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石华山先生在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42,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石华山先生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97,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截至2022年9月8日,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石华山 | 盘后定价交易 | 2022年6月28日-6月30日 | 6.19 | 2,179,124 | 0.36 |
盘后定价交易 | 2022年7月1日-7月29日 | 8.29 | 2,952,174 | 0.49 | |
集中竞价交易 | 10.81 | 281,296 | 0.05 | ||
大宗交易 | 9.30 | 1,800,000 | 0.30 | ||
盘后定价交易 | 2022年9月1日-9月8日 | 8.20 | 346,968 | 0.06 | |
大宗交易 | 7.40 | 1,300,000 | 0.22 | ||
合计 | -- | 7.92 | 8,859,562 | 1.47 |
注:盘后定价交易视同竞价交易。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自2022年3月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2022年9月8日,石华山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1.4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石华山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390,608 | 41.03 | 238,531,046 | 39.56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59,401,166 | 9.85 | 50,541,604 | 8.38 | |
限售流通股 | 187,989,442 | 31.18 | 187,989,442 | 31.18 |
注:截至2022年9月8日,石华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262,618,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5%。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石华山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4、截至本公告日,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