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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第一创业股票代码:002797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15层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协议转让、减持)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编制本报告书。

二、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者“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第一创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上述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 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首创集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上市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管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减持)
《股份转让协议》《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质押协议》《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质押协议》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注册资本33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38949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1-03-12至9999-12-31
股东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任职情况
贺江川中国北京董事长
李松平中国北京董事、总经理
刘永政中国北京董事、党委副书记
崔也光中国北京独立董事
阚振芳中国北京独立董事
白 彦中国北京独立董事
龚涌涛中国北京职工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地点证券代码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1第一创业深圳002797.SZ12.72%
2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600008.SH46.37%
3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3989.HK45.11%
4首创钜大有限公司中国香港1329.HK72.9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国管与首创集团基于自身战略功能定位与资产配置需求而进行的商业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首创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第一创业464,686,400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北京国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534,686,4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7234%,其中70,000,000股股票为有限售条件国有法人股,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北京国管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首创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64,686,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057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70,000,000 股股票,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57%,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9月8日,首创集团与北京国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甲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第一创业无限售流通A股464,686,400股股份,占第一创业总股本的11.0576%。

3、股份转让价款及其支付安排、资金来源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参考标的股份的评估值,并综合考虑第一创业的发展前景,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8.08元/股,转让总价款为3,754,666,112元。

(2)乙方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30%作为第一期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126,399,834元;乙方在股份质押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和《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中孰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完毕剩余保证金人民币2,373,600,166元。

《股份转让协议》全部条款生效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自动等额转为标的股份转让款。自深交所就本次交易完成审核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剩余的转让价款254,666,112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乙方用于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股份转让的相关安排

(1)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全部交割完成之日止,如第一创业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则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比例和每股价格等作相应调整。

(2)《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第一创业无限售流通股的50%(即232,343,200股)质押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质押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质押的具体事宜以双方同日另行签署的《股份质押协议》为准。

(3)乙方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第一创业的股份。

5、协议成立及生效条件

(1)《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其中质押相关约定、 “第一期付款安排:保证金的支付”、“声明、保证及承诺”、“违约责任”、“股份质押解除及保证金的退还”以及“保密”条款自《股份转让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其他条款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①甲方就《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事项履行完毕全部内部审批程序;

②乙方就《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事项履行完毕全部内部审批程序;

③本次交易的方案已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通过;

④《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以及股份转让导致的乙方作为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资格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监管机构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调整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6、标的股份的交割

自《股份转让协议》全部条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向深交所提交股份转让申请文件。自协议转让申请获深交所审核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配合向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7、协议解除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股份转让协议》可以被解除:

(1)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协议》全部条款生效前,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股份转让协议》于一致书面同意到达对方之日起(以较晚到达者为准)解除;

(2)本次交易方案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后,在双方知悉本次交易方案未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情况之日起(以甲方和乙方知悉时间的孰晚日为准),《股份转让协议》自动解除;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自甲方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乙方无异议之日起,《股份转让协议》自动解除;

(4)《股份转让协议》自签署之日起15个月届满之日起,如果协议全部条款未能生效,则任一方有权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5)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全部完成交割之日止的期间内,第一创业发生破产、退市、被吊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等重大不利情况,乙方有权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首创集团及北京国管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8月5日,首创集团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2022年8月12日,北京国管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本次权益变动后续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东变更事宜。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中70,000,000股为限售股,占第一创业总股本1.6657%。除上述限售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江川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质押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第一创业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
股票简称第一创业股票代码0027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A股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464,686,400股 持股比例: 11.0576% 股票种类: A股限售股 持股数量: 70,000,000股 持股比例: 1.665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A股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 -464,686,400股 变动比例: -11.0576% 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70,000,000股A股限售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非公开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六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江川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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