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2-032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9,968,46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874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峰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王晓军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19,577,111 | 99.6737 | 391,350 | 0.3263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119,843,461 | 99.8958 | 125,000 | 0.1042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9,577,111 | 99.6737 | 391,350 | 0.3263 | 0 | 0.0000 |
2 | 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9,843,461 | 99.8958 | 125,000 | 0.1042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共2项,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票数1,458,904,241股,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合计表决票数119,968,461股。根据公司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上交所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表决结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娜 梁慧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