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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50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9日
    1.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9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毅先生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号)。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名,代表
公司股份数为1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22名,代表公司股
份数为400,070,51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4.6395%。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00,070,610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份总数的44.639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035,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85,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995,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3%;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45,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0%;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995,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3%;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45,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0%;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986,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94%;反对
7,083,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6,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968%;反对
7,083,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03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肖毅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8,9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3
股份总数的 71.0454%。
    肖毅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杨建琴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8,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0454%。
    杨建琴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 谢晶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8,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0454%。
    谢晶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 陆维力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83,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8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53,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0948%。
    陆维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 张鑫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9,0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0464%。
    张鑫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6 余健
                                   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202,1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83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71,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2792%。
    余健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 陈栋才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9,6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7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0524%。
    陈栋才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 崔源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9,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7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0494%。
    崔源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 张坚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209,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85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79,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3579%。
    张坚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
    7.01 朱勇琴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81,9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78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51,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0756%。
    朱勇琴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7.02 沈旭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208,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84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78,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3468%。
    沈旭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祯、邵锴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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