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89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9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 | 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
3 | 关于撤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选举熊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5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133 | 东湖高新 | 2022/9/23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秘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 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3、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4、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100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2 | 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3 | 关于撤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1 | 选举熊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