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全能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9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变更通知以增加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9人调整为78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71.50万股调整为2,366.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9日,并同意以33.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88名激励对象授予2,36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