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内容详见2022年9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Ⅰ)项目、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配套库区项目已转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约62,451.4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内容详见2022年9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百地年”)拟向相关合作银行拟申请共计不超过4.8亿人民币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金融机构 | 现授信 敞口额度 | 项目 | 授信 方式 | 授信期限 |
1 | 宁波 新材料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 3.6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宁波 百地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 1.2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
合计 | 4.8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341.24亿元,其中:东华能源61.92亿元,控股子公司279.32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232.62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34.48亿元,控股子公司198.14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2年9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2年9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