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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新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9月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您好!

欢迎您来参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四、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登记要求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办理登记手续。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9:3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上午10:00以后停止办理登记手续。

五、为维护良好的会议环境,会议期间请勿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和使用移动通讯设备,请将手机设置为会议模式。大会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以下人员退场:衣帽不整者;扰乱会场秩序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对于严重干扰相关股东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者,将提请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或姓名)、持有(代表)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栏内任选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选视为废票。

七、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会议推选的监票人三名(设一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股东及股东代表将填写完整的表决票投至投票箱后即生效,不得再行撤回表决票。

最后,祝您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二、现场会议议程首先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大会议程第一项:通过监票小组成员和总监票人。大会议程第二项:宣读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四家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议程第三项:请各位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大会议程第四项:投票表决以上议案。大会议程第五项:由总监票人宣布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大会议程第六项:宣读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大会议程第七项:由律师宣读《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四家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9月2日,公司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通知,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哈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查询获知此案件案号为(2022)黑01破申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目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要经营及涉诉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4.57亿元,总负债110.10亿元(其中预计负债57.22亿元),归母净资产-74.44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有未结诉讼仲裁案件111件,涉及金额约57.21亿元。另有未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20件,原告起诉总金额约1.78亿元。受诉讼及执行案件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被冻结,公司和子公司资产及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查封、冻结;公司及子公司到期的银行借款等存在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大、流动性短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已无法实际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条件。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债权人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问题提供了契机。为扭转公司面临的经营困

局,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董事会对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无异议,且同意进行公司重整。

同时,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子公司核心资产、谋求整体统筹解决问题,公司四家子公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从自身财务、资产状况、债务情况、产业结构等方面分析,认为企业亦具有重整价值,分别向哈中院申请了重整。2022年9月2日,上述四家子公司接到哈中院通知,针对四家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咨询的重整事项哈中院已依法开展审查,案件案号分别为(2022)黑01破申33号、(2022)黑01破申34号、(2022)黑01破申36号、(2022)黑01破申37号。董事会对上述四家子公司重整申请无异议,且同意其进行重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

议案二: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董事范春强先生已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苏宏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苏宏瑞先生:1984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新加坡品牌推广公司总裁助理、汇丰银行保险部销售主管助理、新加坡国际贸易公司和新加坡环保品牌管理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对公团队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截至目前,苏宏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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