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广东达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达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达盛持有公司股份为22,73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1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7日
2、权益变动原因: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导致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40,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00,010,000股)的10.1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2,7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4,011,100股)的5.12%,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广东达盛 | 合计持有股份 | 40,500,000 | 10.12% | 22,733,400 | 5.12%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500,000 | 10.12% | 22,733,400 | 5.1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达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