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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7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萍先生计划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10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不高于200万股。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杨勇萍先生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74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杨勇萍先生出具的书面通知,其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74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豁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暨现任总经理拟承接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萍先生计划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不高于2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前提,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

成后至2024年12月31日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时间增持均价(元/股)增持数量(股)增持金额(元)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杨勇萍集中竞价2022年7月22日6.51451,0002,936,0100.09
2022年7月25日6.47556,4003,599,9080.11
合计1,007,4006,535,9180.20

注: 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5日公司总股本均为507,600,268股。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华奕1号”)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后
数量 (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数量 (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杨勇萍合计持有股份106,599,45021.00%107,606,85021.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075,6635.14%26,327,5135.19%
有限售条件股份80,523,78715.86%81,279,33716.01%
银万华奕1号合计持有股份22,100,0004.35%22,100,0004.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100,0004.35%22,100,0004.35%
合计持有股份00.00%00.00%
合计128,699,45025.35%129,706,85025.55%

注:计算本次增持前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2022年7月21日总股本507,600,268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增持后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2022年7月25日总股本507,600,268股为基数.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杨勇萍先生的持股变动情况,督促其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杨勇萍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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