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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河北唐山

2022年9月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相关事宜。

二、疫情期间,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并在公司厂区及办公区域内妥善戴好口罩,配合公司落实防疫措施。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3:45,地点公司办公楼二层东侧证券法务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股东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四、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与会股东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相关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

二、现场会议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办公楼四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六、会议议程

1、股东/委托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2、董事长致开场词并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人数、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情

况,

3、推选股东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4、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股东发言、提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6、会务组人员分发表决票,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7、回收表决票,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负责监票。

8、监票人代表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0、相关参会人员签署议决议文件、会议记录文件

1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七、会议其他事项

1、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2、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表决票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4、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6、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表决具体办法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三、表决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并由律师现场见证。监票人的职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参加投票的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代表的股权数,发放表决票;

2、回收表决票,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要求,清点回收的表决票是否超过发出的票数;

3、统计表决票。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投票采用划“√”、“╳”和“○”方式,同意请划“√”,不同意请划“╳”,弃权请划“○”,不填表示弃权。

五、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利益有效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华通线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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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优化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人员利益有效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股权激励实施考核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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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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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如有)、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16)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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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0万元(包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投资活动。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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