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二零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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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说明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一博科技 | 指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一博有限 | 指 | 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
一博电路 | 指 | 深圳市一博电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上海麦骏 | 指 | 上海麦骏电子有限公司,为一博电路全资子公司 |
珠海一博 | 指 | 珠海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长沙全博 | 指 | 长沙市全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成都一博 | 指 | 成都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美国一博 | 指 | EDADOC TECHNOLOGY CA INC,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香港一博 | 指 | EDADOC TECHNOLOGY CO., LIMITED,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汤昌茂曾控制的公司,已于2021年10月注销 |
深圳邑升顺 | 指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
珠海邑升顺 | 指 | 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
发起人或发起人股东 | 指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为发行人发起人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 |
杰博创 | 指 | 深圳市杰博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
凯博创 | 指 | 深圳市凯博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
众博创 | 指 | 深圳市众博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
鑫博创 | 指 | 深圳市鑫博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
领誉基石 | 指 |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明新一号 | 指 | 珠海明新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晨道投资 | 指 |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申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信达、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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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众联、资产评估机构 | 指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文意所需,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发行人2020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发行人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19年度、2020年、2021年,即自2019年1月1日起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股东大会 | 指 | 本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本说明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说明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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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前身为一博有限,成立于2003年3月24日,并于2018年11月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公司自一博有限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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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1、2003年3月,设立
2003年3月17日,汤昌茂、柯汉生及董英玉签署《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一博开发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汤昌茂出资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柯汉生出资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董英玉出资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3年3月1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深圳市)名称预核内字[2003]第0369038号),同意汤昌茂、柯汉生及董英玉投资10万元,在深圳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为“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7日,深圳明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会验字[2003]第30号),验证截至2003年3月17日,一博开发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3年3月24日,一博开发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08289)。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4.00 | 40.00 |
柯汉生 | 3.00 | 30.00 |
董英玉 | 3.00 | 30.00 |
总计 | 10.00 | 100.00 |
注:一博开发设立时,因董英玉资金周转不便,3万元出资金额源自向汤昌茂的现金借款;具体情况参见本节“11、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相关内容。
2、2005年5月,第一次增资、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增至50万元
2005年5月10日,一博开发召开股东会作出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至50万元;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同日,一博开发股东就上述变更事宜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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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3日,深圳郭玉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郭验字(2005)第A201号),经审验:截至2005年5月13日,一博开发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5年5月19日,一博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08289)。
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博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20.00 | 40.00 |
柯汉生 | 15.00 | 30.00 |
董英玉 | 15.00 | 30.00 |
总计 | 50.00 | 100.00 |
注:上述出资由实益股东提供出资款、名义股东代为缴纳,股权代持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11、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
3、2009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暨代持还原
2009年5月7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董英玉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6%股权以8万元转让给郑宇峰,股东董英玉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4%股权以7万元转让给朱兴建,股东汤昌茂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0%股权以5万元转让给王灿钟,股东柯汉生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0%股权以5万元转让给王灿钟,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一博有限全体股东就本次变更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09年5月7日,汤昌茂、柯汉生、董英玉与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签署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的签订已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证,并出具了编号为“(2009)深南证字第4646号”的《公证书》。
