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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于2022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2148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财务数据有效性,完成加期审计并更新相应数据,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2022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2148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公司的中止审查申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王建华、朱文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服务,现将王建华变更为方建新。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方建新、朱文岳。
变更事由: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由于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注册会计师方建新替换王建华作为粤水电本次重组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方建新,会计师执业证编号:440300070168,从业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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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王建华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方建新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王建华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