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2年9月7日出具的《关于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52号),公司经过内部自查,对关注函中的所列问题
回复如下:
一、请说明高温气冷堆项目的投资主体、具体投资计划,你公司及交易对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该项目投资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是,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2021年冬季以来,相继出现了限电、停电、煤油气价格高涨情况,加上双碳背景下,化工行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寻找合适的动力源是化工企业的生命线。此时,中核集团与清华大学高温气冷堆研发成功,也急需寻找合适的化工企业,实现高温气冷堆与化工产业的耦合,以能源革命推动产业革命。东华能源顺势引进高温气冷堆,既保障了装置的供热、供电、供水、供冷安全,大幅度降低动力源成本,又实现零碳绿色发展。
茂名高温气冷堆项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投资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量力参与(具体参与金额尚未确定),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该项目与东华能源早已公告正在建设的400亿化工产业(公告编号2019-088,主要内容为利用乙烷、丙烷、丁烷资源发展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耦合,共同打造首个超千亿级的零碳产业园。
茂名高温气冷堆项目不会对公司一年内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项目审批正在进行当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东华能源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议程序及时
履行信披义务。
二、请说明中核集团或其成员单位成为你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占股比例5%-15%)、委派董事参与你公司董事会的管理,是否存在前置条件、具体时间计划及目前进展,是否已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是,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公司回复:
为了更加高效推进高温气冷堆与石化产业耦合,确保高温气冷堆建成后蒸汽和电力有效应用,双方商定进一步推进东华能源的股权合作。包括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大宗交易、参与定增等,积极推动中核集团或中核集团成员单位成为东华能源的战略投资者,委派董事参与东华能源董事会的管理,打造“央企+民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范。
目前股权合作尚未达到披露条件,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相关程序正在落实中,有新的进展,公司将按照章程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三、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回函日的股权质押余额及占比,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负债总额等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如是,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截至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余额及占比、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负债总额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 质押情况 | 融资融券账户持股 | 负债 总额 (万元) | ||
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325,360,000 | 19.73 | 0 | 0% | 0% | 0 | 0 |
周一峰 | 152,610,440 | 9.25 | 76,305,000 | 50% | 4.63% | 0 | 32,534.09 |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131,296,700 | 7.96 | 0 | 0% | 0% | 0 | 0 |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31,684,854 | 1.92 | 31,500,000 | 99.42% | 1.92% | 0 | 14,890.91 |
合计 | 640,951,994 | 38.86 | 107,805,000 | 16.82% | 6.55% | 0 | 47,425 |
注:表中负债总额是指股份质押对应的负债总额。公司控股股东周一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人员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公司回复:
2022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胜帮凯米”)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及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内容与
内部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2年8月17日 | 9.41 | 3,000,000 | 0.1819 |
2022年9月7日 | 9.53 | 5,000,000 | 0.3032 | ||
合计 | 8,000,000 | 0.4851 |
公司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也不存在配合大股东减持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在与中核集团的签署过程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与保密制度,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签署的相关信息配合大股东减持的情形,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行为。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特此报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