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因战略部署及内部工作调整需要,公司董事长朱共山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朱共山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朱共山先生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朱钰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我们对朱钰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朱钰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朱钰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顾增才___________ 张利军___________
霍佳震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