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2年9月8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元龙景运”)之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的通知,穗甬控股于2022年9月7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股东之 一致行动人名称 | 初始交易日 | 购回交易日 | 参与交易证券公司 | 交易数量(股) |
穗甬控股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7日 | 2023年9月7日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160,000 |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名称 | 股份 性质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元龙景运 | 无限售流通股 | 110,000,000 | 8.36% | 110,000,000 | 8.36% |
广州辰崧 | 115,000,000 | 8.74% | 115,000,000 | 8.74% | |
穗甬控股 | 14,800,048 | 1.12% | 1,640,048 | 0.12% | |
合计 | 239,800,048 | 18.22% | 226,640,048 | 17.22%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本次交易的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穗甬控股的意见行使。4.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穗甬控股。
四、备查文件
穗甬控股《关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