系许云初配偶於玉凤二姐的儿子、孙子控制的企业,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系许云初配偶於玉凤三姐的儿子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还与其他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控制的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部分从事房地产、中医理疗产品等其他业务的企业,部分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等。请发行人:

(1)就前述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逐项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

(2)说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存在较多围绕发行人业务环节、加工需求成立的企业并集中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背景、原因,发行人是否相关关联企业的主要客户,上述企业是否系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3)结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销售产品的具体类型和销量等因素,说明相关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说明报告期内将其他人员控制的公司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事项原因,相关代持行为的合理性,资金流水情况对代持行为的支撑性。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

(1)对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原因、与发行人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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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结合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核查结论等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回复】

(一)就前述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逐项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为向常州市东渠电机厂(以下简称:东渠电机)、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恒祥)、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热源)、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顺浦电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公司向上述主要关联方采购不同种产品类型,关联交易价格主要按照成本和工序复杂程度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并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谈判调整。

1、关联交易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和公允性

(1)东渠电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东渠电机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齿轮针68.6661.7653.17
中心针20.2216.9318.53
转轴18.5031.6733.35
合计107.39110.36105.05

对于上述采购的产品,选取同类产品交易金额较大的非关联方,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同类产品平均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①齿轮针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东渠电机关联方0.0110.0110.011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10.0120.012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10.0110.011

1-66

②中心针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东渠电机关联方0.0100.0110.011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40.0150.013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10.0110.012

对于中心针,关联方东渠电机的采购均价与非关联方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较为接近,低于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主要系公司向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主要采购的细分型号结构与东渠电机存在差异。选取上述三家中心针供应商对比相同型号的采购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35A中心针东渠电机0.0100.0100.010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0.0100.0100.010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0.0100.0100.010
24A中心针东渠电机0.0100.0100.010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0.0100.0100.010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0.0100.0100.010
35D3中心针东渠电机0.0220.0220.020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0.0220.0220.020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0.0210.0220.020

③转轴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东渠电机关联方0.260.260.27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250.270.26

根据上述数据对比,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东渠电机采购价格和非关联方采购均价差异较小,价格公允。

(2)华达恒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达恒祥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67

采购主要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骨架156.47142.73136.64
其他塑料制品7.405.894.58
合计163.87148.62141.22

选取同类产品交易金额较大的非关联方,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骨架采购均价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达恒祥关联方0.120.120.11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非关联方0.100.100.10

由于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型号存在差异,导致上表中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骨架采购均价有小幅差异。细分至具体型号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8BY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00.10-
华达恒祥0.100.10-
30D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10.110.11
华达恒祥0.110.110.10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10.120.12
华达恒祥0.120.120.11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20.120.12
华达恒祥0.120.120.11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80.180.18
华达恒祥0.180.180.18

由上表可知,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骨架的同一规格型号均价差异较小,价格公允。

(3)凯达热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凯达热源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出轴91.0777.3688.14
合计91.0777.3688.14

1-68

选取同类产品交易金额较大的非关联方,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出轴件均价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凯达热源关联方0.110.110.11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非关联方0.130.130.13

由于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型号存在差异,导致上表中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出轴采购均价有小幅差异。细分至具体型号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4D4出轴凯达热源0.100.100.10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0.100.100.10
30D2出轴凯达热源0.100.100.11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0.110.100.11
28B2出轴凯达热源0.100.110.11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0.110.100.10

相同规格型号下,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均价基本保持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4)顺浦电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顺浦电机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摩擦片56.7766.0261.11
弹簧片56.1134.3222.84
冲压、铆压加工4.4734.4851.94
冲压件17.5943.17-
其他18.4019.564.03
合计153.34197.55139.93

选取采购金额较大的摩擦片、弹簧片、铆压加工,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采购平均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①摩擦片

1-69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顺浦电机关联方0.0190.0170.016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非关联方0.0150.0150.015

上表中采购均价差异主要系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摩擦片的型号结构存在差异,对比相同型号的采购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4B摩擦片顺浦电机-0.0120.012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0.0120.012
24B摩擦片0.5顺浦电机0.0120.0120.012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0.0120.0120.012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相同型号的摩擦片均价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②弹簧片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顺浦电机关联方0.0110.0100.010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非关联方0.0110.0100.010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弹簧片均价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③铆压加工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顺浦电机关联方0.060.060.06
泗洪县曹庙乡浩昂电子加工中心非关联方0.060.060.06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非关联方0.050.060.06

报告期内,公司向顺浦电机采购铆压加工的采购价格与非关联方价格差异较小,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70

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响应速度、物流成本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同时也要考虑供应商稳定性和多元化,因此地理位置较为接近、合作期间质量良好、供货稳定的东渠电机、华达恒祥、凯达热源、顺浦电机得以持续向公司提供原材料及加工服务。综上,报告期内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具有必要性,定价公允。

(二)说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存在较多围绕发行人业务环节、加工需求成立的企业并集中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背景、原因,发行人是否相关关联企业的主要客户,上述企业是否系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1、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背景、原因

公司所处城市常州市是全国著名的电机产业基地之一,由于产业集聚效应,公司注册地武进区洛阳镇有众多电机及电机零部件配套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较多围绕电机产业提供配套零部件、加工业务,符合区域产业特色。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并未仅面向发行人开展业务,公司关联采购具有合理背景。

2、发行人是否相关关联企业的主要客户,上述企业是否系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报告期内,相关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及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东渠电机营业收入1,162.09933.69721.81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9.24%11.82%14.55%
华达恒祥营业收入386.19255.27220.67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42.43%58.22%64.00%
凯达热源营业收入491.44662.06434.11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18.53%11.68%20.30%
顺浦电机营业收入426.81468.50453.23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35.93%42.17%30.87%

报告期各期,上述关联方除向发行人销售外,还向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德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喜开理(中国)有限公司、惠利普等多家电机行业企业销售。

1-71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实地查看了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场所,访谈了关联方负责人,查阅了上述关联方的工商信息资料,上述关联方均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的产供销和财务系统,独立的采购销售渠道,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参与过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综上,上述主要关联供应商不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结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销售产品的具体类型和销量等因素,说明相关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云联智能、江苏云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健康”)、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置业”)、常州市华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人力”)、常州江南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及泓兴投资、智鑫投资、聚英投资、常州振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持股平台。

1、云联智能

云联智能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主营业务收入94.67136.7117.59
其中:温针电针综合治疗仪90.04135.0311.44
配件等零星销售4.631.686.15

云联智能的主要产品为温针电针综合治疗仪,用于配合针灸治疗,适用于肩周炎、周围性面瘫的辅助治疗,报告期内销量分别为132台、1,171台、867台。

虽然云联智能的经营范围中包括了医疗器械,但其主要产品温针电针综合治疗仪在产品功能、技术上与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产品有较大差异,应用领域也与发行人业务无关,具体区别如下:

区别项目云联智能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1-72

区别项目云联智能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产品图例
产品功能使用具备加热功能的脉冲针进行中医针灸治疗使用电子或机械传动控制系统进行精准注射给药
技术和研发方向不包含电机控制及传动技术,主要为加热、脉冲电路控制以及对中医针灸技术的理解融合智能电机控制及精密传动技术,研发方向为智能物联及更精确的剂量控制
应用领域肩周炎、周围性面瘫的辅助治疗矮小症、糖尿病、骨质疏松等疾病的治疗给药

综上分析,云联智能与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2、云联健康

云联健康经营范围包括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但其实际业务活动较少,报告期内仅2020年取得营业收入8.54万元,均为家居用品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其他企业

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活动为销售存量住宅、商铺,未进行新增项目开发。报告期内通过销售存量住宅、商铺分别取得营业收入812.98万元、328.90万元和110.60万元。

常州市华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末,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及人力资源服务,报告期内仅于2021年1-3月为发行人代发工资27.67万元。

常州江南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业务,报告期内未产生营业收入。

常州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智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聚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常州振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云联智能的持股平台,除持有股权外均不从事其他实业经营。

以上企业与发行人均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1-73

(四)说明报告期内将其他人员控制的公司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事项原因,相关代持行为的合理性,资金流水情况对代持行为的支撑性。

1、认定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原因

报告期内将其他人员控制的公司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合并事项系公司收购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股权。

(1)云创电子

云创电子由孔要儿于2018年11月设立,其原计划在泗洪从事注塑件业务,2018年12月孔要儿经市场调研后放弃该项业务,同时许云初有在泗洪新设主体为发行人提供内部配套的需求,孔要儿与许云初商议将云创电子转让给许云初经营。

2018年12月,云创电子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许云初指示下变更为发行人员工何翠玲,孔要儿退出云创电子经营管理,但未及时变更云创电子的股权,仍以孔要儿名义持有。云创电子从2018年11月设立至2018年12月孔要儿退出管理期间未从事生产经营,2018年12月后云创电子的日常经营管理均由许云初委派人员进行,经营成果也由许云初享有,与孔要儿无关。

2020年8月,孔要儿在许云初指示下将其名义持有的云创电子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员工姚瞻赟,姚瞻赟为许云初代持云创电子股权。

2020年12月,姚瞻赟在许云初指示下将其名义持有的云创电子100%股权转让给宿迁华阳。认定该项转让为同一控制下合并主要考虑到以下几方面:

①孔要儿、姚瞻赟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为许云初代持事项已由孔要儿、姚瞻赟、许云初书面确认。

②从资金往来上看:云创电子历史股东孔要儿、姚瞻赟均未对云创电子实缴出资;云创电子自2018年12月开始运营,初始运营资金160万元来源于许云初控制的企业;姚瞻赟于2020年8月受让股权时未向孔要儿支付任何对价,于2020年12月向宿迁华阳出让股权时亦未收取任何对价。

③从经营情况上看:云创电子经营以来均从事发行人微特电机零部件的内部配套业务,由发行人员工负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于发行人的业务资源,除初始运营资金外,后续日常运营资金也来源于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所得。

(2)云康电子

1-74

云康电子由苏乾、何爱川于2019年8月设立,苏乾认缴980万元,占比98%,何爱川认缴出资20万元,占比2%。苏乾、何爱川当时均为发行人员工,在许云初指示下在泗洪独立负责一部分内部配套业务,因而成立云康电子。

2020年12月,苏乾、何爱川在许云初指示下将其名义持有的云康电子100%股权转让给宿迁华阳。认定该项转让为同一控制下合并主要考虑到以下几方面:

①苏乾、何爱川在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为许云初代持事项已由苏乾、许云初书面确认(何爱川已离职难以取得联系,其仅代持2%云康电子股权,占比较小)。

②从资金往来上看:苏乾、何爱川均未对云康电子实缴出资;云康电子自2019年10月运营,其业务量较小,初始运营资金29.40万元均来源于云创电子;2020年12月苏乾、何爱川向宿迁华阳出让股权时未收取任何对价。

③从经营情况上看:云康电子经营以来均从事发行人微特电机零部件的内部配套业务,由发行人员工负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于发行人的业务资源,除初始运营资金外,后续日常运营资金也来源于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所得。

2、代持行为的合理性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云初采用代持的方式控制云创电子、云康电子主要原因为: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主要从事线束组件和出轴组件加工,而其注册地泗洪距离常州较远,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本人考虑到办理手续较为繁琐,因此委托他人代为持股。

云创电子、云康电子被收购前(2019年-2020年)的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经营业绩2019年度2020年度
云创电子营业收入4,066.916,527.51
其中向发行人销售收入4,066.916,527.51
净利润137.32282.05
净利润率3.38%4.32%
云康电子营业收入432.06252.09
其中向发行人销售收入432.06252.09
净利润26.8913.59
净利润率6.22%5.39%

1-75

经核查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的销售采购明细,结合以上经营业绩情况,云创电子、云康电子成立以来与发行人的交易取得了合理利润,未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利润。综上所述,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相关代持行为系许云初基于手续便利考虑而作出的决策,不存在通过代持行为操纵利润的主观故意,具备合理性。

3、资金流水对代持的支撑

如本问题之“(四)、1、认定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原因”所述,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前期均未进行实缴出资,代持还原未收取对价,初始运营资金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资金流水对代持行为存在支撑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对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原因、与发行人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①访谈注销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②查阅发行人的财务系统和银行对账单,核查与报告期内注销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2)注销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有12家关联方注销,具体注销原因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注销时间注销原因
1常州华阳机电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19年3月长期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2常州华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19年9月已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3常州慈音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2019年9月经营情况不理想,无继续经营意愿
4常州科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19年12月长期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5常州凯宏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19年12月2004年10月因逾期未办理年度检查被吊销后不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6常州赛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0年3月2011年12月因逾期未办理年度检查被吊销后不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7温岭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2020年3月未实际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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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注销时间注销原因
8常州言德道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1年1月未实际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9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1年2月已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10泗洪创意机电有限公司发行人员工自行设立的企业,专用于为赛欧电子等泗洪企业解决用电限容问题,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关联方2021年5月2021年赛欧电子的业务转移至宿迁华阳,在原地址的用电需求减少,不再有电费代缴需求,无存续必要
11逸微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于2018年10月转让给非关联方2021年5月转让后经营情况不理想,对方无继续经营意愿
12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1年7月未实际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原因具有合理性。

(3)与发行人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注销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存在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资金往来类型往来原因
常州华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常性购销交易2019年向发行人销售电机成品,交易金额0.25万元。
偶发性设备交易2019年注销时向发行人销售绕线机、流水线等设备,交易金额为24.29万元。
资金拆借2019年与发行人发生资金拆借并归还129.10万元。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代付工资社保从发行人处取得资金后用于代发发行人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共计190.75万元。
资金中转2020年发行人通过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中转账户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出借资金689.14万元,收回245.00万元。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仅作为中转账户,收到款项后立即支付给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发行人对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经常性购销交易2019年为发行人提供组装加工服务,交易金额84.95万元。
资金拆借2019年与发行人资金拆借及归还19.20万元。
常州言德道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资金拆借2019年发行人归还前期资金拆借款160万元。
泗洪创意机电有限公司代缴电费从发行人处取得资金用于代缴纳发行人电费及相关手续费,2019年、2020年泗洪创意机电有限公司代缴电费及相关手续费金额分别为3.47万元、3.75万元,2021年代缴已停止。

1-77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十、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了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报告期内非交易性质的资金拆借均已按合理利率计提了利息,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及相关利息均已全部结清,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4)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的原因具有合理性;部分注销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但已合理计提利息并完全清理,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的情形。

2、对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结合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核查结论等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及结论

中介机构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以下简称“首发问答”)问题54的要求,充分评估了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行业类型、业务流程、规范运作水平、主要财务数据水平及变动趋势等因素,对要求重点关注的异常情形予以充分关注。

资金流水核查对象主要包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

中介机构对上述核查对象的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开展全面核查。首先通过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自然人账户银行现场查询、云闪付/支付宝核查、交叉核对交易对手方等方式确保取得银行账户的完整性;然后通过向企业账户银行函证、现场取得银行账户对账单等方式保证所取得资料的真实性。在保证取得银行流水真实、完整的情况下,中介机构根据账户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重要性标准,根据首发问答问题54的要求制定异常标准开展核查。

1-78

经对以上核查范围内大额资金流水事由的核查,并对所有大额收付、大额存取结合交易背景、交易对手身份、往来双方关系进行进一步确认,核查对象不存在无法核查去向的异常大额取现,不存在交易背景异常的资金往来;结合对交易对手信息的识别,核查对象不存在隐瞒或遗漏个人投资、任职或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况。对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的资金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见本回复“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之“(二)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

(2)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关联企业识别、认定。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套工商档案、征信报告,结合取得的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调查表,通过企查查等工商信息查询网站对上述相关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对外投资信息和任职信息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关注相关自然人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的股权及任职变动。

结合前述资金流水核查结果,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内人员、企业不存在隐瞒或遗漏个人投资、任职或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况。

此外,中介机构针对发行人业务特点,核查了发行人的内控相关制度、主要关联企业工商及财务资料,并对发行人主要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实地或视频访谈,进一步确认关联企业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关联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①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已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并已经资金流水核查验证无误,相关资金拆借均已按合理利率计提利息费用,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资金成本的情形。

1-79

②关联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员工的往来关联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5万元以上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对手信息与发行人关系收入支出往来原因
泓兴投资发行人员工员工405.00-员工持股平台出资
智鑫投资发行人员工员工125.00-
聚英投资发行人员工员工34.00-
云联智能常州市米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5.72云联智能材料采购,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江苏金氧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客户-8.29云联智能支付其产品退货款,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慈溪市凌高轴承有限公司供应商-6.55云联智能材料采购,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於丽明员工-100.002018年於丽明拟投资云联智能,后于2019年取消投资,投资款退回。 经查看2018年於丽明向云联智能支付投资款的流水记录,不存在异常。
俞栋良供应商实际控制人-104.98云联智能采购产品模具、设备仪器等,经取得采购发票比对采购明细,均为云联智能自用设备。
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户-326.30华日置业向该建筑公司支付房屋建筑工程尾款,该建筑公司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零星采购排污泵2.63万元。
於建东等6名发行人员工员工-114.03实际控制人向员工借款,员工收到款项后全部用于出资发行人或聚英投资。 经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供应商245.00689.142020年发行人通过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中转账户向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出借资金689.14万元,收回245.00万元。 2021年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已直接向发行人归还剩余借款。 佳世盛仅作为中转账户,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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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对手信息与发行人关系收入支出往来原因
到款项后立即支付给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发行人对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许云初於丽明员工-80.00许云初向於丽明偿还报告期外借款,经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许云初靳书扬俞贤萍直系亲属-20.00许云初向靳书扬提供借款,经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许云初白雪、章烨、姜立华员工-50.00许云初向员工支付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款,不存在异常。
许燕飞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供应商-70.00许燕飞向其配偶之父控制企业提供借款,经核查款项归还记录,不存在异常。

注:上表不列示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之间的往来

以上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并存在客观证据予以证实,不存在关联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③关联交易

根据本问题之“(一)就前述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逐项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支付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定价,价格公允、交易真实,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况,不存在虚构交易或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输送情形。

结合以上说明及本回复“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之“(三)1、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核查”中的其他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认为:

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准确、完整;相关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3、对其他问题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81

(1)核查过程

①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其与关联方开展采购的背景原因、必要性和公允性。

②通过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供应商实地走访,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供应商交易内容、结算方式、交易价格、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关联方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等情况。

③查阅公司报告期内采购明细表,对关联方、非关联方的同类采购价格进行公允性分析。

④取得关联方出具的关于营业收入和主要客户情况的说明。

⑤查阅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财务系统,抽查其销售凭证,查询云联智能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了解业务内容。

⑥查阅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的工商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访谈代持人员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代持行为的背景及合理性。

⑦查阅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的财务系统和银行对账单,核查出资情况和经营资金来源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认为:

①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公允性。

②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所成立的为发行人提供配套材料、加工服务的企业均不属于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差异较大,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④报告期内对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的收购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事项具有合理性,资金流水情况能够支撑代持关系的真实性。

1-82

问题7、关于环境保护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环保投入分别为65.33万元、45.21万元和33.85万元。公司生产工艺以物理过程为主,产生污染较少。

请发行人:

(1)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9的相关要求,就相关环境保护相关事项补充信息披露。

(2)结合主要机器设备、生产工序、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等,说明报告期各期环保支出逐年下降、与产品产量增长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9的相关要求,就相关环境保护相关事项补充信息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五)环境保护情况”中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9的相关要求补充披露如下: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发行人主要产品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的生产工艺以物理过程为主,生产经营过程不涉及重污染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已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配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以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设施有效运行、处理能力充足。各厂区涉及的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1)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岑村厂区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废水量雨污分流管网及排污口、采样井、隔油池/12,240达到城南污水厂接管要求,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
CODcr(化学需氧量)4004.896

1-83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SS(悬浮物)3003.672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
NH3-N(氨氮)250.307
TP(总磷)50.061
动植物油500.561
废气有组织排气筒1#:焊接、刷漆、晾干、灌封、注塑成型等工序非甲烷总烃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油烟净化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5m高排气筒2#3.7930.17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污染物》(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2.0530.102
排气筒2#:食堂产生油烟食堂油烟10.00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无组织焊接、破碎、灌胶、注塑、刷漆等工序未被捕集的废气、烟尘非甲烷总烃/0.19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0.069
噪声生产及公辅工程运作中产生机械噪音,如普冲、高冲、铆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等等效声级LAeq增加弹性垫、优先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冲压、绕线、焊接、组装、去包、食堂污水处理等工序废包装袋、废金属边角线、废漆包线、焊渣、隔油池废液等一般固废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厂区实现固废无渗漏、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刷漆、焊接等工序,以及有机废气处理和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润滑油等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刷子、漆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等危险固废仓库//
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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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州市经开区潞城厂区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废水量化粪池、雨污分流管网及排污口等/8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
CODcr(化学需氧量)4000.326
SS(悬浮物)3000.245
NH3-N(氨氮)250.0204
TP(总磷)40.00326
TN(总氮)400.0326
废气有组织钎焊工序氟化物项集气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FQ-2)0.010.0001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包封、灌胶、打标和清洗工序VOCs(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FQ-1)1.660.09676
无组织包封、灌胶、打标等工序未捕集废气及油雾废气油雾收集器/
锡焊工序颗粒物移动式焊烟净化器/0.0038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等效声级LAeq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窗//《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表1中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精加工、检验等工序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暂存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厂区固废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精加工、废气处理、超声波清洗、网带式钎焊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催化剂、废碳氢清洗剂等危废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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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

(3)宿迁市泗洪县经开区厂区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废水量化粪池、厂区配套生活生产给水管网铺设/2240达到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CODcr(化学需氧量)3200.717
SS(悬浮物)1600.358
NH3-N(氨氮)250.056
TP(总磷)30.007
废气无组织 (无有组织排放)焊锡、焊接工段产生烟尘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0.000980.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机械噪声dB(A)减振垫、隔声罩及隔音窗户等室内设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焊接工序焊渣设置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本厂区固废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废纸、果皮等生活垃圾//

2、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投入分别为65.33万元、45.21万元和33.85万元,主要包括环保设施投入、环保咨询服务费和日常运维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1-86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环保基础设施投入7.6435.7747.75
环保咨询服务费8.667.0415.28
日常运维投入17.552.392.30
总计33.8545.2165.33

报告期初发行人已投资建设了必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或在新建厂区时已囊括在厂区建设费用中,新增环保设施投入主要系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补充购置净化设备、除尘设备等,随着设施的完备而逐年递减。发行人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良好,拥有相应的排污处理能力。

环保咨询服务费包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以及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环保检测的费用,上述费用根据建设项目需求情况据实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且达标排放,因此发生的日常运维支出较少,主要为固废清理、危废处理、环保耗材等小额费用,2021年日常运维投入较高主要系当年发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较高。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1)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产营运后的主要污染物及相应环保措施等情况具体如下: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废水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CODcr(化学需氧量)本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厂区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SS(悬浮物)
NH3-N(氨氮)
TP(总磷)
TN(总氮)
废气有组织组装、注塑环节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风机鼓风由1根33m高排气筒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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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无组织组装、注塑环节未捕集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组装、注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等效声级LAeq主要噪声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不生产,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注塑修边、原料拆装、精密过滤器、检验等工序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滤材等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原料拆装、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废库房贮存,定期委托持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集中处置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募投项目预计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数量
废水化粪池20.001个
雨水排口20.001个
污水排口30.001个
雨污分流管网50.00-
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3m高排气筒30.001套
车间通排风系统15.005套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场10.001个
危险固废暂存场10.001个
噪声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5.00/
合计190.00

该募投项目环保投资预估金额为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将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2)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产营运后的主要污染物及相应环保措施等情况具体如下:

污染物种类污染源或污染物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CODcr(化学需氧厂区排水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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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污染源或污染物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量)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厂区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收集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SS(悬浮物)
NH3-N(氨氮)
TP(总磷)
TN(总氮)
废气有组织排气筒1#:搪锡、防锈、晾干、注塑、铰孔等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苯乙烯
锡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排气筒2#:点胶、晾干、焊接等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
锡及其化合物
无组织未捕集的搪锡、防锈、注塑、铰孔、点胶、组装和焊接烟尘等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锡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苯乙烯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等效声级LAeq选用低噪设备,并通过合理布局和高噪音设备减振处理、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一般固废搪锡、焊接线路板、焊接电源线、BMC注塑、线圈检测等工序废焊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铁芯防锈、原料包装、废气处理等工序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胶、漆渣、沾染水性漆等的包装材料等危废库房贮存,定期委托持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集中处置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募投项目预计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数量
废水化粪池20.001个
雨水排口(管网铺设)20.001个
污水排口(管网铺设)20.001个
废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30.00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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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数量
废水化粪池20.001个
雨水排口(管网铺设)20.001个
污水排口(管网铺设)20.001个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24.001套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1.001个
危险固废暂存间2.001个
生活垃圾桶0.506个
事故应急事故应急池29.501个
噪声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3.00/
合计150.00

该募投项目环保投资预估金额为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将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发行人若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应披露原因、经过等具体情况,发行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涉及重污染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亦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经履行如下环保审批手续: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审批机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文号审批日期
1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经发审[2021]284号)2021/09/01
2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正在申请批复中
3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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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履行了相应环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厂区项目产品类别项目 状态环评申请及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岑村厂区电机(微特电机)、电机组件(泵、阀类)已建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6月14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台电机及电机组件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行审投环[2019]334号)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29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台电机及电机组件技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武太验[2019]36号)
医美装备、注射器已建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4月11日核发《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注射器、1000万套医美设备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行审投环[2019]173号)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3日核发《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注射器、1000万套医美设备技改扩建项目(除注塑工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武太验[2019]38号)
胰岛素泵已建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常州德尔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德尔福的前身)“1万套/年胰岛素泵”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开外复[2010]9号)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常州德尔福科技有限公司“1万套/年胰岛素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武环横林验[2015]16号)
常州市经开区潞城厂区电子膨胀阀、多级离心泵已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于2019年5月29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膨胀阀、离心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常经发[2019]138号)2019年12月21日第三方自主验收完成;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14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膨胀阀、离心泵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经开验[2020]20号)
预充注射器、机械式注射、电子注射器、智能注射泵在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1日核发《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经发审[2021]284号)募投项目建设中,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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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区项目产品类别项目 状态环评申请及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情况
宿迁市泗洪县经开区厂区精密电机、水泵已建宿迁泗洪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1月6日核发《关于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精密电机、水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表复[2019]166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完成自主验收(《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精密电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租赁厂房(云创电子)电机及电机组件已建报告期内,云创电子主营线束等电机组件组装,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办理了固定污染源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云创电子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手续。
租赁厂房(云康电子)电机及电机组件已建报告期内云康电子从事线束等电机组件组装,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办理了固定污染源备案登记,且云康电子目前已停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手续。
租赁厂房(赛欧电子)电机及电机组件已建泗洪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6月24日核发《关于泗洪赛欧电子有限公司电机及电机组件项目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表复[2019]82号)未验收,该项目的建设主体泗洪赛欧已于2021年12月注销。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上述已建项目中,已注销的赛欧电子建设项目未及时进行环评验收。经核查,赛欧电子报告期存续期间未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未受到环保处罚。①赛欧电子已依法注销,没有适格当事人,因既往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被环保机关追溯处罚的可能性较小;②2022年7月29日,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出具《情况说明》:“经查询原始档案,该企业自2019年至查询日,未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我局行政处罚过,特此证明。”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因赛欧电子注销前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等事项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本人将全额承担相应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因此,赛欧电子注销前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采取了严格治理措施,并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排污情况进行检测和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根据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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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地方环保要求的排放限值标准。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环保部门的不定期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环评项目合法性、三废检测达标情况等内容。经检索发行人主管环境保护部门官方网站及搜索引擎,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

(3)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走访厂区周边群众等方式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相关媒体公开发表的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执行情况的质疑性报道。

(二)结合主要机器设备、生产工序、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等,说明报告期各期环保支出逐年下降、与产品产量增长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机器设备和生产工序如下:

比较微特电机精密给药装置
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
主要机器设备绕线机、注塑机、冲床、焊接机电气驱动结构所需设备与左列相同,其余机械结构需注塑机及流水线。注塑机、流水线
主要生产工序冲压、注塑、绕线、焊接、组装、测试等电气驱动结构生产工序与左列相同,后续主要为注塑、组装和测试工序。注塑、组装、测试

虽然公司生产工序较为复杂,但大多为物理过程,主要机器设备均不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气,结合本问题“(一)、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的说明,公司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少量废气和固废垃圾,因此发生的日常运维支出较少,主要为固废清理、危废处理、环保耗材等小额费用,报告期内分别为2.30万元、

2.39万元和17.55万元,2021年日常运维投入较高主要系当年发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较高。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整体环保支出逐年下降主要系环保基础设施投入金额下降。报告期初发行人已经建设了必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发行人生产过程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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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较少,新增环保设施投入主要系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补充购置净化设备、除尘设备等,随着设施的完备而逐年递减,环保投入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建及在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同意意见、环保竣工验收意见等材料;

(2)查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对应环评批复;

(3)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费用支出明细表;

(4)现场查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实际排污情况;

(5)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

(6)访谈发行人生产管理和环保监管相关负责人员;

(7)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的具有专业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对厂区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出具的检测报告;

(8)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属辖区环保主管机关网站公告信息查询,以及环保相关舆情检索记录;

(9)走访发行人附近周边居民;

(10)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环保事项出具的说明承诺以及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11)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2)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与危废处置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危险废物处理资质文件等材料。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五)环境保护情况”中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9补充披露了环境保护相关信息。

(2)公司已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相关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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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已建和在建项目已履行了环评手续,已注销的赛欧电子未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相关媒体公开发表的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执行情况的质疑性报道。

(3)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变动具有合理性,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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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关于营业外支出

招股说明书显示,2020年、2021年,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中包含税收滞纳金16.89万元、3.53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支付税收滞纳金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税收滞纳金具体内容及原因情况如下:

(1)2020年度

主体金额(万元)主要原因
华阳股份15.91自查补缴房产税产生的滞纳金10.29万元; 自查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0.98万元; 自查补缴印花税产生的滞纳金0.86万元; 发行人吸收合并华星电机时税务注销时间较晚,延迟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合计滞纳金3.78万元。
江苏德尔福0.95自查补缴增值税等税费产生的滞纳金
泗洪赛欧0.02增值税延迟扣款1天产生的滞纳金
英耐尔智控0.01增值税延迟扣款1天产生的滞纳金
总计16.89

(2)2021年度

主体金额(万元)主要原因
华阳股份2.26自查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华阳精密1.27自查补缴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泗洪赛欧0.01自查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总计3.53

报告期内,发行人税收滞纳金主要由于自查补缴房产税、税务注销延迟缴纳及其他自查补缴产生,发行人已根据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补缴了相关税款及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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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8修正)》第十四条规定,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了“征税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其中“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被列入“征税行为”中,“罚款”则被列入“行政处罚行为”。因此,“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而应视为税款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纳税申报的税种、税率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无税费欠缴情况,未有重大税务违法行为不良记录,亦未受到过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税收滞纳金已及时缴纳,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二)中介结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缴纳税收滞纳金的明细账、会计凭证及税收缴款单;

(2)检索查询相关行政处罚及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3)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税收滞纳金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4)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税收滞纳金已及时缴纳,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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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关于营业收入

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以及其他产品。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配件销售、研发服务及废料销售等,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14%、1.75%和1.37%,占比较低。

(2)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49%、93.80%和94.27%,为主营业务的核心板块。

(3)报告期内公司以内销为主,内销收入占比平均在98%以上。华东地区与华南地区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9.99%、69.39%和66.56%,为内销收入的核心构成地域。

(4)公司主营业务以直销模式为主,向下游空调主机厂和生物制药企业直接销售,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在97%左右。经销模式收入主要为通过国外贸易商销售的精密给药装置以及向国内贸易商销售的离心泵、线性驱动系统等,占收入比重较小。

(5)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方式分为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方式为公司按约定将货物报关、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

请发行人:

(1)结合微特电机下游行业需求及景气程度等,举例分析说明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2)结合医院及院外医疗机构销售情况、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使用范围和功能,说明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预计未来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3)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各国家或地区销售金额及占比,2021年外销占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

(4)结合报告期内同类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分析发行人产品价格是否具有竞争优势。

(5)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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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规定,退回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再次销售价格是否大幅低于正常售价。

(6)说明报告期内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结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销售合同条款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商品发出、签收、验收、领用的业务流程、平均时长,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各类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回复】

(一)结合微特电机下游行业需求及景气程度等,举例分析说明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1、微特电机下游行业需求及景气程度

目前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中的空调行业。

报告期内,空调行业整体发展稳中向好,下沉市场、存量换新市场空间有较大潜力;中央空调渗透率和国产化率提升以及送风技术的变革进一步提升空调产品对微特电机的需求。关于空调市场需求的详细分析参见本回复“问题2、关于业务和技术”之“(一)、3、结合产品的应用场景,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之“(2)、①空调”。

2、举例分析说明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下游客户主要系空调行业的知名企业: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报告期内,公司向这5家公司的销售收入占微特电机业务收入的91.60%、93.83%、94.98%。5家公司公开披露的与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的相关信息如下:

