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协鑫集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协鑫集成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工程”)与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辰光伏”)签署《山东辰骐环保4.176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及《补充协议屋顶加固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能源工程作为承包人承担本次工程建设。合同总规模约为4.176MW,《EPC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人民币3.18元/W(固定单价结算不调整),《EPC合同》总价款为13,270,140元,《补充协议》总价款为837,962元,其中《EPC合同》总价款为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协辰光伏是协鑫集成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的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0451.HK)之全资子公司,故协辰光伏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协辰光伏是协鑫集成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的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0451.HK)之全资子公司,故协辰光伏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开发区超越路创业示范园区G栋302室
4、法定代表人:任孝良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8日
7、营业期限:2022年01月28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协辰光伏成立于2022年01月28日,尚未开展运营,故暂无财务数据。
10、控股股东: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协辰光伏是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0451.HK)之全资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EPC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发包人: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本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173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整体及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防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等)的设计,设备、物资供
应,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站内外调试,启动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和质保服务等为满足4.173MW分布式光伏电站合法运营的一切手续办理及工程施工。
(三)总承包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款为:13,270,140元。合同计价方式为:以实际建设容量结算。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为3.18元/W(固定单价结算不调整;但不含加固费用,加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目标工期
2022年9月7日开工或者发包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2022年12月6日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并通过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以取得《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为准);自签发《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五)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发包人: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及地址
1、工程项目名称: 山东辰骐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加固工程
2、工程项目地址:山东高唐县经济开发区超越路山东辰骐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具体的承包范围:高唐协辰4.17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需全部屋顶的加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完全满足加固技术方案要求。
(四)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合同价格为837,962元(固定总价),约定价为优惠后的最终价款,报价清单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价款为准。本合同总价是固定不变的,但发包人减少工程量(工程范围)相应减少合同价款。
(五)工期
工期为:45天,暂定 2022年9月7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前完工(以收到预付款为周期起始时间)。
(六)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市场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EPC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
2022年9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鑫集成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海涛 徐亚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