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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7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西部创业股票代码:0005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通讯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创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西部创业拥有直接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经宁夏煤业股东会审批,同时需经交易双方各自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深交所合规审查同意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到处罚或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股份情况 ..... 12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6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 16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1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 ...... 17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2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2

一、资金总额 ...... 22

二、资金来源 ...... 22

三、资金支付方式 ...... 2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3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23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3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 2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5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 25

二、同业竞争 ...... 25

三、关联交易 ...... 2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备查地点 ......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4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西部创业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国运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双方宁夏煤业和宁国运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宁国运将其持有的西部创业179,146,635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宁夏煤业
《股份转让协议》《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国家能源集团、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张胜利
注册资本2,111,146.6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35972927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物资供销,房屋租赁,农林开发。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煤油、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硫磺、丙烯、乙烯、甲苯、苯、杂戊醇、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醛溶液、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批发(无储存)(按宁银危化经字(2016)00002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期限和范围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油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销售;管道燃气;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煤化工产品研发、检验检测;应急救援服务。(以下范围由分公司凭经营审批的许可和资质经营)煤炭开采,矿井建设,煤田灭火、供水、供电,物业管理,汽车运输,矿山救护,机械制造,餐饮,住宿,矿区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一类、二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检修;煤制油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2年12月28日至2050年12月27日
股东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持股51%,宁国运持股49%
联系电话0951-69709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51%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国家能源集团100%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宁夏煤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跃(注1)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267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5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1:正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的程序和登记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要关联企业相关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宁夏灵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30.0047.54%煤炭生产、销售、深加工
2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1,711.0150.00%煤炭洗选加工、火力发电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3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169.97100.00%房地产开发、销售
4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31,739.82100.00%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5宁夏工业职业学院22,225.96100.00%高职教育等
6国能宁夏煤业红石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4,955.0060.00%煤炭开采、生产、洗选、销售
7宁夏太阳神大酒店有限公司3,855.0074.06%餐饮住宿
8国能宁夏煤业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377.00100.00%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等
9国能宁夏煤业精蜡化工有限公司15,000.0060.00%费托合成蜡生产等
10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5,770.5450.00%煤炭建设投资
11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60,000.0033.00%开发建设光伏发电、光伏制氢、加氢站等项目
12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50.00%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
13神华(宁夏宁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278.2049.00%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14宁夏神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00.0035.00%煤气化技术及相关配套技术服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要关联企业相关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86,852.0069.52%煤炭开采、洗选;电力生产;铁路、电力经营的配套服务;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
2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2)1,783,561.9150.68%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3,638.90国家能源集团持股54.91%,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3%,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持股1.12%风力发电、节能技术及其他新能源的技术开发
4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111,146.6051.00%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化工产品、其他油品生产、销售;煤化工技术开发等
5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700,000.00100.00%电力、热力的生产
6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702,819.19国家能源集团持股21.00%,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00%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
7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8,909.86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8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523,114.91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72%煤炭及制品、其他货物的铁路运输
9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3,123,543.60100.00%化工品生产、合成材料制造、煤制品制造、销售等
10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6,377.00国家能源集团持股39.21%,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19%,全资环保科技技术服务;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新能源工程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子公司北京春晖青云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持股21.60%
11浩吉铁路股份有限 公司5,985,000.00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0%铁路运输
1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9.02%货币金融服务
13山西省晋神能源有 限公司57,400.0049.00%通过省批准的发煤站点铁路经销煤炭
14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5,770.54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00%煤炭建设投资
15中核国电漳州能源 有限公司221,021.1149.00%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
16浙江浙能北仑发电 有限公司230,000.00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持股49.0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7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22,000.00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持股40.00%火力发电
18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101,850.00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00%矿产资源开采,煤矿开采,煤炭洗选、销售
19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9,554.8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30.00%煤炭开采、加工、自产煤销售
20陕西煤业集团黄陵 建庄矿业有限公司36,1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持股30.00%煤炭开采、自产煤销售;洗精煤生产;煤矿建设

注2: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尚未办理工商登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及洗选、煤炭深加工、煤化工等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总资产

总资产14,655,830.7214,172,965.6313,281,005.82
总负债10,530,081.0110,432,673.369,278,768.33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4,125,749.713,740,292.274,002,237.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916,086.923,565,658.433,810,268.03
资产负债率71.85%73.61%69.86%

项目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6,713,859.843,635,882.244,110,119.65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446,301.16-88,077.12280,998.39

