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7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于2022年8月26日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和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2年半年报更新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