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莱绅通灵: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2-03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900莱绅通灵2022/9/1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00%股份的股东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2年9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姓名:马艳艳候选人简历:马艳艳女士,198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众汇资

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南京华生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江苏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众汇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众汇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亚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山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马艳艳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应尽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马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8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0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1)人
3.01马艳艳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3.00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马艳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