本次股权转让系股份代持还原,也即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及股东构成、股权比例的逐渐稳定,各股东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全部代持关系,将公司全部股权还原至实益股东名下;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将原本属于实益股东的股权登记至其名下,该等过程中并未发生真实的股权转让交易行为,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权代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11、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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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情况”。2009年6月11日,一博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08289)。本次代持还原完成后,一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15.00 | 30.00 |
王灿钟 | 10.00 | 20.00 |
柯汉生 | 10.00 | 20.00 |
郑宇峰 | 8.00 | 16.00 |
朱兴建 | 7.00 | 14.00 |
总计 | 50.00 | 100.00 |
4、2012年11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200万元2012年11月6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118万元由公司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剩余32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分别认缴9.6万元、6.4万元、6.4万元、5.12万元、4.48万元。同日,一博有限全体股东就本次增资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12年11月7日,深圳市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深中岳验字(2012)第121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11月6日,一博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以未分配利润增加注册资本118万元,以货币资金增加注册资本32万元。2012年11月8日,一博有限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08289)。
本次增资后,一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60.00 | 30.00 |
王灿钟 | 4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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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柯汉生 | 40.00 | 20.00 |
郑宇峰 | 32.00 | 16.00 |
朱兴建 | 28.00 | 14.00 |
总计 | 200.00 | 100.00 |
5、2016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7月20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汤昌茂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5.81%股权以11.612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均,股东王灿钟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3.87%股权以7.741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均,股东柯汉生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3.87%股权以7.741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庆海,股东郑宇峰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3.1%股权以6.19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庆海,股东朱兴建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2.71%股权以5.419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庆海,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年7月22日,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与吴均、李庆海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并出具见证书(编号:JZ20160722133)。2016年7月28日,一博有限全体股东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16年8月3日,一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一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48.3871 | 24.19 |
王灿钟 | 32.2581 | 16.13 |
柯汉生 | 32.2581 | 16.13 |
郑宇峰 | 25.8065 | 12.90 |
朱兴建 | 22.5806 | 11.29 |
李庆海 | 19.3548 | 9.68 |
吴均 | 19.3548 | 9.68 |
总计 | 2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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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7年12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500万元2017年12月18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日,一博有限就本次增资签署《章程修正案》。
2017年12月26日,一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5月31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未分配利润1,300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6月15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深验(2018)27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5月31日,一博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实缴实收资本1,300万元。
本次增资后,一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362.85 | 24.19 |
王灿钟 | 241.95 | 16.13 |
柯汉生 | 241.95 | 16.13 |
郑宇峰 | 193.50 | 12.90 |
朱兴建 | 169.35 | 11.29 |
李庆海 | 145.20 | 9.68 |
吴均 | 145.20 | 9.68 |
总计 | 1,500.00 | 100.00 |
7、2018年11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2018年11月1日,一博有限全体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的组织形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发起人为公司现有的全体股东;同意以一博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60,956,682.38元按1:0.8032的比例进行折股,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48,962,880.00股(每股人民币1元),余额11,993,802.38元作为股本溢价全部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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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东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确定在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
2018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并通过了《公司章程》等制度;同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2018年11月16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72号)对前述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8年11月27日,一博科技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6647169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汤昌茂 | 11,845,860 | 24.1936 |
2 | 王灿钟 | 7,897,260 | 16.1291 |
3 | 柯汉生 | 7,897,260 | 16.1291 |
4 | 郑宇峰 | 6,317,820 | 12.9033 |
5 | 朱兴建 | 5,528,040 | 11.2903 |
6 | 李庆海 | 4,738,320 | 9.6774 |
7 | 吴均 | 4,738,320 | 9.6774 |
合计 | 48,962,880 | 100.00 |
8、2018年12月,一博科技第一次引入新股东并增资至5,287.5720万元