(1)美的集团(000333.SZ):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682,535.70465,658.20345,1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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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量(万台/套)注58,507.4751,098.6946,506.33

注:此为上市公司产品总体的生产量,未披露空调产品分项的产量,下同。

(2)海信家电(000921.SZ)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110,718.4861,368.4336,352.68
生产量(万台/套)3,615.003,080.002,419.00

(3)海尔智家(600690.SH)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737,242.88778,324.95619,409.30
生产量(万台/套)10,576.008,579.007,677.00

(4)格力电器(000651.SZ)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572,707.48452,864.68471,318.80
生产量(万台/套)未披露

(5)奥克斯集团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91,087.41112,618.54223,968.30
生产量(万台/套)未披露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除奥克斯集团外,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总体均呈增长趋势,生产量也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除奥克斯集团外的四家客户的销售收入也呈增长趋势,对奥克斯集团的收入逐渐下滑。

报告期内美的集团、海信集团、海尔集团和格力集团空调产品的营业收入情况与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
美的集团14,187,914.6017.05%12,121,504.301.34%11,960,737.90
海信家电3,040,250.8330.00%2,338,619.2242.87%1,636,898.43

1-100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
海尔智家3,753,143.1525.11%2,999,886.002.99%2,912,836.00
格力电器13,171,266.4213.96%11,557,682.29-16.65%13,866,505.51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42,144.5324.51%33,849.5727.97%26,450.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与下游主要客户空调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的变动趋势一致。但是由于发行人并非下游客户相关产品的唯一供应商,发行人的业务收入受到在下游客户处的具体供应产品类别、供货比例、以及供应的具体型号等因素影响,导致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的变动幅度与下游客户空调业务收入的变动比例不完全一致。如发行人2020年开始主要向格力集团供应用于中央空调的空调水泵,而非用于格力集团的全线空调产品,使得发行人对格力集团的销售收入与其整体空调业务收入相关性较低。

(二)结合医院及院外医疗机构销售情况、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使用范围和功能,说明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预计未来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1、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分别取得销售收入3,248.55万元、2,581.62万元和4,180.98万元,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式注射笔2,994.3971.62%2,165.8783.90%2,804.9886.35%
机械式注射笔1,129.0627.00%415.7516.10%443.5813.65%
智能微量注射泵57.521.38%----
合计4,180.98100.00%2,581.62100.00%3,248.55100.00%

公司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均用于患者独立操作完成药物的填充与注射,使用范围一般根据客户要求针对不同药液的剂量、流体特性进行一定程度定制,从而适配相应药物使用。

2021年度相比2020年度,公司精密给药装置的主要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如

1-101

下: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额占比增长率销售额占比
金赛药业2,989.0771.49%38.12%2,164.1783.83%
Igenerix Pharma Pvt.Ltd.,500.5811.97%738.17%59.722.31%
豪森药业447.2610.70%29.59%345.1313.37%
合计3,936.9094.16%53.24%2,569.0399.51%

不同客户2021年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不同,详情如下:

(1)金赛药业

金赛药业为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SZ)的子公司,金赛药业采购发行人的电子式注射笔,用于适配其重组人生长激素药物。根据长春高新公告信息,金赛药业的重组人生长激素约30%以下在公立医院销售,70%以上在其他合作医疗机构销售。

院内院外市场分布不会对金赛药业的注射笔采购造成重大影响,金赛药业对注射笔的需求主要受其全渠道新增患者人数影响。根据长春高新公告,金赛药业2021年前三季度的生长激素产品新患者人数增长了近60%,新患人数增长带来了发行人电子式注射笔销量的增长,2021年度发行人对金赛药业的销量较2020年度增长了27.54%,收入增长了38.12%。

(2)Igenerix Pharma Pvt.Ltd.,(以下简称“Igenerix”)

Igenerix是一家位于印度的生命科学公司,是公司产品在印度的经销商,其下游客户主要系印度知名药厂Bharat Serums And Vaccines Limited和Gufic biosciences Limited等公司,由于发行人产品相比下游药厂原使用的BD品牌注射笔具有较强价格优势,获得客户认可,2021年度下游药厂的需求增加,Igenerix向公司的采购也相应增长。

(2)豪森药业

豪森药业系港股上市公司翰森制药(03692.HK)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豪森药业销售的机械式注射笔主要配套其自主研发的创新药孚来美(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进行销售,用于治疗II型糖尿病。孚来美降糖疗效明确,安全性高,且每周仅需注射一次,为中国糖尿病患者提供了新的用药选择。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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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来美被收录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并于2021年3月开始生效。2021年,孚来美正式进入医保目录后,对公司注射笔的采购相应增长。

2、预计未来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从长期疫情防控趋势来看,随着人们健康防护意识的增强和对新冠疫情的应对措施逐渐完善,预计新冠疫情后续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将逐步降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也有限。

从发行人自身产品布局来看,发行人前期已与多家生物医药公司建立了合作,储备了多条研发管线,随着新产品逐步上市,将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来源,可以应对抵消新冠疫情相关风险的冲击。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已取得收入3,418.16万元(未经审计),另外,截至2022年6月底发行人在手订单约4,508.98万元。

综上,虽然新冠疫情的持续反复可能对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是随着发行人新产品的稳步上市,将可以通过新产品、新市场的开拓抵消一部分疫情冲击。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新冠疫情风险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近年来新冠疫情对国内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我国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从全球来看,新冠疫情及防控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新冠疫情未来在全球范围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进而引起国内疫情反复,可能将对公司上下游行业产生一定的冲击,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各国家或地区销售金额及占比,2021年外销占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

1、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各国家或地区销售金额及占比,2021年外销占比增长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或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家或地区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印度544.04100.00%59.7292.41%205.92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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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4.907.59%2.761.32%
合计544.04100.00%64.63100.00%208.6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销售的国家较为集中,主要向印度销售,各期向印度的销售额分别为205.92万元、59.72万元和544.04万元,占外销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68%、92.41%和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8%、

0.17%和1.11%,2021年外销增长较大,主要系印度客户Igenerix的增长。发行人产品相比下游药厂原使用的其他品牌注射笔具有较强价格优势,获得客户认可,2021年度下游药厂的需求增加,Igenerix向公司的采购也相应增长。

2、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

(1)Igenerix

公司的境外主要客户系Igenerix,报告期各期,公司向Igenerix的销售额分别为205.92万元、59.72万元和500.58万元,占境外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68%、92.41%和92.01%,境外销售较为集中。Igenerix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Igenerix Pharma Pvt.Ltd.,
地址NO. 307, MYTHRI PALACE, NO. 22, 4TH MAIN N.S. PALYA, BTM LAYOUT, 2ND STAGE BANGALORE Bangalore KA 560076 IN
注册资本15,000,000(印度卢比)
主营业务系一家位于印度的生命科学公司,其主要业务是支持印度和国外的生命科学公司开展代表、咨询、采购、业务开发和许可服务等活动,提供多个领域的服务,如制药、营养食品、药妆品、生物技术、外科、医疗器械和诊断。
主要股东Arvinder Singh Sodhi(持股99.00%),Jyoti Rawal(持股1.00%)
官网http://www.igenerixpharma.com/

Igenerix及其股东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2020年度对Igenerix的销售额较小,主要系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席卷全球,2020年上半年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但是下半年国际疫情加剧,印度疫情也尤为严重,令公司在印度市场的销售下滑。

目前发行人仍在持续向Igenerix销售精密给药装置,2022年全年订单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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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160万元,相比2021年有所下滑,主要受两方面影响:①当地新冠疫情反复波动影响了市场需求及产品进口;②发行人向Igenerix的终端客户进行市场开拓,替代了部分对Igenerix的新产品收入。

(2)其他海外客户

Bharat Serums and Vaccines Limited(以下简称“BSV”)是Igenerix的终端客户。发行人于2020年直接与BSV签订开发协议,2021年度对BSV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3.46万元,并于2022年持续销售。

此外,公司已在马来西亚、丹麦、俄罗斯、巴西等地进行客户开拓、送样确认,其中发行人的机械式注射笔目前已在马来西亚完成注册,预计将在招标完成后实现批量销售。

(四)结合报告期内同类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分析发行人产品价格是否具有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49%、93.80%和94.27%,为主营业务的核心板块。

1、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

凭借扎实的技术沉淀和优质的产品保障,公司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是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这些家电行业龙头企业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物料的供应商以及相应的供货价格、供货比例,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均会参与竞标并进行报价,某一物料供应商中标后其余供应商可以采用跟标方式以同一价格供应一定比例的份额。因此,面对这些行业龙头企业,各供应商针对相同产品供应价格原则上没有明显差异。

2、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1)电子式注射笔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子式注射笔的平均单价分别为320.85元/支、324.90元/支和351.82元/支,目前国内厂商尚无与发行人类似的电子式注射笔,国外厂商中有公开价格信息的主要为德国Pendiq公司生产的电子注射笔,市场售价为193美元/支,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低于Pendiq公司的产品。

(2)机械式注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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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械式注射笔的平均销售价格及对比情况如下:

厂家产品类别市场价格备注
发行人预填充注射笔16.86元/支系发行人2021年度平均销售单价。发行人不直接对终端销售,故无终端售价。
机械重复式注射笔46.78元/支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机械重复式注射笔239元/支诺和笔5胰岛素笔注射器, 诺和笔京东自营专区售价。
甘甘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预填充注射笔91元/支长秀霖预填充注射笔,甘李京东自营旗舰店售价。
机械重复式注射笔169元/支秀霖笔,甘李京东自营旗舰店售价。

诺和诺德、甘甘医疗的产品均系配套其自身药物使用。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低于其他厂商同类产品的售价。

(五)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退回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再次销售价格是否大幅低于正常售价。

1、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退换货金额70.5168.9982.54
营业收入49,819.4139,529.5431,455.50
占营业收入比例0.14%0.17%0.26%

公司退换货主要系客户质检发现产品质量缺陷要求退换货,以及部分客户因需求改变与公司协商退换货。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退换货的收入金额分别为82.54万元、68.99万元和70.51万元,占收入比例分别为0.26%、0.17%和

0.14%,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在会计处理上,公司依据客户退换货产品清单,对退货产品开具红字发票及销售出库单负数,账面冲减相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应收账款和应交税费,增加存货余额。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退回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再次销售价格是否大幅低于正常售价

公司对于因质量瑕疵问题而退回的产品进行维修,对于可修复的不良品在维修后再次销售,对于不可修复的不良品进行报废处理;因客户需求改变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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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的产品一般于下月再次销售。再次销售的产品按照正常定价销售,不存在销售价格大幅低于正常售价的情形。

(六)说明报告期内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结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销售合同条款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商品发出、签收、验收、领用的业务流程、平均时长,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报告期内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公司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以及外销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49,138.9838,839.6230,780.92
内销领用确认收入40,951.4932,676.3225,291.55
占比83.34%84.13%82.17%
收货确认收入7,643.466,098.675,280.69
占比15.55%15.70%17.16%
外销收入544.0464.63208.68
占比1.11%0.17%0.68%

2、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与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内销外销
领用销售模式收货销售模式FOB、CIF类贸易方式
江苏雷利根据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发出货物后产品被客户领用并取得领用结算单据,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根据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发出货物后产品经客户签收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 取得提单或签收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祥明智能公司与客户签订VMI协议,公司按照客户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将约定的货物数量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公司与大部分外销客户采用FOB或CIF结算,在签订销售合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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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内销外销
领用销售模式收货销售模式FOB、CIF类贸易方式
送至客户要求设立的VMI库,客户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公司产品,产品领用出库后控制权转移,公司根据产品领用记录或对账记录确认收入。物发给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后验收,公司取得客户的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越过船舷后获得货运提单时确认收入; 公司与少量外销客户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将货物运输至公司境外仓库,待货物移交给客户指定的运输公司时确认收入。
科力尔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检验合格入VMI仓库,自销售出库后,公司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当月客户根据生产情况领用产品后,公司在月末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月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公司将客户领用金额确认当月收入。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对货物进行验货并签收,公司根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确认为当月的销售收入。公司外销系与国外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采用FOB、CIF等作为结算方式,货物经报关离岸并取得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发行人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预计需求安排生产,产品生产完毕后,公司将产品发往指定地点,待客户将公司产品领用后(客户领用公司产品视为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客户的供应商系统形成领用情况明细,公司核对领用情况后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将产品发往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公司根据客户的确认单据确认收入。公司按约定将货物报关、装船后确认收入。

3、销售合同条款约定、实际执行情况及平均时长

(1)领用确认模式

主要客户名称合同业务约定内容
美的集团乙方(指公司)按照甲方订单交货,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办理入库后,即为交付;交付物料后,符合结算付款条件的,应予以结算付款。物料完成交付的,甲方根据装机数量开具电脑制单的入库单,如入库单数据与供应商管理系统数据存在差异的,双方核实后进行调整。
海尔集团乙方(指公司)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前将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的产品送到甲方指定验收地点,由甲方依据合同约定视情况进行不同阶段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样品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入库检验、最终检验。甲方在产品通过最终验收并核准有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送货通知书(看单入库指示单、发票)后,将自行或指定其特定关联企业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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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名称合同业务约定内容
海信集团甲方通过邮件、即时通信系统工具等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订单的具体订货信息。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订单内容交货,乙方交货时,需随货附带送货单,凭送货单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货物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的签字仅是对乙方交货行为的确认。乙方根据甲方发布的开票信息确认开票,开票金额须与甲方提供明细金额保持一致。
格力集团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订单内容、指定地点交货,乙方送货时应按甲方需求,填写送货单。货到甲方仓库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后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确认资料、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供货确认清单及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核对无误后以承兑或现汇的方式付款。
奥克斯集团需方通过SRM系统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需按照供方指定地点、指定时间交货。为保证供货及时、稳定,供方有必要租用代管仓库时,应按需方需求租用代管仓。双方在核定好供货价格后,SRM系统根据价格、数量以及适用的各项费用、折让、违约金与赔偿款扣款后形成结算金额。

实际执行中,主要客户美的、海尔、海信、格力、奥克斯多采用零库存或低库存管理模式,故公司在主要客户的生产基地所在地区设立办事处仓或委托第三方仓储服务商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公司日常根据客户一段时间内的订单需求预测和合作经验将商品由生产基地运送至办事处仓或第三方仓储服务商,并根据客户分时段(如T-1、T-3等)的送货需求(通过供应商系统或邮件等)将商品由办事处仓或第三方仓库发至客户所在地厂区指定区域。商品发出时,公司将存货由办事处仓调拨至客户仓,生成调拨单;商品到达客户指定区域入库后,公司业务人员、运输商与仓储商或客户的仓储部门对接入库事项,销售人员及时跟踪货物在系统中的确认签收情况;客户领用商品后其供应商系统形成领用情况明细,发行人根据领用情况确认收入。

该模式下,商品发出地离客户厂区较近,一般当天即可收货入库;从到达入库至领用确认收入的时长受客户消耗速度的影响相对较大,不同客户的流转周期存在一定差异,美的、海尔、海信一般在1-3天,格力和奥克斯一般在10天左右。

(2)收货确认模式

公司采用收货确认收入的产品可分为两类:

①精密给药装置产品,主要客户包括金赛药业、豪森药业。公司与金赛药业的合同(订单)约定:签订后预付30%货款,待商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客户支付剩余货款;公司与豪森药业的合同(订单)约定:商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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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客户收到发票后45天内付清货款。

②其他产品,主要系销售给非寄售客户的微特电机产品、离心泵和线性驱动系统等,公司与各类产品的主要客户约定情况如下:A、微特电机产品的非寄售客户:甲方应自货到交货地点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B、离心泵的客户:按合同规定标准验收;C、线性驱动系统的客户:需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标准验收。

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安排生产和交货,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提供相关单据来确认实际收到的货物数量及金额,公司以客户确认单据为收入确认依据。

对于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由于客户主要为生物医药行业公司,验收程序严格,故一般需要较长的验收周期,报告期内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发出至验收完成的周期通常为1-2个月。对于其他产品,产品发出至验收时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与客户的验收方式相关,部分客户采用批量验收的方式导致需要的验收时长较长,但通常可在发出1个月内完成验收。

(3)外销收入

外销收入主要客户包括:Igenerix等。合同条款一般约定:客户下订单后预付50%的货款;公司按照客户要求生产和发货,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然后将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货运提单,结算方式主要为CIF;客户于发货后45天或60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公司以货物报关、装船为收入确认时点,以货运提单为收入确认条件及依据。

公司主要通过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行空运,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距离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较近,自公司仓库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物流园区的时间一般为1-2天。在不受外部因素影响下,公司货物到达机场安排装运,并办理报关手续,一般7天内可以完成所有手续。

4、同行业可比公司确认收入及平均时长情况比较

江苏雷利未详细披露货物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其未设发出商品科目,仅对产成品实行分库管理。江苏雷利向客户发出的商品的管理和内控流程如下:对于境外客户及境内非战略性客户,根据销售指令在BPM发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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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开具《发货通知单》,仓库凭《发货通知单》发货,根据纸质《发货通知单》的仓库联,由成品库主管关联系统《发货通知单》并生成出厂《调拨单》,确认为向客户发出的产成品;对于境内的战略性客户(即设置有客户仓的客户),如格力、美的、海尔、海信等,在生成出厂《调拨单》由发行人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仓库后,根据客户签署的《供应商送货单》,经库存管理会计审核后确认为存放在客户仓的产成品。对于存放在客户仓的产成品,以产品被客户领用并取得领用结算单据时确认收入。

科力尔披露了外销VMI模式下,货物出库、报关至送达客户指定仓库一般要经过30-45天,从工厂发货以后,科力尔即将该类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另外,科力尔还会根据客户要求,在VMI仓库中存放15-30天领用量的安全库存。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时长与科力尔的收入确认时长差异较大,主要系科力尔的客户区域构成和发行人存在差异,境外领用确认模式占比较高,期间国际物流耗时较长,导致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也存在差异。祥明智能未披露内销寄售及外销模式下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披露了其内销非寄售模式下的平均时长约为1天。内销非寄售模式下,客户对货物的外观、尺寸、数量、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或出库单上签字,商品的控制权完全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发行人的部分非寄售客户和祥明智能相同,收货后即在验收单或出库单上签字确认,时长约1天,但部分客户采用批量验收、批量确认收货的情况,导致平均时长较长,与祥明智能存在差异。

综上,公司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合理,不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对各类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1)核查方法、程序及比例

①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以及主要财务人员,了解行业特征以及发行人主要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获取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相关条款,复核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文件,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的差异情况,分析差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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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②了解并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通过观察、询问、检查、访谈等程序了解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评价发行人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③获取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不同业务类别收入的变动原因;不同类型客户收入的变动原因;分析收入与现金流的匹配情况;分析收入与销售费用的匹配情况;分析第三方回款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等;

④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确认类型包括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其中内销收入包括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

A.内销收入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各期前十名客户的销售和收款进行了穿行测试,针对抽取的领用方式确认收入的样本:取得各家客户的框架合同及订单、调拨单、客户系统平台的领用清单、销售发票和销售凭证、收款凭证和银行回单或票据;针对抽取的收货确认收入的样本:取得各笔收入对应的销售订单、出库单、货运单、结算清单、销售发票和销售凭证、收款凭证和银行回单或票据。

报告期各期,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内销收入执行穿行测试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内销测试样本金额5,849.255,308.173,522.37
内销测试比例12.04%13.69%11.52%

保荐机构同时复核了会计师的内销收入细节测试相关底稿。

报告期各期,会计师针对领用确认的内销销售收入,获取相关交易的合同、领用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文件;针对收货确认的内销销售收入,获取相关交易的合同、出库单、对账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文件。通过执行上述收入细节测试程序核查发行人各类型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报告期各期对发行人内销收入执行的细节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内销细节测试样本金额30,371.7823,164.3414,3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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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内销细节测试比例61.64%58.70%46.01%

B.外销收入针对外销收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取得了报告期各期大额外销收入对应的报关单、提单,各期外销收入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外销核查金额541.6359.72205.92
外销核查比例99.56%92.41%98.68%

⑤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程序。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独立完成发函、回函和函证跟踪等全过程控制程序。具体发函及回函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46,927.7237,301.9229,322.03
发函占营业收入比例94.20%94.36%93.22%
回函金额46,694.2037,283.7029,297.12
回函占营业收入比例93.73%94.32%93.14%

申报会计师: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47,687.1637,095.2729,893.29
发函占营业收入比例95.72%93.84%95.03%
回函金额43,669.8936,743.2929,214.92
回函占营业收入比例87.66%92.95%92.88%

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发行人与客户合作的背景、开始合作时间、交易内容、交易真实性、关联方关系等。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对公司直销和经销客户进行访谈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访谈直销客户的收入金额42,193.1333,304.0725,286.35
直销收入48,151.5937,949.3729,934.29
访谈直销客户的收入占比87.63%87.76%84.47%
访谈经销客户的收入金额728.28604.69638.24
经销收入987.39890.26846.63
访谈经销客户的收入占比73.76%67.92%75.39%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其他问题的核查过程

(1)查阅微特电机下游相关行业研究报告,了解下游行业需求景气程度;

(2)查阅下游客户公开披露信息资料,核查下游客户的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以及下游客户的产品销售情况;

(3)对发行人主要外销客户进行访谈,通过网络查询印度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取得境外客户关于股东情况的说明;

(4)对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其下游客户需求、订单获取情况;

(5)取得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2022年取得的产品订单;

(6)取得发行人收入明细,核查境外销售以及境外主要客户情况;

(7)查阅发行人客户的招投标文件,了解客户招投标流程中的评标规则;

(8)登录京东购物平台,查询机械式注射笔的终端市场价格情况;

(9)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退换货明细,选取样本对报告期内的退换货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其退货原因;

(10)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及主要客户,了解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退换货、召回、索赔的情形;查阅公司主要销售合同,关注与退换货相关的合同约定;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与退换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1)了解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查阅公司不同收入类型主要客户合同及订单中关键条款,并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

(12)对发行人微特电机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并

1-114

登录发行人客户的线上系统平台,了解发行人产品从领用至客户验收、领用的流程以及平均时长情况;

(13)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情况。

3、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微特电机主要下游行业需求增长,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相匹配。

(2)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具备合理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就新冠疫情对业绩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3)发行人外销收入增加有合理原因。

(4)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对主要客户的销售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同型号供货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价格具有竞争力。

(5)发行人报告期内退换货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退回产品的再次销售价格不存在大幅低于正常售价的情况。

(6)发行人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合理,不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115

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稳定,占比分别为79.71%、80.66%和

83.31%,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

(2)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22.25万元、1,258.68万元和1,511.0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7%、3.18%和3.03%,占比较小。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客户集团内的其他公司统一支付。

请发行人:

(1)说明向各产品类别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金额、数量、单价、毛利率等;如向单一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与(1)中所列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招投标或其他方式);报告期内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情况、未来成长性等因素,说明现有客户的稳定性及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及渠道,未来是否存在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

(4)结合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中涉及的第三方回款对象、比例,说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规模的合理性,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是否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是否均具有商业实质。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向各产品类别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金额、数量、单价、毛利率等;如向单一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49%、93.80%和94.27%,为主营业务的核心板块。

1、微特电机及组件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具体可分为微特电机、空调水泵和运动组件。报

1-116

告期内,公司各类别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1)微特电机

单位:万元、万台、元/台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1年度美的集团14,676.6054.03%2,879.195.10/20.97%
海尔集团6,500.9223.93%1,232.405.28/
海信集团3,299.2212.15%686.894.80/
奥克斯集团1,012.713.73%214.874.71/
丰润集团636.902.34%128.764.95/
合计26,126.3596.18%5,142.105.08
2020年度美的集团11,310.8049.57%2,540.784.45/22.92%
海尔集团4,888.9121.42%998.794.89/
海信集团2,860.3012.53%658.764.34/
奥克斯集团1,796.157.87%440.714.08/
丰润集团559.002.45%116.644.79/
合计21,415.1593.85%4,755.704.50
2019年度美的集团7,039.6739.00%1,251.645.62/31.37%
奥克斯集团3,934.5821.80%936.104.20/
海尔集团2,121.7511.76%359.385.90/
海信集团2,021.1711.20%428.864.71/
格力集团1,050.365.82%312.833.36/
合计16,167.5489.58%3,288.814.92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主要客户结构稳定,客户多采用招标模式确定供应商,市场充分竞争。由于不同客户的需求规模、产品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不同,导致不同客户的毛利率也存在差异。

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①美的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美的集团销售微特电机的毛利率均低于当期同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主要系:美的集团的微特电机采购量远大于其他客户,以及美的集团采购的微特电机中相对低毛利率的常规品种占比较高。

1-117

②丰润集团

2020年度公司对丰润集团销售微特电机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由丰润集团的采购量较小,公司通过议价获取了较高的毛利率。

③格力集团

2019年度,发行人对格力集团销售微特电机的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发行人在格力集团微特电机品类的供应份额较少,但需跟随其他供应商以较低毛利率的价格供货。

(2)空调水泵

单位:万元、万台、元/台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1年度海信集团5,655.8351.67%174.3432.44/36.77%
格力集团2,790.5225.49%96.5928.89/
美的集团1,987.4718.16%74.3926.72/
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89.120.81%2.8531.27/
广东开利暖通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注74.700.68%2.7726.97/
合计10,597.6496.82%350.9430.20
2020年度海信集团4,421.7751.36%137.4532.17/44.32%
格力集团2,394.0627.81%80.3529.80/
美的集团1,449.5616.84%55.3226.21/
广东开利暖通空调股份有限公司74.650.87%2.8326.37/
丰润集团59.240.69%1.5737.70/
合计8,399.2897.56%277.5230.27
2019年度海信集团3,520.4153.28%105.1933.47/44.11%
格力集团2,019.7230.57%70.3028.73/
美的集团726.3610.99%34.3221.16/
广东开利暖通空调股份有限公司171.392.59%6.2727.35/
山东贝州集团空调设备有限公司38.070.58%1.0835.25/

1-118

合计6,475.9598.01%217.1629.82

注:原名广东志高暖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①美的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空调水泵产品对美的集团的毛利率低于同类产品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向美的集团供货空调水泵产品时间较久,美的集团是公司空调水泵产品的第一家大型客户,早期的客户开拓过程和长时间合作导致毛利率相对其他客户公司较低。

2019年度公司空调水泵产品对美的集团的毛利率较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要系:2019年度空调水泵主要面向美的集团家用空调系列,该系列的毛利率较低,2020年度和2021年商用空调系列的销售占比增加,对美的集团销售的毛利率与平均毛利率之间的差异也有所减少。

②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021年度发行人向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当年向其销售了一批性能较为一般的常规产品。

③其他客户

发行人2020年度对丰润集团、2019年度对山东贝州集团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毛利率较高,主要系由于对方采购量较少,通过议价取得了较高的毛利率。

(3)运动组件

单位:万元、万台、元/台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1年度美的集团3,409.9584.48%307.9811.07/15.20%
奥克斯集团588.4514.58%57.4710.24/
丰润集团27.510.68%2.6310.44/
海尔集团8.720.22%0.6613.28/
海信集团1.620.04%0.1016.04/
合计4,036.24100.00%368.8410.94
2020年度美的集团1,890.6778.10%165.1811.45/23.27%
奥克斯集团394.8716.31%43.349.11/

1-119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丰润集团108.614.49%10.2110.64/
海尔集团26.651.10%2.0413.06/
合计2,420.81100.00%220.7710.97
2019年度奥克斯集团915.1150.99%85.5910.69/35.04%
美的集团810.4645.16%65.9212.29/
海尔集团69.123.85%4.8714.19/
合计1,794.70100.00%156.3811.48

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①美的集团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对美的集团销售运动组件的毛利率低于同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主要系由于美的集团运动组件的需求量远大于其他客户,公司给予较低的毛利率。

②其他客户

公司对其他客户销售运动组件的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其他客户的需求量较少,且部分系为客户定制开发的产品,经过议价取得较高毛利率。

2、精密给药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业务中形成规模销售的客户数量较少,因此不区分具体产品类别,精密给药装置总体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期间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1年度金赛药业电子式注射笔2,989.0771.49%8.50351.80/48.60%
Igenerix机械重复注射笔500.5811.97%10.2548.83/
豪森药业机械重复注射笔447.2610.70%9.5047.08/
康宁杰瑞机械预填充注射笔72.071.72%5.2413.75/
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量注射泵57.521.38%0.051,150.44/
合计4,066.4997.26%33.54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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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0年度金赛药业电子式注射笔2,164.1783.83%6.66324.85/52.15%
豪森药业机械重复注射笔345.1313.37%7.5046.02/
Igenerix机械重复注射笔59.722.31%1.1054.29/
康宁杰瑞机械预填充注射笔3.720.14%0.2018.58/
We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机械重复式注射笔1.340.05%0.0266.79/
合计2,574.0899.71%15.48166.26
2019年度金赛药业电子式注射笔2,803.9486.31%8.74320.79/55.75%
豪森药业机械重复注射笔215.496.63%5.0043.10/
Igenerix机械重复注射笔205.926.34%3.5957.36/
北京华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机械预填充注射笔0.520.02%0.0138.79/
上海中拉贸易有限公司电子式注射笔、机械重复注射笔、机械预填充注射笔0.380.01%0.002190.27/
合计3,226.2599.31%17.35185.99

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①金赛药业

公司主要向金赛药业销售电子式注射笔,电子式注射笔系将微特电机进行进一步小型化、精密化研发后在生物制药领域的机电一体化应用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毛利率相对较高。

②豪森药业

豪森药业的机械式注射笔毛利率低于同类产品毛利率,是因为公司持续配合豪森药业的创新药物进行产品开发,该定制产品成本相对其他机械重复注射笔较高,随着供货量提升,规模效应显现,发行人对豪森药业的毛利率持续提升。

1-121

③康宁杰瑞

公司主要向康宁杰瑞销售预填充注射笔,销售量较小,所售产品主要供康宁杰瑞产品验证、测试使用,规模效应还不明显,导致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

④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司向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智能微量注射泵产品的毛利率较高,主要系智能微量注射泵有较为复杂的技术特性,又有符合医药行业发展趋势的应用优势,竞争者也相对较少,因此发行人定价相对较高,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⑤其他

公司向其他客户属于零星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与(1)中所列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招投标或其他方式);报告期内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与(1)中所列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发行人与上述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如下:

(1)微特电机及组件

序号客户名称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1美的集团2006年开始合作后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2海信集团200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3海尔集团2007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4格力集团2005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5奥克斯集团2001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6丰润集团200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7广东开利暖通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志高暖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开始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8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2月开始合作至今客户主动寻求合作商务洽谈
9山东贝州集团空调设备有限2018年5月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客户主动寻求合作商务洽谈

1-122

序号客户名称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公司

(2)精密给药装置产品

序号客户名称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1金赛药业2013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2Igenerix201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展会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3豪森药业2016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4康宁杰瑞201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5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6We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Ltd.2020年开始合作,销售金额较小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7北京华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开始合作,销售金额较小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8上海中拉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开始合作,销售金额较小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其中,Igenerix系发行人于2017年参加在印度孟买召开的第十二届“世界制药原料印度展CPhI India 2017”中开发的客户,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俞贤萍、核心技术人员王少锋等人现场参与了该次会议。该次展会中,除了Igenerix,公司还与其他多家境外公司进行了接触,但并未实现最终销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已对Igenerix进行了访谈。

2、报告期内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奥克斯集团的销售额分别为5,083.89万元、2,316.43万元和1,775.78万元。公司对奥克斯集团的销售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奥克斯空调业务产销规模下滑,2019年-2021年度,奥克斯空调业务的产销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
空调产品产量(万套)-9731,482
空调产品销量(万套)789.901,03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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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产品收入(亿元)-162.18250.48

注:2019年度和2020年度数据来源于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主动评级报告;2021年度数据来源于“产业在线”数据。

由于奥克斯自身空调业务收缩,发行人对奥克斯的产品销售也相应减少,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情况、未来成长性等因素,说明现有客户的稳定性及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及渠道,未来是否存在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

1、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现有客户的稳定性

(1)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

微特电机及组件可在各类电气机械场景中广泛应用,如控制各类机构部件进行转向、升降、伸缩等步进运动,或用于驱动叶轮、扇叶等部件快速转动以实现液体或空气流动。微特电机被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医疗、新能源、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军工等各个领域,发挥着控制、驱动等各种功能,是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机电产品。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0年我国微特电机市场规模为2,423亿元,同比上涨7.07%,市场容量较大且保持增长态势。

按照下游应用来看,家用电器行业系微特电机最主要应用领域之一。我国是家电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的家用电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74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出口突破了1,000亿美元,我国的家电产品畅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有20多亿家庭在使用我国的产品。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以及小家电,在全世界的产品产量占有率都在50%以上。

2021年,我国的空调产量为2.18亿台,同比增长9.4%;2022年上半年,在疫情影响下,我国的空调产量也达1.22亿台,同比增长1.1%。2022年7月22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9条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政策措施,包括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强化全链条服务保障、夯实基础设施支撑等。2022年以来已有40余个省市在地方开展了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券和补贴、以及以旧换新等活动。整体来看,各省市补贴品类以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等刚需品类为主,单品补贴力度分布在10%-20%

