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为满足华盛化工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