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7,025,6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0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7,022,8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07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15,2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12,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022,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6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璁、杨康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