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香港欣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欣荣”)持有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 4,426,8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6 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香港欣荣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10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减持价格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香港欣荣投资有限公司 | 5%以下股东 | 4,426,805 | 2.00% | IPO前取得:4,426,805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香港欣荣投资有限公司 | 不超过:1100000股 | 不超过:0.5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100000股 | 2022/9/28~2023/3/27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要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香港欣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香港欣荣之股东陈堃、廖荣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香港欣荣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香港欣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香港欣荣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