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由6名增加至7名,并就此同步修改《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本次修改内容列示如下:
修改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独立董事三名。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独立董事三名。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除书面通知外,可以采用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天以前,紧急情况下可以为会议召开二天以前。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除书面通知外,可以采用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天以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新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立即生效启用,并同时废止旧章程。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