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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泰新光股票代码:688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393号3幢A15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310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5002-891号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D2区11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广新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2年9月9日

信息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海泰新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德丰杰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德慧投资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广新
报告书、本报告书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393号3幢A15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055911143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咨询(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11-01 至 2022-10-3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居留权
李广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名为深圳德慧九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德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5002-89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1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1JFX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9-10-30 至 2024-10-3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居留权
李广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自然人名称李广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1020419631102****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之间的关系

德丰杰、德慧投资系同一控制下的投资机构,李广新先生为德丰杰、德慧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履行本轮股份减持计划,且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且暂无增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823%。

公司2022年3月12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因自身资金需求,德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慧投资、海南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鼎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21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8981%。公司2022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德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慧投资、德鼎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1,2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31%,德鼎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受让人李广新先生为公司股东德丰杰、德慧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2022年7月1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德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慧投资、李广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达到5%,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1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1823%。

公司2022年7月29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德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慧投资、李广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达到4.9999%,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48,950股,占股比例降至公司股份总股数5%以下。

信息披露人自3月17日至2022年9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0%。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2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在2022年8月3日到2022年9月9日期间,信息披露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6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24%。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德慧投资大宗交易2022年8月8日-2022年9月9日人民币 普通股200,0000.2299%
德慧投资集中竞价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8日人民币 普通股860,4640.9893%
德丰杰集中竞价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8日人民币 普通股520,4860.5984%
合计1,580,9501.817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德丰杰无限售流通股1,119,3501.2869%598,8640.6885%
德慧投资无限售流通股1,939,6002.2299%879,1361.0107%
李广新无限售流通股1,290,0001.4831%1,290,0001.4831%
合计4,348,9504.9999%2,768,0003.182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4,348,950股减少至2,768,000股,持股比例由4.9999%减少至3.182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1:德丰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大宗交易2022年5月11日-2022年6月28日人民币 普通股750,0000.8623%
集中竞价2022年5月10日-2022年7月28日人民币 普通股4,130,6504.7490%
合计4,880,6505.6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2:德慧投资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大宗交易2022年4月27日-2022年7月14日人民币 普通股1,366,6001.5712%
集中竞价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6日人民币 普通股869,8001.0000%
合计2,236,4002.5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广新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时间股份种类增持数量增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大宗交易2022年3月17日人民币 普通股1,290,0001.4831%
合计1,290,0001.4831%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26日和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031、2022-036、2022-041、2022-053),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于2022年7月1日和2022年7月29日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04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被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李广新

______________

日期:2022年9月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
股票简称海泰新光股票代码688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393号3幢A15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5002-89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李广新信息披露义务人3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4,348,950 持股比例: 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580,950 变动比例: 1.8176% 变动后数量: 2,768,000 变动后比例: 3.18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未来12个月内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李广新

______________

日期:2022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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