净利润

净利润367,069.04-98,296.78209,324.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149.58-98,475.99213,401.97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9.33%-2.54%5.3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到处罚或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
1张胜利董事长中国宁夏
2康占平副董事长中国宁夏
3陈 艾董事、总经理中国宁夏
4马金明董事中国宁夏
5张继明董事中国北京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6张维世董事中国北京
7杨太林董事中国北京
8王铁军董事中国北京
监事
1吴汉宝监事会主席中国宁夏
2黄 冰监事中国北京
3宋弘阳监事中国宁夏
4曹文钧监事中国宁夏
5王林吉监事中国宁夏
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
1吴清亮总会计师中国宁夏
2焦洪桥副总经理中国宁夏
3翟 文副总经理中国宁夏
4杨加义副总经理中国宁夏
5王占银副总经理中国宁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宁夏海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259.03815.7%银行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0881,986,852.0069.52%煤炭开采、洗选;电力生产;铁路、电力经营的配套服务;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
2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3)6007951,783,561.9150.68%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1289803,638.90国家能源集团持股54.91%,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3%,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持股1.12%风力发电、节能技术及其他新能源的技术开发
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0966274,932.7767.50%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5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0551,912.56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9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6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63530,308.76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2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销售
7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50,000.00国家能源集团持股60%,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71%对成员单位提供货币金融服务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8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10,0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00%保险经纪
9中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0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00%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1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34223217,8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57%,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99%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11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87,1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00%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1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9.02%货币金融服务
13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9,46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8.60%货币金融服务
14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国家能源集团持股20.00%,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4.00%财产损失保险
15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85,0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35%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1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70488583,000.00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9%,参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股公司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33%务顾问

注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尚未办理工商登记。

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进一步促进产业协同,宁夏煤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宁国运所持179,146,635股西部创业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西部创业250,673,543股股份,持股比例17.19%。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西部创业股份,在本次权益变动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处置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22年8月31日,宁夏煤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方案。

2022年9月2日,宁国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方案。

2022年9月2日,宁夏煤业与宁国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经宁夏煤业股东会审批,同时需经交易双方各自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深交所合规审查同意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宁国运拟将其持有的西部创业179,146,635股股份以6.0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国运持有西部创业429,820,178股股份,占股份总数

29.47%;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持有西部创业71,526,908股股份,占股份总数

4.90%。

2022年9月2日,宁夏煤业与宁国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宁国运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79,146,635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宁夏煤业,转让价格人民币

6.0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1,083,837,141.75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持有西部创业250,673,5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7.19%;宁国运持有西部创业250,673,5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7.1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宁国运429,820,17829.47%-179,146,635250,673,54317.19%
宁夏煤业71,526,9084.90%179,146,635250,673,54317.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与宁国运均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及时间

甲方(转让方):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受让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时间:2022年9月2日签署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本次股份转让安排

(1)标的股份数量

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的上市公司179,146,6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28%。

(2)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6.0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1,083,837,141.75元。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并在甲方开设银行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的30%(即325,151,142.53元)支付至共管账户并由双方共同管理。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70%(即758,685,999.22元)。

(4)标的股份过户安排

甲方应自乙方付讫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一同向深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合规性审查文件,并自深交所出具合规性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一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公司治理

(1)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增加至11名董事,新增的2名董事(1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非独立董事)由乙方提名,6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3名为非独立董事)由甲方提名,董事经履行上市公司审议批准程序后任职。

(2)甲乙双方应共同促使上市公司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甲方应同时促使上市公司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乙方提名或推荐的董事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在选举乙方推荐的董事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甲方及甲方委派的董事或股东代表应投赞成票。

4、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在此前提下,以其中最后成就的生效条件的成就之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

(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甲方董事会、乙方股东会的批准;

(3)本次股份转让分别获得双方各自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如本协议上述任一生效条件未能成就、深交所等监管机构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或本协议解除的,则接获相关文件或乙方得知无法取得上述批准或合规性确认之日或本协议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本金及其存放在银行共管账户、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产生的相应利息。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成立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2)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6、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任何争议发生时以及在对任何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7、附则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乙方有意向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甲方应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并配合履行相关程序或工作。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权益变动的时间为交易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之“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宁国运拟将其持有的西部创业179,146,635股人民币普通股以6.05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1,083,837,141.75元。

二、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正常主营业务经营活动除外),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增加至11名董事,新增的2名董事(1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非独立董事)由宁夏煤业提名,并经履行上市公司审议批准程序后任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确定拟提名的董事人选。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

需要计划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形成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与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实质不利影响。