2018年12月12日,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与一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共同签署了《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1,850万元,其中391.2840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剩余1458.7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2月12日,一博科技通过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一博科技增加新股东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合计新增出资1,850万元,其中391.2840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剩余1,458.7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一博科技注册资本由4,896.2880万元变更为5,287.5720万元,总股本由4,896.2880万股变更为5,287.5720万股。同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签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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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12月13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12月18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18]3-77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13日,一博科技已收到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391.28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58.7160万元,各出资者合计以货币出资1,850万元。
本次增资后,一博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汤昌茂 | 11,845,860 | 22.4032 |
2 | 王灿钟 | 7,897,260 | 14.9355 |
3 | 柯汉生 | 7,897,260 | 14.9355 |
4 | 郑宇峰 | 6,317,820 | 11.9485 |
5 | 朱兴建 | 5,528,040 | 10.4548 |
6 | 李庆海 | 4,738,320 | 8.9612 |
7 | 吴均 | 4,738,320 | 8.9612 |
8 | 凯博创 | 1,142,100 | 2.1600 |
9 | 杰博创 | 989,880 | 1.8721 |
10 | 众博创 | 930,600 | 1.7600 |
11 | 鑫博创 | 850,260 | 1.6080 |
总计 | 52,875,720 | 100.00 |
9、2018年12月,一博科技第二次引入新股东并增资至6,000万元2018年8月22日,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与一博有限及其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在公司已将其公司形式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交割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以现金共计12,8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18.2561万元(其中,领誉基石的投资金额为9,5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162.8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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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公司8.8590%的股权比例;明新一号的投资金额为2,8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47.7435万元,获得公司2.5974%的股权按比例;曾琴芳的投资金额为1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2.5577万元,获得公司0.1391%的股权比例;赵瑞的投资金额为3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5.1154万元,获得公司0.2783%的股权比例);认购价款超出增资额的部分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18年12月13日,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与一博科技及其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一博科技于2018年11月27日完成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各方重新约定了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分别认购的增资额:领誉基石的投资金额为9,5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531.540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8.8590%的股权比例;明新一号的投资金额为2,8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155.844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2.5974%的股权按比例;曾琴芳的投资金额为1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8.346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0.1391%的股权比例;赵瑞的投资金额为3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16.698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0.2783%的股权比例;认购价款超出增资额的部分将计入一博科技的资本公积金。2018年12月27日,一博科技通过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一博科技增加新股东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合计新增出资12,800万元,其中712.4280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剩余12,087.57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一博科技注册资本由5,287.572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总股本由5,287.5720万股变更为6,000万股。同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年12月27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1月17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19]3-39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27日,一博科技已收到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712.42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087.5720万元,各出资者合计以货币出资12,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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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后,一博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汤昌茂 | 11,845,860 | 19.7431 |
2 | 王灿钟 | 7,897,260 | 13.1621 |
3 | 柯汉生 | 7,897,260 | 13.1621 |
4 | 郑宇峰 | 6,317,820 | 10.5297 |
5 | 朱兴建 | 5,528,040 | 9.2134 |
6 | 领誉基石 | 5,315,400 | 8.8590 |
7 | 李庆海 | 4,738,320 | 7.8972 |
8 | 吴均 | 4,738,320 | 7.8972 |
9 | 明新一号 | 1,558,440 | 2.5974 |
10 | 凯博创 | 1,142,100 | 1.9035 |
11 | 杰博创 | 989,880 | 1.6498 |
12 | 众博创 | 930,600 | 1.5510 |
13 | 鑫博创 | 850,260 | 1.4171 |
14 | 赵瑞 | 166,980 | 0.2783 |
15 | 曾琴芳 | 83,460 | 0.1391 |
总计 | 60,000,000 | 100.00 |
10、2020年6月,一博科技第三次引入新股东并增资至6,250万元2020年6月5日,晨道投资与一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共同签署了《关于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关于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晨道投资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10,000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公司4%股份,增资款中250万元用于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2020年6月16日,一博科技通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引入新股东晨道投资。同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0年6月20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20]3-71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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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9日,一博科技已收到晨道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2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750万元,出资者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