1-124

不等。《通知》的推出及消费补贴的发放,将带动家电消费需求升级,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

从中长期来看,家电市场以及其中的空调市场将保持较高的市场容量,从而为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现有客户稳定性提供保障。

(2)市场竞争情况

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空调行业。空调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集中度高,行业内龙头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2021年度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和奥克斯5家空调厂商合计的市场占有率约82.69%。由于空调厂商对微特电机品质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装备条件、资金实力、人员素质、产品环保、供货经验、品质管控等要求严格,要进入这类优质客户的供货商行列,一般要经过长期严格的供应商审查过程。然而,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其合格或者优选供应商,合作关系将会长期稳定,形成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因此,由于空调行业客户严格的进入要求,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国内几家大型生产厂商之间。

报告期内,各空调厂商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空调厂商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
美的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惠利普等
海信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敏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海尔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惠利普等
格力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惠利普、合肥日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奥克斯集团发行人、慈溪市华夏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敏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惠利普等

发行人经过多年行业积累和发展,已成为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目前,发行人已为上述主要客户供货10年以上,个别客户达20年,在各客户处均占有较高的产品供应份额。

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收获了客户的大量好评,公司曾获得海尔“2019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海信“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和“2019年度出口优秀合作伙伴奖”、奥克斯“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1-125

综上,发行人的下游市场容量较大,行业竞争格局稳定,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现有客户具有稳定性。

2、微特电机行业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及渠道

(1)拓展空间

微特电机行业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广泛,未来随着公司产能、市场开拓能力、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除了稳固现有空调行业内的优势市场地位外,公司还可利用原有客户资源开拓厨卫电器等其他家电市场,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行业继续延伸,并向各类其他领域进行积极探索。

具体下游市场空间参见本回复“问题2、关于业务和技术”之“(一)、3、结合产品的应用场景,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

(2)拓展渠道

①现有客户需求的挖掘和拓展

发行人微特电机现有客户主要系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微特电机可在家电产品中广泛应用,目前发行人的微特电机产品主要应用于上述客户的空调产品线。除空调产品线外,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对微特电机及组件均有配套需求。

公司将继续加大与现有集团客户的合作范围与深度,从单一产品供应逐步转向多个产品线的全线导入,提前介入产品开发,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优化和改进以进行新产品设计与创新,最终实现公司产品在现在客户集团内其他产品事业部的渗透。

2021年公司已向海信集团旗下的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容声(扬子)冰箱有限公司销售冰箱相关的微特电机。

②加强产品研发,提高产品性能,拓展应用领域

公司可以利用自身在微特电机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持续拓展产品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公司可根据微特电机用途寻找目标市场,自上而下梳理出目标客户群体,锁定重点客户。针对重点客户,公司销售人员可通过上门拜访等方式向目标客户进行推介,获取订单。

精密给药装置便是发行人实现微特电机在医疗这一新领域的成功拓展,另外,发行人目前还在逐渐向厨卫家电、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多种下游领域延

1-126

伸发展。

③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展览方式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展会是为展示产品和技术、拓展渠道、促进销售、传播品牌的一种高效宣传活动。公司可充分利用参加展会的机会,向国内外客户展示最新的产品和技术,提升产品品牌的知名度,与潜在客户发展业务关系。通过参加展会,公司还可以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发展理念及市场趋势,有利于新产品开发。

3、未来是否存在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

如前文所述,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所在市场由于各大家电集团严格的准入要求,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国内几家大型生产厂商之间,竞争态势稳定。发行人已为现有的主要客户供货10年以上,个别客户达20年,在各客户处均占有较高的产品供应份额。发行人产品质量稳定,供货及时,客户反馈较好,多次取得优秀供应商称号,未来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较小。

(四)结合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中涉及的第三方回款对象、比例,说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规模的合理性,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是否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是否均具有商业实质。

1、结合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中涉及的第三方回款对象、比例,说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规模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客户集团内的其他公司支付1,480.001,193.901,092.00
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员工代付24.0945.1630.25
境外客户协议指定代付6.9419.62-
第三方回款合计1,511.041,258.681,122.25
营业收入49,819.4139,529.5431,455.50
第三方回款占比3.03%3.18%3.57%
剔除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影响后第三方回款占比0.06%0.17%0.10%
同行业可比公司-祥明智能第三方回款占比-0.20%0.0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江苏雷利和科力尔均未披露第三方回款信息。

1-127

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货款的内部资金安排,各期金额分别为1,092.00万元、1,193.90万元、1,480.00万元,占第三方回款金额比例为97.30%、94.85%、97.95%。

同行业可比公司祥明智能2019、2020年度第三方回款占比分别0.07%、

0.20%,且其主要第三方回款客户不包括奥克斯集团,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剔除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影响后占比与祥明智能差异较小。

除“客户集团内的其他公司支付”外,其他情形的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10%、0.17%、0.06%,规模较小。发行人已对其他第三方回款情形逐步规范,要求回款方与销售客户一致。

综上,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占比较小,规模合理。

2、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是否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是否均具有商业实质

奥克斯集团基于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和灵活性、结算便捷性、节省银行汇款手续费等原因,或出于自身资金周转的需要,委托集团内部公司支付货款并与发行人及付款方签订转款证明。

根据奥克斯集团其他拟上市公司供应商安培龙、美硕科技的公开披露信息,均存在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的第三方回款情形,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

通过核查发行人与奥克斯集团的销售合同、领用单、发票、银行回单等、获取第三方回款的转款证明以及回款凭证、查阅客户系统平台的对账记录,核实和确认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代付金额的准确性及付款方和委托方之间的关系,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交易均具有商业实质。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取得发行人收入明细表,统计发行人向主要产品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2)分别对发行人微特电机和精密给药装置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对不同客户销售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以及与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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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阅下游客户奥克斯集团的公开披露信息以及行业相关数据,了解奥克斯集团的下游市场销售情况;

(4)查阅微特电机相关行业研究报告,核查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情况、未来成长性等;

(5)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应用场景情况,应用领域的延伸计划,下游空调客户处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了解发行人新客户的主要拓展渠道;

(6)访谈财务负责人,了解第三方回款发生的实质背景,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7)取得第三方回款对应的销售订单、收入确认依据、回款凭证,核查第三方回款对应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8)取得与客户、第三方签署的转款证明、查阅客户系统平台的对账记录,并与公司账面及期后回款凭证核对,确定回款方与销售客户的关系及回款的准确性;

(9)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奥克斯集团其他供应商关于第三方回款的公开披露信息;

(10)对发行人的境外客户Igenerix进行访谈;

(11)取得发行人展会的相关资料,如展会手册、主办方邀请函、参会人员的差旅记录等。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向不同客户销售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的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2)报告期内对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奥克斯集团的空调业务收缩导致微特电机需求减少,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的现有客户具有稳定性,具有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和渠道,未来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较小。

(4)公司第三方回款的规模具有合理性,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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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

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4.88%、92.61%和93.45%,成本构成集中。

(2)2021年微特电机及组件的单位成本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受上游铜材、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生产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等因素的影响;2021年精密给药装置的单位成本较2020年下降了30.40%,主要系由于2021年成本较低的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及占比增长较快。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31%、77.48%和79.86%。

请发行人:

(1)说明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

(2)说明不同类别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结合原材料的市场报价、不同渠道的采购单价,分析说明主要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3)说明生产人员数量的变动情况,结合生产人员数量、薪酬政策说明直接人工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生产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4)说明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及分配方式。

(5)分别说明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以及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是否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回复】

(一)说明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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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

公司产品成本按产品大类进行归集、核算及结转,产品的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不同产品类型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过程如下:

(1)微特电机及组件

①直接材料:根据生产制令单进行领料,按照实际使用材料成本进行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当月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各产品,未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在产品。

②直接人工:直接人工是指生产人员当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劳务外包费用,按照所属车间进行归集,每月末按照当月各车间产品入库的产量分配至各产品。

③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间接人工、间接材料、折旧与摊销、水电费等,根据每月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集中归集,每月末按照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分配至各产品。

④每月末公司财务人员根据ERP系统中各产品分配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算产品入库成本,并根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产品出库成本。

(2)精密给药装置

①直接材料:根据生产制令单进行领料,按照实际使用材料成本进行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当月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各产品,未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在产品。

②直接人工:直接人工是指生产人员当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每月末进行统一归集,并根据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按照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各产成品。

③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间接人工、间接材料、折旧与摊销、水电费等,根据每月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进行统一归集,并根据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按照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各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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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每月末公司财务人员根据ERP系统各产品分配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算产品入库成本,并根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产品出库成本。

2、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和《销售与发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依靠ERP系统进行流程管控。公司设立了相应的成本核算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保证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公司成本归集、核算的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管理和控制情况如下:

成本类型控制程序

材料采购

材料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分解采购物料明细及数量并结合仓库库存制定原材料备货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向供应商下达物资备货计划单。

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1)物料到货后,仓库人员对数量和型号进行核对,在ERP系统开具进货送检单,质检部根据进货送检单检验后判断是否合格,仓库人员根据质检部的进货验收单,将进货送检单在ERP系统中转为进货单(暂估单),仓库人员根据进货单(暂估单)办理入库,财务部审核原材料入库价格、入库数量; (2)采购部根据价格审批单将物料价格录入ERP系统; (3)财务部每月末在系统中根据进货单(暂估单)和价格审批单与供应商核对后进行记账处理,并与供应商就当月货款发生额及余额进行核对; (4)材料领用:技术部设立BOM清单,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形成生产制令单,仓库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生产制令单进行备料,车间人员核对物料一致后开具领料单;ERP系统根据物料的领用数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自动核算并结转物料出库成本。

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车间管理人员提供考勤与记件数,财务部根据生产缴库数核对计件数并生成工资表,车间主任、总经理审核工资表,财务部通过直接人工科目进行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财务部根据人事提供的考勤表计算并生成工资表,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进行记账处理。
折旧摊销费用:财务部每月将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

生产用水电等其他费用:财务部每月根据供电公司及其他单位提供的合同、发票等凭据,将与生产相关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

产成品入库半成品、产成品完工后,品质部进行检测并形成检验记录表,仓库人员根据检验记录表和车间人员提供的制令单确认数量和型号,办理产品入库并在ERP系统形成缴库单,缴库单经车间线长、仓管员共同确认。财务部根据ERP系统各产品分摊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算产品入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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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类型控制程序

成本结转

成本结转(1)领用确认:市场服务部根据送货计划形成调拨申请单,仓库人员根据调拨申请单调拨到各办事处,各办事处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安排送货到客户仓,财务部根据客户系统平台上对应的产品领用信息确认结算数量结转营业成本; (2)收货确认:市场服务部根据送货计划形成调拨申请单,公司按客户指定地点送货,客户签收。财务部根据客户签收单确认的数量结转营业成本。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对重要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报告期内,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对产品成本进行了准确的划分、归集和分摊,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同时,将对应产品的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

综上,公司营业成本核算准确、完整。

3、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

公司主要产品为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及其他产品。除精密给药装置外,其他产品均为独立生产线,不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形。

精密给药装置包括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将零部件进行模块化组装及功能检测。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存在共用组装测试产线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共用生产线的产品成本分配情况如下:

直接材料:车间根据生产制令单进行领料,按照各产品实际使用材料成本进行分配。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根据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当月完工产量及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产成品。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准确、完整。

(二)说明不同类别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结合原材料的市场报价、不同渠道的采购单价,分析说明主要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1、公司不同类别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和其他三大类产品,各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构成情况如下:

1-133

产品名称直接材料主要构成
微特电机及组件漆包线、钢材(包括耐指纹板、硅钢片等)、磁性材料(A齿组件、磁环)、电子线、塑料件(骨架、护线盒等)、齿轮件等
精密给药装置电机组件(与微特电机产品材料构成相似)、电子元器件(由印制板、电阻、电容、连接件等构成主控板组件、显示屏、电芯组件、充电线、电源适配器)、塑料件(笔身塑件)、包装材料等
其他(离心泵、线性驱动系统)自产离心泵:水泵电机、钢材(钢板、钢管、导叶等)等; 线性驱动系统:电机组件(与微特电机产品材料构成相似)、电源、电源控制产品、铁架等

2、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单位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漆包线元/千克72.8130.44%55.822.24%54.59
钢材元/千克8.5435.41%6.310.88%6.25
磁性材料元/PCS0.4212.05%0.383.52%0.36
电子线元/千米179.49[注]62.44%110.50-2.16%112.94
塑料件元/PCS0.073.02%0.07-1.51%0.07
电子元器件元/PCS0.06-1.57%0.0631.49%0.05
齿轮件元/PCS0.042.40%0.04-11.98%0.05

注:2021年原电子线单价因单位换算统计误差,更正为179.49元/千米,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中相应修改。上述主要原材料中,漆包线、钢材、电子线有公开市场价格或相关参考价格,其余原材料细分种类较多或为定制加工件,市场上的可参考价格信息较少。

(1)漆包线

根据WIND数据,国内漆包线2019-2021年的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72.8130.44%55.822.24%54.59
漆包线市场价格73.7536.52%54.022.11%52.91

报告期内,发行人漆包线采购价格及趋势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小,漆包线2021年受铜价上涨影响上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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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材

发行人采购的钢材包括电镀锌耐指纹板、硅钢片、不锈钢等钢材,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单价采购金额占比单价采购金额占比单价
耐指纹板53.00%7.9059.57%6.1053.43%5.90
硅钢片34.25%8.0527.08%5.2330.53%5.21
不锈钢12.75%16.9013.35%14.5616.04%14.85
钢材整体100.00%8.54100.00%6.31100.00%6.25

发行人主要采购的钢材为电镀锌耐指纹板,是镀锌板中的一种特殊型号,价格相对较高,因此以镀锌板市场均价比较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7.9029.54%6.103.45%5.90
镀锌板市场均价6.4035.22%4.732.59%4.61

数据来源:wind

硅钢片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8.0554.06%5.230.33%5.21
硅钢片市场均价8.5655.35%5.513.18%5.34

数据来源:ifind

不锈钢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16.9016.05%14.56-1.93%14.85
不锈钢市场均价18.7828.02%14.67-5.23%15.48

数据来源:wind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钢材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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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线

市场上缺少电子线的价格信息,由于电子线的价格主要受铜价的影响,因此以铜价作为参考。报告期内,铜价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 (元/KM)179.4962.44%110.50-2.16%112.94
铜(元/千克)68.4740.42%48.762.18%47.72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线的价格变动趋势与铜价的变动趋势总体一致,发行人电子线采购均价涨幅较高主要受较为昂贵的UL2464线材直接采购占比提升影响。

发行人采购的电子线主要分为1061等型号的单芯电子线和UL2464系列的5芯电子线,由于单芯和5芯的差异,UL2464系列的价格远高于1061-26等型号的单芯电子线。报告期各期,公司采购UL2464和1061等型号电子线的构成及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KM

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UL24641,027.4833.62%725.10163.6811.66%583.78237.7619.41%577.31
1061等2,028.3166.38%129.951,239.6788.34%99.81986.8680.59%94.61
合计3,055.79100.00%179.491,403.35100.00%110.501,224.61100.00%112.94

发行人主要根据客户对产品的特定要求,以及自身的采购计划决定具体的采购类别。2021年UL2464系列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增长,主要系:一方面,客户指定使用UL2464电子线的产品增加,如35D107电机、35D108电机、35B53电机等型号电机的销售量均较2020年大幅增长;另一方面,电子线需经切割、安装塑件端子等工序后成为线束,对于UL2464等型号的5芯电子线,2019年、2020年发行人较多采购加工完成的线束,直接采购的金额相对较少,2021年则直接采购电子线后自行或委外加工成线束。

(4)其他原材料

其他原材料中,磁性材料、塑料件、电子元器件、齿轮件等原材料按件计

1-136

价,单价受具体型号结构影响较大,没有具体的市场价格供参考。

3、不同渠道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基于市场定价,向供应商询价并最终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向各主要供应商采购主要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如下:

(1)漆包线

单位:万元、元/千克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3,209.5666.31%72.931,230.4937.94%56.29154.966.80%54.23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17.7733.42%72.671,994.5861.50%55.631,992.9787.46%54.73
合计4,827.3299.73%3,225.0699.44%2,147.9394.26%

报告期内,公司的漆包线供应商比较集中,主要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和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比较,公司向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2)钢材

报告期内,公司的钢材主要包括耐指纹板、硅钢片和不锈钢。报告期内,公司从不同渠道采购钢材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千克

材料名称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耐指纹板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393.0371.17%7.971,170.9594.97%6.07795.2499.92%5.90
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351.8917.98%7.8861.955.03%6.72---
常州至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12.2910.85%7.60------
小计1,957.21100.00%1,232.90100.00%795.2499.92%
硅钢片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104.0987.28%8.09560.34100.00%5.23454.84100.00%5.21
无锡橙果钢材贸易有限公司160.9312.7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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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小计1,265.02100.00%560.34100.00%454.84100.00%
不锈钢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81.9659.89%17.04250.8590.79%14.53178.1274.57%15.12
无锡久钢不锈钢有限公司188.2539.98%16.7525.239.13%14.87---
杭州新恒大不锈钢有限公司------60.7125.41%14.12
小计470.2199.87%276.0899.92%238.8399.9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从不同供应商处购买的各类钢材采购价格差异较小。

(3)磁性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的磁性材料主要向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300127.SZ)(以下简称“银河磁体”)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002056.SZ)(以下简称“横店东磁”)购买。报告期内向两家供应商购买磁性材料的金额占磁性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32%、93.69%和95.57%。

由于不同型号的磁性材料价格差异较大,因此,主要对发行人从两家供应商处购买相同型号产品的价格进行对比,对比结果如下: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型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单价
24DA齿组件银河磁体584.950.39
横店东磁482.580.35
35D32A齿组件银河磁体236.091.28
横店东磁49.761.20
35D8A齿组件横店东磁137.800.41
银河磁体94.290.47
35W2A齿组件银河磁体129.271.09
横店东磁115.521.13
35D4A齿组件银河磁体54.310.57

1-138

横店东磁49.540.50
35D4磁环银河磁体63.140.52
横店东磁29.570.43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型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单价
24DA齿组件银河磁体446.020.33
横店东磁159.920.32
35D32A齿组件银河磁体275.261.09
横店东磁0.211.06
24D磁环横店东磁253.780.27
银河磁体50.840.26
35D8A齿组件银河磁体164.510.40
横店东磁4.190.38
35D8磁环横店东磁140.810.32
银河磁体32.110.32
35W2A齿组件银河磁体113.681.02
横店东磁12.881.05
35D4A齿组件银河磁体59.880.48
横店东磁0.700.46
28A磁环横店东磁27.220.27
银河磁体0.020.24

2019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型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单价
24D磁环横店东磁320.660.27
银河磁体135.910.27
35D8磁环横店东磁202.110.32
银河磁体53.150.32

2021年度,公司向横店东磁和银河磁体采购磁性材料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定价方式存在差异:银河磁体采用与镨钕合金的市价联动报价,横店东磁采用相对固定价格并在镨钕合金出现大幅波动时与公司

1-139

协商调整。2021年度镨钕合金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整体有所上涨,银河磁体的磁性材料价格与上游镨钕合金的价格联动性更强,导致公司向银河磁体采购磁性材料的均价也相对较高。虽然银河磁体的价格较高,但是由于银河磁体的产品质量优异,A齿组件供货能力相对横店东磁较强(横店东磁2019年和2020年主要向公司供应磁环),公司在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以及供应渠道的稳定性等因素后选择供应商分散下单。

(4)电子线

报告期内,公司从不同供应商处采购同种电子线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千米

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单价
1061-26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26.11111.46
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664.48111.23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33.26114.15
常州市中海直电子线缆厂31.58101.92
UL2464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505.89725.41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69.01724.29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149.75727.91
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95.23720.57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千米

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单价
1061-26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680.6186.7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25.1887.78

2019年度:

单位:万元、元/千米

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单价
1061-26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592.1783.4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52.6185.3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从不同供应商处购买电子线的价格不存在

1-140

重大差异。

(5)塑料件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塑料件品种较多,主要包括骨架、塑件壳体、运动组件壳体、机械笔塑件、护线盒等,不同品种塑料件的价格差异较大,因此,对塑料件的细分构成进行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骨架781.7829.84%637.2831.28%457.6128.63%
塑件壳体410.9915.69%342.3816.80%290.5018.17%
运动组件壳体312.3411.92%168.848.29%51.453.22%
机械笔塑件254.639.72%135.726.66%138.628.67%
护线盒242.729.27%190.169.33%151.319.47%
合计2,002.4676.44%1,474.3772.37%1,089.4968.15%

①骨架

报告期内,发行人骨架主要向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和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各期,向两家供应商采购骨架占骨架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和99.82%。公司向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基本执行同型号同价的政策,但由于不同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型号有差异,导致整体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对比向两家采购相同型号的骨架价格如下: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8BY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20.190.10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4.620.10
30D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60.39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41.650.11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0.99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0.300.12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67.10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40.340.12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43.080.18

1-14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29.560.18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单价
28BY1骨架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9.380.10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8.350.10
28BY1骨架组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2.690.10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5.310.10
30D1骨架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9.620.11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8.880.11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6.37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1.720.12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76.55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6.360.12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6.420.18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2.360.18
35D73骨架组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270.18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0.090.18

2019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4A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47.550.09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28.810.09
28BY1骨架组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4.440.10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8.300.10
30D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22.43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20.080.10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26.89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3.300.11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43.21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21.550.11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24.720.18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22.550.18

1-142

②塑件壳体

由于发行人向不同厂家采购塑件壳体的规格型号不同,选出其中可以用于同一电机型号的塑件壳体作为代表进行价格比较如下: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电机规格金额金额单价
24D14乐清市昌顺电子有限公司64.390.04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9.790.04
兴化市博胜电子产品有限公司0.010.04
24B9/20B2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540.06
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0.580.19
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400.14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010.12
30D17乐清市嘉得电子有限公司44.820.06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3.420.06
35B52乐清市嘉得电子有限公司17.320.20
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15.640.26
南京赛华贸易有限公司3.140.26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电机规格金额金额单价
24D14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380.04
乐清市昌顺电子有限公司6.290.04
24B9/20B21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28.250.14
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6.010.14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80.06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630.12
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0.460.19
30D17乐清市嘉得电子有限公司38.980.06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920.06
35B52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20.900.26
南京赛华贸易有限公司5.780.26

2019年度:

1-143

单位:万元、元/PCS

电机规格金额金额单价
24D14乐清市昌顺电子有限公司37.460.04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13.550.04
35B52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11.590.26
南京赛华贸易有限公司5.030.26
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180.26
24B9/20B21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40.580.14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070.12

报告期内,除用于24B9/20B21电机的塑件壳体差异较大外,其他用于同种电机产品的塑件壳体的单价差异较小。

2020年度和2021年公司用于24B9/20B21电机的塑件壳体主要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其中,从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高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系从前者采购的物料为JST、泰科电子等国际连接器知名品牌的产品,而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物料为国产品牌,采购价格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存在少量指定材料品牌的情况,客户指定品牌时,公司则向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贸易类公司采购,在客户未指定材料品牌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③运动组件壳体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动组件壳体基本全部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51.45万元、168.84万元和312.34万元。由于前期的运动组件销量较少,且属于定制化产品,新增供应商需要新开模具,故发行人未开发其他供应商。未来随着公司运动组件的销量逐渐增长,发行人将逐渐发展新的供应商。

④机械笔塑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机械笔塑件主要向常州市华恩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采购,报告期各期向其采购机械笔塑件的比例分别为100.00%,98.59%和90.99%。考

1-144

虑到降本增效以及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发行人正逐步由对外采购机械笔塑件转变为内部自主生产。

⑤护线盒

报告期内,公司的护线盒产品主要向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和常州市金嘉电器厂采购,采购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PCS

供应商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52.8162.96%0.03128.2267.43%0.03115.0276.02%0.04
常州市金嘉电器厂70.3628.99%0.0358.2630.64%0.0334.3522.70%0.04
合计223.1891.95%186.4898.07%149.3798.72%

经比较,公司向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4、同行业公司的市场价格变动

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江苏雷利和科力尔未具体披露其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但是其年报报告中与原材料价格相关的披露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
江苏雷利报告期受到原材料大幅上涨影响……报告期原材料价格和人力成本相对稳定……
科力尔人民币升值和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营压力,面临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形势,……2020年度硅钢片、铜材等金属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祥明智能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2019年度至2021年1-6月漆包线、硅钢片、电子元器件等材料的采购单价及变动情况,与发行人的对比情况如下:

类别公司名称2021年度注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单价变动幅度采购单价变动幅度采购单价

漆包线(元/

千克)

漆包线(元/千克)祥明智能62.8332.11%47.560.53%47.31
发行人72.8130.44%55.822.24%54.59

硅钢片(元/

千克)

硅钢片(元/千克)祥明智能7.8855.42%5.076.96%4.74
发行人8.0554.06%5.230.33%5.21

电子元器件(元/件)

电子元器件(元/件)祥明智能0.94-7.84%1.020.99%1.01
发行人0.06-1.57%0.0631.49%0.05

磁性材料(元

磁性材料(元祥明智能1.35-1.35-10.00%1.50

1-145

/件)发行人0.4212.05%0.383.52%0.36

注:祥明智能的数据系2021年1-6月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漆包线、硅钢片的采购单价变动趋势与祥明智能一致,采购单价略高于祥明智能的采购单价,主要系采购的具体规格以及采购规模不同。发行人漆包线和硅钢片的采购规模均小于祥明智能,2019年度和2020年度祥明智能漆包线的采购额系发行人的2倍以上,硅钢片的采购量系发行人的8倍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元器件和磁性材料的采购单价和变动趋势均和祥明智能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祥明智能的电机产品体积普遍大于发行人的微特电机产品,导致单件原材料如线路板、磁环等的尺寸均普遍大于发行人的原材料,单价与发行人相关原材料亦存在具体型号差异,不具有可比性。

(三)说明生产人员数量的变动情况,结合生产人员数量、薪酬政策说明直接人工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生产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生产人员人数与直接人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直接人工①5,993.864,654.413,545.23
劳务外包金额②1,498.30--
扣除劳务外包的直接人工③=①-②4,495.574,654.413,545.23
制造费用-职工薪酬④582.36351.71355.29
生产人员薪酬支出⑤=③+④5,077.925,006.123,900.52
生产人员平均人数(人)701877719
生产人员平均年度薪酬 (万元/人)7.245.715.43

报告期各期,公司平均生产人员人数分别为719人、877人和701人,2021年度,由于发行人生产规模扩大,而一线生产人员尤其是宿迁生产基地的生产人员招聘难度较大,人员较不稳定,影响了生产计划安排,因此发行人将部分基础工序进行了劳务外包,导致2021年度平均生产人员人数下降,劳务外包成本增加并于直接人工中核算。

发行人生产人员以计件工资为主,报告期各期生产人员的平均年度薪酬分

1-146

别为5.43万元/人、5.71万元/人和7.24万元/人。2020年的增长幅度较小,主要系2020年度因新冠疫情社保减免降低了部分社保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了26.80%,一方面系平均薪酬因产量提升而增长,另一方面2021年社保减免政策取消,薪酬中的社保费用增加。

以上劳务外包增长以及平均薪酬上涨使得报告期内直接人工逐年增长,与发行人生产规模逐年扩大的经营状况相匹配。发行人的同行业公司中,仅祥明智能披露2019年度、2020年度平均工资,祥明智能与发行人处于同一地区。发行人与祥明智能生产人员薪酬以及全国生产人员平均工资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人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全国生产人员平均工资5.965.475.25
祥明智能-5.685.90
发行人7.245.715.43

注:全国生产人员平均工资系全国私营企业生产及制造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来自国家统计局;祥明智能的生产人员平均工资来自其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生产人员平均工资与祥明智能、全国生产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说明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及分配方式。

1、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82.3626.19%351.7120.45%355.2923.57%
折旧及摊销814.9736.65%746.6143.42%667.2744.27%
水电费339.8615.28%267.8815.58%224.3514.88%
物料消耗197.428.88%179.4310.43%153.3310.17%
维修改造费165.207.43%43.962.56%43.792.90%
其他123.825.57%129.927.56%63.344.20%
合 计2,223.63100.00%1,719.51100.00%1,507.3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水电费、物料消耗

1-147

等构成,主要明细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2021年发生额较2020年增长65.58%,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车间管理员工人数增加;2020年公司因疫情享受了社保减免政策,2021年不再享受该政策。

(2)折旧与摊销

2021年、2020年发生额分别较2020年、2019年增长9.16%、11.89%,主要原因系公司各年度均有新增机器设备及厂房转固从而增加相应折旧。

(3)水电费

2021年发生额较2020年增长26.87%,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生产用水电费增加。

(4)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为车间所使用的设备耗材等,报告期内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设备规模持续提升。

(5)维修改造费

2021年发生额较2020年增长275.80%,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车间改造、维修保养及流水线拆装等支出增加。

2、制造费用的分配方式

微特电机及组件:每月实际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各成品车间进行归集,每月末按照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分配至各产品。

精密给药装置:每月实际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统一归集,并根据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以及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各产成品。

(五)分别说明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以及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1、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的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2021年度: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产品类别单位成本销量销量占比成本总额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1-148

电子式注射笔160.948.5121.77%1,369.7919.80%
机械式注射笔25.1730.5378.10%768.46-33.50%
智能微量注射泵213.620.050.13%10.68-
合计54.9739.09100.00%2,148.93-30.40%

2020年度: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产品类别单位成本销量销量占比成本总额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电子式注射笔134.346.6742.62%895.566.22%
机械式注射笔37.858.9757.38%339.670.32%
智能微量注射泵-----
合计78.9715.64100.00%1,235.23-2.38%

2019年度: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产品类别单位成本销量销量占比成本总额
电子式注射笔126.478.7448.65%1,105.66
机械式注射笔37.739.2351.35%348.11
智能微量注射泵----
合计80.9017.97100.00%1,453.77

注:2019年单位成本和成本总额系将2019年运输仓管费等合同履约成本模拟计入营业成本后的金额。如上所示,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整体的单位成本分别为80.90元/支、

78.97元/支和54.97元/支,2021年精密给药装置的单位成本较2020年下降了

30.40%,主要系由于2021年成本较低的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及占比增长较快。

电子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26.47元/支、134.34元/支和160.94元/支,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分别为37.73元/支、37.85元/支和25.17元/支,机械式注射笔由于结构相对简单,单位成本也较低。2021年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由2020年度的8.97万支增长到30.53万支,销量占比由57.38%提高到

78.10%,单位成本较低的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及占比的增长拉低了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总体单位成本。

2、成本变动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收入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支

1-149

产品类别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电子式注射笔收入2,994.3938.25%2,165.87-22.78%2,804.98
成本1,369.7952.95%895.56-19.00%1,105.66
销量8.5127.68%6.67-23.75%8.74
机械式注射笔收入1,129.06171.57%415.75-6.27%443.58
成本768.46126.24%339.67-2.42%348.11
销量30.53240.21%8.97-2.74%9.23
智能微量注射泵收入57.52----
成本10.68----
销量0.05----
合计收入4,180.9861.95%2,581.62-20.53%3,248.55
成本2,148.9373.97%1,235.23-15.03%1,453.77
销量39.09149.95%15.64-12.96%17.97

注:2019年成本金额系将2019年运输仓管费等合同履约成本模拟计入营业成本后的金额。2020年度,公司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分别下降了23.75%和

2.74%,随着销量的下降,收入、成本同时下降,与销量的变动幅度基本一致。

2021年度,电子式注射笔的销量较2020年度提高了27.68%,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了38.25%,收入增长幅度大于销量的增长幅度,主要系公司2021年对产品进行了技改更新,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与客户协商提高了销售价格;电子式注射笔的成本较2020年度增长了52.95%,增长幅度大于销量的增长幅度,主要系受到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

2021年度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较2020年度提高了240.21%,收入较2020年度提高了171.57%,收入增长幅度略低于销量的增长,主要系产品细分结构变动导致产品均价下降,2021年度销售均价较2020年下降了20.17%。公司机械式注射笔分为重复式和预填充两类型号,2021年度销售均价下降主要系2021年度单价相对较低、一次性使用的预填充注射笔实现规模化销售,拉低了销售均价;机械式注射笔的成本较2020年度提高了126.24%,低于销量增长幅度,也是由于一次性使用的预填充注射笔的销量增长。

综上,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单位成本变动与公司的产品结构变动有关,成本变动与收入的变动具有匹配性。

1-150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是否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1)核查方法、程序及比例

①获取并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独立董事除外)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核查是否存在与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发生异常资金往来、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②访谈发行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了解发行人生产流程、成本核算方法、核算流程、直接材料和劳务服务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定价公允性等情况;

③了解发行人成本核算流程及成本核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④检查报告期各期的料工费的归集与分配是否准确,对料工费的波动情况实施分析性程序;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料工费比例,核查成本是否异常;

⑤对公司的存货执行计价测试、截止测试,核查材料成本归集和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⑥对报告期内存货采购进行抽样细节测试,获取相关交易的合同、入库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核查发行人相关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

