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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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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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证券代码:000920证券简称:沃顿科技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12698债券简称:18南方01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14:00

(二)召开地点:鉴于贵州省贵阳市疫情防控需求,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通讯方式

(三)召开方式:通讯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志奇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180,72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58%。其中:通过通讯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79,98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3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1%。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通讯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7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其中:通过通讯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4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3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1%。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通讯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贵州中车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同意180,4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8%;反对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5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060%;反对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80,4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8%;反对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5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060%;反对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杨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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