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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6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物产金轮”)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83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物产金轮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18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或相关减持计划;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亦无相关减持计划;

3.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取得的股份,亦受到本承诺的约束;

5.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本承诺发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则该等减持所得的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6.若本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承诺中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期限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或流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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