⑦对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就采购额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未回函的供应商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独立完成发函、回函和函证跟踪等全过程控制程序。发函及回函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29,728.5118,653.2612,901.71
发函占采购总额比例89.92%83.32%74.23%
回函金额29,662.1418,653.2612,884.95
回函占采购总额比例89.72%83.32%74.13%

1-151

申报会计师: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29,154.5216,504.8812,065.12
发函占采购总额比例88.19%73.73%69.42%
回函金额28,661.3616,458.1911,910.16
回函占采购总额比例86.69%73.52%68.52%

⑧对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核查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业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其他方代公司支付成本费用、是否代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核查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供应商访谈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访谈供应商的采购金额21,565.0314,496.2710,254.25
占采购总额比例65.23%64.75%59.00%

⑨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核查公司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具体监盘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之“问题16、关于存货”之“(五)、1、

(2)存货监盘情况”。

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络手段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确认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成本核算完整、准确,不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2、其他问题的核查过程

(1)获取发行人关于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访谈发行人管理层、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以及相关成本的归集方式及成本核算方法等、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各类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情况;

(2)查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物料清单,核查各类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情况;

(3)取得发行人的采购明细表,核查报告期内主要直接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1-152

(4)结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发行人单位材料成本的变动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5)对发行人同一材料从不同供应商处的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对采购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6)获取报告期各期的生产成本中职工薪酬总额及职工人数,分析生产人员人数的变动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单位人工成本波动是否合理;

(7)查阅同行业公司及全国生产人员薪酬变动情况,分析对比差异原因;

(8)访谈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制造费用的分配方式;获取公司制造费用明细表,分析制造费用构成的变动及合理性。

(9)对比分析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对发行人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产品成本变动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3、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合理,营业成本核算准确、完整;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存在共用组装测试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准确。

(2)发行人主要直接材料的采购价格公允,采购价格变动与市场行情一致。

(3)直接人工增长主要受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增长、劳务外包增加影响,报告期内生产人员薪酬与祥明智能、全国生产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4)报告期各期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水电费、物料消耗等构成,总体占比相对稳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方式合理。

(5)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与收入增长具有匹配性。

1-153

问题12、关于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根据申报材料:

(1)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漆包线、钢材、磁性材料、电子线、塑料件、电子元器件、齿轮件等,2021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2)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非关键工序通过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的形式完成。外协加工的工序主要包括线束加工、注塑、铆压、铸铝、电泳等。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45%、36.48%和35.39%。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存在部分供应商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

请发行人:

(1)说明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2)说明生产经营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的匹配关系,采购的主要原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能源消耗量与产量的匹配性。

(3)说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受制于上游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能稳定获得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4)说明2022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是否出现大幅上涨,结合公司在产业链的议价能力说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否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说明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合作年限和经营业绩,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

(6)说明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发行人与委托加工时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对产品质量的约定情况。

(7)说明报告期内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单价是否公允,与其他漆包线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

1-154

(8)说明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说明原因、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说明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1、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材料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
1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2002/4/231,530万元安徽省马鞍山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100%主要从事漆包线、电线电缆、电器附件(插头、插座)等产品的设计、制造与服务等
2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1/3/1200万元常州市钟楼区卢金根50%;汪志群50%主要从事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普通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等
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002056.SZ)1999/3/30162,671.2074万元浙江省东阳市深交所上市企业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器件、光伏+锂电两大产业群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4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5/1/41,280万元浙江省慈溪市潘夏冬50%;石增焕50%主要从事漆包线生产和销售等
5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2011/7/131,000万元浙江省温岭市赵云军51%;赵君飞49%主要从事潜水泵、离心泵等产品生产销售
6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2019/2/18100万元浙江省宁波市王小明100%主要从事空调零部件生产、销售等
7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300127.SZ)2001/3/2332,314.636万元四川省成都市深交所上市企业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包括粘结钕铁硼磁体、热压钕铁硼磁体、钐钴磁体等
8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1985/4/138,760万元江苏省常州市常州惠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1233%;王建平18.2648%;王梓煜7.7626%;常州市薛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493%主要产品包括电源线、电子线、线束等

1-155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材料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克)459,762.72227,205.7629,778.68
采购金额(万元)3,330.201,276.33154.96
采购金额占比11.15%6.33%1.00%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克)222,614.89358,570.63364,135.25
采购金额(万元)1,617.771,994.581,992.97
采购金额占比5.42%9.90%12.83%
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429,611.866,948.4523,869.20
采购金额(万元)1,322.25666.2389.89
采购金额占比4.43%3.31%0.58%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45,748,972.0025,628,788.0019,455,549.00
采购金额(万元)1,771.96802.77566.74
采购金额占比5.93%3.98%3.6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23,804,210.0029,845,474.0021,442,260.00
采购金额(万元)1,210.981,299.82926.61
采购金额占比4.06%6.45%5.97%
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米)67,324.8085,519.2278,765.29
采购金额(万元)1,100.221,025.03966.08
采购金额占比3.68%5.09%6.22%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克)3,146,476.493,045,121.002,255,633.75
采购金额(万元)2,525.091,756.261,268.48
采购金额占比8.46%8.71%8.17%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323,077,432.00255,810,729.00167,376,205.00
采购金额(万元)1,316.13930.88661.72
采购金额占比4.41%4.62%4.26%

对主要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变动分析如下:

(1)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及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工”)和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鑫健”)主要采购漆包线,自2019年起,

1-156

经公司综合比较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速度等因素后,发行人调增了格力电工在漆包线方面的供货份额,宁波鑫健供货份额相应下降。

(2)曼卡隆

发行人为了开拓与微特电机差异性较大的离心泵业务,与曼卡隆展开合作,业务发展初期向其采购离心泵半成品经组装加工后对外销售,因此2019年采购金额较小,采购量因为均为零配件而相对较大。自2020年三季度开始,发行人考虑到自行生产的效率和成本,将离心泵变为代工生产模式,直接向曼卡隆采购其按发行人要求生产的离心泵成品,采购业务规模逐步提升。2021年三季度,由于发行人与曼卡隆业务终止,发行人集中收购了曼卡隆为其代工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相关存货,因此2021年采购金额和数量较高。

(3)横店东磁及银河磁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横店东磁和银河磁体主要采购磁性材料,经综合比较供应商供货质量和价格后,发行人向横店东磁和银河磁体分散采购。2021年公司对磁性材料需求量增长,横店东磁新增向发行人供应A齿组件产品(磁性材料的一种),使得采购金额增长。

(4)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采购电子线,采购金额略有上涨但采购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系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增长,对电子线采购需求量增大,发行人新引入了其他电子线供应商。

(5)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销售硅钢片、耐指纹板等原材料,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销售齿轮件、塑料件等。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均呈上升趋势,占比保持稳定,与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相匹配。

(二)说明生产经营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的匹配关系,采购的主要原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能源消耗量与产量的匹配性。

1、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的匹配关系

1-157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大类品种包括漆包线、钢材、磁性材料、电子线、塑料件等,部分大类品种下包含多种明细分类,分别用于不同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对应的产品如下:

主要原材料大类主要明细分类对应的主要产品
漆包线漆包线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钢材耐指纹板微特电机
硅钢片空调水泵
磁性材料A齿组件、磁环微特电机
电子线电子线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塑料件骨架微特电机
护线盒微特电机

以上原材料采购、消耗重量/数量与对应产品的匹配关系如下:

(1)漆包线

期间采购重量 (万千克)领用重量 (万千克)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千克/台)
2019年度41.7441.864,441.710.009
2020年度58.1053.545,896.330.009
2021年度66.4867.627,570.860.009

(2)耐指纹板

期间采购重量 (万千克)领用重量 (万千克)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千克/台)
2019年度134.93135.604,216.910.03
2020年度202.06192.985,605.780.03
2021年度247.61247.567,191.900.03

(3)硅钢片

期间采购重量 (万千克)领用重量 (万千克)空调水泵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千克/台)
2019年度87.2980.14224.800.36
2020年度107.18104.99290.550.36
2021年度157.06140.78378.960.37

(4)A齿组件和磁环

期间采购数量 (万个)[注]领用数量 (万个)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个/台)

1-158

期间采购数量 (万个)[注]领用数量 (万个)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个/台)
2019年度4,338.334,260.474,216.911.01
2020年度5,830.685,595.455,605.781.00
2021年度7,456.627,204.687,191.901.00

注:磁性材料的采购方式包括直接采购A齿组件和采购磁环后委外加工形成A齿组件,此处采购数量为上述直接采购和委外加工数量合计。

(5)电子线

期间采购数量 (千米)领用数量 (千米)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米/台)
2019年度108,430.0898,524.144,441.712.22
2020年度127,000.92132,454.285,896.332.25
2021年度170,248.43168,016.897,570.862.22

(6)骨架

期间采购数量 (万个)领用数量 (万个)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个/台)
2019年度4,298.244,300.844,216.911.02
2020年度5,945.665,942.325,605.781.06
2021年度7,357.977,359.007,191.901.02

(7)护线盒

期间采购数量 (万个)领用数量 (万个)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个/台)
2019年度4,278.194,202.464,216.911.00
2020年度5,765.585,811.065,605.781.04
2021年度7,185.427,085.417,191.900.99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产出率变动较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具有匹配关系。

2、采购主要原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原材料结合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委外加工费形成库存商品,库存商品确认收入后结转至营业成本。材料采购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存货余额9,025.238,515.216,582.31

1-159

加:材料采购金额29,862.8020,153.9515,529.31
直接人工5,993.864,654.413,545.23
制造费用2,222.731,694.301,507.37
委外加工费3,197.572,233.111,851.60
其他业务成本-外购10.857.73207.66
减:存货期末余额13,584.909,025.238,515.21
研发领用及其他561.93660.21346.64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12.23213.06110.24
加:合同履约成本952.24719.52-
营业成本36,906.2328,079.7220,251.39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具有匹配性。

3、能源消耗量与产量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单位能耗较为稳定,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具有匹配性,具体如下:

期间耗电量(万度)产成品完工数量 (万台、万支)[注]单位能耗(度/台、支)
2019年度277.024,460.300.06
2020年度372.785,917.710.06
2021年度454.617,608.690.06

注:包括微特电机、空调水泵、精密给药装置三类主要产品

(三)说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受制于上游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能稳定获得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不存在受制于上游供应商的情况,不存在供应商依赖以及不能稳定获得原材料供应的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各主要原材料均为常见原料,货源充足

公司主要原材料品种包括漆包线、钢材、磁性材料、电子线、塑料件、电子元器件、齿轮件等,均为市场常见的材料或通过简单定制的加工件,供应商资源丰富,市场供应充足,公司拥有较大选择空间。

2、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相对较低

1-16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均未超过当期采购总额的50%,公司供应商采购集中度(前五名供应商占采购总额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江苏雷利22.67%24.88%20.90%
科力尔33.51%34.65%41.44%
祥明智能34.75%30.33%31.34%
平均值30.31%29.95%31.23%
发行人35.39%36.48%37.45%

如上表所示,除江苏雷利因经营规模相对较大而供应商集中度较低外,公司供应商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丰富

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均有多家供应商作为备选货源,并根据质量、供货及时性、比价情况灵活调整供货份额。

(四)说明2022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是否出现大幅上涨,结合公司在产业链的议价能力说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否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022年1-6月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漆包线、钢材、电子线有可参考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基础材料参考价格,其余原材料细分种类较多或为定制加工件难以与市场价格对比。2022年1-6月漆包线、钢材、电子线的市场价格或材料参考价格相比2021年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
漆包线77.034.45%73.75
钢材-镀锌板5.99-6.41%6.40
钢材-硅钢片6.81-20.44%8.56
钢材-不锈钢20.187.45%18.78

1-16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
71.834.91%68.47

注:数据来源于wind\ifind,电子线的价格主要受铜价的影响,因此以铜价作为参考

2022年1-6月漆包线、钢材、铜的市场价格均未出现大幅上涨。

(2)公司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1-6月原材料价格相比2021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单位占2022年1-6月采购总额比例2022年1-6月2021年度
单价变动幅度单价
漆包线元/千克16.24%76.224.69%72.81
电子线元/千米11.45%175.30-2.33%179.49
钢材元/千克11.08%8.11-5.06%8.54
磁性材料元/PCS10.98%0.445.38%0.42
电子元器件元/PCS10.15%0.0837.10%0.06
塑料件元/PCS9.39%0.072.96%0.07
齿轮件元/PCS5.51%0.043.04%0.04
合计74.81%---

据上表所示,2022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漆包线、电子线、钢材采购价格均未出现大幅上涨,与市场价格趋势保持一致。

电子元器件平均单价涨幅较大,主要系细分种类较多造成的结构性影响。选取采购金额前五名的主要电子元器件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元/PCS

主要电子元器件占2022年1-6月采购电子元器件比例2022年1-6月 采购均价2021年度 采购均价变动幅度
线路板27.93%0.100.0824.58%
集成电路18.69%4.414.69-5.93%
端子16.00%0.020.02-0.49%
显示屏7.87%24.2622.756.63%
电芯组件5.12%7.007.11-1.58%
合计75.60%---

除线路板外,其他主要电子元器件价格波动幅度较小,对线路板展开具体物料分析如下:

1-162

单位:元/PCS

主要线路板型号占2022年1-6月采购线路板比例2022年1-6月 采购均价2021年度 采购均价变动幅度
AE12电控板39.90%9.248.479.16%
24A线路板14.28%0.040.040.96%
35B线路板10.86%0.040.041.20%
35D73/24D71线路板5.95%0.130.130.69%
30W1线路板4.54%0.040.04-0.21%
合计75.54%---

2022年1-6月线路板各主要型号采购单价变动幅度较小,线路板整体单价涨幅较大主要系具体型号的结构变动影响。

2、结合公司在产业链的议价能力说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否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①与客户的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美的、海尔、格力的产品定价大部分采用了“铜价联动”的方式进行灵活调整,从而能够抵消部分铜价上涨对漆包线成本提升的影响。

2021年度原材料整体市场上涨幅度较大,公司积极与客户协商扩大价格联动机制的覆盖范围,协商调整产品售价,如公司与海信日立的定价机制由“固定铜价”修改为“铜价钢价双联动”,同时上调了塑料件材料的价格。2021年度,公司微特电机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受价格联动机制影响较2020年度提高了

12.74%,虽然增长幅度低于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但反映了公司能够通过价格联动机制或价格谈判将材料成本的上升向下游客户进行部分传导。

②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漆包线、钢材均由铜、钢等基础原材料简单加工而成,因此与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直接相关,价格较为透明,公司对该类原材料供应商可通过商议基础原材料加成比例的方式进行议价,但总体议价能力有限。对于其他材料,公司一般通过引入多家供应商的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者通过规模效应协商降价。

综上,2021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2022年1-6月原材料价格已趋于稳定。公司在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原材料价格上涨不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63

(五)说明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合作年限和经营业绩,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

1、说明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合作年限和经营业绩,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委托加工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委托加工内容采购金额占委外加工费比重
2021年度1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注塑、电泳314.219.83%
2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线束组件加工218.876.84%
3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线束加工216.936.78%
4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线束加工208.866.53%
5常州云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铸铝134.504.21%
合计1,093.3734.19%
2020年度1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注塑、电泳261.9511.73%
2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线束加工234.8810.52%
3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线束加工135.466.07%
4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线束加工108.434.86%
5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铸铝106.784.78%
合计847.5037.95%
2019年度1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注塑、电泳199.2910.76%
2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线束加工115.806.25%
3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线束加工112.356.07%
4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线束加工108.745.87%
5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铸铝104.605.65%
合计640.7734.61%

上述前五大委托加工商基本情况如下:

①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

公司名称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成立时间2002年
注册资本4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鸣界

1-164

公司名称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成立时间2002年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阳湖村
股权结构张鸣界100%
合作起始年限2017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3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314.21万元261.95万元199.29万元
占比24.17%21.83%19.93%

②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
注册资本2,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婷婷
注册地址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现代路北侧中浩电子院内东侧、西侧厂房
股权结构宋婷婷95%、宋魏魏5%
合作起始年限2021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56.5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218.87万元--
占比85.33%--

③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
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戎泽平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25号
股权结构戎忺娴60%、戎泽平40%
合作起始年限2018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472.35万元807.81万元732.2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216.93万元135.46万元100.93万元
占比14.73%16.77%13.78%

④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
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薛建峰

1-165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星辰村
股权结构薛建峰50%、纪新英50%
合作起始年限2014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3,941.73万元2,960.35万元3,255.18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208.86万元234.88万元108.74万元
占比5.30%7.93%3.34%

⑤常州云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云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
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晓波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
股权结构孔惠明40%、孙晓波30%、赵春雨30%
合作起始年限2018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50.00万元170.00万元90.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34.50万元69.10万元46.99万元
占比53.80%40.65%52.21%

⑥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

公司名称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成立时间2012年
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陈波
注册地址武进区洛阳镇友谊村
股权结构经营者为陈波
合作起始年限2012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400.00万元349.00万元306.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22.21万元108.43万元115.80万元
占比30.55%31.07%37.84%

⑦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2年
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亚珍
注册地址常州市戚墅堰泡桐路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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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韦丽晶60%、段亚珍40%
合作起始年限2011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400.00万元1,800.00万元1,300.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10.93万元106.78万元104.60万元
占比4.62%5.93%8.05%

⑧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

公司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成立时间2004年
注册资本4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昌
注册地址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
股权结构孙昌100%
合作起始年限2011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68.46万元216.23万元247.65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99.60万元68.45万元112.35万元
占比37.10%31.66%45.36%

上述委托加工商主要通过自己主动推荐的方式与发行人开展合作。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委托加工商中,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誉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宋婷婷为发行人的前员工,在2020年4月至10月期间作为生产线管理人员任职于宿迁华阳。

新誉电子从2021年开始为宿迁华阳加工线束组件,加工费根据成本加成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其他委托加工厂商定价方式一致。2021年度新誉电子主要加工的产品及工序与其他委托加工商的加工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货物型号工序委托加工商名称单价
24D14线束组件插线+焊接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8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18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8
24D19线束组件插线+焊接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20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20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20

1-167

其他加工金额较小的货物加工单价对比详见本问题“(六)、2、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经对比,同一委托加工货物型号,不同委托加工商加工费差异较小,新誉电子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新誉电子,上述主要委托加工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上述委托加工商与发行人不存在除正常业务之外的资金往来,与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

2、发行人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的工序主要包括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注塑、铆压、铸铝、电泳等,均为非关键工序。上述加工工序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加工厂商较多,委托加工厂替换成本较低,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对委托加工厂的重大依赖。

(六)说明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发行人与委托加工时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对产品质量的约定情况

1、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加工工序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1,598.444.33%1,071.333.82%768.063.79%
注塑378.801.03%298.591.06%272.501.35%
铆压262.030.71%233.860.83%174.620.86%
铸铝245.000.66%175.880.63%151.590.75%
电泳178.510.48%132.160.47%114.440.57%
其他534.791.45%321.301.14%370.401.83%
合计3,197.578.66%2,233.117.95%1,851.609.14%

2、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

分工序对各委外加工供应商加工单价对比如下:

(1)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

单位:元/根

1-168

供应商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0.250.230.19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0.140.120.13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320.280.26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0.420.380.35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260.240.22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6--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50.110.09

报告期内各供应商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单价差异较大,主要系该委外加工工序细分为插线、焊接(2021年起部分供应商同时参与插线和焊接环节),且不同细分环节的产品类别众多,不同环节、不同产品对应的单价相差较大。分细分环节及分产品类别分析如下:

①2021年度

A.插线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30D17线束35B52线束35D107线束24D73线束35D108线束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0.430.43---
常州顺格电子有限公司0.43----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430.430.530.930.52
武进区潞城顺鑫电子厂0.430.43---
武进区洛阳似锦电器配件厂0.430.430.53--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0.530.930.52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520.930.52

B.焊接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35B52线束组件24D14线束组件35D107线束组件24B9线束组件24W3线束组件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10.050.11-0.05
泗洪县曹庙乡浩0.120.050.100.050.05

1-169

委托加工商名称35B52线束组件24D14线束组件35D107线束组件24B9线束组件24W3线束组件
昂电子加工中心
泗洪县何林侠电子加工店0.120.050.120.050.05
泗洪县群芳电子加工中心0.120.050.110.050.05
泗洪县思程电子厂0.120.05-0.050.05
泗洪县小小电子经营部0.110.050.120.050.05
泗洪县彦瑞电子加工厂0.110.050.100.050.05
泗洪县广云电子厂-0.05-0.050.05
泗洪锦盟电子有限公司-0.05-0.050.05
泗洪县朱湖镇巾帼电子加工厂0.11-0.11-0.05

C.插线+焊接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B9线束组件24D14线束组件24D19线束组件24D68线束组件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70.180.200.20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170.180.200.20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70.180.200.20

②2020年度

A.插线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D14线束35B52线束30D18线束30D17线束35D62线束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2----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11----
常州顺格电子有限公司0.13----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450.430.430.26
武进区潞城顺鑫电子厂-0.430.430.43-
武进区洛阳似锦电器配件厂-0.420.420.420.26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410.420.420.25
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0.26

1-170

B.焊接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D14线束组件24B9线束组件24D19线束组件24W3线束组件
泗洪县小小电子经营部0.050.050.050.05
泗洪县白橡电子加工厂0.050.05-0.05
泗洪县愉意电子厂0.05--0.05
泗洪县思程电子厂0.050.050.050.05
泗洪县广云电子厂0.05---
泗洪县彦瑞电子厂0.050.050.050.05
泗洪县曹庙乡浩昂电子加工中心0.040.040.050.04
泗洪县宇耀电子厂0.05---
泗洪县周墨雨林电子加工经营部0.050.05--

③2019年度

A.插线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D73线束35B52线束35D85线束24D14线束24DQ34线束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0.930.430.58--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930.420.520.13-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93-0.53--
武进洛阳似锦电器配件厂-0.41---
武进区潞城顺鑫电子厂0.930.42---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10.10
常州市顺格机械厂(普通合伙)---0.120.12
常州顺格电子有限公司---0.130.12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0.130.12

2019年公司插线工序委托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加工35D85线束时,部分辅料由其自行购买,导致该产品加工单价略高。

B.焊接

1-171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D14线束组件24DQ34线束组件24AE29线束组件
泗洪县小小电子经营部0.050.050.05
泗洪县彦瑞电子厂0.050.050.05
泗洪县鹏顺电子厂0.050.050.05
泗洪县曹庙乡浩昂电子加工中心0.050.040.05

根据上述对比情况,报告期内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单价在各供应商之间差异较小,定价公允。

(2)注塑工序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0.060.060.06
慈溪市掌起镇利捷斯电器元件厂0.090.080.08
奉化市骏强电器有限公司0.080.070.07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0.100.080.09
无锡市华云天电器配件厂0.080.070.07

报告期各期,公司注塑工序单价在各供应商之间有小幅差异,主要系注塑工序的产品品种复杂,涉及零部件种类较多,不同供应商注塑的产品型号不同导致平均单价存在差异。不同供应商年度间价格波动较小。

(3)铆压工序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泗洪县瑞博电子厂0.060.06-
泗洪县红升电子经营部0.060.060.03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0.050.060.06
泗洪县鹏顺电子厂0.060.060.06
泗洪县兴德电子加工厂0.010.020.03
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0.060.060.06
泗洪红升电子经营部--0.03
泗洪县锦创电子经营部-0.010.03

公司铆压工序产品分为轴和机壳两类,部分供应商单价存在差异,具体分

1-172

析情况如下:

①轴铆压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泗洪县瑞博电子厂0.060.06-
泗洪县红升电子经营部0.060.060.06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0.050.060.06
泗洪县鹏顺电子厂0.060.060.06
泗洪县兴德电子加工厂-0.060.06
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0.060.060.06
泗洪红升电子经营部--0.06
泗洪县锦创电子经营部--0.06

②机壳铆压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泗洪县兴德电子加工厂0.0130.0130.013
泗洪红升电子经营部--0.013
泗洪县锦创电子经营部-0.0130.013

如上表所示,拆分轴铆压和机壳铆压后,不同供应商的加工单价基本无差异,定价公允。

(4)铸铝工序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0.610.620.64
常州云霄金属制品有限公司0.610.610.62

报告期各期公司铸铝工序的两家供应商加工单价差异较小,定价公允。

(5)电泳工序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0.210.220.20
常州市鑫鸿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0.280.270.28

报告期各期,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单价较低,主要系询价比价的结果,

1-173

其供应份额因较高的性价比而持续提升。但为了避免单一供应商依赖,发行人仍持续向常州市鑫鸿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电泳加工服务。电泳加工定价具备公允性。

3、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商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对产品质量的约定情况公司(甲方)与委托加工商(乙方)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主要权利义务安排产品质量约定情况
①在订单中,甲方须明确货物的物料号、名称、数量、规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②乙方确认订单后按甲方要求将货物按时、按量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③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按规格及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 ④退货部分视为未交货,由此延迟交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⑤乙方应在交货当月将月度对账单、正本发票通过甲方采购部交至财务,且保证提供的发票真实有效; ⑥乙方没有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不得将货物的加工制造活动的全部或一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即使甲方同意委托给第三方,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以及订单中的义务。①对于经检验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且即时扣除退货款项,所退货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退货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良货物自行运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良货物,不承担毁损、减失的风险。 ②部分原材料配件采购由乙方负责采购的,由乙方提供质量保障。

公司与委托加工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执行相关权利义务安排,从而保证了加工产品的质量稳定。

(七)说明报告期内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单价是否公允,与其他漆包线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及占漆包线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格力电工3,209.561,230.49154.96
漆包线采购总额4,840.303,243.262,278.83
占比66.31%37.94%6.80%

报告期内,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主要系:

①漆包线是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和漆包线采购价格增长,报告期内漆包线采购总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②公司与格力电工在2019年开始合作,合作初期采购金额较小,公司主要

1-174

向宁波鑫健采购漆包线。报告期内,经公司综合比较供货质量、供货速度等因素后,调增了格力电工的供货份额,宁波鑫健供货份额相应下降,格力电工供货占比从2019年的6.80%上升至2021年的66.31%。

2、发行人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单价是否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单价与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漆包线单价、国内市场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向格力电工采购均价72.9356.2954.23
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72.5655.5354.62
国内市场价格73.7554.0252.91

注:国内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于wind

根据上表列示数据,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均价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国内市场价格相比基本一致,采购价格公允。

(八)说明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说明原因、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说明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

(1)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健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均为宋军坤实际控制的企业。宁波健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持续为发行人供应漆包线。2015年1月,宁波鑫健为了发展“鑫健”品牌而设立后,基于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发行人转而向宁波鑫健采购漆包线。

宁波鑫健与漆包线供应商格力电工的采购单价比较详见本回复“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之“(二)、3、不同渠道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变动情况”之“(1)漆包线”,宁波鑫健采购单价具有公允性。

(2)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明荟塑料厂均为王小明实际控制的企业。宁波奉化明荟塑料厂成立于2014年8月,与发行人保持着长期良好的产品供应

1-175

合作关系。鉴于前期合作关系,自2019年2月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改由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供应齿轮件、塑料件等,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发行人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含宁波奉化明荟塑料厂)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齿轮件864.0160.20%653.3065.47%547.1875.26%
塑料件405.4628.25%244.6424.52%106.9614.71%
加工费118.728.30%66.946.71%65.388.99%
其他46.663.25%32.933.30%7.581.04%
合计1,434.85100.00%997.81100.00%727.10100.00%

①齿轮件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齿轮件单价与齿轮件平均采购单价总体差异较小,采购定价公允。

单位:元/件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0.040.030.04
齿轮件采购均价0.040.040.05

②塑料件

发行人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塑料件为运动组件壳体。报告期内,公司的运动组件壳体基本全部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公司与宁波明旌的定价方式为参考发行人自产成本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定价方式公允。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说明原因、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主要供应商中,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除此之外,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情况如下:

(1)交易情况、交易背景及关联关系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情形,剔

1-176

除5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交易供应商后,具体情况如下:

①原材料采购供应商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数量322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采购规模654.82272.07294.87
占材料采购总额比重2.19%1.35%1.90%

②委托加工供应商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数量311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采购规模394.3362.1984.95
占委外采购总额比重12.33%2.78%4.59%

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之间的开展合作的背景如下(剔除重复):

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背景及合作渊源
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2019年电子元器件无锡市鸣腾电子元件厂成立于2004年12月,报告期前已经与发行人开展线路板等电子元器件业务合作。2019年3月,无锡市鸣腾电子元件厂原对接发行人的业务负责人以其配偶朱亚菊名义新设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发行人基于与无锡市鸣腾电子元件厂原业务负责人既往良好合作关系,故自2019年以来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开始为发行人提供线路板等原材料。
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钢材类无锡隆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持续向发行人提供经加工后的不锈钢板材,业务负责人为李盛。2018年8月李盛成立了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贸易。发行人基于既往的合作关系与李盛之间互信程度较高,2019年开始向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
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钢材类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一家以从事钢材批发业的企业。发行人子公司宿迁华阳2020年投产运营后成立了金属制品车间,需要开发新供应商,经比价后选择了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2021年轴承及粉末冶金件常州市苏超五金厂成立于2007年7月,为沈小龙100%持股企业,持续为发行人供货。2021年2月,沈小龙新设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并改由以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出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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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背景及合作渊源
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2020年包装材料发行人子公司宿迁华阳于2020年成立,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推进采购本地化,经过充分调查遴选,于2020年引进了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泗洪县瑞博电子厂,2021年引入了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
泗洪县瑞博电子厂2020年铆压加工
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组装加工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2019年铆压加工发行人子公司泗洪赛欧新增铆压、拼接工序外协需求,2019年开始与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少量合作,采购金额6.27万元,2020年开始因合作顺畅采购金额逐步增长。
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19年组装加工等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控制的企业,2019年,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组装加工微电机运动组件,交易金额84.95万元。 报告期内,为了理顺业务发展方向、聚焦主营业务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2月注销了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除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注销前系许云初控制的企业外,上述其他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的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增供应商采购公允性分析

①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

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主要提供电子元器件,与电子元器件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0.050.040.04
电子元器件采购均价0.060.060.05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新增供应商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采购的电子元器件的品类众多,与电子元器件采购均价总体差异较小。

②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和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上述供应商均向发行人提供钢材,其采购单价与钢材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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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7.886.72-
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7.0414.5315.12
钢材采购均价8.546.316.25

公司向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的钢材采购单价与钢材采购均价差异较小。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采购单价高于其他钢材供应商的平均采购单价,主要系向其采购的为不锈钢,报告期内公司不锈钢采购均价分别为

14.85元/千克、14.56元/千克和16.90元/千克,向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采购单价与公司不锈钢采购均价差异较小。

③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出轴,其采购单价与出轴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个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0.12--
出轴采购均价0.11--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的出轴采购单价与出轴采购均价差异较小。

④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

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泡沫,其采购单价与泡沫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1.251.21-
泡沫采购均价1.351.38-

报告期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的泡沫采购单价低于泡沫采购均价,主要系采购泡沫型号不同,分型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货品大类新增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4A泡沫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1.141.14-
24A泡沫平均采购单价1.141.18-
35B泡沫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1.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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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大类新增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35B泡沫平均采购单价1.491.55-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的分型号泡沫采购单价与各型号采购均价差异较小。

⑤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泗洪县瑞博电子厂

上述供应商从事铆压加工,公允性分析参见本问题回复之“(六)、2、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之“(3)铆压工序”。新增供应商泗洪县瑞博电子厂、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与其他供应商在同类产品的加工单价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⑥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

上述供应商从事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公允性分析参见本问题回复之“(六)、2、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之“(1)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新增供应商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在同型号产品的加工单价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⑦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和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上述供应商从事组装加工,其采购单价与组装加工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0.38--
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0.87
组装加工平均采购单价0.39-0.86

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组装加工采购单价与组装加工均价差异较小。

综上所述,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的供应商与发行人交易价格与同类采购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具有公允性。

上述内容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四)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通过公开查询获取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委托加工厂商的工商信息;

(2)查阅发行人采购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对相关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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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以及变动情况;

(3)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了解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变动的原因;了解原材料采购是否受制于上游供应商;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发存明细表,分析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产量的匹配关系;

(5)根据存货倒轧表,分析采购材料和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

(6)查阅发行人能源消耗明细表,分析能耗与产量的匹配关系;

(7)查阅2022年1-6月发行人采购入库明细,网络检索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分析2022年1-6月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

(8)与发行人采购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其与主要委托加工厂商开展采购的背景原因,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向格力电工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新增供应商的原因;

(9)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主要委托加工商以及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发生较大额交易的供应商,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供应商交易内容、结算方式、交易价格、交易背景、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

(10)取得了主要委托加工商关于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及关联关系情况的确认函;

(11)获取报告期内主要委托加工商的委托加工合同,检查主要权利安排、义务的安排,产品质量约定情况;

(12)查阅委托加工明细表,分析对比各类委托加工工序的公允性;

(13)访谈宁波鑫健、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了解其与发行人合作的背景;

(1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供应商清单,网络检索全部供应商的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比对是否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发生较大额交易的供应商;

