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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王涛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王涛因对公司延期回复理由存在不同意见,无法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情况说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9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问询函》中需公司回复部分的相关编制工作。但因《问询函》中涉及需要异议独立董事说明的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其仍未提供该部分问题的回复,《问询函》回复无法形成完整文件。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相关情况并申请延期回复,本次申请的延期回复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二、关于《独立董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说明》的说明

对于独立董事王涛在《独立董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

报问询函的说明》(以下简称“延期说明”)提到的“此前公司对半年报所作出的说明内容中存在对事实经过刻意隐瞒并对本人予以诋毁的情况”,公司在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的说明公告》中已详细描述了与独立董事王涛的沟通过程,提示其可以以适当方式表达自己建议,董秘在其需要时将提供协助,上述公告内容有沟通书面函件、有王涛本人签字的董事会会议纪要、董事会召开录音录屏文件为佐证,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刻意隐瞒更不存在对其进行诋毁的情况;在回复半年报问询函过程中,公司多次催促独立董事王涛提交其对应问题的书面回复,其一开始就以还没写完推脱(公司于2022年9月2日通知其要回复问询函,首次问其回复进展已经是9月7日五天后,而王涛回复部分只有1小问且是针对其前期已经作出判断和促使其对公司2022年半年报投出弃权票的异议事项的陈述性补充说明),之后又表明要以公司发送过来的定稿回复进行个人回复的补充,在公司反复提醒和强调其只需针对对应问题进行回复后,仍推脱自己部分还没写完,且其个人回复部分没必要合并到公司的回复里,其行为无视监管要求,表现出对信披规则缺乏认知。

对于独立董事王涛提到的“本人作为董事会一员准备参与对公司部分的问询函回复编制,并根据公司部分回复内容补充完善需要本人独立作出的部分,但直至2022年9月9日,公司通知本人需公司回复部分的相关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但整个编制过程未允许本人参与。本人多次要求审阅以上部分的回复内容,但均遭拒绝,正常履职严重受阻”,公司说明如下:

首先,独立董事王涛在与公司进行沟通过程中从未要求参与对公司回复部分的编制工作,而且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需参与起草、编制形成信息披露草拟文件,其作为董事的义务是关注公司信披文件编制进展,保证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次,公司一直向独立董事王涛强调:问询函需要其独立回答部分为问题1的第(2)问“请异议独立董事说明针对投弃权票涉及相关事项的知悉时点、知悉途径、前期是否关注并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公司解决,履职是否存在障碍、是否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该小问是针对既定事实的事后补充说明,是陈述性质的,不应该也不能通过任何事由进行美化或遮掩,其只需要实事求是地陈述既

往事实即可,也就是说在其主观上有回复意愿,客观上人身自由、人身安全没有受限的情况下都能正常回复,因此所谓的“正常履职严重受阻”不实。最后,独立董事王涛在与公司沟通中多次强调其独立回复部分需要根据公司回复内容进行修改。为免独立董事王涛在其单独回复部分答非所问,无法聚焦问题本身,反而利用独立回答的契机对公司回复内容进行随意质疑、驳斥,出现公司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整体内容前后不一的笑话场面。因此,公司多次向独立董事王涛强调,在其提交需其本人独立回复部分的内容后,公司将整理成完整的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意见同时发给所有董事审阅,如其对公司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有意见,届时可如实表述,公司将真实、完整地予以披露。对于独立董事王涛在延期说明中提到的“未免逾期回复,公司可以先行发布公告,但遭拒绝,公司仍以本人未提交需要本人独立回复为由申请延期”。公司再次提醒独立董事王涛,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按时回复交易所问询是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如其不知,建议加强合规学习。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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