2020年6月23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一博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汤昌茂 | 11,845,860 | 18.9534 |
2 | 王灿钟 | 7,897,260 | 12.6356 |
3 | 柯汉生 | 7,897,260 | 12.6356 |
4 | 郑宇峰 | 6,317,820 | 10.1085 |
5 | 朱兴建 | 5,528,040 | 8.8449 |
6 | 领誉基石 | 5,315,400 | 8.5046 |
7 | 李庆海 | 4,738,320 | 7.5813 |
8 | 吴均 | 4,738,320 | 7.5813 |
9 | 晨道投资 | 2,500,000 | 4.0000 |
10 | 明新一号 | 1,558,440 | 2.4935 |
11 | 凯博创 | 1,142,100 | 1.8274 |
12 | 杰博创 | 989,880 | 1.5838 |
13 | 众博创 | 930,600 | 1.4890 |
14 | 鑫博创 | 850,260 | 1.3604 |
15 | 赵瑞 | 166,980 | 0.2672 |
16 | 曾琴芳 | 83,460 | 0.1335 |
总计 | 62,500,000 | 100.00 |
本次增资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一博科技未发生股本变动的情形。
11、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
发行人成立早期存在股权代持情况,股权代持情况已于2009年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2004年2月-2004年9月
4-3-15
2004年2月23日,一博开发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董英玉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30%股权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汤昌茂,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4年2月23日,董英玉与汤昌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董英玉以3万元的价格向汤昌茂转让其持有的一博开发30%股权。根据《公证书》((2004)深南内经证字第101号),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证,协议书内容符合公司法、合同法的规定,协议书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属实。
由于一博开发设立时董英玉的3万元出资系来源于汤昌茂向其提供的借款,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时,汤昌茂对董英玉享有的3万元借款债权与董英玉对汤昌茂享有的3万元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债权相互抵销。
因各股东当时预计公司股权结构未来仍会发生变动,且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尚未稳定,在当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较为繁琐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多次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给各股东带来的麻烦,各股东未及时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英玉暂时代汤昌茂持有公司3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一博开发的工商登记及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工商登记股东 | 实际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汤昌茂 | 4.00 | 40.00 |
董英玉 | 3.00 | 30.00 | |
柯汉生 | 柯汉生 | 3.00 | 30.00 |
总计 | 10.00 | 100.00 |
(2)2004年9月-2005年5月
2004年9月27日,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共同签署《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汤昌茂以1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0%股权转让予王灿钟,以1.6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6%股权转让予郑宇峰,以1.4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4%股权转让予朱兴建,柯汉生以1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0%股权转让予王灿钟。
4-3-16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已分别向转让方汤昌茂、柯汉生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因各股东当时预计公司股权结构未来仍会发生变动,且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尚未稳定,在当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较为繁琐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多次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给各股东带来的麻烦,各股东未及时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汤昌茂暂时代王灿钟持有公司10%股权,柯汉生暂时代王灿钟持有公司10%股权,董英玉暂时代郑宇峰持有公司16%股权,董英玉暂时代朱兴建持有公司14%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一博开发的工商登记及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工商登记股东 | 实际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汤昌茂 | 3.00 | 30.00 |
王灿钟 | 1.00 | 10.00 | |
柯汉生 | 1.00 | 10.00 | |
柯汉生 | 2.00 | 20.00 | |
董英玉 | 郑宇峰 | 1.60 | 16.00 |
朱兴建 | 1.40 | 14.00 | |
总计 | 10.00 | 100.00 |
(3)2005年5月-2009年6月
为了提升公司形象、增加竞争力以进一步拓展业务,2005年5月,一博开发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为50万元。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2、2005年5月,第一次增资、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增至50万元”。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以自有资金提供了本次增资款,并由各位名义股东向公司缴纳了前述增资款。各股东仍未办理前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尚未稳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未来仍会发生变动,在当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较为繁琐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多次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给各股东带来的麻烦而暂未办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博有限的工商登记及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4-3-17
工商登记股东 | 实际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汤昌茂 | 汤昌茂 | 15.00 | 30.00 |
王灿钟 | 5.00 | 10.00 | |
柯汉生 | 5.00 | 10.00 | |
柯汉生 | 10.00 | 20.00 | |
董英玉 | 郑宇峰 | 8.00 | 16.00 |
朱兴建 | 7.00 | 14.00 | |
总计 | 50.00 | 100.00 |
2009年6月,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解除了上述代持关系,具体情况详见本节“3、2009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暨代持还原”。
上述代持还原完成后,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代持关系或其他类似安排。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3-18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汤昌茂 王灿钟 柯汉生
曾琴芳 冯 东 陈剑勇
周伟豪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9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吴 均 张玉英 邹香丽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2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汤昌茂 王灿钟 柯汉生
郑宇峰 朱兴建 李庆海
余应梓 闵正花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