(15)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入库明细,分析格力电工、宁波鑫健、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等上述相关供应商采购价格公允性。

2、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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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合理,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2)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产出率变动较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具有匹配关系;公司采购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具有匹配性;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具有匹配性。

(3)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不存在受制于上游供应商的情况,不存在供应商依赖以及不能稳定获得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4)2022年1-6月原材料价格趋于稳定,未出现大幅上涨;公司在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原材料价格上涨不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报告期内,除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婷婷为发行人的前员工,报告期内前五大委托加工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对委托加工厂的重大依赖。

(6)报告期各期公司委托加工各工序价格公允;公司与委托加工供应商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以及对产品质量的约定均按照合同执行。

(7)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原因合理,采购单价与国内市场价格以及其他漆包线供应商价格对比差异较小,采购单价公允。

(8)宁波鑫健、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他成立当年或次年即向发行人批量供货的供应商均有合理的合作背景,采购单价公允;除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注销前系许云初控制的企业外,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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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3、关于毛利率

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1,091.26万元、11,331.28万元和12,798.88万元,主要来自于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的销售。

(2)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保持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分别为36.03%、29.17%和26.05%,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销售单价下降的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4)保荐工作报告称,2021年度公司积极与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其中与海信日立的定价机制由“固定铜价”修改为“铜价钢价双联动”,同时上调了塑料件材料的价格。

请发行人:

(1)结合产品差异、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及具体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结合主要产品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客户议价能力、产品订单执行情况,说明毛利率下降趋势是否会持续。

(3)补充说明内销和外销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其差异原因。

(4)说明微特电机行业是否为成熟市场,行业是否处于激烈的价格竞争,进一步说明主要产品是否存在平均单价下降进而压缩毛利的风险。

(5)说明各细分产品是否设定年降条款,如有,说明年降条款的具体约定,年降产品各期销量、平均售价、销售金额以及对应客户情况。

(6)说明不同类别产品定价机制,同类产品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定价机制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前五大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的可能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产品差异、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及具体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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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以及其他产品。由于精密给药装置领域中除发行人外的行业内主要企业较少公开经营数据,其他产品在公司主营业务中占比较小,因此以下主要就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的毛利率和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细分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江苏雷利空调电机及组件21.84%24.61%23.50%
祥明智能电机产品16.01%20.30%19.37%
科力尔智能家居类产品17.30%22.37%25.18%
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18.38%22.43%22.68%
华阳股份微特电机20.97%22.92%31.37%
空调水泵36.77%44.32%44.11%
运动组件15.20%23.27%35.04%
合计24.52%28.39%34.80%

注:表中各公司毛利率均为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细分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其中,祥明智能电机产品毛利率系其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直流有刷电机三项产品的毛利率

根据上表,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总体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其中受高毛利率的空调水泵产品影响较大。空调水泵用于空调冷凝水的排放或增压,在电机技术基础上结合了流体控制设计,对节能、防水、静音有更高的技术要求,毛利率相对较高,同行业公司未披露类似产品毛利率数据。运动组件产品占收入比重较小,同行业公司亦未披露类似产品毛利率。因此以下主要比较发行人的微特电机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的电机类产品毛利率差异。

1、产品差异

公司主要产品产品尺寸单价图示
江苏雷利空调导风电机、导风机构组件,主要系永磁减速步进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根据电机外径20、24、30、50等4.34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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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产品尺寸单价图示
科力尔单相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等根据定子直径区分:48、54、58、61、62、63、64、70、72、76、83、88、98等18.54元左右
祥明智能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根据电机外径:139、105、96、95、55.3、90、43等80-160元
发行人微特电机,主要系步进电机根据电机外径:24、35、30等4.53-5.11元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数据,江苏雷利和科力尔的销售单价系2021年度相关产品收入除以销量得出。

如上表所示,虽然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电机产品同属于微特电机,但在外形、尺寸、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与江苏雷利的微特电机产品各方面差异较小,产品相似度最高,毛利率水平也最为接近。科尔力、祥明智能的产品外径均远大于发行人产品,一般而言产品外径越大,漆包线和硅钢片占成本比重越高,2021年度漆包线和硅钢片的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其毛利率的下降幅度也大于发行人和江苏雷利,并拉低了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毛利率。2019年度,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毛利率高于江苏雷利及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2019年度宿迁华阳生产基地尚未投入使用,产能相对有限,在承接客户订单时会对产品毛利率进行充分评估,优先选择毛利率较高的产品。2020年、2021年公司产能得以扩张,从而能够进一步承接毛利率相对低的常规产品订单,以此扩大销售规模,2020年、2021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和江苏雷利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差距缩小。

2、销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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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的销售对象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下游客户
江苏雷利国内客户主要为格力、美的、海尔等知名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占比54.7%;国外客户主要包括伊莱克斯、惠而浦、LG、三星、松下、夏普、富士通、GE等知名企业,2021年外销占比45.36%
科力尔伊莱克斯(Electrolux)、松下(Panasonic)、惠而浦(Whirlpool)等,2021年度出口收入占比61.25%
祥明智能青岛海信、天加环境、松下、索拉帕劳、法雷奥等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美的集团、海信集团、海尔集团、格力集团、奥克斯集团、丰润集团等,2021年上述客户营业收入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比例为96.54%

如上表所示,江苏雷利的下游客户与发行人的重合度最高,毛利率也最为接近;科力尔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小家电中,且其收入以外销为主,2021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降低了其外销产品的毛利率;祥明智能的下游客户青岛海信和天加环境主要向其采购结构简单的交流异步电机,导致毛利率较低,另外祥明智能的部分境外客户出于较高的技术要求需采用客户提供的材料进行加工,毛利率水平也较低。

3、技术难度

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产品的技术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类别技术差异[注]
发行人步进电机步进电机具有自锁力,系统可靠性高,能够高精度定位,启动、停止、变速可控。
江苏雷利永磁减速步进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与发行人基本相同。
科力尔单相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罩极电机运行可靠,但无法实现智能化控制、精度差、灵敏度低; 串激电机转速高,但其内部有碳刷,会随着使用被磨损故寿命较短。
祥明智能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交流异步电机属于传统的电机产品,结构简单、安装维护方便,是市面上最为普及的电机类产品; 直流无刷电机是以电子换向来代替机械换向的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的技术含量较高,技术附加值要高于其他电机; 直流有刷电机具有启动快、制动及时、可在大范围内平滑地调速、控制电路相对简单等特点,其相较于直流无刷电机工艺相对简单,具有成本优势。

注:根据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描述或互联网搜索

江苏雷利的电机产品与发行人的电机产品相似,两家公司在美的集团、格力集团等空调厂商处同时供应相同产品,技术难度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

科力尔主营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属于相对常规的电机,根据科力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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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披露分产品毛利率的定期报告数据,其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的毛利率分别为25.12%和11.11%,技术难度相对更低的串激电机拉低了科力尔电机产品的总体毛利率水平。祥明智能三类电机产品的技术难度与毛利率呈正相关,报告期内其较传统的交流异步电机的毛利率分别为15.31%、16.42%和10.90%,直流无刷电机的毛利率37.13%、40.00%和37.64%;直流有刷电机的毛利率分别为24.99%、22.11%和18.08%,其中,毛利率较低的交流异步电机的销售占比最大,各期均在70%以上,导致祥明智能的整体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4、产业链议价能力

发行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原材料均主要为漆包线、钢材、塑料件、磁性材料、电子线(联接线)等,其中漆包线、钢材等材料均属于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平衡,价格透明,生产企业对该类供应商的议价空间较为有限。对于其他原材料,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均存在部分零部件由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定制生产的情况,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可以利用采购量与供应商协商议价。因此总体来看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存在重大差异。

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的主要下游客户均为大型家电集团或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客户的行业地位较高,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面向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微特电机产品与江苏雷利均较为相似,毛利率与江苏雷利也最为接近;与祥明智能、科力尔在产品类型、销售对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毛利率水平亦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结合主要产品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客户议价能力、产品订单执行情况,说明毛利率下降趋势是否会持续。

1、微特电机及组件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行业中的空调领域,行业的竞争情况参加本回复之“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之“(三)、1、(2)市场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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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微特电机的下游客户对供应商要求较高,行业内取得其供货资格的企业较少。公司在各空调厂商处均取得了较高的供应份额,如2021年度在美的集团约占40%,海信集团约50%,海尔集团约60%。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收获了客户的大量好评,有助于公司保持市场地位。公司曾获得海尔“2019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海信“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和“2019年度出口优秀合作伙伴奖”、奥克斯“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由于行业内主流客户对产品技术、性能、质量等各项指标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市场竞争将仍在拥有先发优势、形成规模效应、具备技术实力的供应商中展开,市场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市场地位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客户议价能力

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主流空调厂商,有较强的市场地位,议价能力较强。客户在选择具体产品的供应方时,一般进行招投标在合格供应商中确定份额,招投标时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还要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交付能力和效率等其他综合因素;同时主要客户均为知名品牌商,对供应商选择较为谨慎,转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因此发行人基于长期合作关系、较好的产品质量、交付能力以及市场地位,也具备一定与客户议价的能力。

如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商议了主要材料的价格联动机制,从而抵消了部分铜、钢价上涨对成本的影响。2021年度,由于原材料整体上涨幅度较大,发行人还与客户协商扩大了价格联动机制的覆盖范围,协商调整了产品售价。2021年度,公司微特电机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受价格联动机制影响较2020年度提高了12.74%,虽然增长幅度低于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但反映了公司具备将材料成本的上升向下游客户进行部分传导的能力。

客户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以及交付周期,也会结合产品技术工艺、原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为上游供应商预留合理利润,以寻求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4)产品订单执行情况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主要根据各客户系统平台的订单、送货要求安排发货、结算,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生人与各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良好,产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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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执行正常。

总体来看,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下游空调行业竞争格局稳定,发行人已通过多年积累在行业内占据了较强的市场地位。由于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但发行人基于长期合作关系、较好的产品质量、交付能力以及市场地位,也具备一定抵御毛利率下降风险的能力。

2、精密给药装置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在精密给药装置行业,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赛诺菲等综合性制药集团自行生产注射笔用于自身药物的配套,甘甘医疗生产机械式注射笔用于配套其集团内药企的药物。国内市场的其他第三方专业精密给药装置生产企业主要为Ypsomed和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其中Ypsomed主要生产机械式注射笔,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机械预灌封注射笔。

精密给药装置往往需要和药物同步开发以满足不同药品的具体注射要求,一旦药品及配套的给药装置通过审批并完成注册,合作配套关系将会长期稳定,其他第三方精密给药装置生产企业进行竞争替换的难度较大。制药企业在进行后续药物开发时,也会优先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或业内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供应商进行配套给药装置供应。

由于国内精密给药装置行业起步较晚,而精密给药装置往往需要长时间的研发验证工作。发行人从2013年开始进行精密给药装置开发,在国内企业中具备技术优势和业务先发优势,目前发行人多款产品已逐步批量上市,为产品性能和体验感的持续提升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端使用信息,先发优势得以进一步巩固,因此发行人具备较强竞争力。

(2)发行人行业地位

公司以电子式注射笔为主打产品,兼具机械式注射笔产品,是国内起步较早、产品线较为齐全的专业精密给药装置研发生产企业,已取得了金赛药业、豪森药业、信立泰等知名生物制药企业的认可,在产品线丰富度、注册证数量、知识产权数量方面均处于国内企业前沿,树立了较强的客户壁垒和技术壁垒,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关于公司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市场地位的说明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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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回复“问题3、关于精密给药装置”之“(四)、4、认定发行人‘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的依据”。

(3)客户议价能力

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等方式,约定一定期间内的供货价格及供货数量,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公司在精密给药装置行业内起步较早,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少,公司供货规模大且稳定,工艺技术不断优化,综合服务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4)产品订单执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与前期主要客户的订单均在正常执行中,未因市场竞争而大幅降低售价。此外公司已取得信立泰、康宁杰瑞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并正常生产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55.75%、52.15%和

48.60%,毛利率呈现的下降趋势主要受相对高毛利的电子式注射笔和相对低毛利的机械式注射笔结构性变动影响,单项产品的毛利率受上游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也出现小幅波动。未来,随着发行人新产品的不断上市,产品量产带来的规模效应逐渐显著,精密给药装置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可能性较低。

(三)补充说明内销和外销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其差异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和外销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地区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金额占比毛利率收入金额占比毛利率收入金额占比毛利率
境内48,594.9498.89%25.80%38,774.9999.83%29.14%30,572.2499.32%35.99%
境外544.041.11%47.89%64.630.17%52.35%208.680.68%41.82%
合计49,138.98100.00%26.05%38,839.62100.00%29.17%30,780.92100.00%36.03%

报告期境外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内外销的产品结构差异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境内产品销售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微特电机及组件86.72%24.52%87.30%28.39%86.52%34.80%

1-190

境内产品销售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精密给药装置7.48%48.71%6.50%52.19%9.95%56.69%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境外产品销售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精密给药装置100.00%47.89%96.18%50.49%98.68%41.91%

综上,内销收入主要产品为微特电机及组件,毛利率大幅低于精密给药装置,而外销收入主要产品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结构差异导致外销收入毛利率大幅高于内销收入毛利率。精密给药装置内销毛利率大于外销毛利率主要系内销产品以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电子式注射笔为主,而外销产品报告期内均为机械式注射笔。

(四)说明微特电机行业是否为成熟市场,行业是否处于激烈的价格竞争,进一步说明主要产品是否存在平均单价下降进而压缩毛利的风险。

微特电机行业经多年发展在基础技术、生产工艺上已较为成熟,现有下游市场的竞争格局已趋于稳定。与此同时,微特电机是应用十分广泛的基础电气机械部件,行业内企业仍在多项应用领域不断投入研发,面向新的应用场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并为了降低成本而不断提升工艺及自动化水平。

发行人的空调行业客户一般通过招投标在合格供应商中确定具体产品的供应份额,招标时的考虑因素包括产品供货价格、产品质量、交付能力及效率等,发行人存在通过降低单价从而争取更多供应份额的情形。发行人在精密给药装置行业则面临的价格竞争较少,产品价格较为稳定,因客户要求降价而压缩毛利的风险较小。

以下按2021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结构假设公司对空调行业主要客户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销售的所有产品价格整体下降5%、10%时,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影响
微特电机及组件前五名客户整体降价5%主营业务收入降幅-4.07%
毛利率降幅-3.14%

1-191

项目影响
微特电机及组件前五名客户整体降价10%主营业务收入降幅-8.15%
毛利率降幅-6.56%

如上表所示,如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前五名客户对所有产品同时降价幅度较大时,会对发行人的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根据发行人多年合作经验,这种情形发生的概率很小,客户也会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而给供应商保留合理利润以保证供货稳定性。发行人同时也积极采取措施,以保证公司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1)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展应用领域

发行人持续通过开发新产品、开辟新应用领域来平衡毛利率下降的压力。目前公司的微特电机产品已向厨房卫浴、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领域延伸,实现少量销售。除以上微特电机的直接应用,发行人基于电机技术原理积极向应用产品端开拓,目前已成功延伸至精密给药装置这一医疗行业分支,未来还将向智能家居等领域进一步开发应用级产品和推广市场。

相对高毛利率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板块近年来发展较快,多款药物配套注射笔陆续上市并批量销售。随着国产药物替代趋势的不断深入,已上市产品的收入规模预计将逐步提升,丰富的研发管线储备也将陆续形成销售,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未来增长潜力较大,从而能够改善公司的收入结构,增强公司抵御毛利率下降风险的能力。

(2)持续改进生产工艺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调整生产布局以降低成本,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在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原材料,并与客户共享成本降低的收益;二是积极引进新的自动化设备以降低人工成本;三是调整生产布局,公司位于宿迁生产基地的人工成本、费用成本低于常州生产基地,发行人积极调整生产分布,增加宿迁生产基地的产量,以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

(3)材料降本谈判

由于销售规模逐年增长,发行人的采购规模也逐步提升,对于定制生产的原材料供应商或委外加工供应商,发行人可通过竞争性谈判,或者通过规模效应协商降价;对于漆包线、钢材等与大宗商品波动相关性较高的材料,发行人

1-192

可通过商议基础原材料加成比例的方式进行一定程度议价。

(4)持续完善客户服务,提升非价格指标评分

发行人客户招投标时评分因素除了供货价格外,还要考虑产品质量、产能、交付及服务、技术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发行人通过工艺技术研发持续降低产品投诉率,强化销售服务的全流程管控与售后体系。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及服务优势,公司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和多次优秀供应商荣誉,从而为公司在非价格指标方面树立优势。

(五)说明各细分产品是否设定年降条款,如有,说明年降条款的具体约定,年降产品各期销量、平均售价、销售金额以及对应客户情况。

“年降”通常指供应商与客户在签订价格条款时,约定后续年份降价比例的一种定价方式。在采用“年降”约定的价格条款下,产品的首个供应周期采购单价相对较高,在后续年份采购单价逐年下降,利于客户控制采购成本。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价格协议或框架合同中,不存在每年降低售价或类似意思表述的条款。

发行人在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与下游客户虽未约定年降条款,但存在在客户招投标时,发行人为争取较高供货份额而降价的情况。微特电机及组件对应客户的各期销量、平均售价、销售金额情况参见问题10之“(一)说明向各产品类别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金额、数量、单价、毛利率等;如向单一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的回复。

(六)说明不同类别产品定价机制,同类产品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定价机制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前五大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的可能性。

1、说明不同类别产品定价机制,同类产品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微特电机及组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主要客户大多约定了主要材料联动的定价模式,但是不同客户的联动机制、覆盖产品范围及其具体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各细分产品主要客户的定价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①微特电机

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1-193

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美的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格力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海尔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月度偏离调价,与上月基准铜价均价偏离超过3,000元人民币/吨时调整单价
海信集团 (除海信日立外的海信山东公司、海信广东等公司)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海信集团 (海信日立)不联动招标确定基价,部分产品不定期协商调整
奥克斯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月度偏离调价,与上月基准铜价均价偏离超过1,500元人民币/吨时调整单价

报告期内,除海信日立外,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与客户的定价模式均采用铜联动的定价模式,海信日立每年采购的微特电机金额分别为99.96万元、

251.83万元和390.52万元,占比较小。

②空调水泵

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海信集团 (海信日立)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不联动,2021年3月开始联动(铜价和钢材价格双联动)2021年3月开始根据本月与上月铜差价和钢材差价进行联动调整
海信集团 (除海信日立外的海信山东、海信广东等)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格力集团不联动协商定价,不定期微调
美的集团不联动协商定价,不定期微调

报告期内,公司空调水泵产品主要向海信日立、格力集团和美的集团进行销售,不同客户的定价方式存在一定差异。2021年由于铜价上涨使得公司产品成本上涨,公司与海信日立协商后将空调水泵的定价方式由固定价格调整为与铜价、钢材双联动的定价方式。

③运动组件

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美的集团部分型号联动、部分型号不联动,联动的产品: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不联动的型号由双方不定期进行协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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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奥克斯集团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月度偏离调价,与上月基准铜价均价偏离超过1,500元人民币/吨时调整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动组件产品主要向美的集团、奥克斯集团销售,部分型号约定了与铜价联动的定价方式。

虽然上述产品的主要客户大多采用主要材料联动的定价方式,但是不同客户联动机制的调价方式、招标或协商确定的基价、购买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均存在差异,导致同类产品的价格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价格差异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之“(一)、1、微特电机及组件”。

(2)精密给药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主要采用和客户协商定价的定价机制。同类产品的定价方式不存在重大差异,但由于具体型号的产品成本存在差异导致售价存在差异。具体价格差异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之“(一)、2、精密给药装置”。

2、相关定价机制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同行业公司江苏雷利披露:“格力、美的、海信、TCL、松下实施铜价联动定价政策”;祥明智能披露“对青岛海信等主要客户报价执行价格联动机制,根据价格联动机制,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销售价格也会随之上涨,与客户针对原材料上涨重新确定产品销售价格,主要体现为每月或每季度根据铜、硅钢片、铝等主要原材料较基准价格发生上下浮动一定比例之后,相应地调整对应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的定价机制符合行业惯例。

目前精密给药装置行业公司的信息披露较少,公司的定价机制符合市场惯例。

3、对前五大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的可能性

公司向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销售的产品大部分采用铜价联动的定价方式,联动调整的定价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传导给发行人客户,但目前公司仍有部分产品未实现联动调整定价。未来,若原材料持续上涨,公司将积极与客户协商进行定价机制的调整,2021年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的空调水泵产品的定价机制已由“固定铜价”修改为“铜价钢价双联动”。部分未进行价格联动的产品,发行人也可以与客户协商对固定价格进行调

1-195

整,以保证产品的合理利润空间。

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定价机制为协商定价,相对灵活,发行人预计对定价机制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较小。但当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发行人可以通过与客户协商调整产品的销售价格。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业务人员,了解发行人的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以及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方面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对比情况;

(2)查阅同行业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其产品及销售对象、技术难度等,对比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差异及趋势变动情况;

(3)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核查微特电机及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行业竞争情况等;

(4)查看客户系统平台并结合对主要客户和发行人总经理的访谈,核查发行人产品在主要客户处的供货比例情况;

(5)对发行人技术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的技术差异情况;

(6)对发行人微特电机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定价机制,以及应对产品降价的主要措施;

(7)取得主要客户的招标文件,了解客户的评标方式;

(8)查阅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明细表,分析内外销产品毛利率差异原因;

(9)就发行人的销售价格下降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影响进行测算分析;

(10)查阅发行人的主要销售合同,核查其中是否有年降相关条款;

(11)查阅客户系统平台或定价调整记录,了解发行人销售产品的定价机制。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微特电机产品在产品类型、销售对象、技术难度方面与江苏雷利均较为相似,毛利率与江苏雷利也最为接近;与祥明智能、科力尔在产品类型、

1-196

销售对象及技术难度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毛利率水平亦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下游空调行业竞争格局稳定,发行人已占据了较强的市场地位,但由于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精密给药装置领域的毛利率下降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未来持续下降的风险较低。

(3)内销和外销的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4)微特电机行业的基础应用已较为成熟,但仍有在新产品、新应用上提升附加值的发展机会;下游空调行业招投标时存在价格竞争,发行人存在降低单价从而争取更多供应份额的情形;发行人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面临的价格竞争较少,产品价格较为稳定,因客户要求降价而压缩毛利的风险较小;发行人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以保证公司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5)发行人各细分产品合同中未设定年降条款。

(6)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定价机制不存在重大差异,产品的具体价格受客户采购需求、联动机制的调价方式影响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的定价机制符合行业惯例。

1-197

问题14、关于期间费用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7.32%、9.62%和9.33%,期间费用率随着规模效应提升呈现下降趋势;(2)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077.42万元、494.28万元和526.8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43%、1.25%和1.06%,主要由运输装卸费、职工薪酬、质保费用、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等项目构成;(3)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2,482.37万元、1,607.53万元和2,019.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9%、

4.07%和4.05%,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经费、中介咨询服务费、股份支付、折旧摊销等项目构成;(4)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402.42万元、1,579.59万元和1,957.2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4.00%和3.93%,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摊销和技术咨询费等构成。

请发行人:(1)结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服务,说明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情况,质保费用计提政策、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匹配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说明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约定服务期等,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否公允;

(3)说明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公司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是否相匹配;

(4)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占比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服务,说明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情况,质保费用计提政策、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匹配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结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服务,说明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关于质保服务或质量赔偿的约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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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销售合同中关于质保服务或质量赔偿的约定
美的集团乙方承诺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按乙方上一年度供货值,从货款中扣留质量风险保证金。 乙方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日常抽检过程中质量不合格、乙方物料在甲方型式试验不合格、生产过程质量问题(包括成品封存停用)等,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标准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海信集团甲方向乙方收取风险押金。甲方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型式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上机装配过程厂内不良、市场销售与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等,根据不合格具体情况向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索赔。 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索赔金额、三包费用等款型,甲方质量部门按照月度进行统计;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或从货款中扣除。
海尔集团乙方开始供货后,乙方授权甲方从甲方向乙方应付的货款中扣除10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规定赔偿甲方:入库检验质量不良、生产现场质量不良、生产现场批量质量不良、重复发生质量问题、市场不良等。对乙方出现的违约及造成的损失,甲方通过质量信息化系统告知乙方,若乙方有异议,应在三天之内书面提出异议进行申诉,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可在乙方应付货款中通过信息化系统直接扣除。
格力集团甲方按上一年度双方业务额的5~10‰预留乙方货款作为质量风险保证金,每年的质量风险保证金按上年度的业务额重新核算。质量风险保证金保金的预留期限为10年。 甲方在进货检验批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产品封存停用及造成产品停产停线、型式试验不合格等情况下,根据不合格具体情况扣取乙方的质量违约金。
奥克斯集团根据供方年度供货额的3%(最高不超过100万)预留供方货款作为质量风险保证金。 供方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过程中、需方生产过程中、需方产品售中、售后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根据具体质量问题供方向需方支付不同金额的违约金。
长春金赛根据入厂检验和客户投诉两个不同环节中出现质量缺陷的不合格率,制定了不同的考核标准。质量缺陷分为A类问题(严重问题对患者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和B类问题(影响到患者注射,未对患者安全产生影响)两类。 对于A类问题,乙方设立备用金十万元人民币,用于甲方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问题处理费,如备用金低于两万元人民币,甲方通知乙方于3个工作日内补足。 考核数据按批次统计,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整体汇算考核,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需经双方书面确认,乙方在接到甲方考核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汇算结果交纳罚金或在货款中扣除。

2、质保费用计提政策、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匹配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质保费用计提政策

公司质保费用主要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因产品质量瑕疵而被客户收取的质量损失赔偿。公司根据前三年实际发生的质量损失赔偿金额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比例的平均值,确定当期的质保费用计提比例、确认当期的预计

1-199

负债,质保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已预提的预计负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质保费用具有偶发性,报告期内仅2021年度发生一笔

6.17万元,因此无法对预计负债进行准确估计,未予以计提质保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2)质保费用计提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际计提及对应实际发生的质保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本年计提101.1698.1792.59
本年实际发生费用48.2863.3047.37
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本年实际发生费用6.17--

如上表所示,公司计提的质保费用能够覆盖当年实际发生的质保费用,预计负债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约定服务期等,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否公允。

1、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约定服务期

(1)股份支付基本情况

①2019年11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19年11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与俞贤萍、王少锋、於建东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分别签订《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协议》,各激励对象按照约定价格向公司增资或者受让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其中对俞贤萍、王少锋、於建东三人的股权激励不约定服务期,员工持股平台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为5年。

②2020年4月,持股平台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

2020年4月,员工持股平台泓兴投资原合伙人吴延兵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员工秦文琴,白雪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根据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秦文琴自取得激励份额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③2021年7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7月,泓兴投资合伙人於丽明将其预留的合伙份额185.00万元

1-200

(穿透至公司股份数量为18.50万股),分别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智鑫投资和黄德国等12名员工。根据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员工持股平台智鑫投资中的员工合伙人和黄德国等12名员工激励对象,自取得激励份额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④2021年持股平台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

2021年6月,泓兴投资原合伙人高云雷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员工何彦明,许仲初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许云初;2021年12月泓兴投资原合伙人姜立华、章烨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根据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何彦明自取得激励份额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2)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

2019年11月,公司对於建东、俞贤萍、王少锋三人的股权激励未约定服务期,于当期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增加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相关内容,上述股权激励未设定服务期限作为行权条件,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情形,因此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9年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公司其余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员工合伙人均设定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分期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增加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规定,“对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相关内容,上述股权激励均设定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属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形,因此分期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期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

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均已按员工的岗位类型分别计入各项成本费用。

1-201

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支付的会计核算合理。

2、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否公允

公司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公允价格:1、同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2、最近一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3、资产评估价格;4、其他估值方法确定的价格。报告期各期公司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历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公允价格(元/股)公允价格的确定方法
2019年11月股权激励於建东、俞贤萍、王少锋及员工持股平台-45名员工11.68参照2019年12月外部投资者复星惟盈入股价格
2020年4月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秦文琴11.68参照2019年12月外部投资者复星惟盈入股价格
2021年7月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13名员工及黄德国等12名员工19.49参照2021年6月末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738号)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
2021年6月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何彦明19.49参照2021年6月末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738号)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

综上,公司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公允、合理的。

(三)说明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公司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是否相匹配;

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江苏雷利4.69%4.69%4.34%
科力尔3.96%4.45%3.88%
祥明智能4.03%3.93%4.35%
可比公司平均值4.23%4.36%4.19%
发行人3.93%4.00%4.46%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6%、4.00%和3.93%,总体而言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研发费用率与科力尔、祥明智能较为接近,略低于江苏雷利,主要系江苏雷利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冰箱、呼吸机等应用领域进行了新增研发投入。

1-202

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产品类型、销售对象等方面有所不同,详见本回复“问题13、关于毛利率”之“(一)结合产品差异、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及具体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公司与同行业公司面向的下游市场竞争格局也存在一定差异,如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已不仅仅是电气机械零部件而是延伸发展至医疗应用产品,该业务于2013年开始研发,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下游市场竞争者较少使得销售毛利率较高,提升了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

(四)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占比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1、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研发费用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研发费用核算范围,实际发生时按照性质进行分类,具体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费、研发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以及其他与研发相关的费用。各费用归集与核算情况如下:

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研发人员当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人事部每月编制研发人员工资考勤表,财务部根据该工资表将人工费用归集至各研发人员归属的研发项目。

材料费:研发人员按实际研发项目需求,根据经审批的非生产领料单领料,财务部根据非生产领料单将材料费用归集到相应研发项目。

折旧与摊销:财务部每月在系统中针对研发部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相应的折旧,并按照该资产所用于的研发项目将折旧费用分摊至各研发项目。

其他研发费用:公司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经费、认证检测费、技术咨询费等。财务部每月根据各研发项目的发票、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将其他研发费用归集至对应研发项目。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归集对象为各研发项目,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相关的领料单、工资表等单据将各项费

1-203

用归集至对应研发项目,不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2、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占比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1)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电机及电机部件126.04145.99120.91
辅助材料94.46121.9238.81
注射笔及注射笔部件67.6535.2027.43
线束及线束组件58.714.7021.68
齿轮、转子、定子、齿轮箱组件等43.2366.8934.17
漆包线42.9613.255.26
金属材料40.8732.4211.10
冲压件、轴承及冶金件21.713.9312.37
水泵及水泵部件18.4713.7611.92
线圈18.3142.0029.95
塑料件14.2310.1616.93
电子元器件4.266.917.41
其他-28.440.25
合计550.88525.57338.17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投入研发的支出增加,研发费用中的材料费用也随之增加。2020年度研发材料费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客户需求和市场推广策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产品,从而引起研发材料的增加。

(2)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材料费占比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江苏雷利34.59%32.54%32.45%
科力尔18.10%17.94%19.08%
祥明智能58.18%43.56%42.16%
可比公司平均占比36.96%31.35%31.23%
发行人28.15%33.27%24.11%

1-204

研发材料系根据具体研发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实际需求进行领用,同行业公司的研发项目与发行人各不相同,目标开拓的应用领域也存在差异,因此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研发领料占比存在差异。但总体而言,同行业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材料投入比例。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获取发行人与各渠道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合同中关于质保服务的相关内容;

(2)检查实际发生的质保费用的记账凭证,复核公司质保费用的计提过程;

(3)查阅各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协议,了解服务期情况;取得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复核发行人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方法,核实股份支付费用的准确性;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资料,比较分析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

(5)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各研发项目的费用明细,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明细的核算范围及归集方式;

(6)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各类付款单据、报销单据、发票、记账凭证等,检查各研发费用明细的归集和分类是否正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公司质保费用计提政策合理,计提金额能够覆盖当年实际发生的质保费用,预计负债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公允。

(3)公司研发费用率和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合理、准确,不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占比合理。

1-205

问题15、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329.34万元、12,192.17万元和16,426.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00%、31.11%和36.00%,账面金额及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4次、3.32次和3.29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98.95天、108.57天和109.28天。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为95.60%;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8.66%、97.57%和98.36%。报告期内,坏账准备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61%、5.49%和5.29%,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289.70万元、-177.44万元和-208.24万元;(3)报告期末,公司逾期一年以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共计272.15万元,占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合计余额的比重为1.57%,占比较小;(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9,439.22万元、14,746.22万元和13,662.84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中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开票主体主要为美的集团、海信集团和海尔集团等大型客户的财务公司,各期末余额随着业务规模提升而持续增长。

请发行人:(1)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回款情况,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条件是否变化并说明变化原因;应收账款规模、信用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3)说明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兑人、票面金额、到期时间、期后兑付情况等),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说明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账龄是否连续计算。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206

(一)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回款情况,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条件是否变化并说明变化原因;应收账款规模、信用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1、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所属集团信用政策结算政策
1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海尔集团产品通过最终验收并核准有关单据后开票,且发票入账后90天付款承兑汇票
2青岛海达诚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双方确认交付且发票审核无误后次月开始核算账期,账期30天,到期后次月支付承兑汇票、美易单
4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5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集团VMI方式下按实际领用开票,发票入账后次月1日起90天付款承兑汇票
7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奥克斯集团物料经客户装机收货后开票,且经客户审核无误入账45天后纳入排款计划承兑汇票
8南昌市奥克斯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9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集团产品经客户最终验收合格后开票,且经客户核对无误后付款,账期40天承兑汇票、融单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条件未发生变化,信用期一般为1-3个月。