二、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此外,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运输、供应链服务、葡萄酒销售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煤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及洗选、煤炭深加工、煤化工等业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夏煤业持有上市公司4.90%股份,宁夏煤业不属于《上市规则》项下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夏煤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与宁夏煤业发生的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规范宁夏煤业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或合理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履行有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交易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上市公司购买铁路运输服务及向上市公司出售水、电,铁路运输单价由自治区政府调控确定,具体信息请参见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交易的情形。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2022年3月3日——2022年9月2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西部创业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亦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西部创业股票的行为。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69,605.48528,988.29373,147.78
应收票据-46,405.1081,142.69
应收账款354,289.78219,865.13197,775.10
应收款项融资47,493.02--
预付款项38,016.0638,340.6141,650.43
其他应收款190,348.10188,488.17228,053.93
存货585,323.56549,472.32581,374.36
合同资产17,097.09--
其他流动资产35,895.9631,269.8012,613.13
流动资产合计2,038,069.051,602,829.421,515,757.4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0,339.2376,905.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2,341.98--
长期股权投资237,093.37235,751.76235,286.17
投资性房地产69,919.5264,866.8465,218.34
固定资产9,578,477.069,722,653.979,435,589.55
在建工程312,937.73523,925.571,364,525.55
使用权资产1,396.20
无形资产2,189,999.201,826,014.17423,732.47
开发支出1,970.601,087.7044,650.51
长期待摊费用302.60
递延所得税资产143,323.4186,423.5887,178.37
其他非流动资产-29,073.4032,161.51
非流动资产合计12,617,761.6712,570,136.2011,765,248.41
资产总计14,655,830.7214,172,965.6313,281,005.82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23,342.912,234,800.002,024,000.00
应付票据613,727.76689,128.51687,569.65
应付账款993,260.98811,475.13807,068.78
预收款项3,874.03354,294.03165,937.16
合同负债466,144.04--
应付职工薪酬180,986.87141,182.54269,012.84
应交税费268,531.69127,745.71131,208.91
其他应付款539,626.86505,617.38513,617.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44,315.331,415,249.571,068,698.53
其他流动负债46,029.71--
流动负债合计5,579,840.186,279,492.875,667,113.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28,499.362,924,857.763,141,187.70
租赁负债1,028.02--
应付债券-80,000.00180,000.00
长期应付款1,195,494.261,016,199.04137,329.5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2,006.8245,450.2766,039.02
预计负债397,741.2039,501.0828,146.02
递延收益41,394.1745,819.2458,375.75
递延所得税负债54,077.001,353.10576.85
非流动负债合计4,950,240.834,153,180.493,611,654.90
负债合计10,530,081.0110,432,673.369,278,768.3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2,111,146.642,111,146.642,111,146.64
资本公积210,814.63224,884.71212,024.69
其它综合收益-4,559.84-6,262.18-9,180.48
专项储备261,112.34292,364.37293,990.05
盈余公积345,477.50315,010.36315,010.36
未分配利润992,095.64628,514.54887,276.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916,086.923,565,658.433,810,268.03
少数股东权益209,662.79174,633.84191,969.46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4,125,749.713,740,292.274,002,237.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655,830.7214,172,965.6313,281,005.82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一、营业总收入6,713,859.843,635,882.244,110,119.65
营业收入6,713,859.843,635,882.244,110,119.65
二、营业总成本6,190,025.613,713,949.703,803,123.12
其中:营业成本4,906,496.782,559,018.932,532,328.76
税金及附加467,114.88393,181.54378,883.13
销售费用75,329.4839,332.6853,021.35
管理费用406,047.26388,507.17511,347.05
研发费用31,806.0522,851.4723,431.35
财务费用303,231.17311,057.91304,111.49
加:其他收益8,522.019,770.735,795.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03.962,462.311,186.1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6,810.18-12,527.90-24,552.2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51.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58.85-3,706.64-1,804.9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62,940.13-82,068.96287,620.69
加:营业外收入13,441.327,315.299,820.27
减:营业外支出30,080.3013,323.4516,442.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6,301.16-88,077.12280,998.39
减:所得税费用79,232.1210,219.6671,674.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67,069.04-98,296.78209,324.12
少数股东损益25,919.46179.21-4,07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149.58-98,475.99213,401.97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72,864.394,130,150.594,767,817.98
收到的税费返还789.56562.521,868.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6,994.65208,741.0774,552.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40,648.604,339,454.184,844,239.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746,349.961,737,590.672,250,019.7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51,498.61990,769.491,052,213.28
支付的各项税费906,760.42646,537.26673,711.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2,579.14353,538.11216,817.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47,188.133,728,435.534,192,76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3,460.47611,018.65651,476.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14.031,710.161,705.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4.031,710.161,802.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4,376.49114,832.58453,040.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4,376.49114,832.58453,040.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762.46-113,122.42-451,238.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715.001,957.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98,000.004,589,800.002,964,101.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03,715.004,591,757.002,964,101.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611,145.094,323,434.313,287,766.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0,543.58318,207.49331,553.6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6,564.32286,053.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28,252.994,927,694.923,619,320.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4,537.99-335,937.92-655,218.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5,160.02161,958.31-454,980.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9,591.46247,633.15702,613.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4,751.48409,591.46247,633.1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本次权益变动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宁夏煤业营业执照

2、宁夏煤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宁夏煤业董事会决议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的说明

5、《股份转让协议》

6、宁夏煤业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7、宁夏煤业关于与西部创业之间重大交易的情况说明

8、宁夏煤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9、宁夏煤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和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关于买卖西部创业股票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

10、宁夏煤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宁夏煤业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宁夏煤业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胜利

2022年9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盖章页)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6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银川市
股票简称西部创业股票代码0005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银川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1,526,908股 持股比例:4.9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79,146,635股 变动比例:12.28%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宁夏煤业持有上市公司4.90%股份,宁夏煤业不属于《上市规则》项下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夏煤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与宁夏煤业发生的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之“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胜利2022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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