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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8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93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

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郭柏春先生、刘冰燕女士、郑友业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郭柏春先生、刘冰燕女士、郑友业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郭柏春先生、刘冰燕女士、郑友业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证后续扩产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借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6%,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蔺益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9月23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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