2、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234.522,234.52100.00%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987.601,987.60100.00%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543.411,543.41100.00%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504.091,504.09100.0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1,335.951,335.95100.00%
合计8,605.578,605.57100.00%

1-207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青岛海达诚采购服务有限公司1,813.401,813.40100.0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1,323.171,323.17100.00%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850.95850.95100.00%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668.67668.67100.00%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630.77630.77100.00%
合计5,286.965,286.96100.00%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1,346.651,346.65100.0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075.821,075.82100.0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1,039.571,039.57100.00%
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976.51976.51100.00%
南昌市奥克斯电气制造有限公司584.21584.21100.00%
合计5,022.765,022.76100.00%

注:上表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均已回款,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

3、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1)发行人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主要信用政策主要客户情况
江苏雷利公司为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通常给予大客户的信用期较长国内客户主要为格力、美的、海尔等知名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占比54.7%;国外客户主要包括伊莱克斯、惠而浦、 LG、三星、松下、夏普、富士通、GE等知名企业
科力尔非VMI模式:信用期一般为承运方出具提单后30天-90天;VMI模式:信用期一般为客户提货后30天-150天海康威视、可胜技术、创想三维、松下(Panasonic)、美的、海信、宇视科技、广电运通、比依股份、新宝股份、伊莱克斯(Electrolux)等
祥明智能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有月结30天、45天、60天、90天以及120天,其中大部分客户信用期为90天青岛海信、天加环境、松下、索拉帕劳、法雷奥等
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期一般为1-3个月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金赛药业

注:上述内容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1-208

(2)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江苏雷利95,898.5332.85%84,552.8234.91%61,196.6727.20%
科力尔35,186.3724.53%24,331.6124.50%15,278.7317.96%
祥明智能17,509.2323.83%14,857.8826.98%13,123.5125.05%
平均值49,531.3827.07%41,247.4428.79%29,866.3023.40%
发行人17,344.2634.81%12,900.5832.64%10,943.2434.79%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面向的客户群体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公司下游客户以国内大型空调整机厂为主,客户领用(即收入确认时点)至对账开票(即信用期起算时点)间隔1-2个月。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与客户群最为相似的江苏雷利差异较小,科力尔、祥明智能客户结构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应收账款规模也与发行人存在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政策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以及信用政策符合行业特征。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其变动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变动幅度账面余额变动幅度账面余额
江苏雷利95,898.5313.42%84,552.8238.17%61,196.67
科力尔35,186.3744.61%24,331.6159.25%15,278.73

1-209

公司简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祥明智能17,509.2317.84%14,857.8813.22%13,123.51
平均值49,531.3820.08%41,247.4438.11%29,866.30
发行人17,344.2634.45%12,900.5817.89%10,943.24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均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持续提升。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速度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17,344.2612,900.5810,943.24
剔除美易单等支付工具后的应收账款余额15,625.7912,314.1210,749.32
剔除美易单等支付工具后的应收账款增长率26.89%14.56%-
营业收入金额49,819.4139,529.5431,455.50
营业收入增长率26.03%25.6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美的集团等会采用美易单等支付工具支付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将未到期的美易单等支付工具保留在应收账款科目中,未终止确认,实际该部分应收账款客户已支付。剔除美易单等支付工具后的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规模增长整体相匹配。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区间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7,060.0998.36%12,586.7797.57%10,796.8398.66%
1-2年175.351.01%265.752.06%98.540.90%
2-3年106.780.62%28.770.22%28.990.26%
3-4年1.990.01%0.420.00%2.000.02%
4-5年0.050.00%2.000.02%15.530.14%

1-210

账龄区间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5年以上--16.870.13%1.340.01%
合计17,344.26100.00%12,900.58100.00%10,943.2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8.66%、97.57%和98.36%,账龄结构良好。

(2)坏账计提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基本相当,具体对比如下:

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江苏雷利5.00%10.00%20.00%30.00%50.00%100.00%
科力尔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祥明智能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发行人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江苏雷利5.08%5.08%5.89%
科力尔5.05%5.04%5.02%
祥明智能6.60%6.71%6.71%
可比公司平均5.58%5.61%5.87%
发行人5.29%5.49%5.61%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

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三)说明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兑人、票面金额、到期时间、期后兑付情况等),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说明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1、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较多,各期末具体明细详见本回复“附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1-211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按承兑人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承兑人金额其中:当期承兑当期背书、贴现期后承兑期后背书、贴现
2021年度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144.77158.307,987.52713.55285.40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937.261,821.802,924.41470.971,720.08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178.23155.004,771.931,251.3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88.52-2,782.52151.00155.00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357.1512.131,221.7798.2625.00
其他承兑人11.64-11.64--
合计26,717.582,147.2219,699.792,685.092,185.48
2020年度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569.753,158.845,526.022,884.89-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417.3355.778,794.91206.04360.59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355.101,150.88980.633,223.59-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852.85-2,762.4519.0071.40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234.6012.241,215.65-6.71
其他承兑人38.19-38.19--
合计30,467.824,377.7319,317.856,333.52438.70
2019年度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384.221,539.204,815.901,675.12354.00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709.12419.786,939.64289.5060.19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454.89-2,362.91-91.98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154.26497.66533.94610.23512.43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158.4930.001,128.49--
合计21,860.982,486.6415,780.882,574.851,018.60

2、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1-212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均已于报告期内或期后到期兑付、背书或贴现,不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3、说明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发行人应收账款以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按照原应收账款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应收承兑汇票的账龄。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获取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并结合主要客户访谈,检查约定的结算政策、信用政策;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资料,比较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增长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一致;

(3)查阅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坏账准备计提表,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4)获取期后回款明细表,抽查期后大额回款情况;

(5)获取发行人应收票据备查簿及应收票据明细表,核查商业承兑汇票的基本信息,与应收票据备查簿进行核对,确认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会计师对应收票据执行监盘程序,保荐机构进行了复核;根据应收票据备查簿,检查期后兑付/背书/贴现情况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前五名客户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以及信用政策符合行业特征;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期后均已回款。

(2)公司应收账款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匹配,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3)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均已于报告期内或期后到期兑付/背书/贴现,不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的账龄连续计算。

1-213

问题16、关于存货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999.09万元、8,557.53万元和12,891.8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01%、

21.83%和28.25%。其中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516.12万元、467.70万元和693.08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主要为:部分原材料、半成品无后续规划使用用途,识别为呆滞物料;部分库存商品已更新迭代,对外销售的可能性较小;经存货减值测试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存货;(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8次、3.20次和

3.26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4.48、4.36和4.61。

请发行人:(1)结合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存货订单覆盖率、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等,说明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库存水平的合理性,2021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长较快的原因;

(2)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相匹配;

(3)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超过1年的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结合主要产品的生命周期,说明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且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存货函证、监盘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回复】

(一)结合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存货订单覆盖率、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等,说明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库存水平的合理性,2021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长较快的原因;

1、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订单覆盖率、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情况

(1)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1-214

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大型空调整机厂,客户对于自身库存管理要求较高。在采购流程上,客户会提前和公司沟通中长期需求量,日常按天为频率进行高频次下单,并快速领用消耗,因此各期末在手订单一般仅为1周左右的需求量,总体规模较小。同时,由于客户对供应商供货速度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一般结合历史销售情况和对未来客户需求的判断进行生产备货,并在客户主要生产基地周边设立了办事处,储备一定量的产成品以便于快速供货,当客户下达订单后库存商品由办事处发货至客户仓库并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因此,在上述高频次下单发货模式下,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存货订单支撑较少。结合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成本情况可分析期末备货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5,323.792,723.443,069.07
发出商品350.20343.86470.86
小计5,673.993,067.303,539.93
期后一个季度营业成本结转金额8,085.857,311.654,146.12
结转比例142.51%238.37%117.12%

注:2021年末期后一个季度营业成本结转金额未经审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期后一个季度的营业成本结转率始终维持在100%以上的较高水平,反映了公司的产成品规模具备合理性,与客户需求、生产计划相匹配。

②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存货订单覆盖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结存金额625.15641.01236.98
在手订单对应 成本金额2,370.76928.03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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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在手订单覆盖率379.23%144.78%211.04%

注:在手订单对应成本金额=在手订单数量*当年该产品平均成本精密给药装置主要为下游生物医药企业客户专项设计、定制的产品,公司在收到客户订单后才会根据客户要求的发货期进行大规模生产,因此订单覆盖率较高。公司存货订单覆盖情况与业务经营模式特点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2)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

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生产周期微特电机一批次生产周期为6-8天左右;空调水泵一批次生产周期为12-14天左右。电子注射笔一批次生产周期为17-20天左右;机械式注射笔一批次生产周期为10天左右。
材料备货周期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一般从采购下订单后需要2-30天左右到货,委托加工物资一般需要2-7天左右。
产成品备货周期公司考虑到供货速度并且结合历史销售记录、订单情况和对未来市场的判断,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一般在年末备45天左右常规品类的库存。定制化程度高,主要在客户订单范围内生产,不会提前规模性备货。
发出商品确认周期从到达入库至领用确认收入的时长受客户消耗速度的影响相对较大,不同客户的流转周期存在一定差异,美的、海尔、海信一般在1-3天,格力和奥克斯一般在10天左右。客户主要为生物医药行业公司,验收程序严格,故一般需要较长的验收周期,报告期内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发出至验收完成的周期通常为1-2个月。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货变动原因以及各期末库存水平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732.4020.11%1,763.9019.54%1,539.6318.08%
在产品616.404.54%398.094.41%534.606.28%
半成品2,991.0922.02%2,302.0525.51%1,387.8916.30%
库存商品5,774.6342.51%3,080.8934.14%3,776.8444.35%
发出商品746.755.50%778.188.62%497.955.85%
委托加工物资723.635.33%702.127.78%778.319.14%
合计13,584.90100.00%9,025.23100.00%8,515.21100.00%

公司存货余额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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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余额占比分别达到78.73%、79.19%和84.64%。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539.63万元、1,763.90万元和2,732.40万元,呈逐年增加趋势;原材料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8.08%、19.54%和20.11%,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原材料周转天数分别为23天、21天和22天,反映了原材料余额和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保持稳定,未发生异常变动。

2021年末原材料余额较上一年末增长968.50万元,涨幅为54.91%。主要原因包括两方面:①发行人整体业务规模增长,受生产备货需求驱动,发行人原材料规模保持同步增长;②2021年度主要原材料漆包线、钢材、电子线的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从而导致原材料结存单价上涨,按期末原材料构成估算,上述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期末原材料余额增长的影响数约为260万元。

(2)半成品

公司半成品主要为线束组件、线圈组件、定子组件等各类组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387.89万元、2,302.05万元和2,991.09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6.30%、25.51%和22.02%,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产品生产工序较多,工序分散在常州、宿迁等不同的生产基地,因此需要较多半成品以满足内部生产衔接的需求。

报告期各期半成品周转天数分别为22天、24天和26天,随着2020年宿迁华阳生产基地的设立以及2021年产量增长,半成品规模增大,周转天数逐年增加。

(3)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3,776.84万元、3,080.89万元和5,774.63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4.35%、34.14%和42.51%,规模及占比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细分型号较多,并且客户对于供货速度要求较高,公司需要对产品进行备货以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

2020年末库存商品规模及占比下降的原因主要为:①宿迁华阳作为公司重要的微特电机生产基地于2020年10月正式投产,赛欧电子逐步将业务向宿迁华阳转移,库存商品逐步消耗;在设备、人员等产能转移、新增过程中,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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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零部件生产线先行调整完毕,成品总装产线的人员磨合相对滞后,导致产能未能充分释放,使得2020年末半成品余额及占比增长,库存商品余额因销售出库而有所下降。②2019年末公司离心泵业务模式为自行生产,储备了一定规模的库存商品,2020年四季度改为代工生产,按订单需求对供应商直接采购成品,离心泵业务生产模式的改变也对库存商品余额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末库存商品较上一年末增长2,693.74万元,增幅87.43%,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管理层对未来销售情况预期良好,同时2022年度春节时间较早(2022年1月31日),生产工人往往提前离岗放假,公司为了保持供货稳定性进行了提前备货。此外,前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增长也导致了库存商品结存成本的同步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在期后一个季度内的营业成本结转率均超过100%,反映了公司库存商品规模的合理性,不存在长期积压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主要存货规模具备合理性,与客户需求规划、自身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相匹配,库存水平变动具有合理原因。

(二)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相匹配

1、存货规模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江苏雷利17.96%16.58%16.16%
科力尔23.54%25.07%21.83%
祥明智能25.94%23.06%22.64%
同行业平均值22.48%21.57%20.21%
公司28.25%21.83%24.0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与同行业平均值差异较小,存货规模合理。

2、存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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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余额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存货余额占比分别达到78.73%、79.19%和84.6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存货明细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原材料江苏雷利16,280.6725.63%8,144.1515.38%6,175.8013.73%
科力尔9,004.2029.89%6,443.1436.68%4,400.6831.22%
祥明智能6,204.8248.00%4,949.2650.84%4,065.0346.87%
平均值-34.50%-34.30%-30.60%
本公司2,732.4020.11%1,763.9019.54%1,539.6318.08%
半成品江苏雷利------
科力尔------
祥明智能553.264.28%525.045.39%393.964.54%
平均值-4.28%-5.39%-4.54%
本公司2,991.0922.02%2,302.0525.51%1,387.8916.30%
库存商品江苏雷利42,116.6466.29%40,460.4076.42%35,111.9978.05%
科力尔9,741.1832.33%3,613.6520.57%3,693.0026.20%
祥明智能3,903.4930.20%3,102.7731.87%3,406.2639.27%
平均值-42.94%-42.96%-47.84%
本公司5,774.6342.51%3,080.8934.14%3,776.8444.3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1)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

公司根据排产计划和预计未来订单情况以及最低采购量、采购周期等因素设置的安全库存,采购原材料并在需要时及时投入生产。

公司原材料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半成品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核算明细科目和生产组织方式的差异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江苏雷利、科力尔均未列示半成品分类,祥明智能存货结构中包含半成品但规模较小。公司将不同的生产工序设置在各家子公司,原材料采购后于各子公司进行生产,各工序间的组件单独设置半成品科目核算。因此将原材料和半成品合并与同行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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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的合计占比为34.38%、45.05%、

42.13%,同行业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合计平均值为32.12%、36.10%、35.93%,2020年末和2021年末大幅高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系2020年开始华阳宿迁生产基地投产以及2021年产量扩大,新增生产基地使得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储备主体增加,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余额占比因此增长。

(2)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4.35%、34.14%、

42.51%,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47.84%、42.96%、42.94%,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库存商品较少的原因详见本问题“(一)、2、(3)库存商品”的相关说明。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与生产经营模式匹配。

(三)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超过1年的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

(1)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库龄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计库龄 占比
1年以内5,458.52616.402,863.252,461.79746.75714.8612,861.5794.68%
1-2年106.62-87.8575.47-3.55273.502.01%
2-3年156.91-37.83186.59-5.22386.552.85%
3年以上52.58-2.168.55--63.280.47%
合计5,774.63616.402,991.092,732.40746.75723.6313,584.90100.00%

(2)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库龄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计库龄 占比
1年以内2,731.46398.092,211.401,520.46778.18666.418,306.0092.03%
1-2年296.85-83.53223.18-35.39638.957.08%
2-3年44.99-6.5210.26-0.3262.0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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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龄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计库龄 占比
3年以上7.59-0.6010.00--18.190.20%
合计3,080.89398.092,302.051,763.90778.18702.129,025.23100.00%

(3)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库龄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计库龄 占比
1年以内3,572.84534.601,367.401,496.28497.95774.458,243.5396.81%
1-2年155.72-14.9730.72-3.60205.012.41%
2-3年29.74-4.729.11-0.2643.830.51%
3年以上18.53-0.803.51--22.850.27%
合计3,776.84534.601,387.891,539.63497.95778.318,515.21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均在90%以上,长库龄存货相对较少。

2、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超过1年的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316.11194.0261.38%349.43175.0450.09%203.99110.6954.26%
原材料270.61195.2672.16%243.44168.7869.33%43.3416.9739.16%
半成品127.8466.1751.76%90.659.9310.95%20.490.803.90%
委托加工物资8.77--35.71--3.86--
合计723.33455.4562.97%719.23353.7549.18%271.68128.4747.29%

(1)库存商品库龄超过1年的原因

微特电机业务中,常规在售的主要产品型号一般均能迅速销售领用,部分老型号产品销售放缓,或需要为老型号的空调预留维修备件,造成库龄相对较长。此外,公司在其他应用领域进行了多元化拓展,部分新领域产品(如心律仪等早期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导致形成长库龄存货,发行人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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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材料库龄超过1年的原因

发行人在其他应用领域上开拓所采购的部分原材料库龄较长,由于成品销售不及预期导致对应原材料后续使用价值较低,发行人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其他长库龄原材料主要为少量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等,后续仍有使用价值。

(3)半成品及其他

长库龄半成品主要为老型号产品对应的半成品组件,后续可作为维修备件使用。委托加工物资长库龄金额较小,主要为留存在委外加工供应商处的少量备用材料。

对于以上长库龄存货,发行人定期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并按测试结果计提跌价准备,各类主要长库龄原材料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高。针对销售不及预期的库存商品和对应原材料,发行人基本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销售退回而导致长库龄存货的情形,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结合主要产品的生命周期,说明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且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主要产品生命周期

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没有固定的生命周期,一般受客户终端产品对导风部件的升级换代频率影响。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不同型号终端产品之间具有一定的可复用性,因此大部分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均可维持数年的生命周期,部分常规型号甚至生命周期长达十年。如客户因终端产品更新迭代等原因暂停向公司采购某一型号产品,通常客户会提前通知公司暂停生产并协商进行库存消化。因此,公司库存商品受产品生命周期影响较小,呆滞风险较低,公司针对与客户之间合作的常规型号进行库存备货具有合理性。

精密给药装置的生命周期一般与对应药物一致,相对较长,公司一般根据客户确切的订单进行备货生产,库存商品余额相对较低。

2、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江苏雷利3.733.553.56
科力尔4.884.925.20
祥明智能5.244.6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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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可比公司平均4.614.364.48
发行人3.263.202.6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8次、3.20次和3.26次,公司库存管理能力逐渐完善,存货周转率逐渐提高。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国内的大型家电集团,公司于客户的主要生产基地附近设置了办事处进行快速发货和服务,导致库存商品备货规模较高;(2)公司产品线较为丰富,生产工序较长,部分工序分散在不同的生产基地,因此需要较多半成品、原材料库存以满足内部生产需求;(3)精密给药装置产品从发货到验收完成需要一定时间,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的领用结算模式需要在客户处储备一定量库存,上述因素导致各期末存在一定数量的发出商品。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存货函证、监盘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1)存货函证情况

①函证程序

针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函证程序:

A.函证的具体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所属期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B.取得公司提供的被询证者名称、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查阅企查查网站等方式核对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的真实性;

C.通过邮寄发出的询证函,由项目组或函证中心直接装袋并邮寄,全程对函证邮寄过程进行控制;通过电子邮寄发出的询证函,由项目组人员通过自己的企业邮箱进行发送;

D.收到回函时,对回函执行相关检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①回函信件是否为原件,若不是原件,与被函证单位核实不是原件的原因并重新补发;②函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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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由被函证单位直接寄回或由原发函电子邮件接收人回复、检查签章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等;E.登记函证信息,若函证出现限制性条款,则予以评估该限制性条款对函证结果的影响。

②函证情况和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存货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间期末余额发函金额发函比例回函金额回函比例
发出商品2021-12-31746.75545.3073.02%143.9319.27%
2020-12-31778.18610.8578.50%171.4022.03%
2019-12-31497.95350.5670.40%125.8225.27%
委托加工物资2021-12-31723.63460.4163.63%460.4163.63%
2020-12-31702.12425.5460.61%425.5460.61%
2019-12-31778.31328.9142.26%328.9142.26%

A.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公司发出商品回函率较低主要系客户的供应商较多、货物种类繁多,对发出商品一般不予核对。中介机构执行了以下替代程序:

a.获取客户的月末货物对账单并核对;b.通过客户的供应商系统核查已领用未结算的货物数据,从而核对发出商品数量;c.检查客户仓货物期后的领用、开票以及收入确认情况,从而保证期末发出商品的真实性;

d.对于客户允许盘点的发出商品实施监盘程序。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通过执行上述程序以及结合已回函函证,对发出商品余额合计确认比例分别为61.56%、70.44%、72.09%。B.委托加工物资除上表所示函证程序外,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还对委托加工物资执行了监盘程序,各期末监盘确认比例分别为23.51%、29.63%、18.60%(保荐机构未能对发行人2019年末和2020年末的委托加工物资实施监盘,保荐机构实施替代程序主要包括:对报告期内主要委托加工商执行采购细节测试;获取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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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9年末和2020年末盘点结果及申报会计师的监盘报告)。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委托加工物资执行函证和监盘程序合计确认比例分别为65.77%、

90.24%、82.23%。

(2)存货监盘情况

①监盘情况和比例

报告期各期存货监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监盘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监盘地点公司生产厂区及仓库
监盘人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注1)申报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监盘范围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执行函证程序
监盘方法公司执行盘点时,存货已停止收发,并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且标识清晰,我们对整个盘点过程实施恰当的监督,盘点结果与账面结果没有重大差异。存货数量真实完整,归属于公司,没有毁损、陈旧、残次和短缺等状况。
存货余额13,584.909,025.238,515.21
存货余额(除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12,114.527,544.937,238.95
监盘金额9,963.085,435.323,396.47
监盘比例82.24%72.04%46.92%(注2)

注1:对于保荐机构未能对发行人2019年末和2020年末的存货实施监盘,保荐机构实施的替代程序主要包括:对报告期内采购、销售等活动执行细节测试;分析了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量与相应产成品产量的匹配关系,相关匹配情况良好;获取并复核发行人2019年末和2020年末的盘点结果及申报会计师的监盘报告。

注2:由于2019年末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尚未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申报会计师未对两家公司执行监盘程序,剔除该部分存货余额后,2019年末监盘比例为51.71%。报告期各期末,申报会计师对各类存货均按照审计程序执行了完整的跟踪监盘,并选取部分存货进行抽盘,上表统计的监盘比例均为项目组自行抽盘的比例,报告期各期末抽盘比例逐渐提高。针对2019年底抽盘比例较低的补充核查情况如下:

A.获取发行人2019年末存货盘点表,复核发行人盘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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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于库存商品,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未抽盘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抽查相关的销售订单(合同)、发票、出库单等单据,验证2019年末存货结存情况,对该部分存货核查确认金额1,365.43万元,核查比例为20.79%;

C.对于原材料,申报会计师抽查了外购原材料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核查原材料入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并结合报告期内对供应商交易金额的函证,核查原材料采购的真实性,具体函证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之“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之“(六)、1、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是否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②盘点前程序

A.了解发行人的存货盘存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进行控制测试,评价其有效性,同时评估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和重要性;

B.获取发行人的盘点计划,评估盘点计划安排是否合理;

C.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

D.在发行人盘点存货前,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确定存货是否附有盘点标识;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③盘点中程序

A.在发行人盘点人员盘点时进行观察,确定发行人盘点人员是否遵守盘点计划;确定发行人盘点人员是否准确地记录存货的数量和状况;关注存货所有权的证据,如货运单据以及商标等;

B.检查已盘点的存货,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对已包装封存的存货,考虑要求打开包装查看;

C.当发现重大盘点错误时,考虑扩大监盘范围;

D.对检查发现的差异,进行适当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查明差异原因、提请发行人更正、如果差异较大,应当扩大检查范围或提请重新盘点;

E.特别关注存货的移动情况,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特别关注存货的状况,观察发行人是否已经恰当区分所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④盘点后程序

1-226

A.在存货盘点结束前,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B.在存货盘点结束前,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的盘点表单及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

C.取得并复核盘点结果汇总记录,评估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实际盘点结果。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存货的核查比例分别为

73.00%、73.32%、81.68%。

(3)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已对发行人存货执行了适当的函证程序和监盘程序,经核查,公司存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现场存货存放有序,各期末账实一致,存货记录准确、完整。

2、其他问题的核查过程

(1)获取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期后销售明细,分析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在手订单明细,计算各期末存货订单覆盖率;

(2)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公司销售模式、备货策略、生产周期和发出商品确认周期,比较分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存货余额构成情况及变动情况,分析存货水平的合理性;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中的存货明细构成情况,分析与发行人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4)获取发行人存货库龄明细情况,对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项目核查长库龄原因,检查有无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以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公司产品生命周期情况,取得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计算存货周转率等数据,与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3、核查意见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主要存货余额具备合理性,与客户需求规划、自身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相匹配,库存水平变动具有合理原因。

1-227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与生产经营模式匹配。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占存货比例较低,滞销库存商品及对应原材料均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不存在因销售退回导致库龄较长的情形,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公司存货周转率与业务发展情况相符,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1-228

问题17、关于非流动资产

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新建生产线及车间,相应增加房屋及建筑物与生产设备投入,固定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各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12,576.93万元、15,245.36万元和20,129.96万元,主要为房屋租赁物和机器设备。报告期内发行人机器设备占原值占收入的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各期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在100%左右。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742.67万元和5,109.67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项目为潞城大楼装修工程、江苏德尔福厂房工程和已到货待安装设备,余额分别为1,781.25万元、3,118.51万元和209.91万元。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91.96万元、1,749.61万元和2,862.36万元,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迹象。请发行人:

(1)细化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远高于同行业的原因,说明在远高于同行业的设备投入情形下,相关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及合理性,提供发行人厂房面积与产量的配比关系及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

(2)说明产能计算方法的准确性,结合当前产能利用率的影响因素和计算过程,说明能否真实反映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结合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的必要性。

(3)说明主要机器设备类型及账面净值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持有同类机器设备是否一致。

(4)结合在建工程明细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区别及联系,在建工程的总预算、完工进度、预计完工时间、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房屋建筑物等是否已达到转固时点,转固时点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5)说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1-229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细化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远高于同行业的原因,说明在远高于同行业的设备投入情形下,相关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及合理性,提供发行人厂房面积与产量的配比关系及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

1、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远高于同行业的原因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业务,报告期末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机器设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2021年末机器设备原值占比
江苏雷利32,561.8911.16%
科力尔15,181.3010.58%
祥明智能7,070.129.62%
平均-10.45%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7,914.1018.78%

发行人微特电机业务机器设备原值占比高于同行业水平的原因主要包括:

(1)新产品相关设备

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微特电机领域持续开发新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新产品电子膨胀阀相关机器设备原值为1,281.03万元,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机器设备原值比例为16.19%。目前电子膨胀阀产品尚未批量生产,正在进一步研发改进及市场开拓。

(2)已计提完折旧的机器设备

发行人从事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时间较长,机器设备成新率相对较低,其中部分老旧固定资产已计提完折旧,仍在继续使用,但由于设备年份较长,使用频率较低。截至报告期末,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已计提完折旧的机器设备原值为1,634.93万元,占机器设备原值比例为20.66%。未来随着自动化改造的不断深入,老旧设备将视使用情况逐步报废。

综合以上原因,剔除尚未量产的电子膨胀阀相关设备1,281.03万元,以及已计提完折旧的设备1,634.93万元,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设备原值为

1-230

4,998.14万元,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比例为11.86%,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差异较小。

精密给药装置、其他业务由于不存在其他可比对象,难以进行同行业对比。

2、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较高设备投入下,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电子膨胀阀等新产品虽然已进行前期产线的设备投入,但尚未量产,不属于主要产品,未纳入主要产品产能中统计。另一方面,公司微特电机、空调水泵等主要产品产能系根据成品总装产能计算。新购置的设备投向冲压、绕线、出轴、焊锡、总装等多个前道工艺环节,发挥的作用包括替代老旧产能、替代人工、提升质量工艺水平等,最终的成品总装产能则按照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稳步提升,使得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3、发行人厂房面积与产量的配比关系及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厂房面积与产量配比如下:

业务类型厂房面积(平方米)2021年产量(万台、万支)配比 (台、支/平方米)
微特电机及组件49,693.467,570.861,523.51
精密给药装置9,684.7237.8339.07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厂房面积(平方米)产量(万台)配比 (台/平方米)
江苏雷利97,100.9210,082.691,038.37
科力尔59,794.273,202.19535.53
祥明智能41,634.56451.14108.36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49,693.467,570.861,523.5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上市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最近一期数据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厂房产量配比各不相同,主要受各公司所生产微特电机的具体用途、技术品种、产品大小差异影响较大。发行人所生产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主要为体积较小的步进电机和微型空调水泵,江苏雷利的步进电机产品占比也相对较高,因此配比与发行人接近;科力尔的产品以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为主,祥明智能以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为主,体积较大、单价较高,因此面积产量配比相对较小。

1-231

(二)说明产能计算方法的准确性,结合当前产能利用率的影响因素和计算过程,说明能否真实反映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结合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的必要性。

1、产能计算方法及过程

(1)产能确定方法

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的三种产品产能,分别为微特电机、空调水泵和精密给药装置,产能根据不同产品的生产组织特点而确定。

①微特电机

微特电机有固定专用产线,各条产线根据生产人员班组配备、不同生产基地员工熟练度差异而理论日产能略有差异,因此计算公式如下:

微特电机年产能=∑各产线的理论日产能?每年理论工作天数ni=1

注:n=当年度产线数,理论工作天数考虑了各产线实际的投产月份和各生产基地的休假安排

②空调水泵

空调水泵总体分交流水泵、直流水泵两个系列,共三个班组,各班组日产能根据每月交流泵、直流泵、直流交流混产三种生产安排而有不同的日产能。空调水泵产能计算公式如下:

空调水泵年产能=∑(?

?b

+?

?b

+?

?b

)??=1

注:n=12个月,?

、?

、?

为三个班组当月日产能,?

、?

、?

