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51号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你公司股票累计上涨52.60%。9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1”)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9月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2”)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于9月1日至9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4,718,300股。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1)异动公告2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在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核实并说明前期《异动公告1》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
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2)2021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分行业收入显示,你公司卫星通信运营服务收入仅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95%、1.22%;你公司在《异动公告2》中特别提示公司2022年上半年卫星通信运营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979.7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在异动公告2中披露卫星通信运营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3)请你公司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中其他事项类第1号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请你公司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相关方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提交其书面回复。
(5)请你公司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接受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6)请你公司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等。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