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2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雍凤山先生、赵其林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出具<关于商标授权的承诺>的议案》
为支持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上市和发展需要,并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加之中科美菱的良好发展对美菱品牌的价值有积极影响,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出具《关于商标授权的承诺》,具体内容为:
“2019年至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无偿授权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使用其部分商标。
为支持中科美菱的发展,长虹美菱承诺如下:在相关商标注册有效期内,将无偿许可中科美菱使用该等商标。在该等许可商标到期续展后,仍将该等商标无偿许可给中科美菱使用,并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性并承担相关费用,进而保证中科美菱未来可以持续、无偿使用该等授权许可商标。若未能履行本承诺,长虹美菱将对中科美菱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