为三个班组每月理论工作天数,理论工作天数考虑了各班组实际的投产月份和休假安排

③精密给药装置

精密给药装置主要分为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两类产品,报告期内采用灵活共线生产,由于生产工序主要为组装测试,因此以用工人数作为产能统计基准,计算公式如下:

精密注射装置年产能=∑每月用工人数?单人单日理论产能?

ni=1

每月理论工作天数

注:n=12个月,理论工作天数考虑了休假安排

1-232

(2)产能的计算过程

①微特电机

单位:万台

产线单线理论日产能理论工作天数产能
2019年度
产线11.5323484.50
产线21.5323484.50
产线31.5323484.50
产线41.5323484.50
产线51323323.00
产线61323323.00
产线70.5323161.50
产线81.2301361.20
产线91.2301361.20
产线101.2301361.20
产线111.2301361.20
产线120.86753.60
产线130.86753.60
合计4,297.50
2020年度
产线11.5321481.50
产线21.5321481.50
产线31.5321481.50
产线41.5321481.50
产线51321321.00
产线61280280.00
产线70.8321256.80
产线80.6222133.20
产线91.5210315.00
产线101.5210315.00
产线111.5210315.00
产线121.5210315.00
产线131.5210315.00
产线141.5210315.00

1-233

产线单线理论日产能理论工作天数产能
产线151.27893.60
产线161.27893.60
产线170.57839.00
产线181.27893.60
产线191.27893.60
产线201.27893.60
合计5,314.00
2021年度
产线11.5323484.50
产线21.5323484.50
产线31.5323484.50
产线41.5323484.50
产线51280280.00
产线61323323.00
产线71323323.00
产线80.8323258.40
产线90.6280168.00
产线101.2301361.20
产线111.2301361.20
产线120.5301150.50
产线131.2301361.20
产线141.2301361.20
产线151.2301361.20
产线161.5301451.50
产线171.5301451.50
产线181.5182273.00
产线191.578117.00
合计6,539.90

注:由于产线在各年度存在撤并调整,产线编号仅代表当年度的产线序号。

②空调水泵

单位:万台

月度一组二组三组产能

1-234

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合计
2019年度
1月5.602.805.602.80--16.80
2月6.00-6.00---12.00
3月11.20-11.20---22.40
4月11.20-11.20---22.40
5月10.40-10.40-3.00-23.80
6月11.20-11.20-3.00-25.40
7月11.20-11.20-3.50-25.90
8月11.20-11.20-3.50-25.90
9月11.20-5.602.803.50-23.10
10月5.202.605.202.603.50-19.10
11月5.602.805.602.803.50-20.30
12月5.602.805.602.803.50-20.30
合计257.40
2020年度
1月3.001.503.001.504.00-13.00
2月5.602.805.602.804.00-20.80
3月5.602.8011.20-4.00-23.60
4月5.602.805.602.8011.20-28.00
5月5.202.605.202.6010.40-26.00
6月11.20-11.20-11.20-33.60
7月5.602.805.602.8011.20-28.00
8月5.602.8011.20-11.20-30.80
9月5.602.805.602.8011.20-28.00
10月5.202.605.202.6010.40-26.00
11月5.602.805.602.8011.20-28.00
12月5.602.805.602.8011.20-28.00
合计313.80
2021年度
1月11.20-11.20-5.602.8030.80
2月6.00-6.00-3.001.5016.50
3月11.20-11.20-5.602.8030.80

1-235

月度一组二组三组产能 合计
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
4月11.20-11.20-5.602.8030.80
5月10.40-10.40-5.202.6028.60
6月11.20-11.20-5.602.8030.80
7月11.20-11.20-5.602.8030.80
8月11.20-11.20-5.602.8030.80
9月11.20-11.20-5.602.8030.80
10月10.40-10.40-5.202.6028.60
11月11.20-11.20-5.602.8030.80
12月11.20-11.20-5.602.8030.80
合计350.90

③精密给药装置

月度用工人数每月工作天数单人理论日产能(支)产能总数(万支)
2019年度
1月212529.451.55
2月242029.451.41
3月252529.451.84
4月242529.451.77
5月242529.451.77
6月242529.451.77
7月242529.451.77
8月252529.451.84
9月262529.451.91
10月242529.451.77
11月232529.451.69
12月202529.451.47
合计20.56
2020年度
1月161829.450.85
2月182529.451.33
3月222529.451.62

1-236

月度用工人数每月工作天数单人理论日产能(支)产能总数(万支)
4月202529.451.47
5月182529.451.33
6月212529.451.55
7月262529.451.91
8月252529.451.84
9月332529.452.43
10月312529.452.28
11月312529.452.28
12月292529.452.14
合计21.02
2021年度
1月282533.602.35
2月411733.602.34
3月342533.602.86
4月342533.602.86
5月282533.602.35
6月322533.602.69
7月352533.602.94
8月352533.602.94
9月472533.603.95
10月502533.604.20
11月492533.604.12
12月492533.604.12
合计37.71

注: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结构相对简单的机械笔占排产比例较大,单人理论日产能的估计数有所提升。

2、产能计算的准确性

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线的生产组织方式,结合产线变动、人员配置的具体情况测算各产品的产能,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产品的产量情况计算报告期各期的产能利用率,总体上已真实反映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3、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

1-237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置生产设备用于各项主要产品生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报告期内购置生产设备金额相比报告期初增幅报告期内的产能增幅设备原值增幅与产能增幅的配比报告期内的产量增幅
微特电机及组件微特电机1,897.3055.09%52.18%0.9570.55%
空调水泵306.5446.86%36.32%0.7868.57%
精密给药装置132.3715.33%83.43%5.44103.47%

微特电机是发行人长期稳定生产的产品,新增生产设备与产能增幅基本匹配,产量增幅较高主要系2021年市场需求旺盛,生产线加班运行所致。空调水泵生产设备增幅略高于产能增幅,主要因为产能不仅受设备影响,还受人员班组配备、工艺等多重因素影响,空调水泵产线在报告期内进行了数次产线搬迁和工序改进,导致新增设备的产能释放较为缓慢。产量增幅较高主要系2019年产能利用率不足,仅为87.34%,2021年市场需求旺盛生产线加班运行,产能利用率达108.00%。精密给药装置的设备增幅低于产能增幅,主要原因为:精密给药装置报告期内的生产工序主要为组装测试,产能的衡量指标及瓶颈主要为人员班组配备而非生产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少量注塑机、模具及测试设备即可满足新增订单的设备需求,主要通过增加人员班组实现产能、产量提升。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生产设备变动与主要产品产能产量相匹配。

4、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的必要性

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主要用于自动化改造、常规产能提升、新产品开发三个方面:

(1)自动化改造

自动化设备可减轻人工成本上涨的压力、提升生产效率。发行人近年来在微特电机业务的自动化改造上进行了较大投入,购置/扩充了自动组装机、自动出轴机、自动锡焊机、自动绕线机等自动化设备。

(2)常规产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尤其是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存在提升产能的客观需求,需要购置冲压机、

1-238

注塑机、流水线、各类其他辅助设备等。此外,报告期内宿迁华阳生产基地投产使用,需要新增一系列生产设备。

(3)新产品开发

新产品开发是发行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在微特电机领域开发新产品,新品开发和试制均需要购置生产设备。

综上用途,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生产设备具有必要性。

(三)说明主要机器设备类型及账面净值、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持有同类机器设备是否一致;

1、公司主要机器设备类型及账面净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机器设备账面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账面净值
1绕线机425.17
2流水线378.98
3冲床318.29
4注塑机285.58
5铆压机284.90
6测试设备237.07
7车床192.14
8焊锡机178.26
9骨架机139.40
10焊接机133.49
合计2,573.27
占机器设备账面价值的比例54.52%

2、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持有同类机器设备是否一致

公司机器设备折旧政策及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
江苏雷利年限平均法105%
科力尔年限平均法5-105%
祥明智能年限平均法105%
发行人年限平均法5-105%

1-239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谨慎,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在建工程明细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区别及联系,在建工程的总预算、完工进度、预计完工时间、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房屋建筑物等是否已达到转固时点,转固时点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区别及联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总预算金额已投资金额完工进度(注)预计完工时间
1潞城大楼装修工程2,0001,781.2589.06%2022年1月
2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9,0003,118.5134.65%2022年末
3待安装设备不适用209.9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109.67--

注:此完工进度为已投资金额占总预算金额的比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即为先行建设的募投项目“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无关,“潞城大楼装修工程”为发行人总部办公楼装修工程,待安装设备为自有资金购置且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

2、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潞城大楼装修工程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明细已投资金额
装饰装潢工程1,065.03
外场工程441.59
网络系统123.66
空调系统150.97
合计1,781.25

截至报告期末,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明细已投资金额

1-240

工程明细已投资金额
土建及安装工程2,882.44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用113.90
前期勘探设计费用54.43
其他项目67.74
合计3,118.51

3、房屋建筑物等是否已达到转固时点,转固时点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潞城大楼装修工程已发生1,781.25万元,完工进度为89.06%,尚未投入使用,实际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已发生3,118.51万元,完工进度为34.65%,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尚未完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转固时点。公司判断在建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①该在建项目的实体建造(包括设备安装等)已经基本完成;②该在建项目目前已经基本具备达成预定设计目标、满足设定用途;③不再进行大量的根据试生产情况调试设备、检测问题、排除故障的工作,相关整改不需发生大额的支出。④按照行业惯例,参照同行业的转固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述判断标准,主要以房屋竣工验收结算记录、设备验收单等依据并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对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判断,转固时点及转固依据合理。

(五)说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情况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可比公司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期限(年)
江苏雷利50
科力尔50

1-241

可比公司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期限(年)
祥明智能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发行人50

由上表可知,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依据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即50年)进行摊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3、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度终了,公司根据该无形资产的使用状态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的招拍挂情况等公开信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风险。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机器设备明细表,统计分析分业务、分年度、分类型的机器设备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分析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统计厂房面积情况,查阅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等信息;

(3)复核产能计算表,分析产能计算准确性;

(4)访谈发行人生产负责人、设备资产负责人,了解产能利用率较高的原因,生产设备变动与产量的匹配关系,新增生产设备的用途等情况;

(5)查阅在建工程明细账、施工合同,现场查看在建工程施工进度;

(6)查阅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的招拍挂情况。

2、核查意见

1-242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主要受新产品的设备投入以及已计提完折旧的机器设备影响,设备投入与收入配比、厂房面积与产量配比以及产能利用率达到100%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产能计算方法准确,能够真实反映产能利用情况,生产设备变动与产能产量变动关系合理,新增生产设备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机器设备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征。

(4)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即为先行建设的募投项目“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的判断合理。

(5)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风险。

1-243

问题18、关于流动负债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504.02万元、1,502.29万元和5,192.6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3.15%、6.97%和

17.11%。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1,478.33万元、15,621.49万元和19,811.36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27%、

72.43%和65.28%,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443.86万元、1,927.89万元和4,622.39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报告期内上述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2)说明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是否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3)说明是否存在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如有,说明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报告期内上述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1、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 (含委外加工)10,822.798,449.696,763.22

1-244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2,389.891,096.81455.27
应付费用款302.21190.90180.05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还原6,296.475,884.094,079.78
合计19,811.3615,621.4911,478.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占当期采购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10,822.798,449.696,763.22
当期采购金额(含委外加工)33,060.3722,387.0517,380.91
应付账款余额占采购额的比例32.74%37.74%38.91%

2019年、2020年公司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余额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较为稳定。2021年度采购总额增长较快,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占采购总额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2021年四季度采购额占比较低,使得应付账款余额未以同步增幅增长。整体来看,应付账款余额与采购金额匹配关系合理。

2、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报告期内上述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情况如下:

期间供应商名称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

2021年度

2021年度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2020年度

2020年度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票后60天付款/淡季票后120天
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1-245

期间供应商名称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

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

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2019年度

2019年度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集团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票后60天付款/淡季票后120天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90天

注: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包含同一控制下的宁波奉化明荟塑料厂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在实际执行时,公司根据信用期、排款程序和供应商选择的结算方式向供应商议付,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

(二)说明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是否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1、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

业务类型主要客户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
微特电机及组件公司根据客户的供应商管理系统数据与客户进行结算,开具发票后在信用期内收款。
精密给药装置部分客户在合同(订单)签订后客户预付部分货款(30%左右),待商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信用期内客户支付剩余货款。 部分客户在商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并在信用期内付款。
其他产品部分客户在签订合同后预付部分货款,收货并开具发票后在信用期内支付剩余款项; 部分客户在收货并开具发票后在信用期内付款。
研发服务客户通常在合同签订后预付一定比例的服务款(根据不同合同约定,比例存在差异),然后根据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按比例付款,如: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提供注册证、提供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等。

2、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占比期末余额占比期末余额占比

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857.0366.04%46.4511.13%67.0129.08%

1-246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占比期末余额占比期末余额占比
预收研发款440.7533.96%370.8788.87%163.4670.92%

合计

合计1,297.78100.00%417.32100.00%230.47100.00%

注:为保持数据可比,2019年12月31日中已剔除预收款项中包含的相关税金,下同。

(1)预收货款

2021年末公司预收货款余额为857.03万元,其中主要预收货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收款项客户名称期末余额订单收款约定订单金额期末对应产成品金额匹配关系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695.48乙方按照甲方订单组织生产,甲方下达订单同时支付30%预付款,货到甲方30天内完成检验。若检验合格,双方书面确认“合格到货列表”,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按季度支付剩余款项。3,980.00401.01本合同已按约定预收1,194.00万元,扣除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以及合同项下已确认收入的部分,期末预收款余额为695.48万元。 预收货款能够覆盖对应产成品成本。
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84.96乙方按照甲方每批次订单组织生产,甲方下达订单同时支付30%预付款(其中20%为承兑汇票),货到甲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若检验合格,双方书面确认“合格到货入库列表”,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960.00-预收货款为第一批次发货销售金额320万元对应的30%,即96万元,销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1年末,信立泰相关产成品尚未完工入库。
合 计780.444,940.00401.01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货款余额分别为67.01万元、46.45万元,金额及占比较小,主要为预收零散小客户的货款。

(2)预收研发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研发款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预收研发款项(A)440.75370.87163.46

1-247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营业收入-研发收入(B)20.01106.774.72
研发收入占预收研发款的比例(B/A)4.54%28.79%2.89%
存货-研发业务(C)220.0482.2645.66
占存货-研发业务的比例(A/C)200.30%450.85%358.03%
期末研发业务在手订单金额(D)1,059.00964.00421.00
占在手订单的比例(A/D)41.62%38.47%38.83%

公司不同订单研发周期不同导致研发收入确认时点不同,不同研发合同的收款节点不同,收款金额与发生的项目支出也没有必然联系,因此预收研发款与已确认的研发收入、研发业务相关存货不存在匹配关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研发款均系按在手研发合同收取,具有匹配关系。

3、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是否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研发款项或合同负债与已发生的项目支出的覆盖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预收研发款项(合同负债)(A)440.75370.87163.46

已发生的项目支出(B)

已发生的项目支出(B)260.10122.3185.71

预收款项覆盖比例(A/B)

预收款项覆盖比例(A/B)169.45%303.22%190.71%

报告期各期公司预收研发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说明是否存在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如有,说明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1、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合同负债)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

1年以内963.7474.26%269.5264.59%196.6085.30%

1-248

1年以上334.0425.74%147.8035.41%33.8714.70%

合计

合计1,297.78100.00%417.32100.00%230.47100.00%

2、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预收款均为预收研发款,其主要对象、项目基本情况及收入确认时点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预收款余额占1年以上预收款余额占比项目情况收入确认依据、时点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A公司A1项目105.0031.43%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完成设计并获得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A公司

A公司A2项目26.607.96%项目未研发完毕完成设计并获得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B公司

B公司B项目56.8917.03%尚未达到预定销量不确认收入,达到预定销售量返还开发费用
C公司C项目60.3718.07%项目未研发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销量达到一定规模时返还部分设计费

D公司

D公司D1项目24.537.34%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D公司

D公司D2项目13.213.95%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E公司

E公司E项目28.308.47%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合计

合计314.9194.27%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B公司

B公司B项目56.8938.49%尚未达到预定销量不确认收入,达到预定销售量返还开发费用
C公司C项目45.2830.64%项目未研发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销量达到一定规模时返还部分设计费

1-249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预收款余额占1年以上预收款余额占比项目情况收入确认依据、时点

D公司

D公司D1项目24.5316.60%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B公司B项目13.218.94%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合计

合计139.9194.66%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B公司

B公司B项目17.0950.46%项目未研发完毕不确认收入,达到预定销售量返还开发费用
F公司F项目16.3848.35%项目未研发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合计

合计33.4798.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主要系项目开发时间较长,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相关项目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准确。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明细表,分析应付账款余额变动的合理性;

(2)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的主要合同,应付账款明细及其账龄,核查付款条件、信用期限、采购时点等,结合现场走访情况,比对分析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信用政策、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是否逾期;

(3)了解发行人各类型业务,对各类型业务进行抽查,核实合同收款节点,查阅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明细和账龄结构,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进行匹配分析;

(4)了解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的主要预收账款形成原因及收入确认时点,获取1年以上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对应合同及期后确认收入情况,分析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预收账款的收款政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是否可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250

(1)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有合理的匹配关系,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依据合同执行,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订单存在匹配关系,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3)公司存在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研发款,相关项目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准确。

1-251

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结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说明:

(1)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等。

(2)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收付等情形,是否存在相关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说明对手方情况,相关个人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实际来源、资金往来的性质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3)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债务等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各项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等。

1、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及核查账户数量具体如下:

与发行人关系核查对象核查账户数量(个)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华阳股份、江苏德尔福、宿迁华阳、华阳智能科技、华阳精密、英耐尔智控、常州德尔福、云创电子、云康电子、赛欧电子、华星电机、温岭祁宏48

1-252

与发行人关系核查对象核查账户数量(个)
控股股东华阳投资1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许云初、於玉凤(许云初配偶)、许鸣飞、吴文静(许鸣飞配偶)、许燕飞、王刚(许燕飞配偶)117
其他主要关联法人泓兴投资、智鑫投资、聚英投资、云联智能、江苏云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常州市华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常州江南鼎顺物流有限公司、常州振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科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华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华阳机电有限公司、常州赛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常州凯宏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州言德道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9
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於建东、俞贤萍、王少锋、钱爱琴 监事:陈洪、马志卫、钱敏华 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美兰67
关键岗位人员主要采购人员:黄雪平、王文静 主要销售人员:吴昌龙、秦江平、施文亮、朱焰华、杨海鸣、龙海涛、张卫东、何海燕、邱禄平 出纳:施梅丽55
合计307

注: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账户包含报告期内已注销账户、保证金账户等;其他主要关联法人指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

2、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陪同企业经办人员到银行现场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流水完整性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①核对取得的银行流水是否完全覆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所列账户;

②对所有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进行函证,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期间销户账户、保证金账户、零余额账户等;

③查看并核查公司账务系统中所列示的所有银行账户;

④交叉核对所有已取得银行流水的对方户名、对方账号,验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账户的完整性。

(2)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

1-253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对应取得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进一步交叉核对所有已取得银行流水的对方户名、对方账号,验证已取得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账户的完整性。

(3)核查范围内自然人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陪同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江南农商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十余家全国性主要银行或地方区域性银行以及上述人员其他已开立账户的银行,由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银行柜台或自动查询机器中查询个人银行账户开立情况,并现场打印获取报告期内借记卡银行流水。

②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APP的银行卡添加功能,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绑卡列表所覆盖的上百家银行的账户开立情况进行辅助核查,项目组成员现场监督相关人员实名验证及进行后续核查操作。

③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各自名下银行互转情况进行交叉核对,验证流水获取的完整性;取得所有核查范围内自然人出具的关于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完整性承诺函;重点关注个人工资卡、分红户、日常消费户等账户的提供情况。

3、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认程序

(1)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

与发行人关系重要性水平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各账户的交易流水金额大小确定重要性水平:当期发生额较大的账户单笔100万元,当期发生额较小的账户单笔5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单笔金额5万元,当日或近日向同一对象连续交易的,如合并计算后达到前述重要性水平则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自然人单笔金额5万元,当日或近日向同一对象连续交易的,如合并计算后达到前述重要性水平则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达到上述重要性水平的资金流水纳入核查范围。

(2)核查程序

对于获取的银行流水,在通过前述程序确认完整性的基础上,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254

①查阅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判断相关控制程序执行的有效性;

②根据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分析各账户用途及资金流水规模的合理性;

③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与发行人银行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的银行账户余额、银行借款、注销账户等信息进行函证;

④对超过重要性水平的收支进行核查,将银行日记账与银行流水的发生额进行勾稽,确认记账准确性;通过凭证抽查的方式核查记账凭证、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三者金额、交易对手信息是否一致,并根据款项性质确认交易对手的合理性;

⑤获取发行人关联方清单,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并充分核查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

⑥对主要关联法人、核查范围内自然人资金流水中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往来情况进行逐笔摘录,重点关注如下事项:1)是否存在大额取现情形;2)对于大额收付,核查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核查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⑦针对摘录的主要关联法人、核查范围内自然人的大额往来,通过人员访谈、获取客观凭据等方式,了解交易对手方身份及资金往来原因,通过账户交叉比对追踪资金流向并判断往来合理性;

⑧针对整理的主要关联法人、核查范围内自然人核查表,取得相关责任人或被核查人本人盖章或签字,对大额资金情况作出确认或作出承诺。

(3)异常标准及确认程序

依据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 54中关于银行流水核查所需要重点关注的情形,同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定如下情形为异常标准:

①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存在重大异常,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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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③发行人存在无合理解释的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无合理解释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

④发行人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情形,且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存在疑问;

⑤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存在较多无合理解释的大额资金往来,或存在频繁大额存、取现的情况;

⑥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⑦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与发行人员工、股东、或其他关联自然人存在大额频繁往来。

若存在上述情形,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逐笔进行核查,核查相关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来源及其合理性。

4、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

(1)受限情况

发行人聘任的独立董事因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出于个人隐私考虑,未向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提供个人银行流水。

(2)替代措施

①通过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主要关联法人及核查范围内人员的资金流水核查,关注独立董事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与上述主体或人员是否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②获取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个人资金流水的承诺函》,确认其与其配偶、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不存在代发行人或通过他人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等情形,与发行人董监高及其主要近亲属之间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客户或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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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收付等情形,是否存在相关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说明对手方情况,相关个人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实际来源、资金往来的性质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披露。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大额取现(单笔超过20万元以上)金额分别为

57.00万元、20万元、25万元,经核查现金明细账,发行人取现后一般用于较为零散的现金报销、小额采购款等日常开支,2019年取现金额较大主要系提取32万元现金发放奖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重大异常。

2、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

(1)5万元及以上大额取现

报告期内,华阳投资、云联智能、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置业”)、常州华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电子科技”)、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健精密”)存在大额取现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19年2020年2021年取现用途
华阳投资151.0028.00140.00225.70万元由许云初提取,剩余款项主要用于华阳投资自有办公楼装修、日常报销等。
云联智能15.40--取现后用于现金支付云联智能报销款。
华日置业185.00-20.00205.00万元均由许云初提取。
华阳电子科技7.35--取现后注销账户。
乾健精密41.25--取现支付乾健精密职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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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抽查华阳投资装修施工合同、收据并现场查看,查阅乾健精密工资表等资料,上述取现不存在异常情况。

许云初报告期内从其实际控制的华阳投资、华日置业提取现金合计430.70万元,所取得现金的用途追溯如下:

单位:万元

用途后续流向追溯金额核查情况
存入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及其配偶账户理财110.97经核查实控人及其配偶的个人账户存现记录,访谈账户所有人并取得其对个人账户现金来源的确认,核对存现后的流水记录,确认资金流向个人银行理财。
消费35.70经核查实控人及其配偶的个人账户存现记录,访谈账户所有人并取得其对个人账户存现现金来源的确认,核对存现后的流水记录,确认资金流向个人房产装修、奢侈品消费。
购置房产-280.00取得购房合同、现金缴款单、开发商收款收据等凭证,确认该笔现金购房真实性。
现金零星消费-4.03日常零星现金消费
合计430.70-

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大额取现不存在重大异常。

(2)大额收付款

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除相互之间的往来外,对外大额收付款情况如下:

①收取或支付股权投资款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平台泓兴投资、智鑫投资、聚英投资收到发行人员工直接支付的出资款分别为405.00万元、125.00万元、34.00万元,此外智鑫投资向泓兴投资支付74.98万元取得其合伙份额,泓兴投资、聚英投资分别向发行人支付137.05万元、34.00万元以足额缴付发行人增资款。

江苏云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其股东孙正怀合计70万云出资款。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法人的工商档案,股权投资款出资对象及出资金额不存在异常。

②银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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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法人合计购买银行理财支出4,490.00万元,合计回收本金及利息3,532.36万元,经查看银行理财账户系统并核对理财申购情况,不存在异常。

③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关联交易、资金拆借,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披露。

④其他大额收付款

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大额对外收付(单笔收支50万元及以上,日期相近的同一对手往来累计计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体名称款项性质收入支出核查过程及结论
华阳投资对外借款-400.44主要为许云初朋友或许云初朋友经营的企业向许云初借款用于日常经营支出、投资,经查阅借款协议、访谈借款方、取得逾期还款的相关诉讼文件等,确认借款属实。
股利分配1,463.85-收到发行人2018年宣告发放的股利。
购置车辆-237.89支出系支付华阳投资购车款,经查看行驶证确认车辆权属,不存在异常。
云联智能投资退款-100.002018年於丽明拟投资云联智能,后于2019年取消投资,投资款退回。 经查看2018年於丽明向云联智能支付投资款的流水记录,不存在异常。
收到还款74.00-系收到许云初亲属所经营企业的借款还款,经逐笔核对云联智能与该借款人相关的零星款项借出记录,并访谈借款对方确认,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不存在异常。
购置设备-104.98向发行人供应商之实际控制人俞栋良采购生产模具、设备仪器等,经核查采购发票并核对采购明细,系云联智能自用生产工具,不存在异常。
华日置业对外借款-50.03借给董事於建东,用途不存在异常,见后文对其他自然人核查对象的核查说明。
其他借款还款50.0050.00系许云初朋友经营企业的借款及还款,为正常的资金周转,款项借出时间较短,不存在异常。
股东借款-260.00借给股东吴文静,用途不存在异常,见后文对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核查说明。
日常收支744.15376.30收入系收华日置业销售房屋款,经抽查销售合同,不存在异常。 支出系结清工程尾款、房屋审计款,经查阅银行回单、工程结算审定单,不存在异常。其中向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326.30万元,该建筑公司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零星采购排污泵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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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款项性质收入支出核查过程及结论
万元。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资金中转①689.00689.142020年5月-9月云创电子通过佳世盛中转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出借资金689.14万元。收支差额为息费尾差。 佳世盛仅作为中转账户,收到款项后立即支付给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发行人对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资金中转②245.00244.982020年末,曼卡隆常州分公司通过佳世盛中转向云创电子还款245.00万元,佳世盛代云创电子向华阳投资偿还资金拆借款233.00万元,剩余11.98万元支付给云创电子。收支差额为息费尾差。 同上,佳世盛仅作为中转账户,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收回。

除上述大额收付已列示情况外,经交叉比对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华阳投资、云联智能、华日置业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员工存在零星资金往来,具体原因如下:

A.华阳投资

华阳投资向许云初、许鸣飞支付款项33.81万元,其中10.00万元系华阳投资归还许云初借款,其余为日常消费,不存在异常。

B.云联智能

单位:万元

对手信息与发行人关系收入支出往来说明
常州市米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5.72系采购云联智能产品使用的包装材料,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江苏金氧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客户-8.29系云联智能支付客户产品退货款,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慈溪市凌高轴承有限公司供应商-6.55系云联智能采购轴承,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C.华日置业

华日置业向俞贤萍、王少锋支付款项合计34.00万元,向发行人员工吴军美、李汉忠、费正兴支付款项合计30.00万元,系实际控制人向员工借款用于出资发行人、聚英投资。经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华日置业向许云初支付10万元,系股东拆借,不存在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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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大额收付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3、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1)5万元及以上大额取现

除本人账户取现后当天存入本人其他账户、取现后以本人名义购买等额存单、取现备用后短期内存回原账户等合理情况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大额取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用途金额核查情况
许云初家庭装修消费14.00许云初取现用于许鸣飞家庭装修,经核查吴文静与装修团队的沟通记录,确认该时段内许鸣飞家庭装修系真实存在,不存在异常。
许鸣飞取现存入配偶账户32.97许鸣飞账户多笔零星取现用于家庭装修,由于装修计划变更后主要存入配偶账户,经交叉核对吴文静账户后,可确认不存在异常。
许鸣飞归还华日置业款项78.30许鸣飞柜台取现后当天全部缴存至华日置业账户,归还许鸣飞报告期前代收的华日置业房款等。经交叉核查对应的华日置业当天存现记录,可确认不存在异常。

经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大额存取现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大额收付款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大额对外收付(单笔收支50万元及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与其他直系亲属间转账220.00-吴文静父母、王刚父母赠予子女的家庭购房款、生活费,不存在异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往来260.0050.00收入系吴文静收到华日置业借款,支出系许云初支付智鑫投资出资款,核查过程参见本题回复“(二)2、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
与发行人往来566.0652.001、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三)1、关联方资金拆借”中披露的资金拆借; 2、2018年常州英耐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耐尔电子”)曾向许云初个人借款,款项并未归还,且发行人应付英耐尔电子采购款,经三方签署抵账协议,发行人向许云初支付198.93万元结清与英耐尔电子的往来余额。经查阅前期许云初借款流水、三方抵账协议,不存在异常。
个人住房贷款及240.00196.25收入系收到住房贷款发放,支出系归还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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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还贷贷款。经核查购房合同及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投资理财10,323.0010,353.76收入系赎回银行理财、证券账户转银行账户、定期账户转活期账户等,支出系购买银行理财、银行账户转证券账户、活期账户转定期账户等,不存在异常。
其他大额收付11,315.5910,775.95见下文明细情况。
合计22,924.6521,427.96

注:不包括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互相转账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其他大额收付情况整理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交易对手收入支出核查过程及结论
许云初孙其华100.00-许云初收到报告期前借出还款,经核查对应的借出款流水记录,不存在异常。
於丽明-80.00许云初支付报告期前借款还款,经取得并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白雪、章烨、姜立华-50.00许云初受让员工持股平台泓兴投资的出资份额所支付的转让款,经核查泓兴投资工商档案,支付对象及支付金额不存在异常情况。
许燕飞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武进区洛阳聚能模具加工厂80.0070.00许燕飞与其配偶家族的公司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混凝土”)之间的往来,支出系许燕飞借款给江南混凝土70万元,收入系武进区洛阳聚能模具加工厂代江南混凝土支付给许燕飞的还款。江南混凝土与武进区洛阳聚能模具加工厂已通过承兑票据结清双方本次往来款项。经访谈许燕飞、取得许燕飞出具的书面说明,并比对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名单,上述往来不存在异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房地产收款账户100.001,386.89个人购房支出及购房款退回,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王刚-11,035.599,189.05王刚从事江南混凝土的销售业务,以及口罩销售业务,其账户收入支出金额较大,详见下文分析。

注:未统计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互相转账的情况王刚个人名下报告期内存在大额收付的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收入支出收付净额往来原因
邮储银行317.13317.13-王刚取得个人经营性贷款18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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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收入支出收付净额往来原因
5939用于购买江南混凝土使用的机械设备;2020年3月收到父母133.13万元后用于还清贷款。经核查王刚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建设银行143780.0079.580.42王刚收到父母款项用于支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经核查王刚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农业银行4776150.00223.80-73.80王刚代收江南混凝土业务款、口罩业务款并支付给江南混凝土账户。收付差异主要为业务收款较为零散,小额收款未纳入核查范围,而支付相对集中。
江南农商行640351.01290.00-238.99收入主要系理财赎回,支出主要系购买理财、购房消费(170万元)、归还父亲款项(70万元)。经核查购房合同、POS机消费记录,不存在异常。
农业银行9870540.001,010.00-470.00收入主要为代收江南混凝土业务款,支出为将收到款项支付给江南混凝土。 收入与支出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原因如下:①收取江南混凝土款项金额较零散未纳入大额收付统计;②王刚江南农商行1693向该卡大额转账298万元未纳入统计。
江南农商行169350万元以上大额收付9,897.467,268.552,628.91①收入:收到江南混凝土周转款、父亲往来款以及代收江南混凝土业务款。 ②支出:将收到款项支付给江南混凝土或将多余周转款项归还江南混凝土账户,以及代江南混凝土支付相关采购款、运费、客户退款、江南混凝土借款的本息还款等。 ③报告期内全部流水累计收入15,205.97万元,支出15,227.32万元,收付净额较小。
其他小额收付5,299.517,528.27-2,228.76
与本人其他账户互转9.00430.50-421.50
合计15,205.9715,227.32-21.35

上表所述王刚收取的江南混凝土业务款、口罩款的交易对手,以及支付的江南混凝土业务采购款的交易对手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均不重合,王刚个人资金往来与发行人业务无关。

经访谈江南混凝土的实际控制人王正国,并延伸核查江南混凝土银行流水,除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的零星关联采购外,江南混凝土相关账户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均不存在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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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大额收付已列示情况外,经交叉比对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许云初曾于报告期内向俞贤萍直系亲属靳书扬提供20.00万元借款,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员工资金往来的情况。综上,经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大额收付款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4、其他自然人核查对象

(1)5万元及以上大额取现

报告期内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大额取现情况,剔除本人取现后当天重新存入本人其他账户的情况后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取现金额核查情况
於建东82.5015万取现用于借款给发行人员工施梅丽。经核查借款协议、施梅丽取到现金的存现记录,不存在异常。 其余支出为给儿子的生活费。经核查於建东之子的存现记录,并访谈於建东之子,以现金形式给予生活费主要原因为其子在金融机构从业,其所在公司对员工个人转账存在严格控制,於建东现金取款不存在异常。
王少锋11.006万取现为家庭备用金、5万为给朋友的现金借款,经核查借款协议,不存在异常。
陈洪15.00取现后以本人或者配偶的名义购买存单,经核查存单凭证,不存在异常。
马志卫5.00取现后存入配偶的账户购买理财,经核查马志卫配偶银行账户当天的存现记录,并核查后续投入理财的记录,不存在异常。
杨海鸣15.00借给同事周转,经核查还款转账记录,并由杨海鸣本人确认其资金往来与发行人业务无关,不存在异常。
何海燕10.00支付个人购房时的手续支出,经核查购房合同并由何海燕本人确认其资金往来与发行人业务无关,不存在异常。

经核查,其他自然人核查对象大额取现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大额收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自然人核查对象的大额对外收付(单笔收支50万元及以上)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与直系亲属间转账250.00-用于家庭购房、家庭理财。经核查后续款项使用情况,不存在异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50.03-於建东收到华日置业借款,核查过程参见本题回复“(二)2、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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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法人”。
与发行人往来-50.03於建东支付发行人出资款,经核查发行人工商文件,不存在异常。
个人住房贷款及还贷249.00-系於建东收到住房贷款发放。经核查购房合同及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投资理财358.40319.40收入系赎回银行理财、支出系购买银行理财。不存在异常。
其他大额收付1,998.252,816.04见下文明细情况
合计2,905.683,185.47

注:未统计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互相转账的情况其他大额收付情况整理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交易对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於建东於丽明①50.0050.00亲属短期内借款周转,不存在异常。
於丽明②-387.00於建东之子委托於丽明购买信托,截至2022年6月30日,信托本金已基本归还於建东之子。
房地产收款账户-446.42支付家庭购房款,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俞贤萍房地产收款账户-67.16支付家庭购房款,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王少锋房地产收款账户-60.00支付家庭购房款,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钱爱琴个人股权投资、同事、朋友等1,948.251,805.47报告期内钱爱琴的大额收付款主要为个人股权投资及与同事、朋友之间的周转往来。经取得外部董事钱爱琴签署的《关于个人资金流水的承诺函》,并将往来对象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等进行名单比对,不存在异常。

