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0)。由于该公告部分信息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具体内容
(一)公告名称的更正
更正前: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公告的公告》
更正后: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二)“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更正
更正前:
2022年9月7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送达的《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延长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的公告》[(2022)鄂10破申1号之六],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湖北鑫轻塑化有限公司沙市分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3月14日决定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期限为六个月。因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较多且债务情况复杂,仍需时间对其资产和债务开展详细调查和核实,同时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重整的审查意见,临时管理人于2022年8月31日申请预重整期限延长一个半月。本院经审查认为临时管理人申请延期理由正当,为更好的衔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程序,有效维护企业营运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重整效力和效果,决定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延期一个半月,即自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29日止。”
更正后:
2022年9月7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送达的《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鄂10破申1号之五],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8月31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称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较多且情况复杂,在经营期间,资产负债情况发生了变化,仍需要时间对其资产和部分债务开展详细调查和核实。同时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重整的审查意见。为保障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工作和重整工作的稳步推进,妥善衔接预重整与重整申请的审查程序,特申请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一个半月。
本院认为,临时管理人提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较多且债务情况复杂,仍需要时间对其资产和债务开展详细调查和核实的延期理由正当,为更好的衔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程序,有效维护企业营运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重整效力和效果,决定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延期一个半月,即自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29日止。”
(三)“三、备查文件”的更正
更正前: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延长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的公告》[(2022)鄂10破申1号之六]
更正后: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鄂10破申1号之五]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