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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9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出席情况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智能”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8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于2022年9月8日以现场通知、电话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文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以2022年9月8日为授予日,以5.2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5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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