除上述大额收付已列示情况外,经交叉比对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於建东、施梅丽、施文亮报告期内与供应商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员工存在零星资金往来,具体原因如下:

①於建东

报告期内,於建东收到3笔发行人员工转账,款项合计16万元,系员工归还购房、周转借款,经核查借款借据,不存在异常。

②施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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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出纳施梅丽曾委托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发行人供应商)为其配偶经营的工厂进行票据贴现,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收到票据后将10万元款项转入施梅丽账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已访谈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实际控制人并取得该票据的复印文件,经核对票据金额、票据到期时间,并核查不存在异常。报告期内施梅丽收到发行人员工转账合计35万元,向发行人其他员工转账支出合计25万元,均为同事之间短期小额的正常借贷往来。经确认往来对手身份、访谈施梅丽了解借贷背景、追踪款项的来源或流向,不存在异常。

③施文亮

施文亮配偶系发行人员工,报告期内施文亮与其配偶存在零星往来,不存在异常。

经核查,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大额收付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上述人员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5、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核查范围内企业及自然人大额取现、大额收付不存在异常情况,核查范围内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三)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债务等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各项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1、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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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问题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主要关联方、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的银行账户流水,确认其是否存在异常;

(2)检查发行人账面银行账户,并与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比对一致, 检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不受控制或未在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是否与现有业务相匹配;

(3)查看发行人流水,查看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根据发行人银行流水中显示的交易对方的名称与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法人等进行交叉核对;

(4)获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其他主要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资金流水,查看其是否存在大额异常取现、大额异常支付等情形,了解该等情形是否表明其代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

(5)对发行人的大额银行流水进行检查,若为销售收款,检查交易对方是否为公司真实客户;若为采购付款,检查交易对方是否为公司真实的供应商。若交易对方为个人,检查该个人是否为关联方或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核查相关交易性质是否具备合理性;

(6)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进行检查,检查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

(7)获取发行人采购合同/订单、入库单据、采购发票、付款单据等资料,对发行人采购循环执行穿行测试,测试发行人采购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8)检查与发行人签订的合同/订单、出库单据、回款单据、发票等支持性单据,对发行人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测试发行人销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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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确认其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等存在资金往来、利益安排等情形,报告期各期客户走访覆盖金额比例均为80%以上,供应商走访覆盖金额比例约为60%;

(10)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交易额和往来余额进行函证,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收入及应收账款函证比例和回函比例均超过80%,发行人供应商采购及应付账款函证比例和回函比例均超过70%;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2、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份代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的资金流水、股东出资及发行人现金分红的相关情况;获取了公司股东历年的增资入股资料,包括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银行回单、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查阅了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工商档案;查阅了许云初、沈加东、於建东、许燕飞关于代持情况的《协议书》,查阅了黄淼、钱爱琴签署的《解除代持协议》;查阅了发行人股东调查表,访谈了发行人现有及历史股东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除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四)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所披露的信息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债务,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资金流水和个人征信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大额未偿债务情形。

4、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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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2497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华阳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等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并执行了相关内控测试;对销售、采购、费用等主要会计科目执行了截止性测试和凭证测试程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24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阳股份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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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0、关于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请发行人结合2022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发行人2022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和主要财务信息变化情况,说明新冠疫情对202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2022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66,323.9567,480.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9,549.8736,334.83
营业收入25,017.7549,819.41
毛利率24.92%25.92%
期间费用2,435.674,646.20
净利润3,117.466,51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8.896,515.92

(二)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保持稳定,未出现大幅上涨,详见本回复问题12之“(四)说明2022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是否出现大幅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市场竞争充分、采购难度较小,公司库存充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综合毛利率为24.92%,相比2021年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期间费用有所增长。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未发生大幅变动。

(三)新冠疫情对202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2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新冠疫情总体呈现多发态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下游空调市场的需求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可能存在一定业绩波动。但与此同时,下半年高温频发、家电消费鼓励政策不断出台,又对后续的空调消费市场起到一定促进作用。面对波动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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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继续巩固客户服务工作,同时增强市场开拓力度,缩小新冠疫情对业务的影响。对于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由于下游医疗企业的药物陆续上市,发行人收入规模、订单规模保持增长,尚未受到新冠疫情的明显影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特别提示新冠疫情的风险:

“近年来新冠疫情对国内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我国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从全球来看,新冠疫情及防控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新冠疫情未来在全球范围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进而引起国内疫情反复,可能将对公司上下游行业产生一定的冲击,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采购明细表,分析公司的销售和采购情况;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2022年上半年度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总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新冠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对空调市场有负面影响,从而使得2022年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存在业绩波动风险,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尚未受到新冠疫情的明显影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新冠疫情风险进行了特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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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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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全部内容,确认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总经理:

许鸣飞

发行人董事长:

许云初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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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黄 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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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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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1、2021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752928192021/7/1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0.232022/1/15贴现
2755270902021/7/1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0.002022/1/15贴现
3774258322021/7/1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8.512022/1/19背书转让
4795558562021/7/19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17.802022/1/19贴现
5774291372021/7/1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6.512022/1/19到期承兑
678299967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92022/1/28背书转让
778294202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878294198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978294171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1078299895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2/1/28背书转让
1178298100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2/1/28背书转让
12784224442021/7/2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6.002022/1/20到期承兑
1378301792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4.392022/1/28到期承兑
1478297848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3.032022/1/28到期承兑
15828873532021/7/2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0.362022/1/26贴现
1685035315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178503093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1885035809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198503532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2085030941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218503558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742022/1/28背书转让
228504471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385044744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48504430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584830888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1/28背书转让
2684830870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1/28背书转让
2784833181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884832742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984833411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322022/1/28背书转让
308467975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52022/1/28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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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184688402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284688451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38468848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48469223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584692292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684686559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78504309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3885043012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398504420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4085043088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4185044777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285044808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38504481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485044689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58504479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684832822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784831006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1/28背书转让
488503534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4984832156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3.002022/1/28背书转让
508468897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5185043061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背书转让
5284692194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5384833124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5486021981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412022/1/28背书转让
5586023309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1/28背书转让
5686021551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712022/1/28背书转让
5786023294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1/28到期承兑
5886023325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1/28到期承兑
59881375602021/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7.542022/1/28背书转让
60888577782021/7/29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232022/1/31背书转让
61998101442021/8/13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362022/2/14背书转让
6204471572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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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6304472799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6404471974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6504469882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6.922022/2/28到期承兑
6604471597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6704465871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992022/2/28背书转让
6804471589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6904469552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5.842022/2/28背书转让
70044720392021/8/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71110931292021/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7.002022/2/26背书转让
72113174162021/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35.002022/2/26背书转让
73101087692021/8/2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60.782022/2/28贴现
7411048448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82022/2/28背书转让
7511047769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7611047777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7711047785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7811047793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7911047808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8011047912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8111047929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8211047945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8311048489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8411048497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8511048501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86113216632021/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3.822022/2/26到期承兑
8711048510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8811047710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8911047728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90110477362021/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9112555192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9212555424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9312555117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背书转让
9412555133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背书转让

1-278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9512555416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9612555377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9712552828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9812554899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背书转让
9912555125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背书转让
10012553793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492022/2/28背书转让
10112555205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10212552844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103130799492021/8/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80.802022/2/27贴现
10412571559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背书转让
10512592064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背书转让
10612589358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背书转让
10712551468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2.702022/2/28到期承兑
10812554392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到期承兑
10912554745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到期承兑
11012554753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到期承兑
11112555184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212572199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312571913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412586095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512588412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612589403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712588515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812589399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到期承兑
11912588496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012592048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112571702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212588381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312586134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412588523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512585563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612571591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79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2712592407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812571575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到期承兑
12912586118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2/28背书转让
130125926002021/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142022/2/28背书转让
13112555336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13212555449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13312554405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背书转让
13412554657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13512554673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13612554681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2/28背书转让
13712554761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背书转让
13812554903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2/28背书转让
139125553442021/8/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2/28背书转让
140137200452021/8/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3.632022/2/28背书转让
141137089252021/8/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到期承兑
142137089332021/8/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2/28到期承兑
143148709392021/8/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1.992022/2/28到期承兑
144320297022021/9/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2.022022/3/31背书转让
145320295832021/9/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3/31到期承兑
146320294112021/9/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3/31到期承兑
147320294032021/9/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3/31到期承兑
148320290442021/9/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3/31到期承兑
149320279912021/9/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922022/3/31到期承兑
150320279752021/9/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3.962022/3/31背书转让
151365471322021/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52365471902021/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53365568012021/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812022/3/31背书转让
154365465822021/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55365470932021/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56365471242021/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57358600312021/9/2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3.412022/3/28贴现
158390423902021/9/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4.002022/3/27背书转让

1-280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59383198712021/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852022/3/31到期承兑
160390393962021/9/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3.982022/3/27到期承兑
16140841656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2/3/31背书转让
16240838433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背书转让
16340930511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16440910527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16540911793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16640911988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6740913336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332022/3/31背书转让
16840909102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6940912831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7040927157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17140925549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7240925469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17340925047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7440929111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3/31背书转让
17540932888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7640928885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3/31背书转让
17740911023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3/31背书转让
17840930152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3/31背书转让
17940838386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到期承兑
18040838183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背书转让
18140837563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到期承兑
18240836511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到期承兑
18340836021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到期承兑
18440841371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3/31到期承兑
18540838468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到期承兑
18640841347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3/31到期承兑
18740841275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3/31到期承兑
18840841314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8940841363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9040841291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3/31背书转让

1-281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9140839879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到期承兑
19240839820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到期承兑
19340839803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3/31背书转让
19440912067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到期承兑
19540912000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9640911970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97409329312021/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3/31背书转让
198408381422021/9/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02022/3/31背书转让
199443085682021/9/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200443065002021/9/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201443224532021/9/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582022/3/31背书转让
202443065592021/9/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3/31背书转让
203530112742021/10/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3.462022/4/18背书转让
20453924563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0553924580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0653924598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0753924750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0853924776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0953926493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102022/4/29背书转让
210540382522021/10/1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002022/4/19背书转让
21153921585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7.422022/4/29背书转让
21253921464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3.442022/4/29背书转让
213539215362021/10/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5.002022/4/29背书转让
214583256422021/10/2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26.002022/4/25贴现
21560568309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1660568325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1760570629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1860570637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1960570740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0.002022/4/29背书转让
22060570967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2160571404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2260571429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1-282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2360571445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2460572495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2560572655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0.002022/4/29背书转让
22660568333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2760568376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2860568536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2960571017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060571033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160571050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260571734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360571759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460572010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560572044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660572526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760572542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860571700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3960572069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4/29背书转让
24060570604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4160570653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42605687612021/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832022/4/29背书转让
24361841777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4461841824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4561841873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4661841912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4761842042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4861845016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912022/4/29背书转让
24962935732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0628229372021/10/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002022/4/27背书转让
25162923753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262923788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362924184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462935054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4/29背书转让

1-283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5562935142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662938794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762938809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862939625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5962939633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6062940184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6162940746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6262940859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6362943343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6462943378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6562943521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6662964625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6762964668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6862965689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6962969813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9.612022/4/29背书转让
27062965744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7162943335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7261841937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7362935853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4/29背书转让
27462939692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7562964713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7662941089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7762941030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4/29背书转让
27862935804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4/29背书转让
27962923278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4/29背书转让
280629396572021/10/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912022/4/27背书转让
28162935175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4/29背书转让
282629433192021/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4/29背书转让
283652531102021/10/2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87.272022/4/28背书转让
284646124042021/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1.362022/4/29背书转让
285661364932021/10/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642022/4/28背书转让
286661367402021/10/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2/4/28背书转让

1-284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87661367822021/10/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2/4/28背书转让
288666086602021/10/2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9.002022/4/29背书转让
289661335462021/10/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982022/4/28背书转让
290800382202021/11/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1.232022/5/17背书转让
291800377862021/11/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2022/5/17背书转让
292845328182021/11/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452022/5/31背书转让
293845357812021/11/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294845360062021/11/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295845359992021/11/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296845317702021/11/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7.152022/5/31背书转让
297845345552021/11/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4.462022/5/31背书转让
298856126242021/11/24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90.672022/5/24背书转让
29989321020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5/31背书转让
30089321159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5/31背书转让
30189321804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02022/5/31背书转让
30289321790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02022/5/31背书转让
30389321572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02022/5/31背书转让
30489319405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0589319341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0689321597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0789318873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0889318937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0989318904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1089322209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1189321974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1289321907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1389321896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1489321628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15897309662021/11/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6.372022/5/26背书转让
316901073292021/11/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61.202022/5/26背书转让
31789544684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532022/5/31背书转让
31889546632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2/5/31背书转让

1-285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1989565196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5/31背书转让
32089565635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5/31背书转让
3218956575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5/31背书转让
32289566239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5/31背书转让
32389566476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2489567047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5/31背书转让
32589569382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268956942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2789573387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2889573694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2989573725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08957375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189573872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289574351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389574378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489574888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589574896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689575098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789575102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889576068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3989578836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4089581627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418958175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4289581784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4389714413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4489714938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458971531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4689715424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4789718812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392022/5/31背书转让
34889322250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4989573547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5089573784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1-286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518957383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5289574812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5389578123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5489578641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5589581215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5689581813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5789322225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5889322022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598957605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089322014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18958078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6289715230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389577165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489577173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589577149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689575119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789574915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889574781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6989318953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7089318912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7189714421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7289318881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7389321468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7489322186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7589321134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7689321011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5/31背书转让
37789321915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7889321773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652022/5/31背书转让
37989321982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8089321923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8189321652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8289322006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1-287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8389322233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8489560498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5/31背书转让
38589546624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2/5/31背书转让
38689555408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5/31背书转让
38789319368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2/5/31背书转让
38889319392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89893193842021/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5/31背书转让
39089716763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9189715369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92897167712021/11/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5/31背书转让
393922463472021/11/2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49.002022/5/29到期承兑
394911942922021/11/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3.742022/5/31背书转让
395933320982021/11/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92.002022/5/30背书转让
396931330692021/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3.362022/5/30背书转让
397931330852021/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5/30背书转让
398066445222021/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70.972022/6/16到期承兑
399117419172021/12/2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552022/6/30背书转让
40013470777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113470832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213470849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313470961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682022/6/30背书转让
40413471260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0.072022/6/30背书转让
40513471067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7.732022/6/30背书转让
4061556259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62022/6/30背书转让
4071556798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815567991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915568017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01556803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115568041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21556958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315569591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4174512342021/12/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6.582022/6/27背书转让

1-288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415174514272021/12/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5.002022/6/27背书转让
4161793847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171793865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1817938871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191793927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2017939411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117939956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21793996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31793997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417940368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517940376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61794038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71794054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281794055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291794062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01794070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11794071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217940729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31794077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417940899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517940911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617939077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371793899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381793905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391793777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892022/6/30背书转让
4401793950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117938488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217939108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317938515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417938496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5185758752021/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032022/6/30背书转让
44623097995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2/6/30背书转让

1-289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44723098019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823098336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923098553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023098658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123098674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223098883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323099894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423100551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523100756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623101371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402022/6/30背书转让
45723102585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823098800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923101777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023100772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123100764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223098002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323099370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合计13,850.94--

2、2020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811335572020/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072021/1/16背书转让
281836629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81836364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8.332021/1/29背书转让
481840408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592021/1/29背书转让
581837033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0.982021/1/29背书转让
681836758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781836740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881836590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981836715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081836723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1820596702020/7/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4.202021/1/17背书转让

1-290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281836372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1381836731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481836477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581836766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681836485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7850246012020/7/22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50.002021/1/22到期承兑
18866751472020/7/24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68.202021/1/24到期承兑
1988585636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2088585644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2188299245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792021/1/29背书转让
2288298453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1/29背书转让
2388298373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488298349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1/29背书转让
2588298365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688298357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788298210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888298236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988297549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088297565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188297516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2887872162020/7/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0.002021/1/27到期承兑
33887848082020/7/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67.002021/1/27到期承兑
3488585628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4.442021/1/29背书转让
3588297532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688585062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788585079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888585054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988298734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1/29背书转让
4090174158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190174053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290174045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390172880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1-291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4490173868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590172822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6890839812020/7/28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102021/1/30背书转让
4790172898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8902896042020/7/2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5.202021/1/28背书转让
4990173190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292021/1/29背书转让
5090173270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5189435443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42021/1/29背书转让
5290174246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5390173261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5491424530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1/29背书转让
5591424999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842021/1/29背书转让
5691427307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5791427997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5891427331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5991427229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60926700822020/7/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81.002021/1/30到期承兑
61930388312020/7/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5.602021/1/30背书转让
62024974672020/8/18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7.632021/2/18到期承兑
6305152477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7.862021/2/26背书转让
6405146817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6505144410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1/3/31背书转让
6605144428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1/3/31背书转让
6705149430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12021/2/26背书转让
6805146841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6905150266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972021/2/26背书转让
7005145582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105144493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205144934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305144959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405144942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5064462002020/8/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2/26背书转让

1-292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76064462182020/8/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2/26背书转让
77064447192020/8/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8.352021/2/26背书转让
7807959002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90796097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102021/2/26背书转让
8007960696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81083319212020/8/2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47.792021/2/25到期承兑
8207960723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002021/2/26背书转让
8307960707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002021/2/26背书转让
8407960372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8507959762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607959086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70795938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807959818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907960581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9007959490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910795920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2081962392020/8/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702021/2/26背书转让
9307960241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407958528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507960573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9607959336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9707959019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9807959297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90796056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10007959248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101099020132020/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10209800310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309800301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409800297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509799982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609799974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709799966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293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08098963172020/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8.872021/2/26到期承兑
109098803032020/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002021/2/26到期承兑
11009800336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到期承兑
11109800344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1209805775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592021/2/26背书转让
113079603052020/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11411371912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2/26背书转让
11511371937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2/26背书转让
11611370609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2/26背书转让
11711368505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4.572021/2/26背书转让
118114649622020/8/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36.002021/2/27到期承兑
119116057892020/8/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0.072021/2/27到期承兑
12011370543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2/26到期承兑
12111370527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2/26背书转让
12211370004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2/26背书转让
12311368441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2/26背书转让
12411370625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2/26背书转让
125113705512020/8/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2/26背书转让
126221234592020/9/14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002021/3/14到期承兑
127231309092020/9/1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39.502021/3/15到期承兑
128240485052020/9/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7.632021/3/16到期承兑
129240969322020/9/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30.002021/3/16背书转让
130254143442020/9/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6.642021/3/17到期承兑
13126195210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602021/3/31背书转让
13226194612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042021/3/31背书转让
13326194707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3426194715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3526196921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1/3/31背书转让
13626196913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1/3/31背书转让
13726194557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8.152021/3/31背书转让
13826194661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3926195113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294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4026194670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41261946882020/9/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4232894227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4332893824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4432893785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4532893509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1/3/31背书转让
14632892844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1/3/31背书转让
1473289280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1/3/31背书转让
1483289283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1/3/31背书转让
14932892498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1/3/31背书转让
15032892480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15132892502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1/3/31背书转让
15232892334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533289232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543289224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15532892174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5632892199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5732892115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5832892088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15932892045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1603289195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613289187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6232891647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16332891719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16432891518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653289141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663289144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16733751000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16833753312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6933754153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033748055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133748071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1-295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7233754928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333745273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433755732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533755280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633755716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733755038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833754137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7933755693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033749285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133237460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233237451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333237443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433235655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432021/3/31背书转让
18533237427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633237402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733237380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833237339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8933237234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9033237058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9133236096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9233235751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9333235743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9432892295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到期承兑
1953289206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到期承兑
196321934692020/9/2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7.642021/3/25到期承兑
197333557212020/9/2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8.442021/3/25到期承兑
198336549862020/9/2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9.572021/3/25到期承兑
199336614042020/9/2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802021/3/25到期承兑
20033748039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到期承兑
20133754188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到期承兑
20233751155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992021/3/31背书转让
20333237371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1-296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0433237363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0532892287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063289563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572021/3/31背书转让
20733749349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20833749316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20933746792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21033746776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21133755302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3/31背书转让
21233751139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213337468052020/9/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3/31背书转让
2143289425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21532893752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21632892375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173289239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21832892359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193289216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203289184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2132891905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22232891989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2332892519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2432891671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2532891614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2632892158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3/31背书转让
22732892279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22832892254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002021/3/31背书转让
22932893550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3/31背书转让
230328934862020/9/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002021/3/31背书转让
231348572602020/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62021/3/31背书转让
232365843592020/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492021/4/30背书转让
233369182242020/9/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2.362021/3/31背书转让
234398161722020/9/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9.002021/3/30到期承兑
235462791152020/10/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5.002021/4/16背书转让

1-297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36477986542020/10/20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39.162021/4/20到期承兑
237483030852020/10/2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712021/4/20背书转让
23849453286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292021/4/30背书转让
23949453920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4049453882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4149453866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4249455353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1/4/30背书转让
24349455345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1/4/30背书转让
24449453171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4.332021/4/30背书转让
24549453979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46517934812020/10/2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0.002021/4/23到期承兑
247529897012020/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292021/4/30背书转让
248529896722020/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4/30背书转让
249529896972020/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4/30背书转让
250528777652020/10/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492021/4/26背书转让
251549014012020/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7.002021/4/30背书转让
252550480182020/10/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8.862021/4/27背书转让
25356077372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456077782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556077241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656077348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756077356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856058208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4/30背书转让
25956058185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4/30背书转让
26056058177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4/30背书转让
26156060172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772021/4/30背书转让
26256079930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572021/4/30背书转让
26356077401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6456077397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6556077389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6656058216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4/30背书转让
267568917662020/10/2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6.452021/4/28背书转让

1-298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6856077766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6956079591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682021/4/30背书转让
270696586232020/11/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2021/5/16背书转让
271696562342020/11/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7.522021/5/16背书转让
272720616132020/11/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462021/5/18背书转让
273720669582020/11/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6.002021/5/18背书转让
27474426709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27574426651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27674426299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882021/5/31背书转让
27774430226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1.102021/5/31背书转让
27874429244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27974426678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28078623018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8178622988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8278622953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8378622890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8478617941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52021/5/31背书转让
285785106652020/11/2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54.572021/5/25到期承兑
286782413612020/11/2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4.982021/5/25背书转让
28779891421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8879891147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28979891114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29079891026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29179891911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9279891938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9379891946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29479892168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9579892192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9679892393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9779892504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9879892658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9979893101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1-299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0079893110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0179893144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0279893208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0379893216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0479894090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5/31背书转让
30579894223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5/31背书转让
30679894387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5/31背书转让
30779891155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30879891882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302021/5/31背书转让
30979892150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079892078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179891874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279893056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379893030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479893064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579893128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679891464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31779891920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879893072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31982749461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082749172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182738145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282739958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382733885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482739335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582739360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682742082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到期承兑
32782739343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882734873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042021/5/31到期承兑
32982746741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082746240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182739915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1-300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3282738057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382739974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4827494372020/11/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582746299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682738090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784083688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884084121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984084252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4084084839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912021/5/31背书转让
34184084277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42949150352020/12/1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0.002021/6/15背书转让
343961395252020/12/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2.032021/6/16背书转让
34498644086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6.602021/6/30背书转让
34598644133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22021/6/30背书转让
34698642154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4798642031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4898644205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712021/6/30背书转让
34998642146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5005399872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2.072021/6/30背书转让
35105399928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5205790112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5305790137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5405795406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882021/6/30背书转让
355047011312020/12/2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80.982021/6/25到期承兑
35605788970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92021/6/30背书转让
35705790619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5805790830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5905790848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6005790627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6105790598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6208212583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6308212001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1-301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6408211994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6508212591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6608212567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6708212559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6808212270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6908212323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7008211654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108211687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208211620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308211611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408211638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508213004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608212921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708213957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402021/6/30背书转让
37808310982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7908308051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到期承兑
38008308060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108313850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208307278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308307251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408306605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508307317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608306103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708313841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808315138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612021/6/30背书转让
38908211863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9008211822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9108211662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合计12,666.32--

3、2019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302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327808612019/7/11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8.002020/1/11到期承兑
235009049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422020/1/16背书转让
334985674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2.262020/1/16到期承兑
435176621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1/16到期承兑
535180206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02020/1/16到期承兑
635180974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1/16到期承兑
735181975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2020/1/16到期承兑
835186729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8.002020/1/16到期承兑
9349968042019/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8.752020/1/16到期承兑
10366243602019/7/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18到期承兑
11366244172019/7/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18到期承兑
12366244252019/7/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18到期承兑
13366244502019/7/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18到期承兑
14366244762019/7/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472020/1/18到期承兑
15366246282019/7/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18到期承兑
16366248122019/7/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18到期承兑
17374308812019/7/1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002020/1/19背书转让
1837547496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1937547574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2037547603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2137547646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2237547679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2337547775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2437549045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2537549367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2637549375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2737549383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0.822020/1/31背书转让
2837549684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2937549748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30375499572019/7/19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31375477592019/7/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32375477262019/7/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1-303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3375523202019/7/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34401996152019/7/24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6.002020/1/24到期承兑
3541123601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432020/1/31背书转让
3641115708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3741116348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3841126044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3941131191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4041131829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4141132731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4241134212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4341133515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4441131708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4541131425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4641134743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4741132356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4841133092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4941117033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1/31背书转让
5041137235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51411149442019/7/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1/31背书转让
5243149169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662020/1/31背书转让
5343149030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5443149273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5543153930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5643153989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5743154211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5843154551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5943155120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6043155234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6143156235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6243156260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6343159258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752020/1/31背书转让
6443159362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1-304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6543159522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6643169022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6743169696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6843170455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6943173301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7043163592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7143169143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1/31背书转让
72431561392019/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73445080862019/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31背书转让
74445081092019/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31背书转让
75444110792019/7/2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02020/1/29背书转让
76444966352019/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1/31背书转让
77445042042019/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78445042122019/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79445042292019/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1/31背书转让
80445080782019/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312020/1/31背书转让
81453149932019/7/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3.002020/1/31背书转让
82551534192019/8/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232020/2/17到期承兑
83572832372019/8/2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1.002020/2/20到期承兑
8458954554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8558967989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8658969031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8758959366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8858951234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8958953336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058954304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158958839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258967809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358955379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458959454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5589511952019/8/2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892020/2/28背书转让
9657916841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305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9757917061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857913601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9957916487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057914799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157913610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257917140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357915105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132020/2/28背书转让
10457916876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5579240852019/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6589533692019/8/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7589522432019/8/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860440982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2/28背书转让
10960418454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060418403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160418036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6.412020/2/28背书转让
11260431669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360433791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460418420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560418052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660429198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760415589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860428040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19604305222019/8/23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2/28背书转让
120612649152019/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5.002020/2/28背书转让
121612678172019/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5.002020/2/28背书转让
122611565002019/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0.002020/2/26背书转让
123612581052019/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502020/2/28背书转让
124612702322019/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5.082020/2/28背书转让
125628021412019/8/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0/2/27背书转让
126628144282019/8/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8.212020/2/27到期承兑
127630203432019/8/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2/27背书转让
128641579962019/8/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4.892020/2/28到期承兑

1-306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29640414892019/8/2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452020/2/28背书转让
130658870382019/8/2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9.122020/2/29背书转让
131695702402019/9/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292020/2/26背书转让
132759656962019/9/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3/17背书转让
133759589272019/9/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2020/3/17背书转让
134769164462019/9/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492020/3/18背书转让
135798330352019/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722020/3/31背书转让
136796790922019/9/2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6.002020/3/23到期承兑
13779815267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3/31背书转让
13879818941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3/31背书转让
13979821204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3/31背书转让
14079813930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3/31背书转让
14179818675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362020/3/31背书转让
14279819977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3/31背书转让
143798349412019/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02020/3/31背书转让
144798403762019/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02020/3/31背书转让
14579822287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3/31背书转让
14679827602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3/31背书转让
14779820357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3/31背书转让
14879818185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3/31背书转让
14979815402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3/31背书转让
15079821093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3/31背书转让
15179815525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3/31背书转让
152798155252019/9/23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3/31背书转让
15384315616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3/31到期承兑
154842854532019/9/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0.002020/3/26到期承兑
15584246032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5.802020/3/31背书转让
15684288675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3/31背书转让
15784312606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3/31背书转让
15884313560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3/31背书转让
15984314486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3/31背书转让
16084320411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3/31背书转让

1-307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6184310612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3/31背书转让
16284590930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2.562020/3/31背书转让
163843128332019/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172020/3/31背书转让
164857536662019/9/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02020/3/27背书转让
165857561592019/9/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2.452020/3/27背书转让
166857528312019/9/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002020/3/27背书转让
167943700662019/10/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742020/4/16背书转让
168954755562019/10/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4/30背书转让
169954649392019/10/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792020/4/30背书转让
170954687152019/10/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1.752020/4/30背书转让
171954687152019/10/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4/30背书转让
172964351832019/10/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0/4/18到期承兑
17398207791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0/4/30背书转让
17498203798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0/4/30背书转让
17598200040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0/4/30背书转让
17698207068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7798207734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7898207863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1.632020/4/30背书转让
17998205572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8098205556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8198205214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82982078142019/10/2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0/4/30背书转让
183992536612019/10/2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25.002020/4/23到期承兑
184992628682019/10/2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0/4/23到期承兑
185992512742019/10/2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12.432020/4/23到期承兑
18600208697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512020/4/30背书转让
18700653930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4/30背书转让
18800656962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792020/4/30背书转让
18900210830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9000210813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9100210805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4/30背书转让
19200659196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4/30背书转让

1-308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9300653085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4/30背书转让
19400649941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4/30背书转让
195006610282019/10/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4/30背书转让
196018309012019/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0/4/30背书转让
197020770882019/10/2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5.542020/4/25背书转让
198018294052019/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4.082020/4/30背书转让
199018311182019/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0/4/30背书转让
200047312372019/10/2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9.412020/4/29背书转让
201144632802019/11/1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0.002020/5/13背书转让
202153587492019/11/14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5/14背书转让
203170862862019/11/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002020/5/18背书转让
204170903732019/11/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7.852020/5/18背书转让
205179489862019/11/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472020/5/29背书转让
206179483812019/11/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9.812020/5/29背书转让
207179469232019/11/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372020/5/29背书转让
208208015432019/11/2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5/29背书转让
209208016092019/11/2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5/29背书转让
210208034642019/11/2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202020/5/29背书转让
211208002962019/11/2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762020/5/29背书转让
212207994112019/11/2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5/29背书转让
213208159162019/11/22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0/5/22背书转让
214224501732019/11/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5/29背书转让
215224517212019/11/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2.442020/5/29背书转让
216224501082019/11/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5/29背书转让
217224501902019/11/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5/29背书转让
218224500692019/11/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0/5/29背书转让
219248928922019/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1.222020/5/29背书转让
220254194322019/11/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1.002020/5/29背书转让
221252816952019/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5/29背书转让
222254023372019/11/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0/5/27背书转让
223252765022019/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5/29背书转让
224252819862019/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2.372020/5/29背书转让

1-309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25252766332019/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0/5/29背书转让
226248929212019/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0/5/29背书转让
227376297882019/12/1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30.002020/6/13到期承兑
22838676980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2938677005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3038677193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3138675737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3238679765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3338679790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3438676150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3538676184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3638680132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3738680495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3838680526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3938680518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4038681211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4138681262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2020/6/16到期承兑
24238681318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4338681439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4438681502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4538681801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4638681877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4738681957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4838682398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7.432020/6/16背书转让
24938683202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20/6/16背书转让
25038683649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5138683673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5238683796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5338683807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20/6/16背书转让
25438683823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5538683067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5638684906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1-310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5738685618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5838685950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5938686081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6038686506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2020/6/16到期承兑
26138686547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6238686598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6338687183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6438687191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6538687302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6638687773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6738687837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6838689041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6938689121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2020/6/16背书转让
27038689734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2020/6/16背书转让
27138689898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2020/6/16背书转让
272386903222019/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020/6/16背书转让
273388126032019/12/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0.002020/6/16背书转让
274397726522019/12/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2020/6/17背书转让
275397879542019/12/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6/30背书转让
276397870752019/12/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982020/6/30背书转让
277397877882019/12/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0/6/30背书转让
278397892082019/12/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7.232020/6/30背书转让
279397747262019/12/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112020/6/17背书转让
280397733302019/12/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2020/6/17背书转让
281397650982019/12/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02020/6/17背书转让
282427621402019/12/20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1.982020/6/30背书转让
283444332202019/12/2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0/6/23到期承兑
284458801902019/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192020/6/29背书转让
285458743062019/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6/29背书转让
286458737642019/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6/29背书转让
287458742182019/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6/29背书转让
288458746052019/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962020/6/29背书转让

1-311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89458739492019/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6/29背书转让
290458739652019/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0/6/29背书转让
291487502332019/12/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14.622020/6/30到期承兑
292492697482019/12/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0/6/26背书转让
293492697562019/12/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0/6/26背书转让
294492698012019/12/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0/6/26背书转让
295492685592019/12/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0/6/26背书转让
296485908932019/12/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0/6/26背书转让
297492685002019/12/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4.682020/6/26背书转让
298504161942019/12/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02020/6/27背书转让
合计7,716.9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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