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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新能源)与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物流园)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漳发新能源在漳龙物流园(一期)无偿提供的场地内投资建设9MWp分布式光伏电站(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所发电量优先供漳龙物流园使用,剩余电量上网,漳龙物流园根据消纳电量享受相应折扣电价,项目合作期为25年。结合漳龙物流园区现有用电量及对未来用电量的合理预测,合作期内漳龙物流园预计需支付光伏电费4027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电费为准)。

漳龙物流园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集团)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陈海波先生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漳龙物流园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25509533404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漳龙物流园区法定代表人:施运心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1月27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等。

主要股东情况:漳龙集团持有其82.17%的股权。漳龙物流园为漳龙集团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漳龙物流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漳龙物流园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4,225.0173,009.54
负债总额56,116.3456,332.99
净资产18,108.6716,676.55
项 目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1月-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750.13762.26
营业利润-2,372.02-1,397.14
净利润-2,379.13-1,395.91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一) 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漳州漳龙物流园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主要技术方案:乙方在甲方无偿提供的场地内建设9 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已建成的18栋建筑物建设装机6 MWp光伏电站,待5栋建筑物建设完工具备条件后建设装机3MWp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多余电量上网,以实现甲方节能降耗。

3.本协议电站装机容量为预估值,最终以实际装机为准,由乙方分期实施建设。

4.项目建设方案:乙方负责该项目投资及建设;在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运营、管理、维护以及在以上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无偿提供场地作为项目建设场所,并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工作。

(二) 项目实施期限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并网发电之日,项目合作期为25年。

(三) 项目结算方式

项目合作期内,甲方使用的电量以同时段国家电网购电电价的80%结算,若甲方全额消纳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时,则以同时段国家电网购电电价的75%结算。

(四) 项目资产所有权

1.乙方单独享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碳排放交易收益权及各级政府给予本项目的补贴(若有)等。

2.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解除而转移。

(五)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方漳龙物流园免费提供场所,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后,漳发新能源给予一定的电价折扣,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漳发新能源与漳龙物流园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作,有利于新能源业务拓展,加快新能源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至今,漳龙集团及下属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的(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2,832.88万元,主要为公司子公司福建展恒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新)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漳州漳龙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设立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漳州高新区站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漳州高新区一药一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展恒新合计认缴出资额为12,000万元,具体内容见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漳发新能源与关联方漳龙物流园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属漳发新能源正常开展经营需要,有利于业务拓展。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漳发新能源与关联方漳龙物流园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利用漳龙物流园区场地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属漳发新能源公司正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公允合理,会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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