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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6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徐卫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2%)。

公司于近日接到财务总监徐卫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类型/职务持股总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无限售流通股 份数量(股)
徐卫民财务总监32,4000.0169%8,1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徐卫民先生减持股份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解除限售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卫民8,1000.0042%

5、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即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卫民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增减持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徐卫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徐卫民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在相关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徐卫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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